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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修仙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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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清风在村中来回的走了几躺,也没有找到他爹娘的尸体。就连三妞、大牛、老先生的也都没有能找到。而从烧成废墟的房屋,偶尔找到的衣物。他知道他的这些亲人、朋友全部都死去了。

终于,感觉到大雨的冰冷和腹中的饥饿,任清风在一片菜园里找了几个萝卜,躲在一间还算好一点的破屋的墙角,大口的肯吃了起来。

雨如此不分昼夜的下了七天,这七天里任清风整天就是坐在屋角一言不语的发着呆,饿了就在村子里的菜园里随便找点东西吃,困了就蜷缩在角落睡上一会。

第八天早晨,大雨终于停了下来,天边也挂起了一条七色的美丽彩虹。山脚下,除了这片废墟一样的小村,其实地方仍然是一片生机。

蓬头垢面的少年任清风,也走出了呆了六、七天的破屋。不过这次他却没有再次去菜园找吃的,而是抬头看了看天边的彩虹。随后终于开口说话了。

“这一切一定都是山贼干的,我一定要杀掉他们,为爹、娘、大牛、三妞、先生…他们报仇。”少年稚嫩的小脸上一片坚定道。

说完话,又来到了一个积满水的土坑前,脱下衣服开始清洗了起来。不过意脱衣服却发现,衣服里竟然还有一块白色玉佩和一个泡软了的信封。

任清风也顾不上清洗身体了,而是赶紧小心翼翼的打开信封看了起来。不过可惜,信封里宣纸上的墨迹早已被泡去了大半,只依稀可以辨认出小部分字来,而任清风认识的就更少了。

“大都…翰林学士…古,这是什么意思呀?难道是村东的先生说的大都?这字好像也是先生写的,难道现在是我要去大都?恩,一定是这样的。那先生他难道没有死?难道他在大都等我?”

少年先是默念了几句,最后如此猜测道。而有了这样的想法以后,心情也稍微转好了一点。甚至于对于自己父母的死,也有点怀疑起来。

“难道他们都没有死,他们都在大都等着我?”少年如此自我安慰着,最后自己也渐渐的相信了起来。之前的一脸颓然也消退了不少。

有了这样的希望,任清风终于振作了不少,想都没想就决定要前往大都了。连要找山贼报仇的事,也暂时忘了。匆忙的洗了洗脸,又再次穿上衣服,装好玉佩和信封。就准备上路了。

到了临行的时候,任清风这才想起来,自己在路上还是要吃东西,住客店的。虽然没有真的出过远门,不过离家出走的想法,每个少年都有过,任清风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出门需要干粮和银两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恩,我差点忘了,还要准备一点干粮,不然路上肯定会饿肚子的。还有见到三妞和大牛的时候,要是能有两只蟋蟀送给他们的话,他们肯定会很开心的。”少年如此想着。又停下了离去的脚步。

先是跑遍了村里的几个菜园子,终于收集到了十来个红萝卜。看着这些萝卜,少年终于满意的点点了头,气喘呼呼的想道:“这回肯定够了,这些萝卜最少可以吃两三天了吧。应该够了,带多了还累人,又不好吃。”

在这样一个地方,这个季节的确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可吃了。要是让他想他父亲一样打猎,那也是不可能的。不过这春天的萝卜的确是比较难吃,加上又吃了这么多天,自然也就不想再多带了。

脱下外套,包起萝卜,任清风又再废墟里继续翻找,想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些铜钱、首饰之类的东西。而对于可能被山贼光顾过的村庄,任清风也聪明的没有抱多少希望。不过出乎意料的,竟然被他收集起来了两吊铜钱和两件纯银首饰。

惊喜之余,任清风也不顾多想,收好东西,又在村东的小树林里,蹬了半天,终于捉到了一只蟋蟀。用几根茅草编了一个简易的小笼子,装好蟋蟀,回头依依不舍的望了几眼小村,任清风小小的身影在中午的春光下,离开了这片他度过美好童年的地方。

三天之后,少年再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做孤立无援了,痛苦的吃了三天的萝卜,提心吊胆的在荒野之中睡了三个晚上。终于来到了在大人们口中,只有一天路程的小镇。而此时眼前的破落景象,却让他的希望差点再次破灭了。

这小镇竟然也是荒芜人烟,一片废墟。怀着无奈的心情,任清风又再小镇上的一间破屋子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又准备了点吃的东西,找到了三两碎银子,三件首饰。就离开小镇继续上路了。

虽然他不知道,去大都到底应该怎么走,但是他记得先生曾经跟他说过,出了这个小镇一直往北走就能到一座大城市了。所以他决定先向北走道那里再说。

这一次的路途,无疑是遥远的,七天之后,他身上装备的干粮,就已经吃完了。再加上整天风餐露宿的,鞋子也已经磨坏了,连脚趾上都布满了水泡。第八天早上,任清风终于在站起身来的时候,又跌倒了下去。幸好被一路过的猎户,及时发现,这才免于一死。不过醒来的时候,据说猎户的妻子说,他生病了,必须多休息一个月才行。

这一个月里,好心的猎户夫妻,终于让他再次的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换上洗补好的衣服,穿上新做的不合脚的布鞋。任清风带上他的蟋蟀,在猎户大哥的护送下,顺利的到达了最近的小镇上。而在临别的时候,这名好心的猎户,不但不要任清风的一点银子,还帮他准备了不少的东西。

此后,任清风一路之上,又遇倒过不少这样的好人,也遇到过脸喂狗的东西都舍不得施舍给他人的一些富人。还曾经被骗过,被偷过、被抢过、被打过、被骂过,也曾经自己偷盗过,乞讨过、干过童工、生过大病、乘过大船、搭过马车、夜宿过荒山。而经历过不少苦难,也曾经被人侮辱鄙视过,可怜收留过,不过却从来都没有放弃向着大都的方向一步步接近着。

岁月如梭,转眼这样的日子就过去了三年,任清风也终于如愿以偿的来到了几千里外的繁华大都。

如今的任清风,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幼稚的以为,十来个萝卜就能到达大都的天真孩童了。当年的那只蟋蟀也早已在路上死去了。对于当年自己的希望,他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了。而杀害他们全村的一群人,也绝对不是简单的山贼那么简单。

自己经历千难万险,吃尽千辛万苦,还要来到大都,也成了这几年时间里,一直支持他自己坚定的生活下去的一种目标和动力了。

望着远处的人来人往的高大城门,还有那沧桑古朴的青砖城墙,站满哨兵的城楼。长叹了一口气,这个刚刚十岁的少年,眼中却有着中年人般的沧桑。

无心于热闹非常的街景,任清风费尽周章,终于来到了一家豪门大宅的高大铜门之前。而从大宅门匾上的“博大学士府”五个鎏金大字,大门两旁的高大石狮。任清风知道,这样的地方,不是自己这样衣衫褴褛的少年,能轻易进去的。

敲了一敲门,怀着坎坷的心情,等待了一会。终于一个身穿布衣、面目慈祥的老人,开门走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一下任清风,随后说道:“这位小哥,不知何事敲门。”

任清风一听这老人说话,赶紧回礼,随后老成道:“在下任清风,受人所托前来求见,学士大人,请老人家帮忙通报一声。”

“恩,看你这孩子,倒也谦虚有礼,不过我家大人可不是你一个小孩子家,说见就见的,可有什么信物?”老任点头道。

任清风闻言,赶紧拿出玉佩和破损的书信递了过去。

“恩,你随我来。我叫人带你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到时候再去面见我家大人。”老人看着手中的玉佩,脸色微变道。随后一老一少两人,关上了大门,进来大宅。老者喊了一声,迎面走上来两名跟任清风,一般大小的小童,把任清风带了下去。

泡在热水里,透过腾起的热气,打量着四周。任清风突然有种强烈的预感,从此以前那种艰苦生活,都将成为过去了。虽然他只能猜想到那块玉佩,一定是件重要的信物,不过其实他也并不指望。真正的能找到先生,或者父母之类的人。这几年的颠沛流离,早已让任清风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么天真了。

任清风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个安定的生活,然后才好一步步的查清楚,当年小村中发生的事情。而这学士府似乎就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大人物。不过从这些下人的态度上来看,这人应该不错。最起码不会像自己曾经遇到过的那些鱼肉百姓的贪官一样。而任清风正想着,外面传来童子的叫喊之声,却是在催促任清风。

穿上装备好的衣物,任清风出了房间,随着等在外面的童子,直奔后院而去。转了几转,终于来到了一间格调古朴雅致的房门半开的书房外。

“让他进来,你们都退下去吧。”房内的一个大约四十来岁,身穿蓝色儒袍的中年人道。听到声音,两名童子一言不发就直接恭敬的退了下去,而任清风也怀着坎坷的心情走进来房间。

“先坐下来,然后仔细的把你的事情说一遍,尤其是有关这块玉佩的。”中年人和蔼道。

任清风也不隐瞒,把自己所知道的事情都大概的说了一遍。这中年人听完以后,稍微沉默了一会,这才向任清风说起玉佩的事。

任清风听了中年人的话,这才知道,原来这中年人正是当今大燕翰林院的大学士博古,而且自己带来的这块玉佩也是他的。不过因为早年一次外出遇到劫匪,为一位江湖侠士所救。所以留下玉佩作为信物,并承诺凭此玉佩可以为侠士作一件事,作为报答。而事情早已过去十多年,却没想到这玉佩竟然出现在了任清风的手中。

 第03章 流落江湖

博古跟任清风讲了一下玉佩的来历,最后又想了一会,然后才慢吞吞地说道。

“既然是恩公把你托付到老夫这里的,老夫自然不会怠慢。而今后你如果没有什么打算的话,那你就留在老夫这里做书童好了,而且每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你也可以去参加。另外如果你想报仇,老夫还会派两名护院武师教你一些拳脚功法。不过至于你的仇人到底是谁,那就要你自己去调查了。另外如果你什么时候不愿意呆在老夫这里了,老夫也不会勉强你的。还会送你一些银两,让你可以做点小买卖。”

“多谢大人。”任清风应道。任清风对此也没有异议,毕竟他明白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直在外面流浪的话,恐怕永远也难以报仇了。

博古听了,也满意的点点头,随后让任清风跟着那名老家人下去了。而任清风也从此开始他的新生活。说是书童其实平时一般也没什么事情。只是读读书,练练拳而已。偶尔还能跟这博大学士一起聊聊天。

这博大学士,虽然也是个不小的文官。不过由于当今皇上重武轻文,所以平时也没什么要事,除了每天的早朝,基本上都是呆在家里。很少出去应酬。而因为他本身并没有娶妻,所以也无子嗣。所以平常对待任清风这样的一个孩子,也还是比较不错的。

这样平平静静的生活,转眼就过了六年,任清风也终于在第六年高中了举人。另外他本身因为经常跟随武师练武的缘故,虽然算不上江湖好手,不过身体却练的非常不错,而且看起来也已经是个翩翩青年了!

在这样的平静生活中,博大学士也渐渐的老去了。本来只有五十来岁的人,却因为长期的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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