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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房毒药-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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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姜穗离开公司的。”  
  原来当年还有这么一出啊?听完琳达的话,我陷入了沉思。
  琳达以为我介意了,赶紧过来好言相劝:“蓦然,其实刚才我说的,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没什么真凭实据。再说了,就算姜穗当年真跟沈总有什么,那也是四五年前的事了,现在你才是沈总公开的女朋友,何况他对你还那么好,多少女人羡慕你还来不及,你就别瞎想了,安安心心多好。”
  天地良心,我哪有多想啊!
  我只是有点奇怪,如果姜穗和沈林奇真如琳达所说的那样不欢而散,那今天她来找沈林奇又是为了什么?难不成真的是想再续前缘?那一刻,我忽然有些紧张起来,万一他俩真又好上了,沈林奇跟当年踹姜穗似地,一脚把我踹出星天,那可怎么办?
  我不是姜穗,不像她有演技,有实力,一个人闯荡江湖依旧活得潇潇洒洒,钞票大把大把地往口袋里赚。我要是离开了星天,那就真的只有去卖身了!
  想到这儿,我对琳达说:“琳达,这通告我不去了!”
  琳达吃惊地看着我:“啊?那你要去哪儿?”
  “回公司!”我握拳,坚定道,“我要去捉奸!”  
  我不是光说说的,我是真的去了。
  当我急急忙忙赶往公司,风风火火冲到沈林奇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坐在门口的小秘书被我的气势吓到了。
  她说:“白小姐,沈总有客人,恐怕……”
  “恐什么恐!”我说完,绕开秘书,一把推开了总监办公室的门。
  我、沈林奇、姜穗,三人面面相觑。
  那一刻,我后悔了。
  喵了个咪的,来得太快,忘记给自己找借口了!
  “有什么事吗?”沈林奇坐在办公桌前,对于我的突然闯入,他看上去有些不悦。
  我看看他,又看看坐在沙发上,衣衫整齐、大方得体的姜穗,只好硬着头皮说:“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来问问,你饭吃了没。”  
  气氛忽然变得很尴尬,沈林奇的神色一变,眼睛饶有趣味地看着我,手指又开始轻轻敲击桌面。
  那一刻,我的脸都烫到了脖子根,深深觉得自己的脑袋一定是被门夹过了,不然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水准的问题?还吃饭呢,吃屎长大都比我有脑子。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沙发上的姜穗站了起来,面带笑容,要和我握手。她说:“白小姐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姜穗。”
  姜穗表现出来的友好态度令我颇感意外,我本以为新旧女友一碰面,起码得大战三百回合,不是你用眼神杀死我,就是我用高跟鞋踩死你,哪有可能和平相处?可现在这情况……该不会是琳达的情报有误,我抓错奸了吧?!
  我不禁有些疑惑起来,看姜穗的手一直悬着,心一横,过去握上,示好道:“穗姐您客气了,您哪用得着自我介绍,我八岁就知道您了。”话一说出口我就发现,自己说的这番话好像有点像是在暗示她,她已经老了的意思。
  天地良心,我可真没这意思,我赶紧说:“我记错了,好像是十八岁。”
  姜穗一怔,忽然就笑了,她转过头朝沈林奇道:“林奇,你这女朋友挺有意思的。”  
  我被她说得有点懵,什么叫有意思?我哪儿有意思了?你到底啥意思啊?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可姜穗却似乎一点儿都没察觉到我对她的敌意,她只是收回手,坦然道:“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一步,不打扰你们吃饭了。”她说到这儿,好像又想起什么,接着道,“林奇,你答应我的事你可别忘了。”
  沈林奇点头,算是答应了。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下次见。”姜穗走到门口,还不忘朝我挥手道别。
  我被她这种平民影后的态度,吓得傻了眼,直到沈林奇站到我身后,才回过神,然后又被他吓了一跳。
  我说:“你鬼啊!突然出现想吓死人吗?”
  “你不也是突然闯进我办公室?”沈林奇反问。
  “这怎么能一样呢?”我急着道,“我们性质不同,我可是来抓……对了,她刚才说你答应她什么了?”
  “当然是答应她重拾旧爱,破镜重圆。”说完,沈公子平静地扫了眼目瞪口呆的我,说“不然,岂不是让你白跑一趟了?”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心里在想,马勒隔壁的,这地方呆不下去了,我还是先撤了吧!  
  “啊!我记起来我还有个通告要赶,我先走了!”我说完,拔腿就走。
  只可惜前脚才跨出门口,后脚就听到沈林奇在那儿自言自语,他说:“我还真没吃饭。”
  我的脚步停住了,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继续道:“我不介意你请我吃饭。”
  我脊背一僵,脑子里嗡嗡作响。
  然后,他又说:“吃饱了才有体力。”
  我一口鲜血喷在总监办公室的大门上,尼玛这人调戏我上瘾了是不是?!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畏惧过和沈公子一起吃饭。
  以前,他看上去总是冷冰冰的,板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似地,虽然凶神恶煞了些,但至少我还吃得下饭。
  可是现在呢?我发现他变了,变得阴晴不定,忽冷忽热,难以捉摸……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学会了耍流氓,语不惊人死不休,偶尔一句话就把我吓得心惊胆战,胃口全无,六神无主,月经不调。
  我深深觉得,如果任其发展,我一定会心脏病发,猝死在血淋淋的牛排前。
  我的我的生命安全,也为了西餐馆的生意着想,我壮着胆子提议:“既然我请客,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
  然后,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答!应!了!   
  我一直觉得,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不仅仅是体现在食材和烹饪方法上的,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进食的方式上。
  比如西餐,通常是两个人一张长桌,你在这头,我在那头,各吃各的,就算想说句话,还得想想适不适合,该不该说。可中餐就不一样了,一群人,围着个大火锅,你往里抓把香菜,我往里丢盘羊肉,他往里倒几片肥牛,虽然味道上不一定胜得过西餐,但气氛绝对是有了。如果再配两瓶二锅头,那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也都不太会去计较了。
  就像现在,隔着热气腾腾的鸳鸯锅,我就觉得沈公子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柔和得多。
  在这样的气氛带动之下,我很脑残地给沈公子夹了筷牛百叶。
  “我不吃内脏。”他很平静地拒绝了。
  你不吃我吃,我把牛百叶又夹回了我碗里。
  过一会儿,羊肉熟了,我又给他夹了筷羊肉。
  他说:“我不吃羊肉。”
  还真挑剔,我嘟了嘟嘴,又把羊肉给夹了回来。
  又过了一会儿,肥牛熟了,还没等我伸筷子,他说:“你别管我了,自己吃吧。”  
  那一刻,我真的是怒了。
  喵了个咪的,你要是不想吃,你刚才就说啊,等现在坐下开始吃了,你才一动不动的,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要吃,就算我点面子,啃几片生菜叶子会SHI吗?
  “行!”我说,“你别吃了,我吃!”
  然后,在服务生惊讶的目光里,我一个人英勇地吃完了整个鸳鸯锅,还顺便喝了三两二锅头。
  再然后,就好像所有小白文里的二缺女主角一样,我醉了。
  但是,请不要激动,和那些二缺女主角不同的是,我不怕喝醉。因为我喝醉了,比我不喝醉还清醒,不撒酒疯,不说胡话,腰板笔直,连普通话都比平时标准。我妈生前老说我,你要是有喝醉时候一半懂事,我就真省心了,可惜现在我想让她省心都找不到机会了。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副驾驶位上,目视前方,一言不发。车里放着不知名的音乐,沈林奇专心开着车,也没有开口。
  外头灯影浮动,映在车窗上,恍恍惚惚,叫人看不真切。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我家到了吧,沈林奇停下车,俯身替我解安全带。
  我呆呆望着他,看着他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灵活地替我解开安全带的扣子,又用指背,扫了扫我被安全带弄皱了的衣服,动作优雅而娴熟,叫人有些挪不开眼睛。
  就在这个时候,有辆车经过我们旁边,车灯扫过他的脸庞,他忽然抬头看我。
  我也看着他,四目相对,我问:“沈林奇,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问:“你喝醉了吗?”
  “恩。”我点了点头。
  “明天醒过来,会把我说的话忘记吧?”
  “恩。”我继续像木偶似地点头。
  他微微笑了笑:“还挺喜欢的。” 
###第十章 拜托先把牙刷完
  宿醉的结果是,第二天醒来时,我头痛欲裂,眼冒金星,好不容易挣扎着下床,就发现琳达已经来了,手里拎着刚买的牛奶和鸡蛋饼。
  我感激地说:“琳达姐,你真是太贴心了,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还找你当我经纪人。”
  “得了吧!”琳达白了我一眼,“下辈子你还想祸害我,门都没有!今天要不是沈总特别吩咐的,我才懒得给你带早饭,让你醉死在家里算了。”
  好狠毒的女人啊!我在心里感叹了句,忽然一惊,追问,“沈林奇让你来的?”
  “可不是,沈总特别交代的,说你昨晚喝多了,让我来照顾你。”琳达说完,又忽然朝我挤眉弄眼地说,“不会是你昨天喝醉太热情,沈总怕你累着啊?”
  她话音落,我喝进嘴里的那口牛奶就喷了出来。
  我说:“你才热情,你们全家都热情!你别以为我记不起昨晚发生什么你就能污蔑我。我敢拿我的胸发誓,我喝醉酒比我不喝还清醒一万倍!”
  “哦。”琳达应了声,撇过头,偷偷地笑。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喷她一脸狗屎,天地良心,我是清白的,虽然我是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鉴于琳达对我的污蔑,我对她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惨无人道的奴役。
  “琳达,我要喝水。”
  “琳达,我不要喝水了,我要喝酸奶。”
  “琳达,酸奶不好喝,还是给我换牛奶吧。”
  “琳达……啊!”
  我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琳达恶狠狠地声音响起:“喝你妹,起来换衣服开工了,不然你这辈子都别想我给你带早饭!“
    我想名誉虽可贵,清白价更高,若为早饭故,两者还是皆可抛的。
于是我摸着吃饱了的肚子站起来,朝气得脸都黑了的琳达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说:“Yes madam!“
    由于之前打架事件的影响,我手头很多原本早就该进行的工作都被搁置了,如今风波终于过去,我不得不面对比往常多一倍的工作量。
    广告拍摄、杂志采访、综艺节目的录制……各种工作接踵而来,我的工作表被排得密密麻麻的,完全无暇再想别的事情。
    但有时候,我觉得这样忙着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至少证明我还红着,还不用为阿哲的医药费担心。
    医院又打电话来了,说阿哲的病情稳定,但是很想我,希望我能去看看。可是我完全挤不出时间,上午的杂志写真,同拍的那个男歌手,像磕了药似的发疯发脾气,原本半天就能解决的工作,愣是被他拖到了下午。
    我气愤极了,看着围在男歌手旁边,那个唯唯诺诺说着好话的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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