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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鹤轩道:“请小李子出马,用文明人的办法,除掉这群元兵吧!”
文明人的办法?李鹤轩摸摸脑袋,火枪、刺刀、手榴弹、大炮,这些哪一样不是文明对抗野蛮的利器?
又看看楚风,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笑意,皇帝特意强调“文明”,可怎么弄算文明呢?
文明、文明,李鹤轩念叨着,忽然眼前一亮:文明之于野蛮,不就是智慧之于蛮干吗?呵呵,原来如此。
大汉帝国的十万大军,向元军残兵败将所处的位置更加逼近了一步,各族武士们如临大敌:兵力相距既大,装备相差亦远,包围圈令骑兵无法施展……这些客观因素都还是次要的,最关键是元军早已哗变投降,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战意!
献出自己主帅来保命的队伍,已经不能称其为军队,就像狼群失去了狼王,早已一片散沙。
蓬头垢面,伤处血迹斑斑,布条裹着的地方还渗出脓血、黄水,看上去狼狈不堪到了极点,然而半个月之前,就是这些人疯狂的屠杀淮扬百姓,使此地村舍为荒丘、良田阡陌变成狐狸、野狼出没的荒野!
李鹤轩登上了巢车,笑嘻嘻的对元军士兵们说:“列位安好?可认得区区不才在下么?”
灰色衣袍,放到人堆里转眼就不见,平平淡淡并无任何出奇之处,声音却像锯条锯木头那么难听,青天白日的,见他那皮笑肉不笑的阴狠模样,竟好像比北风冷,叫人从里到外冰冷彻骨。
有人乍着胆子问道:“请问这位大人高姓大名?”
“李鹤轩,蒙陛下信得过,职任大汉帝国情报司长。”
此言一出,犹如一阵阴风吹过,元军无不激零零打了个寒颤——谁不知道李阎王大名?落到他手上,不死也得脱层皮!传说中什么鸭儿浮水、红绣鞋、仙人指路、请君入瓮,林林总总叫人不寒而栗!
“你们这些人嘛,照我说都是死有余辜,可大汉皇帝宅心仁厚,给你们一个机会,逢五个抽杀四个,放一个逃生。”
若说全都杀光,元兵们自然要人为自战拼上一把,可五个中活一个,不,哪怕十个能活一个,以他们现在的心境,就不会拼命——这便是人性的弱点,千年不变,就算万分之一那么渺茫的机会,也比没有机会好得多。
“不,这不公平,我女真人是最强悍的战士,北元灭了我们大金,如果大汉皇帝需要,我们可以替陛下效力,打蒙古人!”蒲察合安跪下,指天发誓。
对,五分之一的机会,凭运气实在太不确定了,倒不如凭本事好!回鹘士兵也跪下道:“我们只是为了金钱才替蒙古大汗效力,只要能饶命,我们情愿归顺大汉,以胡大的名义起誓,永不背叛!”
蒙古士兵顿时急了眼,呼啦啦也跪下道:“请李大人转告陛下,我们蒙古人也有不少在辽东效忠大汉,忽必烈只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伪汗,我们请求您给个机会,杀上汗八里,消灭伪汗!”
好嘛,前些天忽必烈还是他们的大汗,现在就成了“欺世盗名的伪汗”,漫说楚风不相信,就是半个月之前,哪个蒙古武士会想到,骄傲的武士会跪在汉人身前,对自己的大汗破口大骂?
然而形格势禁,自从哗变抓张珪,一步一步身不由己,到现在是半步也退不得,只好对不起铁木真他老人家了。
“嗯,女真武士,党项鹞子,契丹勇士,还有回鹘、蒙古的战士,究竟该饶谁呢?”李鹤轩挠着脑袋,拿不定主意。
“饶我们,蒙古人最强悍!”
“我们契丹武士最忠心!”
“胡大在上,穆斯林不撒谎,回鹘武士最强!”
此次南征的探马赤军,和以前不同,是北元朝廷以第一等蒙古人身份和下江南大肆劫掠为诱饵,征召的各族军队,他们配合训练的时间还不到半年,民族差矣形成的矛盾,在胜利时固然能压下,于极端情况下,却轻轻一煽动就熊熊燃烧。
各族武士们怒目而视,互相拔刀按剑,有人已开始动手动脚推推搡搡……
李鹤轩笑得很愉快:“那么,好吧,契丹、回鹘、党项、女真和蒙古,五族的战俘,只能活下一族!我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半小时后,汉军将会清理这片地方。”
“不,不要动手,这是他的阴谋……啊!!”细封步濑突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从他的肚子上,冒出了一截带血的刀尖。
貌似憨厚的女真武士蒲察合安,还是那么憨厚,他不好意思的舔了舔嘴唇:“对不住了兄弟,你是党项人,而我是女真人……”
“好!”李鹤轩大叫起来,用扇子指着蒲察合安:“放他出来,给他肉和酒!”
嘿嘿,蒲察合安咧着嘴笑得很开心,他松开手,任细封步濑的尸体直挺挺的倒下,然后快步跑向汉军阵列,跑向希望的彼岸。
不是假的,大汉朝廷从来说话算数!围困中的武士们,眼睛霎时红得可怕,他们挥动着武器,互相残杀,就像一群绝境中的恶狼,只有吞下伙伴的鲜血和肌肉,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
血肉横飞,尸体枕藉,各族武士们杀得不亦乐乎,有人肚破肠流了还在拼杀,有人失去了武器就用牙齿咬,勇猛顽强的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和汉军作战。
“嗯哼,我想,要是和咱们作战的时候,他们也有这等不死不休的气概,只怕汉军的伤亡还得加上三成吧?”楚风笑嘻嘻的摸了摸鼻子,对巢车上的李鹤轩一竖大拇指。
文天祥怔怔的看着阵中,三万多元军官兵,本是并肩作战的同伴,现在却像一群发了疯的野兽,互相撕咬、互相吞噬,他们血红的眼睛、扭曲的面容和兴奋与绝望交织的呐喊,组成了人间最可怕场景,就算修罗炼狱也不过如此。
他颤声问道:“这就是文明征服野蛮的方法?”
楚风耸了耸肩膀,看着兽性大发的元军,不屑一顾的说:“李鹤轩,不过是引发了他们的兽性而已,这样的兽性荼毒了淮扬百姓,伤害了华夏无数和平居民,我们只不过利用他们的兽性,让他们自我毁灭罢了。”
还不到半小时,能站着的元军就不多了,最后剩下的是蒙古兵,不到一千。
“我想,就处决俘虏这件事,我已经替兵部节约了九成以上的弹药。”李鹤轩摇着扇子,施施然走下巢车,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
大汉帝国和人讲信誉,但兽类例外。
八万支步枪、五百门火炮,发出了欢快的轰鸣……
楚州城中,张珪倒吊在热气球篮筐底下,楚风冷冷的对这个老对手道:“看吧,你麾下所谓的三十万大军,其实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群为了血食聚集起来的野兽,而你根本不是一位名传华夏青史的统帅,而是野兽的首领,屠杀百姓的刽子手!你想做大元朝的忠臣,然而千载之后,人们只记得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每一个字,都像重锤敲击在张珪心头,失败之后,尚有成仁取义之心,可这一点幻想,也被无情的戳破!
第484章 北伐or西进?
张珪被五花大绑,捆得跟粽子似的倒吊在热气球篮筐之下,距离地面足有百丈高度,微风吹过,篮筐摇摆之际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嘴里还塞进麻桃,连咬舌自尽都无法做到。
亲眼目睹残存的三万余各族元军,像野兽一样自相残杀,疯狂的互相噬咬,张珪心丧若死,当楚风宣判他死刑的时候,张珪内心深处,师祖刘秉中的声音恍如黄钟大吕般响起:你,违背了紫金山学派天下一家救济百姓的誓言,你认贼作父、屠戮同胞,无数的冤魂,在枉死城中等着你!
“来吧,杀了我,杀了我呀!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能令淮扬之小儿闻吾名而不敢夜啼,张某此生足矣!”尽管口中塞了麻桃,张珪仍然竭力大吼,他腰腹用力将倒挂的身体向上屈起,恶狠狠的盯着吊篮中的楚风。
自从背负着父仇走上蒙元南侵的战车,与同文同种的同胞作战,张珪就一步一步滑进了深渊,而当他下令屠杀无辜百姓的那一刻,就从人变成了魔。
“无耻之尤!”陈淑桢气得粉面通红,拔剑就要掷下,张珪面上却分外平静,一剑穿心而死,也算得上壮烈,将来无论史书上怎么写,总有他的一席之地了。
楚风却伸手拦住了陈淑桢,“且慢,这么死便宜他了。”
“怕你消遣老子?老子刀下冤。魂千百万,就算千刀万剐,也赚了!来吧,楚贼,凌迟、腰斩、炮烙,要杀要剐,老子皱一皱眉头不是好汉!”张珪嘴里塞着麻桃,说话含含混混的,但那一股子疯狂劲儿更加嚣张跋扈,既然必死无疑,他倒希望死得越惨烈越好,值得史书上大书特书一笔——这也算是种变态的欲望吧。
文天祥摇头叹息,他本想问问这。人,指挥异族军队屠戮淮扬同胞,甚而是在屠刀下被迫给蒙元完粮纳税服徭役的平民百姓,于心何忍?然而此时此刻才发现,这问题根本多余,少年得志、军中惟胜利最大不择手段,一将功成万骨枯,视人命如草芥,张珪根本已走火入魔。
“想遗臭万年,想恶名昭彰到能。止小儿夜啼?”楚风从鼻子里冷哼两声,看着张珪一字一顿的道:“流芳百世,估计你自己都不指望,遗臭万年嘛,那是蒙元君王忽必烈的待遇,你这号死不悔改的汉奸走狗,只会留骂名、狗名、贱名于后世,徒惹人笑耳!”
张珪哑着喉咙嘶声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老。子杀够了淮扬人,生为大帅,死为鬼雄,何人敢笑我?”
楚风不和他一般见识,嘻嘻笑着,手指地面上密密。麻麻的人群:“淮扬百姓聚集于此,张珪,你猜猜他们是要干什么?”
百丈下的地面,人头攒动,楚州尚算宽敞的大街。被挤得水泄不通,城外还有十里八乡的老百姓,朝这个方向赶来,若不是大队大队全副武装的汉军士兵维持秩序,也不知要闹出多少乱子,挤掉多少双鞋子。
“老子死且不怕,。还怕你让百姓观刑?来吧,让他们看看,张爷爷大大方方的死给他们看!”张珪疯狂的叫嚣着,扭曲的心灵,甚至希望来观看行刑的人越多越好。
“不,不是观刑,而是讨论怎么处死你。”楚风面色平静如常,指着底下若干张桌子,若干手执笔墨纸砚的官吏,“水淹、火烧、刀砍、箭射,百姓们把处死你的主意告诉官吏,再像选扬州花魁一样,朝写了刑罚名目的筐子里扔铜钱,哪个筐中铜钱多,就按哪个办法行刑。如此这般,你可满意么?”
“士可杀不可辱,士可杀不可辱……”
张珪剧烈的扭曲弹动,仿佛一条案板上待宰的鱼,他这才发现,自己期待的惨烈刑罚,竟然成了淮扬百姓的一场游戏,自己不是什么止小儿夜啼的凶神恶煞,只是后世人的笑料而已!
张珪的思维,来自北方汉人军功世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样的人生哲学深入了他的骨髓,轻视生命、漠视百姓,是他的必然选择。
然而,现在就是曾在他屠刀下流血牺牲,曾苦苦哀求他刀下留情的无辜百姓们,这些仿佛如蝼蚁般卑微的人,却以儿戏般的方式决定着他的命运,巨大的反差,让张珪心智丧乱,羞愤欲绝。
“嗜血者,死于血,你杀害淮扬百姓,现在就由百姓来决定你的死法,不正是天公地道吗?”楚风静静的问道。
“大丈夫死则死耳,丧命于绝世英雄之手,张某死得其所;亡于草芥百姓,张某死不瞑目!”
楚风哈哈一笑,“承蒙你瞧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