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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茁破巧,以力取胜。
姬凌云给这种战术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凿穿战术。
这凿穿战术是由“天可汗”李世民所创出来的战术。历史上,李世民有一支精锐的轻骑兵部队。会战的时候,他多次亲自率领这支部队迎头杀入敌阵,锐不可当,通常能一直杀到敌人的队尾,贯通到底,再杀回来。反复冲击,直到敌人阵形大乱,丧失斗志,大部队同时掩杀过去。这个战术几乎是百战百胜。
在黄易的《大唐双龙传》里对这个战术评价很高,寇仲就一再使用这个战术,以少克多,其实纯粹是抄袭李世民的战法。担任这种作战任务对武力要求最高,要求个个都是以一当百地猛士。
施猛比之李世民或者是《大唐双龙传》里的寇仲,那是远远不如。但也可看出姬凌云对施猛的期望。
因为,只要用的好,这凿穿战术是一个近乎无敌的存在。
在如此情况下,对付这种队伍与其正面交锋实是棋差一着。
但伍封此刻也毫无方法。因为,他们远来疲惫,若调头而走,降低士气不说,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根本就无法避开,到时后果会更加狼狈。与其那样还不如正面一战。以多克少,利用人数的优势,打赢这场战役。
如果对上项鹰的骑兵,伍封如此是最正确的决定。只是伍封不知,吴国地冠军骑分位两种。其中一种是以速度为主,一种是以力量为主。
伍封见施猛的骑兵高举了同项鹰一样的“冠军骑”的旌旗,误将施猛的骑兵看成了项鹰的骑兵。认为项鹰骑兵以速度见长,而非力量,遂然决定由正面突击。
原先早有人提议将项鹰与施猛分开,但姬凌云却并不赞同,认为如此虽然有些模糊,但却可以迷惑敌军,让对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有什么特性。
连他自己恐怕也不会想到,竟然阴错阳差的占了大便宜。
施猛紧握着手中的一丈巨铁斧,咆哮着催马向前!
鲜血飞溅中,施猛一马当先。配合着冠军骑地威风,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巨铁斧左右盘旋,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必定一击毙命!
他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丛林中的雄狮。
胜败决于一线之差,伍封错误的判断使得秦国骑兵在一接触的时候就落入了下风,处于不利的局面。
“冠军骑”那瞬间所爆发出来的力量让秦国地骑兵们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是力量。那无坚不摧的冲锋对对面迎击而来的秦国骑兵展开绝不留情的歼灭战。杀得对方尸横荒野,血染草石,势如破竹的冲入对方的腹心地。
四方八面尽是朝他们攻来的秦军,胆气稍差者保证可吓至手足发软,任人宰割。
施猛凛然不惧。带头前冲。凿穿战术直朝秦军的尾部杀去。
冠军骑硬在敌人的包围中杀出条血路,全力以赴地摘取胜利的果实。
全军上下无一不负伤浴血。跟来地留下来的五千精锐减至三千五百余人,可见战况的惨烈。不过人人都晓得胜利在望,士气高涨至极点,勇不可挡。
眼看胜利在握,远处又传来阵阵喊杀声,施猛转头一看,觉得心都冷了:只见又一万骑兵远远冲来,他们打着秦国的旗帜,呐喊着自背后杀了过来!
却说,姬凌云与项鹰一块领着余下的部队往秦都雍城逼近。
即将抵达邑的时候,已是将近巳时。
施猛早已在附近等候。
亲眼见到施猛,姬凌云着实松了一口气,根据原先的约定,施猛在破敌后会以最快的速度更自己汇合。
可对方却并没有那么做,姬凌云心理多少有些不安,担心对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看到姬凌云等人鱼贯赶来,施猛上前一步道:“大王,这是我军两战的详细战报,还请大王过目。”说着双手捧过一捆木简。
姬凌云双手接过,并未翻阅,而是皱眉问道:“我军伤亡有多少?”
施猛闻言苦涩道道:“末将无能,阵亡者总共两千八百零六人,重伤不治者一千三百九十一人。总计减员四千一百九十七人。”
“这么多?”姬凌云皱起了眉头?
施猛叹了一口气道:“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但在关键地时候却出现了一小小的意外。”
原来,当日施猛准备前去击杀赢利的时候,一队意外的秦国突然杀进了军营。他们训练有数,战斗力非常的强。吴军措不提防,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其他人不了解,但施猛心底却清楚地很。
吴兵看起来人数超过四万以上,但充其量不过一万而已。其中七千在附近呐喊,营寨内也只有三千兵将。若被击溃,对方会立时发觉中计,从而定神反攻,到时,只怕是一个两败具残地结局。
施猛只好回身与那异军交战了起来。
好在那异军志在救人,不知详情,并不恋战,救了赢利后就远远遁去。
施猛将无法再战的伤员,以及秦国留下来地物资,一并运过渭水存放在那里的一个县邑中,自己领五千兵马等候伍封的到来。
施猛在初期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即将取胜的时候,那异军再度出现挽救了伍封的败局。一番苦战,双方损失都惨重。
双方随即罢战。
此后,那异军与伍封连手起来不断的在附近游戈,但因找不到破绽,又见施猛气定神闲,担心这是吴国的计策,从而未曾进攻。
施猛也怕自己一撤退,就引起了对方的警觉,从而发动攻势,因此,按兵不动,直到姬凌云的到来。
听了经过,姬凌云微微皱起了眉头,叹道:“真的人算不如天算,施将军无须自责,这并非你的过错……只是……”他问道:“那异军究竟是什么来历,竟多次坏我军的好事?”
“这还是我来说吧!”在施猛身后的张言走了出来,说道:“在此处驻扎的时候,我曾潜入邑去探察过。那异军乃是原先赢公主麾下的骑兵统帅范威,据说在巴地吃了败战回到了秦国。路上听说赢利率军出征,便来襄助以便将攻补过。他这一来,打破了大王的所有计划。”
姬凌云听了,大笑了起来道:“没杀赢利虽然有些可惜,但我们也没有失败,施将军抢了他们的所有辎重,又连续的给了秦军两次教训,值得高兴,值得庆祝。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哩,范威的出现意味着我军已经和赢公主连手,击败了范威。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跟展如将军汇合了,等他们破了南郑,便回赶来与我们回合。到那时,二十万大军吓都可以吓死那些与我们为敌的秦人。”
姬凌云揣测的不错。
符央率领的第三路大军抵达成都后,任清璇就迫不及待的出兵巴地,打算亲自惩治范威这个叛徒。
巴地同蜀地相差不了多少大部分都是山区。
范威的骑兵伸展不开,兼之范威在任清璇麾下效命多时,深刻的了解任清璇的厉害之处,自己远不是对手。
如此,人未战,斗志以失,交战起来更不是任清璇的对手。三战三败,任清璇首先完成了任务帮助吴国夺取了巴蜀。
此时,正与展如联合围攻秦国在汉中的最后一个据点…………南郑。
总得来说,吴国的三路大军都进展的异常顺利。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二章 匈奴来袭
北原山脉,崇山峻岭之中。
一人快速的急行着,耳旁树木飞快倒退,可见来人的速度令人匪夷所思。
在这渺无人烟的山岭中意外的来了许多的不速之客。其中还不乏高手,以及有头有脸的人物。
其中身份最有身份的莫过于在一个年仅四十的中年男子。
那人翻山跃岭来到了中年男子的面前,恭敬的叫了一声:“下属拜彻里骨见单于!!!”
不错。
他就是那匈奴第一任的单于…………挛广义。这挛是姓氏,是草原上的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小姓氏,但因挛广义的出现,使得挛氏日渐辉煌了起来,名震草原大漠。即便是在中土也偶尔可以听到挛广义的传言。
那人浓眉大眼,身材硕长,那漆黑漆黑的胡子占据了他一半的脸旁,一双手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绢卷。
那双手又粗又大,骨节刚劲,老茧密布,尤其是手掌上端的那几个地方更是结了厚厚的老茧显然经常握着兵器造成的。
他打开了绢卷看着绢卷上的字,皱起了眉头,开口念道:“七月一十一日,吴王姬凌云……吴王姬凌云……姬凌云……”他连说了三个姬凌云,始终说不出后面的话来。
挛广义劈面将绢卷夺来皱起了眉头,说道:“什么姬凌云不姬凌云的,这次算了,等会到族里的时候,我会让人亲自教你认识周字。”
彻里骨一脸的痛苦,抱怨道:“单于,让我学习认字,你还不如杀了更加舒服。现在我一见到这些歪来歪去的东西就有一种杀人的冲动。也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好学的,有时间学这东西。还不如练练杀人冲锋的技术。在怎么说上了战场还有些用处,学什么周朝的文化礼节,一点用处也没有。”
挛广义双目一瞪,怒道:“正是因为你们有这种想法,才会让我们生活在茫茫大漠、雪地之中。我们匈奴人是在日月真神庇佑下地民族,有着最高贵的血统,身上流着真神的血液,拥有比狮子还要强健的体魄,比恶狼还要聪明的头脑。可是我们却时刻被大周踩在脚下,一点一点的侵占我们的土地。将我们赶向了茫茫大漠,赶向了寒冷的雪地。我们比周人强,可是为什么我们打不过呢?”
彻里骨摇了摇头,在他的眼中周人是任由欺凌的存在,但历史却可以证明一旦惹火了大周,每次最后地胜利者都是周人。他想不明白,但事实就是如此,
挛广义语重心长的说道:“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文化,没有大周的学问。在我们草原大漠之中,最不缺少的就是向彻里骨你一样的勇士。真正的智者却异常的稀少。而大周看似弱小,但只要在他们上百万人里出那么一个智者就足够我们受的了。我们族重视武勇而不重视文化。所以,我们可以培养出很多很多的勇士,但智者却培养不出来。”
他长叹道:“这些年我都在大周生活,比你们都了解大周的可怕。说实话我们这些小打小闹其实根本就拿不上台面,较真起来我们完全不可能是大周地对手。但他们却忙于内斗,一个个都将兵器对付着自己人。所以才任由我们放肆,不加以理会。一旦,我们触碰到他们的低线,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
彻里骨听得似懂非懂,有些不甘心的说道:“那我们匈奴真的比不上周朝了?”
“当然不是!”挛广义眼中出现了狂热的神态:“以前比不上是因为我们不团结,不重视学问。只要我们能够将草原、大漠、雪地所有的民族一统,以我们地实力绝对不会输给汉人。”
说着,他叹了口气道:“本来以我们原定的计划是要暗中使秦国与吴国正面对抗,然后我们在趁机夺取秦地,以秦地为我匈奴立国之根基。然后在想方法攻入中原。想不到赢公主多番坏我们好计,现在又于姬凌云勾结在了一起,使得我们的计划落空,真是可恨之极。”
彻里骨问道:“那姬凌云厉害吗?”即便是彻里骨也多次听得吴王姬凌云的大名。
挛广义点头道:“厉害,十分的厉害。我们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正面交锋我们会吃亏的。所以,我决定放弃秦地,避开吴国的军队。但是………”
他大笑了起来,说道:“我们也不能白来,至少在走之前我们要带上满满的珠宝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