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萧不怀疑怪人的本事,以他的速度,估计已经甩掉了追他的爱斯基摩人。
果然,叶萧老远便见到了躲在隐秘方位的怪人,扣着鼻屎,东张西望。
“草你大爷,我还以为你丢下我不管了。”怪人老远看到叶萧,不由得咒骂道。
“喂,有个好玩的任务,你玩不玩?”叶萧眯着眼睛笑道。
“草你大爷,不玩,老子这次差点又被麻翻了。”怪人抱怨道:“你小子的心肠有这么好?肯定把好玩的安全的留给自己,危险的难玩的留给我。”
“如果你不答应,三个美女可就没了哦。”叶萧笑眯眯的说道。
“草你大爷,老子不是把他们引开了吗?”怪人瞪大了眼睛,仿佛要吃了叶萧一样:“我做到了,你该兑现诺言。”
“我当初可没说你只需要完成一项任务。”叶萧无所谓的耸耸肩,道:“既然你不想认识三个大美女,那我也没办法”叶萧说完,身子一转,便要往回走。
“等等,老子干。”怪人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圈套之中,需要不停的做任务才能走出来,如果不做任务,不但认识不了美女,还白白浪费了力气。
“这才对嘛。”叶萧咧嘴一笑。“你放心,一旦做成了,回去之后我一定给你介绍三个九十分以上的美女。”
“你知道我的打分标准吗?”怪人撇撇嘴。
“脸蛋漂亮、胸保证36d以上、腰细、臀部翘圆、腿细且直、脚嫩且白。”叶萧一一举例道:“还有,声音嗲。”
“好,妈了个逼的,老子干了。”经过叶萧掰着手指头这么一一举例,怪人听得大流口水。让叶萧不得不怀疑,难道怪人的老婆花鼓仙子真的是性冷淡?
“不过我只给你介绍美女,能不能搞定这可看你的本事。”叶萧一本正经道。
“没问题,偶像你是不知道,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被称为现代潘安,是萝莉御姐女王少妇大妈的杀手啊。”怪人洋洋扣着鼻屎,洋洋得意的说道。
“那我和你说一下具体步骤。”叶萧把计划和怪人仔细说了一遍。
“勃朗神?”怪人皱起眉头道:“他是什么玩意?居然取了这么难听的名字?”
“他?”叶萧愤愤不平道:“他就是欧洲最英俊的男人,号称所有女人的杀手,被他推倒在床上的女人,不计其数。他在一个月前还大放厥词,说我们华夏的女人见了他都会拜倒在他的裤下。”
“草他大爷的。”怪人咒骂道:“敢说自己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明明不把我放在眼里。”
“偶像你不用担心,老子玩死他。”怪人扛着脏兮兮的剑,蹑手蹑脚的往叶萧所指的冰屋方位而去。
叶萧低调的走回冰屋。
“怎么样?”
“一切搞定,我们也准备行动。”叶萧眯着眼睛笑道,旋即将两把手枪递给轻舞扬,道:“小舞姐,玩枪对于你来说没问题吧?”
“没有。”轻舞扬摇了摇头,小时候天天和爷爷呆在一起,可没少被轻老爷子带着去玩枪,几乎所有的枪械,轻舞扬在童年时代都玩过,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遗传的原因,轻舞扬对枪很有天赋。
“浅叔,她呆在这里,安全没问题吧?”叶萧不敢掉以轻心。
“我要和你们一起行动。”还未等浅南辰说话,轻舞扬便插嘴道:“别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要是把我留在这里,万一遇到了什么特殊情况,被坏人杀了,你们良心过得去吗?”
“”
浅南辰和陶行知相对苦笑,老轻家的这个丫头还真是个难缠的主。
叶萧无可奈何,看向浅南辰和陶行知征求两人的意见。
“这么着吧,小舞,你随我们一起去。但是,一切行动要听我们指挥。”浅南辰郑重其事道。
“好,浅叔,你放心,我一定乖乖听话。”轻舞扬喜笑颜开,马上哼着小曲去换上爱斯基摩人的衣服。
三人相对苦笑。
曾经的六零一族的生死兄弟,同生共死多年,两人和轻侯将的感情不一般,轻侯将的闺女就同自己的闺女一般,叶萧从浅南辰和陶行知的眼中只看到对轻舞扬的宠爱。
“小任那傻子追了小语这么多年,不成功,反而被你着小子给后来居上了。”陶行知没好气的对叶萧说道。“我看小舞也不把稳。”
“陶叔,我和小舞姐没什么。”叶萧苦笑道。
“没什么,现在没什么,将来也会有什么。”陶行知瞥了浅南辰一眼,道:“老浅的两个宝贝闺女都被你搞到手了,没想到老轻家的也会落入你手中。”
“我和小舞姐真没什么。”叶萧大呼冤枉。
“哼,记得好好对小语和香韵。”浅南辰瞪了叶萧一眼。
叶萧悻悻然,自己理亏,也没办法反驳,谁让自己把人家的两个宝贝女儿都给霸占了呢。
陶行知嘿嘿直笑,想当年,他可是六零一族的泡妞高手,年轻没少混蛋过,也伤过很多女人的心。最后遇到了现在的夫人,才怦然心动结了婚。要说对女人的了解,陶行知在新一代可是排得上名次的。
西门庆,号称新一代第一泡妞高手,其实他是陶行知的徒弟。
从轻舞扬的眼神中,陶行知早就看出了些什么。
对此,他不知道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只能暗叹叶萧这厮的桃花运也太好了些。
如同他这般经历过大起大落,看过大风浪男人,对男女关系看得比其他人透彻,只要在一起能感到幸福,其他的老规矩,管他作甚。
轻舞扬这种等级的美女,即使换上了难看的爱斯基摩服装,也掩饰不了那俏丽的脸蛋和优美动人的身材。
“小舞,你一定要跟紧我们,保护好自己,到时候我们很难腾出手来。”陶行知告诫道。
“放心吧,陶叔,我没问题的。”轻舞扬嘻嘻一笑。“叶萧会保护我。”
叶萧报以白眼。
又不让自己吃,还让自己保护,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一间很宽敞的冰屋之内,聚集了两大指挥使,五大执事,勃朗神。八位阿尔卑斯组织的最高层。
不过,此时的慕夕却被牢牢的绑住。
因为在乌索利耶别墅的时候,慕夕身份暴露。
“慕执事啊慕执事。”勃朗神冷笑连连:“阿尔卑斯组织,可是我爱斯基摩人的基业啊,没想到因为你,就这么给毁了。”
“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才足以泄我心头之恨。”勃朗神突然提高了声音,面孔格外扭曲。
“是你自找的。”慕夕脸上有五个通红的手指印,嘴角流出一丝鲜血,冷笑道:“勃朗神,当初你就不该杀了松藤星田,浅南辰是你惹不起的人。”
“为什么要这么做?”勃朗神面目狰狞道:“我给了你多少好处?为什么还要背叛组织?”
“浅南辰,他能给你什么?”勃朗神冷冷道:“是的,浅家是大,但也比不上组织。他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
“你给不了。”慕夕面无表情。
“为什么我给不了?”勃朗神眼神熠熠,似乎要把慕夕看透,这个女人,是他最看重的一个执事,有能力,有心机,而且,人长得也漂亮,适合替组织办好多事,这也是为什么慕夕能够短短二十年就成为阿尔卑斯组织组织高层的原因。
慕夕一笑,眼神中透出丝丝柔情,道:“因为,浅南辰是我女儿的爸爸。”
“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在场的众人同时震惊!
第七百四十章 把钱交出来
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从她一开始进入组织,便有计划有目的。*。*
“好好好,慕夕,你背叛了组织,应该知道是什么后果。”勃朗神面孔极度扭曲,愤怒到了极点,辛辛苦苦经营了一辈子的组织,就是毁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如果没有这个女人,阿尔卑斯组织还继续辉煌下去。
爱斯基摩人的心血,就是毁在这个女人手上。
勃朗神!
为什么叫阿尔卑斯组织?因为它建立在阿尔卑斯山之上,为什么她叫勃朗神?因为勃朗峰是阿尔卑斯山最高的山峰,他是掌控整个最高峰的神,掌控着整个阿尔卑斯组织,所以叫勃朗神。
但是,曾经可以睥睨欧洲,就连耶和华也要对他礼让三分的勃朗神,输了,输在两个华夏人手里,输得一败涂地。名誉扫地,只能灰溜溜的返回北极圈内,还要受到族内人的白眼。
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就是她,这个在阿尔卑斯组织内当了二十多年卧底的女人。
慕夕脸上无喜无悲,看不出任何的感情波动:“要杀变杀。”
“不,我不杀你,杀了你是便宜你。”勃朗神冷笑道:“我要折磨你,而且,我不仅要折磨你,我还要折磨你的亲人,在你眼前一点一点的折磨,让你受尽痛苦。”
“你无耻。”慕夕大骂。
她不怕死,她最担心的,莫过于香韵,这个苦命的女儿。还有南幸,她和南起的儿子,她虽然不爱南起,但是南幸毕竟是她的儿子,血浓于水。
“这是对你的惩罚。”勃朗神冷笑道:“你应该有一个叫南幸的儿子,而且,你和浅南辰生的女儿,我也会找到。”
慕夕死死的盯着勃朗神。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感觉冰屋一阵,大门处的冰面被破开,一个拎着一把重剑的怪人出现。
脏兮兮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脏兮兮的裤子脏兮兮的剑,他浑身上下就没一处干净的地方,扣了一把鼻屎,这人大声道:”你们谁是勃朗神?赶快出来让爷爷见识见识,骂了隔壁的,老子打死他。”
怪人说的是华夏语,能够听得懂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慕夕,一个是勃朗神。
勃朗神一共会十五种语言,其中华夏语很流利。
两大指挥使,马特和蒙特罗莎。四大执事,一脸警惕的看着突然闯进的邋遢男人。
“你是谁?”勃朗神用华夏语道。
“你是勃朗神?”怪人看着这个传说中欧洲最英俊的男人,不像啊,这款式要能算英俊?世界上哪还有丑人?
“没错,我就是。”勃朗神答应道。
“不可能,勃朗神没你这么丑。”怪人摇了摇头,一副不信的模样。
勃朗神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男人都是爱面子的动物,无论他年轻还是年老,无论富贵还是平穷,无论高居庙堂还是一介匹夫。世界上,有谁愿意被被人说自己长得丑?
除了疯子,恐怕谁都不乐意。
“到底谁是勃朗神?有胆子就站出来,弄这么难看的一个老头出来糊弄人?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吗?”怪人看着几人咒骂道。
“马特,蒙特罗莎,杀了他。”勃朗神终于爆发。
“是。”马特和蒙特罗莎听到了勃朗神的命令,毫不犹豫,赤手空拳攻向怪人。
“草你大爷的,当老子是软柿子?”怪人看着两人赤手空拳,道:“既然你们不用兵器,我也陪你们玩玩。”说着,怪人将无锋重剑扔在了地上,不,是插在了地上,如同锋利的割鹿刀一般,结实的冰层宛如泥巴一般柔软。
随便一丢,无锋重剑深深的插入冰层之中。
要是叶萧在这里,肯定会骂一句傻。逼。
有剑不用,非要当什么君子!
傻。逼中的战斗机。
怪人出手如电,每一脚踢在两大指挥使身上,就像被千斤巨岩撞击到一样,身子不停的后退。这就是重剑门的精髓,讲究力道。把人的身体当成重剑训练,剑是人,人是剑。
剑过后,摧枯拉朽。人过后,不留一个活口。
重剑门,注重的其实不是剑的训练,而是人的训练。
怪人不用剑,战力反而是最强的。
马特满头红发,此时如同触了电一般,不再是爆炸式头发,而是根根竖起。双眼通红,双脚并用,马特的出彩的地方在他的腿上,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只留下一串串长长的脚影。
蒙特罗莎则是不同于马特,蒙特罗莎的长处是手,而且身子格外灵活。
蒙特罗莎打起架来,不像恶狠狠的女杀手,更像一个舞蹈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