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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随缘-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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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她有了娠孕请你回去好好照顾她,女人在这个时候最需要老公的呵护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我不希望看到你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过着缺爹少娘的日子。

昨晚我是不是又喝了很多酒啊,你从哪里把我抬回来的我都不知道了,就知道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好痛!好了,珍重!再见吧,我永远的哥哥!

第三十四章:酒醉人生



程晓玲满脸轻松的回了家,跟父母编了一个谎言:“她马上要去外地做一个项目要走一段时间!你们别牵挂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带着简单的行李,没有目的的买了一张火车票,坐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

她知道选择一个陌生的城市,只是为了遗忘。她要忘记一些事情,忘记一些人,甚至忘记自己。和萧强分手她一个人逃到北京一样,也许逃避是最好的解脱。比起当初她的心情更加悲观,更加绝望。她的人她的心就在割开静脉献血涌出的一刹那已经彻底死去,现在留下的只是一个会呼吸的躯壳,为了那些担心着她的人。

此时的萧强开着车如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到处的寻找。从出事那一天程晓玲就关掉了手机,失去了与外界的所有联系。萧强的状态已经面临崩溃的边缘,和他一样发疯的还有被萧强惊动了的齐浩。俩个一南一北永不相干的男人因为程晓玲变成了朋友,他们此时都在为了寻找同一个女人而四处撒网。

无奈之下萧强只好去程晓玲的家探听消息,但他也能想到从小到大,程晓玲就是一个不给家人添负担的孩子。这些年也是报喜不报忧,出怎么大的事情她都没有跟家里吐露半点消息,更何况是准备离家出走这么大的事情呢!病急乱投医也只能这样,可是家人的正常反应让萧强从进屋的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他是白来一趟。只说了:“她和程晓玲又闹别扭了,晓玲又不理他了,如果小玲来电话就请告诉他一声。他不放心。”

10月的沈阳到处都是国庆的气息,国旗飘扬花团锦簇,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一脸颓废的程晓玲拉着行李箱在沈阳的街道孤独的乱蹿,背井离乡,颠沛流离,没有方向,更没有终点。越是在陌生的城市越不能让别人见到自己的眼泪,不能让别人窥视到你内心的秘密这是她这些年总结出的经验。

不流泪不代表不伤心,不失落不代表不痛苦,不消沉不代表不绝望,只有将真实的她层层的包裹起来,她才能安静的活着不被打扰。

她在一家廉价得不能在廉价的小旅社安顿下来。房间很小,又脏又潮满屋子的潮气的味道,卫生间是公用的,没有空调没有电话更没有宽带。屋里只有一张硬的如木版的单人床和一个脱了漆的老式床头柜,一台只能收到3个台的14寸小电视和一个遮不住阳光已经失了色的窗帘。和之前住的五星大饭店有着天壤之别,真不是人住的地方。

放下行李,漫漫的走到窗前。熟练的点一支烟静静的望着眼下车水马龙的街道。脑子里想的却是昨晚的情景。有人说由爱生恨,爱越深恨越深。她很爱很爱萧强但却不恨她,今天的结果都是自己一步走错所造成的,她恨自己,狠自己为什么不能像萧强的老婆一样为爱不顾一切,恨自己为什么在等到萧强的时候却又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选择放弃。她爱过周齐,却恨自己不懂得珍惜。她爱过木子李,却恨自己不听朋友的劝告造成大错。她曾经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谦让,不懂得不顾一切可当她什么都懂得的时候老天却跟她开了一个如此大的玩笑。

程晓玲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的可怜,她只想和正常女孩一样的生活。难道她想拥有一个爱她的人,一个属于她的家庭真的是一种奢求吗?为什么怎么难?

她继续沉迷酒精的麻醉,每天在酒的陪伴下消耗生命。这里真的不像女孩的房间,满地都是烟头烟灰,喝废的一拉罐,浓浓的酒味弥漫在这间破旧如牛棚的房间里。来到沈阳一个星期了她每天就这样半醉半醒的活着,没拉过窗帘,没开过窗通过风,没吃过一口东西。只是没有酒喝了,没有烟抽了,她才会蓬头垢面的穿着拖鞋跑到楼下的便利店去买,顺便强打精神的给家里的做机打个电话。因为家里的电话没有来电显示她可以随意编造任何谎言。

她没有看过沈阳的阳光,没有看过沈阳的街景,只是把自己关在那间臭气满天的小牢笼里。不说话,不与人接触,甚至告诉服务员不要在送开水了。也只有每天喝醉的时候她才可以睡着,她才闻不到被子上没有洗掉的男人们留下的臭脚丫子的味道。她都怀疑那被罩,床单没被换洗过。

这样沦陷酒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她发现身上的积蓄所省无几。她必须找一份收入否则她会沦落街头。可她真的不想回到职场,不想回到从前,从零开始的日子真的不好受。而且她现在必须找到一份可以马上赚钱的工作,否则她肯定会被旅社扫地出门的。

来了沈阳几个月了,才发现沈阳的冬天真的很冷,也许根本不是天气冷是心更冷的缘故。反正走在马路上她感觉自己的牙齿在打架不得不将脖子团缩起来。此时的程晓玲根本不知道在另外的城市有俩个男人在为找到她而心急火燎。程晓玲走了也把萧强刚欲热的心带走了,他无法正常的带队比赛,无法正常的工作,无法把自己放在一个正常的状态。三连败的比赛结果不得不让他接受下课的苦果。事业下岗的萧强奔走每一个他能想到的城市,刊登寻人启示。

俩个在各自的领域都如此成功的著名人士,人际关系网覆盖全世界的各个阶层可要找一个小小的程晓玲真的好难。齐浩查了她的处境记录确认她没有出国,就算如此,中国之大找一个人如大海捞针啊。萧强到过沈阳,东北三省他都找遍了。谁能想到程晓铃会把自己藏在每天40元的小旅社,而且足足几个月都呆在房间里。

程晓玲找到一家小酒吧,老板(红姐)人还不错同意她晚上来唱个试试,如果可以每天她将有80元的收入。不过红姐直言:“你这样子可不行,酒吧歌手至少像个样子,形象上要过的去!”程晓玲去酒吧洗手间的时候抬头照了照镜子,吓了她自己一跳。镜子里的女人是她吗?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消瘦的脸只省下大大的眼睛,眼窝深深的陷了进去,黑黑的眼圈,黑紫色的唇,随意梳理揪起的长法,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她去了一家外观还算档次洗浴中心在温泉里泡了好久。回旅社翻看箱子里的衣服,出来很急什么都没带,箱子里的衣服没有能适合这种场合穿的。摸摸兜里只有200块了,刚才洗澡花掉了48块,去买一件演出穿的衣服万一演出这事不成那她后面的生活就毫无指望了。程晓玲只能跟自己赌一把,她去问了旅社的服务员这里哪里卖衣服最便宜然后马上出发。

逛了几个小时,她一直拿不定注意该买什么样子的呢。毕竟她从没做过酒吧歌手,大学时经常演出但和酒吧歌手是两马事。一边想一边走,听到有人在她后面谈论演出的事情,她便放慢了脚步让后面的女孩先过去,好象那女孩也要去买衣服,她就一直跟着她,一直跟到一家商场内的时装店。她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衣服看上去就是给坐台小姐穿的吗?高贵的程晓玲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绝不可能?不穿这样的又能穿什么呢?她真无法抉择了。前思后想还是决定放弃,她已经离自己很远了,她不能再让自己穿上这样的衣服否则她会离灵魂越来越远。想了很久她决定给自己买一支唇膏,她的唇需要颜色,不想买便宜的,那对她的唇不好,又容易脱色。她要买一支大红色的,很鲜艳的那种红。向来都是淡妆的她从来都没有使过这种耀眼的颜色但她想现在这样的颜色应该适合它。在化装品柜台逛了很久她咬了咬牙,恨了恨心,说服自己买了一支美宝莲的。

走出商场回旅社的路上,手里攥着新买的唇膏心里不知有多不是滋味。真没想到她有一天会为买一支美宝莲的唇膏而徘徊而不安。几年前这个牌子她看都不会看一眼,就连香奈儿的化妆品她都可以随便送人,谁高兴拿去就拿去她从来不会心疼。如今会为买不起一支美宝莲而犹豫。真的很可笑!她甚至想卖掉一些首饰换点现钱,可想想每一件首饰都有特殊的意义哪件都不舍得。

路过街边的音像店程晓玲买了两张盗版CD,她要背背歌词好久没有唱歌了。在楼下的便利店她买了一个面包,一瓶矿泉水,又买了一包莫尔,她只抽莫尔。回到旅社她匆忙的咬了几口面包,开始化妆,她特意给自己化了一个妖艳烟熏妆,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显得有点神采。她穿上了这条专门为结婚而定做的大红色羊皮小皮裤,扎上了奢华的施华落水晶装饰腰带,比了比她选了一件古奇的黑色蕾丝小吊带,带上了周齐送的项链还自言自语到:“周齐保佑我能成功!”最后登上古奇的黑色细高跟皮靴,穿上外套拎起LV经典款水桶包。程晓玲看了看表已经7点多了,急忙跑下了楼。

再来到酒吧红姐差点没认出她,与早上头不梳脸不洗的疯丫头判若两人。一个女人能在东北这地方开酒吧的肯定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红姐稍微看了一眼就能看的出程晓玲从上到下这一身价值不非,就说她身上穿的这件黑色羊绒小半大就几千块止,手里拎的包看似不起眼却价值几万块,开酒吧这些年红姐也没遇到这奢侈打扮的歌手。红姐没有跟她多聊先让她唱完在谈,程晓玲脱了外套与乐队沟通了一下就走上了舞台。

音乐响起,程晓玲单腿支撑坐在吧登上,一只手握着麦克架。一条细上的美腿大红色皮裤配上尖尖的细跟皮鞋和鲜红色的唇,一头过肩长发不规则的卷成泼浪,聚光灯下的程晓玲迷人且勾魂。磁性的声线一曲《梦醒十分》已掌声雷动,口哨声,呼喊声不断。舞台上的程晓玲只沉醉于自己的音乐世界中,没有表情也没有与客人的交流。《再见吧,我的爱人》刚唱过台下以有客人递上200元的小费点唱了《我只在乎你》。

按照要求3曲唱完,红姐满脸是笑鼓着掌走到程晓玲的身边把她叫进了办公室。红姐对她的表现很满意,递给她100块:“明天9点来吧,这个是你今天的小费咱们5—5分。咱这消费是4—1—5,歌手4,乐队1,场子5,今天你第一天就给你5吧。咱这9点到2点,你们每一节唱3首,唱3节。你看行吗?”红姐用商量的口吻问程晓玲。程晓玲点头说:“没问题,但是我有件事要提前说清楚?”红姐是一个很爽朗的40岁的女人,言语气魄不输男人,程晓玲能看的出她年轻的时候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应该也是道上混的。“你说吧!”

“我只唱歌,至于什么陪客人应酬的事情跟我没关系,我绝不陪客人喝一口酒,他们喜欢听我唱歌给你给我钱我会唱的肯定唱,别的我什么都不干!行吗?”红姐觉得这个女孩深不可策,混夜场的没有几个歌手会说这样的话,她们都上赶着各位老板大哥。可她的清高,她的装扮,女人的直觉告诉红姐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行!我答应你!”红姐一口认同。

第三十五章:那些唱歌的日子



“萧萧”是程晓玲在酒吧唱歌时的艺名,可能是为了纪念她心中最爱的男人萧强吧。反正她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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