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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给我做过的笔记……这些回忆都是假的吗?当初如果你一定要走,那就不该招惹我,对我那么好,给我希望,那是我的初恋啊,秦准,我当时就想,如果哪天再重逢,我就拿手术刀把你的胸腔给解剖了,看看你到底有没有心?”
好像发泄情绪般一口气说了很多,话音落下,有那么一个片刻,两人之间陷入诡异的沉默。她忽然有点赧然窘迫,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下来,赶紧掩饰性的低下头给洗了一遍的碗过水,不做声了。他倒是笑,那双乌黑清亮的眸子流动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动人光彩,说:“解剖?听上去还真渗人……你想谋杀亲夫?”
都这个时候还不正经。
她没好气的回答:“放心,会帮你缝回去,我技术很好的。”
“这样我就放心接受惩罚了。”他佯作叹息,似真非真的,“你说,我该怎么做才能弥补对你造成的伤害?”
“免了,都过了这么久的事了,如果你不提,我都快想不起来了。你觉得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难道不是?”
“……”她被噎得说不出话,涨红脸极愤怒的瞪住他。
他突然正色,唤了句:“程蔓蔓!”
她气没消,不搭理。
他不在意,将她的手从水池里抓出来,湿漉漉的攥在手心里,像握住了这七年流逝的岁月时光。“你给我一点时间,以前的那些事我会全部告诉你,再也不会有隐瞒。另外……”他垂眸望着她,清晰而明澈的笑意从漆如乌墨的眼底渗出来,“你刚才说了那么多,好像是在对我告白?”
“……你可以再自作多情一点。”
从厨房出来,新闻联播正好播完,程蔓回房间把笔记本挪到客厅,秦准在泡茶,瞥她一眼,笑了:“《罗马》?一起看吧。”
她白他一眼,也不解释是要写论文提纲,打开文档边打字边说:“不,这回看《行尸走肉》,你来不来?”
他勾了勾唇,不再逗她,泡好的茶汨汨倒入两只玻璃杯中,茶香随着雾气蒸腾而起,清冽四溢,杯底的茉莉花苞在滚烫的浅碧液体中舒展绽放,渐渐浮了上来,彷如一朵朵清丽小巧的芙蓉。她分神看着,接过他递过来的玻璃杯,视线撞进他的眼睛,在灯光下波光潋滟,她嘴角的弧度不受控制的向上扬了扬,他眨眨眼,探过身体吻了她一下。
他们拥有的,不是过去,而是现在与未来,而那些得失与之一相比,突然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虽然这个认知迟到了七年,但幸好,似乎还不晚。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评论想说点啥:
第一,关于更新慢。从XX追过来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我平时很忙,由于专业缘故要考很多证,要社会实践;现在还是苦逼的英语渣+考研党,生活重心完全不在网络上,写文完全是凭着股兴趣挤时间撑下来的,所以速度和频率实在没法儿保证,希望大家多多体谅。
第二,关于更新预告。呃这个其实我以前也写过,但我没办法办法保证一定能更新,后来觉得这种做法是在是对你们太不负责任,所以就没再采取这个做法。一般来说我是落了多少到时候再码回多少来弥补,加之这个文其实早已完结,完全是我龟毛发作后头重新大修,而当初写文的感觉其实早没了,所以我现在重新动笔,咳,还是有点压力,速度慢频率古怪我也明白,但这个文马上就要结了,大家稍微忍耐下吧,哈哈
☆、电话
隔天两人一起去了B市,秦准一下机就乘派来的专车处理公事去了,走前像老妈子一样不停叮嘱“不要乱走”“每小时给我一个电话”“过马路要看两边”诸如此类,完全把她当幼童看待,叫人又好气又好笑。人一走,程蔓也乐得和来接机的杜晓培混在一起。杜晓培开了车,途经红旗广场时,恰好看到有人在放白鸽,因国庆才过了不久,许多横幅彩带都没拆下,白玉拱桥铺着的红地毯一路延伸至广场中央,有霜鬓老人相携散步,也有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在放风筝。
杜晓培说:“前几天听一个校友说程观越回国了。”
程蔓愣了下,若有所思的笑了笑:“我知道。”
“你还跟他有联系啊?”杜晓培不赞同的鄙视她,“你都有秦师兄了,别吃着碗里惦记着锅里的啊。”
“瞎扯什么?!”程蔓瞪她一眼,低声说,“程叔去世后,我在楼下见到他的车了,不过他没看见我。”
杜晓培了解的唔一声,长长叹了口气:“说起来,他心里肯定也在后悔吧,子欲养而亲不待,想想就觉得苦逼。”
程蔓抿了抿唇,一下子竟不知说什么好。
车子停在边上,她意图转移话题,降下车窗,指着扑棱着翅膀斜飞的白鸽:“我记得今年劳动节的前一天,这里开演唱会,也放了很多鸽子,当时我就想,等人都散了,后勤部的工作量一定很大。”
“你好恶心!”杜晓培明显听懂了,嫌恶瞥她一眼,转而疑惑道:“五一的时候你不是回老家了吗,怎么知道的?”
程蔓笑了笑,没做声。她去美国前,曾与赵迁开诚布公的谈过一次。她至今还记得,他面上带着笑,眼里的暖意却渐渐冷了下去,一字一句说得明白:“程蔓,我喜欢你,不是对朋友的喜欢,是男人对女人的感觉,你懂不懂?你接受不了我,那我们以后也就不是朋友了,因为我没有办法面对你,更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你幸福了,而这幸福偏偏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他嘴上说得决绝,走的时候还是回了头看她,“我不会再等你,但如果有一天,你过得不好,希望你可以回来找我,指不定本少爷没找到更好的,就勉为其难的收了你。”
她心想,这个男人,喜欢她欣赏她,守护她关心她,却从没有勉强过她,连最后的放手都给她留了余地。这种有气度有风度的男人太稀罕了,值得更好的女孩去珍惜。
杜晓培告诉她,她已经辞去了原来的工作,进了一家出版社做文艺编辑。程蔓惊讶的叫起来:“你个学医的跑去做文艺编辑,脑子进水了?”
“去去,你懂什么?!”杜晓培怒了,朝她翻了个白眼,脸色不大好看的怏怏说,“老娘就是不想再给人看低了,说我仗着家里的关系横行霸道,所以随便投了几份简历,人出版社那叫个慧眼识明珠啊,面试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我!”
程蔓嗯了声:“一眼相中了你的皮相吧,人家心里想,这么漂亮的花瓶摆着多好看呀。”
杜晓培吹吹修得精致漂亮的指甲,媚眼一扫,毫不在意的说:“那又怎么样?第一印象多重要啊!这叫资本,你嫉妒不来的。”
程蔓不假思索,点头赞同,“上帝是公平的。”不过杜晓培会说出这么现实的话还是挺叫人奇怪的,她有些意外的向她看去,发现一个多月没见,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原本不施粉黛也照样红润健康的面颊瘦得了一圈,上了妆也盖不掉的黑眼圈与暗沉的肤色,怎么也看不到原来的明艳照人与神采飞扬。她试探地开了口,“晓培,你好像瘦了很多。”
“这话我爱听。”杜晓培刚回味出“上帝是公平的”几字的意思,听言含嗔带怒的瞪她一眼,笑了下,踩下油门发动车子,软声道,“你什么时候走?今晚就住我家里吧,咱姐俩说说体己话。”
程蔓见她态度有些古怪,又不敢多问,想了一会儿,摇头拒绝,“我明天要回校,今天过来就是看看你,你现在也不是一个人住,我还是住宾馆比较方便,明天一早就走。”
杜晓培边开车边翘着嘴角道:“放心,我早搬出来一个人住了,你不用顾忌林子秋,他没我那的钥匙。”
程蔓一怔,惊异的看向她,缓缓开口:“你们……”
“什么?”
她索性挑明了问:“你和林子秋现在是怎么回事?”
杜晓培很诧异的看她一眼:“好好的啊,怎么了?”
“……没什么。”
一旁有辆卡车超过去,天还未黑,明晃晃的灯光已慢慢压下来。道路两旁的大树零零落落的掉着叶子,大约换季的关系,白日闷热不堪,天色晚点就有些凉了。
程蔓发现,她们之间的对话已经完全可以用“莫名其妙”四字来形容。总觉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劲,可细细想来,大概是不对劲的地方太多,一时竟说不清楚到底奇怪在哪里。
两人本说好了去母校后门的路边摊解决晚餐,以前还在Q大时,宿舍几人常常溜达出校门改善伙食。沿着后门那狭长的石板路小巷子,左拐个弯右拐个弯,前方柳暗花明,不算太宽的道路两旁,各类小吃摊多得令人目不暇接。
程蔓的一个电话打断了两人的遥想当年。拿起一看,竟是个意想不到的电话号码。怎么会是……她睁大了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铃声久久不歇,杜晓培忍不住问:“你咋不接?”
程蔓递给她一个纠结难解的眼神,忐忑的接起电话:“秦锦姐,你好。”
☆、往事(上)
锦阳湖的红枫很有名,每到秋季,遥遥望去,大片大片如火的枫叶染红了山野,几乎要将天边都烧起来。
这个地方选得那样好。好似隐匿在枫林深处的仿古建筑静静立在锦阳湖边,青灰飞檐延绵一路,曲径通幽。有不知名的昆虫在窗外叫着,声音清越悦耳。透过九宫格的褚色木窗朝外望,树木山谷倒映在湖面上,淡淡一阵风过去,山谷的林木翻滚起伏,袅娜婆娑,影照万千。不远处就是著名的锦阳湖西式饭店,现代与古典微妙的交织成绝佳的风景。
“这里的清蒸鲈鱼和红烧螃蟹味道很不错,你们可以尝尝。”秦锦坐在对面,身姿窈窕纤巧,浅色的碎花长裙,清爽干净的妆容,朝她们微微笑了笑,面颊就透出几分妩媚娇艳来。她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大约是先入为主的关系,程蔓总觉得她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疏离感。
程蔓嗯了声,视线在古色古香的包厢里转了圈,赞叹道:“以前从来不知道锦阳湖有这么不错的地方。”
杜晓培也点了两个菜,这才挥退服务生,然后兴致勃勃的摸摸这,摸摸那:“桌凳和餐具居然都是用竹子做的,还有格局设计,都挺特别。”
“去年动的工,上个月才开始试营业。”秦锦神色柔和,眨了眨眸,笑着道,“也不怕你们笑话,这家饭店是我和观越与几个好友一起投资的,以后欢迎你们常来。”
程蔓有些惊讶,道:“可是你们不是已经决定加拿大定居吗?”
秦锦笑着说:“目前是有这个想法,但总有一天要回来的,外面哪有故乡好?”又问,“是谁告诉你我们会在加拿大定居的?”
程蔓语塞,她总不能说,是从程观越发给她的邮件中猜测得知的吧?
杜晓培瞧她一脸尴尬,幸灾乐祸的冲她挤眉弄眼。
程蔓装作没看见,含糊答了句:“有人告诉我的。”
秦锦一愣,了然说道:“是秦准?”见程蔓面不改色的点头,她笑吟吟的,“你们现在还好吧?我这个弟弟从小就给家里和女人宠坏了,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程蔓脸红的答“还行”,秦锦又问了其他一些问题,程蔓皆乖乖回答了,话题的中心一下子转移到了她与秦准的感情问题上。杜晓培没怎么吭声,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