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涫青丝-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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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好了?”他淡淡地问我。

“好了,谢谢公子关心。”我想起他借寂惊云之名送来的补药和糕点零嘴,赶紧道谢。

“怎么这场病来得这么凶猛?”他捏着手里的木雕,漫不经心地问。

“受了寒,我身子本来就弱,所以好得慢了些。”我小心翼翼地答他。这位公子爷的每句话都怠慢不得,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常常暗藏了机锋,让人招架不住。

“听说遇到采花贼了?”宇公子冷不丁来了一句,唇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你这丫头的艳名真是传开了。”

“没采到,公子放心,卡门不会叫人占了便宜,给公子脸上抹黑。”我赶紧声明。他怎么知道?这消息被月娘严密地封锁了,倚红楼几乎没人知道,难道这宇公子派了人暗中监视我?我无奈地笑了笑,又道:“卡门这艳名大炽,还是公子出了大力的。”言下之意,他也是始作俑者。

宇公子听我这样说,懒懒地笑起来:“艳名大炽,总是好处多的,不是来了人英雄救美么?听说桌椅锦屏都砍烂了呢。”

我心中一寒,连桌椅锦屏被砍烂的事他都知道,莫非倚红楼中有他安排的眼线?否则为何好像对我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楚殇月娘都没问过我桌椅屏风是被谁砍坏的,我只当他们没有上心,现在想想不太可能,为什么他们会隐忍不发,不向我寻根问底?

而这个宇公子包下我的原因,想必是想引出那个行刺他的黑衣人吧?我抿嘴笑道:“公子在卡门身边放了粽子么?连卡门被楚殇公子救了都知道。”言下之意,那个黑衣人啊,就是楚殇啊,你去找他麻烦吧。也不容他细想,话里故意带上这个粽子的典故,引开他的思路。

“粽子?”宇公子怔了怔,果然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抿嘴笑道:“公子没听过那个笑话么?包子家族跟米饭家族打群架,米饭家族把包子家族打得落花流水,蛋炒饭把粽子逼到一个墙角,粽子把外衣一脱,对蛋炒饭道:‘我是内应’,所以呀,这粽子便成了内应、奸细的别名儿了。”

在二十一世纪,有个叫李小葱的女孩儿,让无数的人为她疯魔,爱她的人爱得发疯,恨她的人恨得发狂,她随口一个笑话,都可以成为流行,把这家喻户晓传了几千年的粽子,赋予了新的含义,成为“无间”的代名词。她纯净得就像是我们十年前的自己,我想起那个火热的夏天,我们因为这个孩子走到一起,为她投票、为她拉票、为她哭为她笑、为她耗尽身上本就不多的全部热情,一切仿佛才发生在昨天一样清晰,却其实已经恍如隔世,真的真的,是在隔世了。

“你在丫头,哪来这些个逗趣的笑话儿?”宇公子许是觉得新鲜,果真没再追着细问那晚的事,他今天心情似乎很好,懒懒地问:“听说你给月娘说了个‘超级花魁’的点子,京城里半月来传得沸沸扬扬的?”

“一个小点子罢了。”我忐忑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说起这个是什么意思。

“小点子?”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即使是京城里的商家大贾,也想不出这么缜密的点子,一环扣一环,方方都有赢利,看这样子,京城还要热闹好些天了。你这小丫头,哪来这些个想法?”

我哪会想啊,我剽的。我在心中暗暗叫苦,不知如何答他,便不讲理地反问:“凭什么小丫头便不能有这些个想法,这只能说明女人的聪明才智一点都不输给男人。”

宇公子的唇角噙起一抹浅笑,也不与我纠缠这个问题,突兀地道:“会下棋么?”

我看了一眼放在矮几下的围棋盏和棋盘,笑道:“公子,卡门可不是那些个琴棋书画皆通的才女,您这不摆明了为难我么?”

他笑了笑:“若我今儿个不想听曲儿,只想下棋呢?”

又刁难我,我笑了笑,将那棋盘拿出来放在矮几上道:“这围棋么,卡门有另外一种玩法,公子可有兴趣试?”

“说来听听。”宇公子的表情是波澜不兴的。

我将围棋盏拿出来,抓了几颗棋子在手上,一边在棋盘上摆,一边笑道:“我这玩儿法,可没围棋那么劳心,唤作‘五子棋’。就是两人各执一种棋子,任何一方的棋子不论是横线、竖线、斜线,先连成五颗的为胜。”

“花样儿倒多。”他来了一点兴趣,“那就试试你的新玩儿法。”

于是下将起来,开始几盘我很轻易就能赢他,多玩几盘之后,要赢他便不是那么容易了,下一盘常常要很长时间,难决胜负,再后来,便是我输多赢少了,这男人怎么这么聪明?我噘着嘴,当他再次赢了我一盘的时候,我气馁地一推棋子,耍赖道:“不来了,不来了,公子都不让让人家。”

他抬眼瞥我,表情慵懒,眼中却带起一丝笑意,身子懒洋洋地向后融,笑道:“过来。”

我怔了怔,下意识地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坐下,他一把拉我入怀,还未等我有所反应,已经扯下我束发的发带,我轻呼出声,他的手已经探入我的发中,捞了一束举到鼻下,嗅了嗅,赞道:“好香!”

我倚在他怀中,不敢动,我现在是他包了的人,他对我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包括要我的身子,我抬起脸,强笑道:“公子,卡门为您唱支曲儿吧?”

“说了今儿不想听曲儿。”他淡淡地道,鼻子仍在我的发上嗅,我心中有些急,他不会是现在已经情动了吧?

“那,卡门给您讲个故事如何?”我使出另一招。这招是我的杀手锏,当初楚殇逼我接客,我本想在走投无路之下,用这一招的,就像《一千零一夜》里那个给暴君讲故事的女子一样,以故事来拖延暴君杀人,我则想以故事来拖延客人的上床时间,边讲边给他灌醉,要不就干脆讲鬼故事给客人听,把他们给吓跑。不过没想到我还有点衰运气,居然一直没有用上。

“故事?”宇公子仍不放开我,让我倚在他怀中,他似乎对我的头发很感兴趣,一边拿着把玩,一把漫不经心地应我。

“公子也不想听吗?”在他怀里呆得越久越不安全吧?我得快点让他答应才成。

“你这么有兴致,便讲来听听。”他还是不放开我,我又不敢挣扎,只得倚在他怀里,脑袋里冒出一个故事,是《一千零一夜》里最出名的那个,便滔滔不绝地讲开了:“很久以前,在遥远的地方有个波斯国的国家,城市里住着兄弟俩,哥哥叫戈西母,弟弟叫阿里巴巴。父亲去世后,他俩各自分得了有限的一点财产,分家自立,各谋生路。不久银财便花光了,生活日益艰难。为了解决吃穿,糊口度日,兄弟俩不得不日夜奔波,吃苦耐劳。后来戈西母幸运地与一个富商的女儿结了婚,他继承了岳父的产业,开始走上做生意的道路。由于生意兴隆,发展迅速,戈西母很快就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了。而阿里巴巴则娶了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夫妻俩过着贫苦的生活。全部家当除了一间破屋外,就只有三匹毛驴。阿里巴巴靠卖柴禾为生,每天赶着毛驴去丛林中砍柴,再驮到集市去卖,以此维持生活。有一天……”

他把玩着我的头发,神情莫测,他慑人的眼神收敛之后,眼神便如春水般澄澈,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听进去没有,心思忐忑间,说出来的故事便乱了:“强盗头子对着那山洞大喊说‘芝麻,开门吧!’……,呃……,阿里巴巴……,呃……”他长得真好看哪,我嗑嗑巴巴地望着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他笑起来,也不知是嘲是喜,我的脸顿时烧得烫人,“嘤咛”一声,把脸埋进他怀里,撒娇道:“公子爷取笑人家。”

“你这丫头,有时贼精贼精的,有时候又这般迷糊……”他叹了一声,抚着我的头发,那手也不知道在我脑后弄什么,然后,我感觉到他轻轻别了一样东西到我发间,我好奇地往发间摸去,手一僵,垂在脑后的发已经被他不知道用什么绾起来,再向上摸去,触到一样硬硬的东西,我轻轻抚着那东西的形状,心中一震,手也如被施了定身术般顿住,那东西竟是……,竟是一支发簪!

——2006、9、11

[第一卷 青楼篇:第32章 勾引]

宇公子见我呆住,轻笑道:“怎么了?”

“公子这是……?”我望着他清朗的目光,心绪如麻,是他么?我命定的人?那个肯为我绾发的人?这个人这般轻易,就触碰到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一时竟觉得他慵懒的笑容是那般讨喜,那样得我心,我定定地望着他俊朗的脸,不由痴了。

“刚刚刻的小玩艺儿,别在你发上正好。”他淡淡地道,拢了拢我耳侧的发,我的脸顿时有些发烫。原来,这簪子就是他刚才全神贯注刻的东西,我想到他雕刻时那认真专注的表情,心底竟然有一丝丝甜蜜的感觉,慢慢地涌出来,将我包得严严实实。

那一刻我几乎忘了一切,忘了楚殇,忘了我与他之间那些仇恨,忘了我身处在险境,忘了我来到这个世界便一直小心谨慎地求生存……,这一切的苦难与此刻的甜蜜比起来,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原来原来,一直潜伏在我心间的,一直是那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只要能开开心心地活在世上,遇到个心爱的人,为我绾发,与他平平安安厮守一生。

都说女人的心是海底针,难以捉摸,其实只说对了一半,当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的满腹心思都围着她爱的男人打转,一言一行,都浅显易懂。我爱上他了吗?爱情怎么会来得这般轻易?可是,为何我此刻满心欢喜,对这个拥我入怀的男人,他的一举一动,此刻都那样顺眼慰贴,让我有说不出的喜欢。

或许是我太过安静,或许是我的表情过于柔和,或许是我眼神中那种甘心化成水的柔情表达的欢喜太过强烈,或许我眼前这一刻的表现是宇公子从未见过的一面,我这样骄傲的人,一生能表露几回?他望着我的表情若有所思,眼神渐渐深了,俯下头,他的脸缓缓压下来,我以为他要吻我了,可是他却只用鼻子触着我的鼻子,轻轻擦了两下,看了看我,唇角噙着浅笑,又亲昵地蹭了蹭我的鼻头。

要死了,我哪里经得起这样温柔的挑逗?我呻吟起来,仿佛在邀约他进一步的侵略和占领,他轻笑一声,唇徐徐地压下来,轻轻触了触我的唇,我的身子忍不住颤了颤,他的唇好凉,他感受到我的颤抖,唇稍稍离开,我一把勾住他的脖子,主动将唇送到他的唇上,脸情不自禁地烧起来。好喜欢,好喜欢他的唇他的吻,我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只觉得一股极致的快感击中我的大脑,让我头发晕,全身酥软,完了完了,从我过去那三十年的经验看,这是我与自己喜欢的人接吻才会出现的极致快感。他的唇热了起来,我吸住他探入我的口中的舌,抵死缠绵,脑中模模糊糊地想,是他吗?真是他吗?他真是我命中的人?我的良人?

如果世界在这一刻毁灭,我也甘愿。如果他现在就要了我,我也甘愿。我闭上眼睛,全身仿佛发着低烧,他的唇,我好喜欢,他的吻,我好喜欢,他的怀抱,我好喜欢……。瞬时情动,手探入他的衣襟,抚上他结实的胸膛,我哆嗦着摸索他衣襟的布扣,找到一个,正要解开,却被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我顺从地任他抓住,男人果然还是比较喜欢占主动,那我就迎合一下他的大男人主义好了。他吻得我快透不过气,才一下子蓦然松开我,趁我缓气儿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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