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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骑着战马,绕过月氏斥候的警戒线,顺着河流一口气奔了好几十里,在确定了无人会跟上自己后,才找到一个背阴的地方,将战马牵在河边,好好的休息起来。
他现在已可想象到阿度拉惊诧的嘴脸,并可肯定明天他就不得不派人将跟着他的汉骑全部送回去,因为他李云已逃了出来,再留下或者虐待其余的汉人,只会令汉人不满,从而破坏他的计划。
李云将头探到这清澈的河水中,美美的喝上一口从未被污染过的甜甜清水,事实上阿度拉早就有了想要夺回他王位的想法,他李云所起的作用不过是催化剂,将他心中的恶魔提前释放,仅次而已。
夕阳从草原的地平线照射过来,大草原上的这一刻显示着它最美丽的一面,如同温柔的女子般让李云不觉间痴呆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六节 初到乌孙
太阳从东方升起来,大草原上的牧民开始赶着自己心爱的牛羊,惬意的在这长生天赐予他们的宽广牧场放牧,今年的雨水较往年更为充足,水草也格外的肥美。
塔吉是乌孙一个小部落中出了名的勇士,他的父亲曾参加了昆莫领导的对月氏人的复仇战争,而他本人更是以勇武著称,无论力气还是射术,在这方圆数百里的数个乌孙部落中,他塔吉认第二,再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塔吉扬起手中的鞭子,一边驱赶着他家的牛羊,一边幻想着三日后的篝火宴会,那是祭祀这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的重要节日,那天不仅仅是乌孙人的盛宴,更是整个草原的盛宴,介时信仰着长生天的人们将各自举行盛大的宴会,来自各个部落的姑娘也会一个个走到篝火边,向着她们看上的勇士,毫不吝啬的献出她们动人的笑容,甚至有可能还可一亲芳泽,一想到那些温暖的肉体,塔吉身上就只觉得火热。
顺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塔吉赶着牛羊来到了他早就选定好的牧场,这是一片水草最为丰盛的地方,孕育着乌孙民族的河流从圣洁的圣山蜿蜒流淌到这里,然后绕了一个大湾,继续向前,这个地方是塔吉去年就盯上的,然后他按照乌孙人的习惯,在这块牧场上立下了他的标记,这就意味着在没有得到他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敢于将他的牛羊赶到这里放牧,那么他就必须做好接受他攻击的准备——乌孙人的传统,凡是做了标记的地方,那就意味着那里属于私人所有,其他人若是想要在那放牧,那么就必须得到主人的同意,又或者在决斗中击败那地方原来的主人。
这套规则已被草原上的人所广泛接受,即使是强大的匈奴人,也不得不在乌孙强大的军队面前接受这个传统。
因为现在的乌孙可不是几十年前,被狡猾而凶残的月氏人差点歼灭的乌孙,在长生天赐予乌孙族的王者,伟大的昆莫猎骄靡的领导下,逐渐强大起来的乌孙军队在十几年前一举击败了曾经给予他们耻辱的月氏,用月氏王的鲜血洗刷了乌孙先王的耻辱,到现在拥有三十多万铁骑的乌孙国已是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强大部族。
当然这一切都得感谢长生天赐予了乌孙人一个完美的王者,无所不能的勇士——昆莫猎骄靡。
提起伟大的昆莫,塔吉想着就格外的激动,据说昆莫出生的那日,伟大的长生天给予了当时匈奴人的王,大单于冒顿以明确的指示,于是冒顿单于连夜挥军赶到月氏人攻陷乌孙最后一个据点之前,解救了当时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并将他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教他骑射,行军之术,更令他的儿子,后来继承了单于之位的老上单于全力辅佐。
终于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准备后,伟大的昆莫带着他训练出来的勇士一举从月氏人的手中夺回了属于乌孙的牧场,夺回了乌孙祖先安息的圣洁王庭,更从月氏手中抢来了大片牧场和无数的牛羊,奴隶。凭借这一战,乌孙人奠定了这大草原上霸者的地位,环顾四周除了匈奴和最东边的中原帝国,就再无敌手。
在塔吉看来大草原上没有永远不变的霸主,匈奴人风光的够久了,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就像草原上的狼一般,再勇猛的狼也有老去的一天,匈奴人现在再也没有当初在冒顿和老上两位大单于领导的时候,那种如骄阳般不畏惧一切的勇气,他们拥有了太多的牧场,太多的牛羊以及太多的奴隶,这些都使得他们行动再无以前般无所畏惧,他们锋利的爪子已被富足的生活所磨钝。
而反观乌孙,却是一个朝气勃勃的部落,乌孙人勇敢,不畏惧死亡,更有着长生天赐予他们的王,迟早有一日乌孙将取代匈奴成为这草原上的共主。
塔吉知道现在昆莫之所以不向匈奴人发起挑战,是因为昆莫还惦记着冒顿与老上两位单于的养育和照顾之恩。
昆莫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草原上有恩必报,昆莫当然不会忍心对恩人挥出武器,这一点塔吉十分赞同,可是在大草原上一个部族的崛起从来都是伴随着鲜血与屠杀,在部落的利益面前,昆莫应该先把个人的感情放到一边,全力争取属于乌孙人的霸权!
在乌孙的各个部落,有着和塔吉相同想法的不止一个,而是一大群一大群,甚至昆莫身边的许多大当户,大将,千户等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向匈奴人挑战!这已逐渐成为乌孙人共同的声音,塔吉相信昆莫迟早有一天也会生出这样的想法,到那时候战争的号角必定在这大草原上再次吹响,而他塔吉也一定会吻别部落的美丽的少女,跨上大家为他准备好的战马,跟着昆莫的战旗,进攻!进攻!再进攻!
将牛羊驱赶到那片水草丰盛的牧场中,塔吉轻轻的吹了个呼哨,头马立刻奔到他面前,塔吉从怀中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精料塞到头马的嘴中,再轻轻的拍拍它的头。
吃到主人奖赏给它的美味精料,头马欢呼的低鸣一声,带着马群奔到一处草场,悠闲的嚼起嘴下的绿草。
塔吉再按照同样的办法,将牛群和羊群分别放牧好,他自己则跳下马背,跃入河流中美美的洗上一个澡。
等塔吉洗完澡上来,却远远的发现有一个男人骑着马正向他这边走来。
他想干什么?塔吉握紧了手中的武器,乌孙人一直就信奉着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武器这句草原上千古不变的明理。所以另一边塔吉也骑上爱马,冲着那人微笑的用草原上常用的匈奴话喊起来“喂!朋友,你来这干什么?”
那人见到塔吉,嘴角露出灿烂的笑容,满腮的胡子显得他的脸型较为粗旷,此时塔吉才发现那人的长相与草原上的民族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他穿着羊皮编织的衣服,尽管他的马是匈奴人常骑的战马,可是塔吉却感觉他不是草原上的人。
那人整理了一下衣着,极有礼貌的用不是很熟练的匈奴问道:“朋友,请问这里是那里?”
塔吉笑了,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人肯定是迷路哩!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一个人单独行走是很容易迷路的。
“朋友这里是乌孙族的地方,你来自那里,要去那里?”塔吉骑着马走到那人面前回答道。
那人托着下巴看了塔吉好一阵,才道:“我是中原人,在这草原上迷路了,请问朋友,这里离中原有多远?”
草原上的民族都是很好客的,听到这人来自这在传说中听过的中原帝国,塔吉的心肠一下子火热起来,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塔吉拍拍他的肩膀热情的道:“中原?很远的地方,离我们这大概有半个月的路程,而且路上很危险,你一个人不行!”
接着又道:“这样吧,你先到我这住下,等过几天我带你去王庭那里,在王庭经常会有商队去匈奴,你就可以顺道和他们一起回中原!”
那人感激的看了看塔吉,道:“谢谢你了,我叫李云,不知道你朋友你叫什么?”
塔吉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憨厚的笑道:“我叫塔吉成,你叫我塔吉就好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七节 圣女
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李云跟着塔吉返回他所在的部落。
这是一个纯朴的小部落,人口不到三千,牛羊却足有十余万头,另有优质战马上万匹,李云看着都有些乍舌,这些牛羊和战马若是拉到大汉足可换上无数的黄金和粮食,可是在这遍地牛羊的大草原,这些牲畜却仅仅只能维持着乌孙人日常的生活用度,属于极为廉价的东西,李云想若是有人从中原拉上大量的陶瓷,布料以及盐等大汉普遍存在的生活物资来这大草原上以物易物,一个来回至少就可获得数十倍的暴利。
部落中的人都十分的好客,见到来了客人,部落的首领,有千户官职的一名乌孙老者,更是亲自接见了李云,摆下宴席款待乌孙历史上宴请的第一位来自中原的客人。
三日后,月圆之夜,这个夜晚是乌孙乃至整个草原的重要节日,传说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就是在这个夜晚降临圣洁的圣山,点化当时依然过着游荡生活的草原人民,长生天赐予了人们强健的身体,这使得他们可以勇敢的挑战一切草原上的猛兽,更教会了人们放牧牛羊,使得大家可以吃牲畜的肉,而不再需要去冒着危险猎捕野兽,使得大家有暖和的皮衣御寒,而不再有人在那寒冷的冬季被严寒冻死。
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草原上的人们便在每年的这个月圆之夜,人人围着篝火,大口吃肉,大口饮着马奶酒,少女则在篝火边上跳起了她们最拿手的舞蹈。
大家用这种方式纪念长生天,缅怀自己的祖先,而据说在所有草原民族的圣洁圣山,有着天山之称的祁连山上,匈奴单于还将举行更加隆重的祭天仪式。
李云就跟着塔吉部落的人静静的坐在篝火边欣赏起这些美丽的少女跳着的古老舞蹈。
明日他便会在塔吉的陪伴下,踏上去乌孙王庭的道路,这次到大草原上,他可说是收获很多,不仅仅和月氏人取得了联系,更到得了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第二大霸主,强大的乌孙部落,若有机会可与乌孙昆莫相见,那么。。。。。。。
李云摸摸紧紧的收藏在怀中的国书,这是他身份的证明,假如他想的话,他就可拿着这国书直接找到乌孙昆莫,可是他现在却无把握肯定乌孙人是否真的对匈奴有所不满,乌孙昆莫的态度又是如何?
所以国书不到万不得已,李云是绝不会拿出来见人的。
不过即使无法与乌孙昆莫见面,有两样东西若是找到,李云此行也可说是大大的成功,这两样东西,一为棉花,一为西域各国的地图。
棉花关系到民生的问题,而西域各国的地图更是会使得大汉对这个陌生的草原以及他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可在将来对匈奴人的战争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云已问过塔吉和他的族人,他们都没有见过那种叫棉花的东西,不过在据他们说,在王庭附近确实有人种植这种神奇的植物,至于地图李云想在乌孙王庭应该会有的。
篝火忽然间明亮起来,整个宴会上无论男女老少,在这时全部站起来,将眼睛望向中央。
塔吉拉着李云站起来,在他耳边道:“这下你有眼福拉!草原上最美丽动人的花朵,我们乌孙昆莫的七公主来哩!”
李云跟着站起身来,将眼睛望向中央,问道:“七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塔吉兴奋的道:“前月七公主到康居去哩,回来的时候,恰好就赶上今天,所以。。。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