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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务必叫我欣赏。”罗兰挑眉,眼底浮起一抹笑意:“想不到兰小姐对音乐有兴趣,那我改天请一位宫廷乐师教你弹琴。”这女孩一定没发觉,她在他面前耍花枪时,总是不自觉地称“城主”,而不是“你”。
“不必了!”想起礼仪课的惨剧,冰宿断然拒绝,神情惊慌失措。
“呵呵,我是开玩笑的。”罗兰笑得很可恶,至少在冰宿看来很可恶没错,“说实话,兰小姐实在不擅长恭维人,你和我一样不是附庸风雅之人,何必勉强自己又浪费时间?”
罗兰淡笑道:“我弹琴,是为整理思绪,正如你的做题、复习。”
“那么唱歌呢?”
冰宿凝视他的双眼,冰蓝的眸宛如最纯净的蓝宝石,中央的乌黑瞳仁仿佛蕴有无限博大的宇宙,深远不可琢磨,也看不出丝毫情感的体现。
年轻的城主唇角微扬,用流畅优雅的动作将英文速记放在少女茶色的秀发上面,简洁地道: “不告诉你!”
冰宿目瞪口呆地目送他从容离去。
※ ※ ※
罗兰神清气爽地回到书房,心情愉快。他发现,捉弄冰宿和调侃法利恩效果一样好,郁积的压力在看到那个少女挫败的表情时奇迹似地一扫而空。
幸好另外三只出气桶就要回来了,不然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他们走哩!
随手将小提琴挂在右首的墙壁上,罗兰绕过桃花心木制的办公桌,在椅上坐下,从墨水瓶里取出一只羽毛笔,摊开白纸开始写信,现在他的心,清澈而冰冷,仿佛冬日纷扬的白雪无一丝私情杂念,如此,才能做出最妥当细密的考量。
自今年开春,魔导国的政局迈入一个高敏感的阶段,诸城之间或内部的明争暗斗都演化得更为激烈,其间更出现了许多预料之外的变数,使时局变得看似混乱、复杂,但东城城主仔细分析了各路情报回馈后,认为这些变数比如血魔的出现、哈梅尔商会被踢馆之类,从量和质上尚不足以影响全局的发展,只是使局部的势力比变得比较微妙罢了。他相信西城城主也不会狂妄到以为凭世界头号罪犯一人就能把五大城全踩平了,不然贝姆特也不会在灰水河见好就收,以免招来全世界的反对声浪,不过贝姆特能招搅到血魔还是让罗兰颇为意外。
无所谓,在有朝一日成为威胁前,大不了我亲自出马拔掉他。
罗兰轻轻抚摸额心的蓝宝石,眼中浮现冷残的光芒,但想了想,他立刻放弃涌上心头的杀念,提笔另取了一张信纸,收信人署名是浮岛的水族十三长老,接着又写了封信给天之部落的羽族族长。
这样就能从海陆空三面锁定血魔了。罗兰满意点头,他不认为这是小题大做的安排,小觑黑榜头号罪犯才是最愚不可及的行为。
一连写完数封亲笔函,他再次摊开那本《雷泊涅诗集》,将所有的报告从头到尾又浏览了一遍,沉吟片刻,拿过一张白纸,沾湿羽毛笔,这回不是给某人写信了,而是把行动指令回给等在全国各地的东城间谍们。
一等墨迹干,他立即用裁信刀将纸裁成十几张小纸条,因为罗兰把指令全写在一张纸上,这么做正好符合情报信的规格,另一个原因是节约用纸。即使如今已贵为伊维尔伦城主,魔导国最有势力的大贵族之一,罗兰还是改不了早年养成的穷酸脾气,宁可多花点时间。
他灵巧地将小纸条折成十几朵麻花,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打开窗台下的鸽栏,一大群白鸽飞了出来,温顺地任他点名,把信扎好,放飞出去。不一会儿,湛蓝的天空就多出一大片白影,在宫殿上空盘旋一周,唰啦啦飞向四面八方。
闻声抬首的人们只看了一眼,就不以为奇地低下头,继续自己的事。东城每个人都知道他们的城主有个驯养鸽子的爱好,而他们认为这是个既健康又不劳民伤财的兴趣。的确,和成天举办狩猎、园游会、飨宴的绝大多数王公贵族比起来,罗兰不仅起居简朴,连少少几个兴趣也那么高雅。然而没有几个人知道,罗兰曾为这个“兴趣”投注了多少心血和财力。在这交通不发达的世界,讯息传递一向是有心人们头痛的难题,所以深诣情报重要性的东城城主很早以前就着手筹划建造一个遍及魔导国全境,甚至延伸向两个外大陆的巨大情报网,而他也成功了。用天上飞的鸽子传讯的速度是快马的三倍,即大陆最常用的八百里加急三天才能送达的消息,他一天就得手了,而且安全性也高(注:魔法快递比信鸽的安全性还高,速度更快,但只限于高段法师之间使用,无法普及)。说来简单,从信鸽的训练到专门人员的培养以及设施的营建都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决策者的构想力,企划能力和庞大的财力后援缺一不可,但这些和建筑完成的情报网所带来的好处相比又不值一提了——大陆上种种最新动态,东城城主就能最先得知并有充裕的时间做出反应,再借着鸽子的羽翼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全国各地埋下火种。
过不了多久,棋子们就会一一动起来了吧……
目送最后一只鸽子消失在上界的地平线之下,罗兰心道,他可没有自言自语的坏习惯。
回到桌后,他往报告书上敲了个大大的“阅”字,总算了结一桩最大的心事。
把报告放进抽屉,稍微理了下桌子,罗兰抬眼看向角落的落地钟,发现还有时间,于是飞快处理掉几件城里的内务,然后泡杯最爱的月桂茶犒赏自己的勤勉。除非有客,不然罗兰都亲自料理这些生活琐事。
一边悠哉品茗,年轻的城主一边闭目养神。畅开的窗户飘进清新的草木气息和甜美的花香,令他高度运动完的脑细胞得到最舒适的享受。
大约喝到一半时,响起敲门声,罗兰一动不动,道:“进来。”大神官法利恩·罗塞应声推门走进,手里捧着一叠衣物。
“大人,阅军式快开始了。”
罗兰这才睁开眼:“庆祝活动什么的都安排好了?”
“是的。不过马尔亚姆将军对艾德娜的布置有少许不满,他认为还应该追加四十箱香槟和十桶麦酒。”
东城城主没有怒吼“叫他自己掏钱”,摆了摆手:“随他,只要艾德娜同意。”
“艾德娜要他自己掏钱。”
“咳咳,这就没办法了。”罗兰耸了耸肩膀,想像部下哭丧的嘴脸,叹了口气,“算了,叫艾德娜通融一次,此等喜庆日子,就不要在意这些小小的支出了。”
法利恩恭身领命,上前为走到镜前的主君褪去黑缎长袍,换上伊维尔伦全黑的制式军装和同色的斗篷,最后双手停顿在罗兰的额饰前,见他摇头,便没取下。打认识罗兰起,法利恩就一直看他戴着这只头环,连洗澡、睡觉也不拿下,说不奇怪是骗人的,但法利恩从未生出置疑的念头。
穿上戎装的罗兰全身自然散发出一股凛然的气魄,较平时贵族打扮的优雅多了份武将特有的英睿之气。虽然坐上伊维尔伦城主的位子已近十年,罗兰却一点也没被权力腐化,站在法利恩面前的依然是记忆中那个英姿飒爽,让全城女子疯狂恋慕的俊美将领,如今他的气质比之当年,更为成熟,也更加威严。
大神官深褐色的瞳眸浮起崇敬的光芒,心道:这个人就是我侍奉的主君,发誓效忠的对象,也是我的……
“咳!法利恩。”罗兰提醒:他快被掐死了。
“啊!对不起!”法利恩满脸通红地拉松主君被扣得严严实实的领口。
“你怎么在发呆?太累了吗?”罗兰关怀地问道。
“不,没事,大人。”
罗兰看看他,确定是真的没事后,将搁在办公桌上的佩剑别回腰间。这把剑也是法利恩初见罗兰起就一直看他带在身上,而且剑柄处和头环一样镶了颗蓝宝石,只是这颗的色泽淡得多,是近乎乳白,轻烟一般的微蓝。法利恩就感觉出这把剑散发出一股极微弱的魔力,应该是把魔法剑。但是以罗兰的身份,比这种剑高好几个档次的武器也弄得到手,所以法利恩猜想这剑可能是有什么纪念之类的特殊意义,主君才不肯换掉。
瞥眼间,大神官注意到桌角整整齐齐叠放着几封信:“这是——”
“哦,其中给沙曼达、梅莲可和米利亚坦的待会儿帮我发掉,剩下的用魔法快递。前天北城的大情圣发信说他又抱了房儿子,真是的,他怎么都不嫌烦?我都替他烦!又要准备礼物。”
“好像陛下的生日也快到了。”
“……”
罗兰略带疲惫地挥挥手:“反正这些都交给你打点,陛下那份多用点心。”
“是。”法利恩检视三份要马上发的信件,露出诧异的表情,“希顿商会长这封,好像搞错了吧?上头写收信人是你,字迹也……”
“哦,我忘了把信封换掉了,因为他叫我直接把回执写在信上。”
“……希顿商会长好要勤俭节约的美德。”
“嗯,我甘败下风。”罗兰理理披风,笑道,“走吧。”法利恩连忙收起信件,紧跟上他的脚步,顺手带上了门。
※ ※ ※
j□j历1037年净之月5日,于摩斯海峡大胜兽人族的东城海军班师回朝,举城上下欢腾。城主罗兰为犒赏归乡士兵。宣布春之祭典提前一天,并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
当日午间,一万多名出生上界的官兵与三位将军:伊芙·比拿,席斯法尔·克雷因和马尔亚姆·麦斯韦恩,以及由水族族长艾露贝尔·西珐率领的魔导团搭乘空浮舟进入空港,受到城主随侍武官兼秘书官艾德娜·菲尔的热烈欢迎。稍事休息后,按照惯例,这一万多名将兵将代表全体参战士兵出席慰灵大会与阅军式。于是不到一点,正殿大门前的广大校场就整整齐齐排列开八个方阵,三名将军身穿黑色军服屹立阵头,身后是戎装笔挺,神情肃穆的士兵,伊维尔伦的鼎盛军威,一览无遗。
从摩斯海峡直接马不停蹄地赶回上界,大部分将兵连午饭也没吃,却没有一人露出丝毫不耐烦的神色,个个腰板笔挺,一霎不霎地盯着大门,满怀期待地等着那个他们打心底憧憬、效忠的人出现。
一时,正殿两扇巨大的雕花木门缓缓打开,发出隆隆的声音,五十个近卫队成员率先走出,手持金色长矛,迈着整齐的步伐站到红毯两端;接着是一干服装素雅的文官,恭敬得犹如站在场上的士兵们一样,分站左右,目视前方;然后,所有人情不自禁地挺了挺原就绷得紧紧的背脊,呼吸急促起来,,眸光聚焦于一点——清亮的脚步声响起的方向。
伊维尔伦城主罗兰·福斯迈着稳健有力的步伐走出大门,身后跟着一身白衣的大神官法利恩·罗塞。修长的四肢和高挑挺拔的身躯,那袭漆黑的军服穿在他身上是如此合衬,宛如一个天生的军神,金色的肩章和穗带又给他凛然的军人霸气增添了一份雍荣;修剪得十分利落的淡金色短发与黑缎斗篷迎风飘动,带起一股超凡脱俗的气韵,俊美的五官笼罩着沉肃威严的表情;举手投足,充满与生俱来的自信风范;而他冰蓝的眸,是全身英气的焦点,机敏而犀利,深邃而睿智。
他就和十年前一样,完全没有改变。
不需一个口令,士兵们齐齐拔出武器,朝他们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