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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熊族是一定要去的,但是怎么个去法要重新斟酌,现在审问俘虏要紧,必须尽量多地知道丰族的动静。让彭磊感到欣慰的是,这十几个俘虏大多数是无产阶级,他们被彭磊同学杀怕了,有一大半竟然要举手投降。据他们说,鸟人的贤名早就在外面流传了,他们一直很羡慕。
这个时候彭磊可不敢收人,虽然很想要。而且这个年代,族间的纷争中被抓的就沦落成胜利方的奴隶,比牲畜都不如,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投机。
叹道:“你们看见鹊岩他们的勇猛了吗?他们在几个月前还是和你们一样的凡夫,现在却是万夫莫敌的勇士了。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们,这样的勇士我有近千人。我们鸟族和白浪的鱼族已经正式结成同盟,我们的仇人是竹山葛成。丰伯英明,象乙勇武,我不知道丰伯是怎么想的。你们在这里设卡拦劫,是要阻止熊伯对我族的支援,是不是?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北方的柏灌国的大军已经侵入到有熊族的领地,随时都会侵入这块我们世代生息的家园。告诉你们也无妨,凭鱼凫两族近千勇士的实力,杀那葛成小儿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和熊伯有约,是要共同抗击即将南下的柏灌国的大军。丰伯虽然是英雄,但是被小人蒙蔽,竟然想将全族南迁,放弃这生息了千年的家,这个你们肯定是不知道。这个非常时期,我族确实是很需要勇敢的战士的,但是现在我不能要你们。”
“为什么?我们都听说过竹山和鸟人的仇恨,我们也愿意成为鸟人麾下的勇士。”连原先几个没有表态的家伙都踊跃投降了——彭磊同学透露的消息太惊人,丰伯竟然想迁族;鱼族和鸟族联合了,竟然有一支千人的军队。这还怎么斗啊?眼前的十位煞星就将他们近百人的小队杀得全军覆没,若是对面是百人、千人,或许连神都能屠戮。
“如果你们到了我的旗下,我相信你们都能成为梁聃这样的勇士,不过现在不行。你们放心,我不杀投降的人,我族的子民都是兄弟,不管他是怎么过来的。你们如果想成为鱼凫族的一员,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现在你们回去,可以将我说的话告诉亲朋好友。”不管那些人怎么真诚,彭磊还是将他们赶走了。草丛中还有许多箭伤的,刚才这一阵拼杀,也有受伤的人还留着一口气,若是救治及时,或许能保住性命。
看着那些人恋恋不舍地离开,梁聃小朋友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彭公,这样放他们回去,或许反而是害了他们,丰伯说不定会拿他们泄愤。我看这几位都很真诚,他们看彭公的眼神充满了敬畏,他们都很年轻,正是我族所需要的,彭公怎么就放弃了呢?”
“放心,他们带了伤员回去,丰伯不会马上治他们的罪。而且,你看他们对我们鸟族充满了渴望,对鸟族的勇士充满了恐惧,我要他们将这种恐惧带回他们的族里。”
彭磊现在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三国》里的故事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闪过。据说孔明七擒孟获的时候,后面几战老孟的部队听见诸葛亮的名字就溃散,根本不用打。善战者夺人志,下战者戮其身,彭磊同学忍不住就想要活用一把。
“彭公英明!”在梁聃的带领下,其余的八位同学也七嘴八舌地开说他们能想起来的赞美的话,估计此刻彭磊同学的臭脚丫他们都愿意舔。
“好了,别废话,我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你们马上收拾东西回去,让白浪多建一些房子,准备接收从其他地方来投奔的人。NND,我族地少人多,光靠抓鱼是不行的。丰伯糊涂,那就不要怪老子不义,春耕前我们一定要灭掉竹山,让白浪做好准备。丰伯在前面的道上还设有埋伏,我们人多反而不便。”在梁聃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彭磊吩咐道。
梁聃大吃一惊,捂着屁股蛋,一脸紧张:“彭公想独自去有熊族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只要绕走丰族的腹地就可以了。过了前面那座小山就是有熊族的地盘,我一个人走也不会走迷路。你们快走,刚才我们遣走的人回到族里后,丰伯肯定会派人来此地侦探,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彭磊根本不容大家多说,率人往回急赶二、三里,然后取了一些本来想作为礼物的食物和调味料带在身上--虽然路不远,但是绕道而行,还要寻找人家守卫的间隙。就好像是未来的特种部队,或许要潜伏下来等机会,吃的东西当然是不能少的了。
做领导真的很难,太凶了可能会疏远和下属的感情,但是如果太和气了,手下执行起命令来可能也会感情用事。彭磊同学平时对梁聃他们就像是弟兄一般,此刻彭大首领要一个人去冒险,梁聃是说什么也不答应的。用他的话说,如果他就这样回去,非被老头子劈死不可。于是最后只能兵分两路,梁聃陪着彭磊去有熊族,鹊岩他们其余的八位回家。
去有熊族的最近的一条道不能走了,绕道走可能要多走三、四倍的路。丰族占据的这片地方有两个大湖,其中的一个正在鱼族和有熊族的中间。这里河道密布,只有偶尔的几个地方有独木桥,村与村之间有的也是走不通的,需要渡船摆渡,所以丰伯想要隔断有熊族和南方诸族的联系很容易,只要守住那一条道就可以了。
丰伯这次征召守小路的人手大多数是附近几个村子的,入夜时分,村子都乱了起来。一日之间就有数十人的死伤,那是这些百姓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人心慌慌,恐惧已经在人群中蔓延,还真的有连夜搬家的。流言可畏,传说已经变成这样的了:鱼族和鸟族联合,要杀竹山葛成,鸟人甚至在天神处借了3千神兵;丰伯被葛成的妖言蒙蔽,竟然欲联合竹山与鸟人为敌;据说有熊氏的熊伯因为北边有强敌骚扰,又不堪难民的负担,所以和鸟人联合,借那3千神兵抗御外敌,同时也要抢夺丰伯的土地。传言似模似样,像真的一般。
天亮的时候,终于到了很靠近有熊族的地界,梁聃趴在一处沟里狂喘,然后是拼命地笑。刚才在前面的一个村子,本来已经过了,可是这位梁聃小朋友耳朵好使,居然被他听到了几个早起的妇人在谈论鸟人彭磊。据说鸟人彭磊长得青面獠牙、虎背熊腰,说话声若擂鼓,眼中常常会冒出血色的光。更有甚者,居然说鸟人长着一对巨大的翅膀,他的两条腿其实是巨蛇的身子,几十丈的距离眨眼就能越过。
“彭公,丰族的妇孺已经将你和熊伯之妹凑成一对,甚至在猜想你们的子女会是什么样子的。”梁聃忍着笑一路急跑了3千米,害得彭磊以为他被狗在追。
“靠!传言本来就当不得真,也只有那些没有见识的愚民相信。NND,说不定那熊妹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个样子,脸上长满黑毛的女人老子还没有见过呢!”彭磊只有苦笑,虽然听说过有返祖现象,有猴娃、狼孩什么的,但是还真是没有亲眼见过。比较起对鸟人的传说,所谓的熊女多半也是谣传。
第十七章 惊起一窝猪
穿林跨溪,穿村越寨,这一整夜他们俩几乎没有停过。天光大亮之后,他们这一身的血迹就有点触目惊心了,身上的泥尘草屑也掩盖不了。今天还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久阴之后的太阳,亮得让人感到有点眩目。草叶上的淡霜在不知不觉中化开,沾湿了鞋袜、裤腿,害得彭磊同学不由自主地怀念他的那几双名牌运动鞋。
前面坡地起伏连绵,疏林渐渐成片,裸露的大块岩石也变得很常见。一条小溪从林中蜿蜒而出,在稍远处汇成一个几千亩大小的小湖,又辗转流向远方。让彭磊和梁聃吃惊的是,湖面上竟然有十几条船筏,好像正在撒网捕鱼。
从他们站的这小溪边看去,只能见到小湖的大半,溪水的对面是一道隆起的土坡,坡上杂树丛生,到处挂着红艳艳的野果。这个地方梁公在彭磊的地图上标出过,就是丰族和有熊族的接界处,湖边有一大片的沼泽泥滩。四周土岗起伏,难得有几处平地,坡上大多数是没法成材的杂树,连野兽也不多,所以丰族和有熊族都对这里不感兴趣。前些年梁公在这里走村串寨时,这无名的小湖边还没有人烟。现在居然有人在湖中捕鱼,说明肯定有人在湖边居住,而且人还不会少。
“梁二,你估计一下,他们是哪一方的,有熊族还是丰族?”坐在溪边的一块岩石上,彭磊问道。初升的艳阳下,所有的一切都在闪光。湖水波光粼粼,仿佛是一池破碎的镜子,光影里,湖面上的船和筏也好像镀了金的玩具。
“彭公,再向西北十里,那边就是大片的原始森林,有熊族的人大多数住在林子的边缘。往西往北,山峦连绵,少有平地,正适合有熊族和有羽族这样的狩猎村族。我知道有熊族中种粮维生的人不多,捉鱼为生的更少,所以这里虽然鱼多地肥,但是也一直没有人在湖边定居。这里可耕种的地不多,距离附近村寨虽然不远,但是路不好走。至于丰族,他们更不会来这里了。他们那边地广人稀,可开垦成为良田的地方还有无数。”
“说得有理,不过我认为很可能是有熊族的。想想,他们那边接受了许多的难民,难民是什么都有的,这里很可能是熊伯安置难民的地方。”
“彭公,我们要不要过去?从这个小湖到有熊族的大村有四、五十里,我们沿这条小溪走,傍晚时分应该能到了。”如过按照直线距离算,他们其实已经走到了有熊大村的西北,这一刻是要走回头路了。
“过河,我们两个多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我是走不动了。我们到对面去,最好能讨得一碗热汤。”彭磊其实是另有打算,想想梁公一家,也是逃难出来的,同样的道理,逃难出来的人中说不定是藏龙卧虎。
“可是,我们这个样子……”
“还真是的,你TMD就像个叫花子。”彭磊转头细看,忍不住哈哈大笑。
梁聃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不住发笑:发髫散了,头脸满是尘土;衣服裂了,棉絮在到处探头探脑;出门时特意穿的新衣,此刻斑斑的血迹特别醒目;偏偏身上还背着一把制作精美的大弓,箭壶里还有半壶的箭,却是两手空空;腰带上插着的短剑也很刺眼,剑鞘是用蟒蛇皮制的,吞口处还镶了宝石,一看就是好剑。回过头来端详自己,比梁聃好多了,至少衣冠还是端正的。
寂静的清晨,只有鸟雀在肆意地欢叫,他们刚才说话也都是压抑着声音的。彭磊这一声狂笑,把梁聃吓了一跳,身边的草丛中也是一阵乱响,竟然有一只野鸡扑楞楞地飞出。
“梁二,干脆你射几只野鸡野兔,我们到对面去换几碗热粥吃,怎么样?搞点血在身上,还可以掩人耳目。”
“好,看我的,不过白天野兔不好找。”梁聃答应着,弓箭已经执在手中,蹑手蹑脚地摸向刚才野鸡起落的地方。
彭磊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日出。杀人的本事梁聃不如他,这打猎是10个鸟人也不如一个梁二。耳中传来清越的弓弦声,紧接着是梁聃的惊叫——这家伙大惊小怪的,难道射到了一只天鹅?回头看去,只见梁聃同学正在没命地狂奔,左手执弓,右手竟然还拿着剑。在梁聃的身后,一团黑影紧紧跟着,呼呼的喘气声比梁二的呼叫声还要刺耳。
逆着阳光,看出去模模糊糊,一下子也看不清那黑影是什么东西。眼看着那黑影比梁聃同学跑得快多了,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