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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就是,这种小型反舰导弹的最大飞行速度只有零点九五马赫,最大射程不到一百二十公里,根本无法突破舰队防空网,而且同样得让战斗机承担巨大的突防风险。
事实上,在此之后,美国海军并没有放弃小型反舰导弹。
只是,随着舰队防空能力逐步提高,特别是以电磁速射炮为代表的新式末段拦截系统开始普及,速度慢、射程短的小型反舰导弹更加没有市场。此外,战舰排水量越来越大,对反舰导弹的威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反舰导弹的战斗部越做越大,而过小的弹体又限制了战斗部的威力。结果就是,任何一种小型反舰导弹都无法配制大型战斗部,也就无法对战舰构成严重威胁。
要知道,对付排水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战舰,如果使用AGM…84这类总体质量在一千公斤以内、战斗部不到五百磅的反舰导弹,至少需要八枚才能瘫痪、击沉则需要十二枚以上,而在理想情况下,让十多枚导弹击中一艘战舰的概率也不是很大,也就很有必要使用战斗部更大的反舰导弹。
这些因素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反舰导弹越做越大,也就不再适合战斗机携带了。
虽然从理论上讲,在采用外挂方式的情况下,战术战斗机也能携带重量在两吨以上的大型反舰导弹,但是在正常的作战行动中,特别是在打击敌方舰队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位指挥官会让战斗机外挂反舰导弹。
要知道,外挂弹药,将破坏战斗机的隐身能力,还会缩短战斗机的作战半径。
在现代海空作战中,战斗机没有隐身能力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要知道,没有隐身能力的战斗机,即便采用超低空突防战术,也能被对方的预警机在四百公里外探测到,根本不可能突破对方的防空网。在隐身能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第五代舰载战斗机能在超低空突防状态下把暴露距离缩短到一百五十公里以内。
受此种种因素影响,美国海军也把重点转向了反舰制导炸弹。
有了中国海军在前几次战争、特别是中日战争与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的表现,美军在发展反舰制导炸弹的时候没有遇到多少麻烦,进展非常顺利,在二零四七年就研制出了第一种一千磅级炸弹,随后又开发出了两千磅级与四千磅级炸弹,只是主要装备的是一千磅级与两千磅级。
在对付大型战舰的时候,装药量达到一百五十公斤的一千磅级、以及装药量在二百五十公斤以上的两千磅级炸弹已经足够了。只有在攻击某些特定目标,而且具有较为理想的作战环境时,才用得上四千磅级炸弹。
这次,美军使用的主要就是两千磅级炸弹,也有一部分四千磅级炸弹。
美军战斗机的攻击目标非常明确:中国海军的大型战舰。携带两千磅级炸弹的战斗机主要攻击巡洋舰与驱逐舰,而携带四千磅级炸弹的战斗机则主要攻击航母,每一名飞行员在起飞前都收到了明确的任务指令。
可以说,美军战斗机的攻击速度非常快。
得益于火箭助推装置,反舰制导炸弹的末段飞行速度都在十马赫以上,而且目标特征比反舰导弹小得多,弹体也更加坚固。如果投掷距离在十公里以内的话,还可以在完全依靠惯性制导系统的情况下使精度达到十米以内,不需要使用其他制导手段,因此进行末段拦截的难度更大。
实战已经证明,拦截反舰制导炸弹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知道,在完全依靠惯性制导系统的情况下,即便炸弹被电磁速射炮打出的炮弹直接命中,受到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小型姿态控制火箭发动机能够迅速修正弹道,确保炸弹命中目标。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海军就做过测试,证明现有的电磁速射炮很难对五公里内的反舰制导炸弹构成威胁。
原因很简单,电磁速射炮的口径太小,弹丸的质量太轻了。
拿一千公斤级反舰制导炸弹来说,其末端速度为十马赫,在抛掉火箭助推发动机后的弹体质量在七百公斤左右,动量为二百三十八万每秒千克米,而口径为三十毫米的电磁速射炮射出的弹丸质量为七十克、五公里处的速度为每秒二千米,动量为一百四十每秒千克米,仅为炸弹的一万七千分之一。也就是说,即便炮弹横向命中炸弹,对炸弹飞行弹道产生的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是正面命中的话,对炸弹飞行速度产生的影响也微乎其微,根本不可能改变炸弹的弹道。
由此可见,拦截反舰制导炸弹的原理与拦截反舰导弹的原理根本不一样。
如果是拦截反舰导弹,根本不需要改变反舰导弹的弹道,而是直接击毁反舰导弹上的制导系统,使反舰导弹丧失制导能力。
事实上,这也正是中国海军在研制“泰山”级航母、大型通用战舰、反潜战舰的时候启动了“线圈电磁速射炮”项目,而且把口径由三十毫米直接提高到七十毫米,弹丸质量提高到一点五公斤的主要原因。只有线圈电磁炮能把弹丸的炮口速度提高到二十马赫,而且也只有弹丸达到这个质量,才能确保在五公里之外有足够的动量,使反舰制导炸弹的飞行弹道发生偏差。
可以说,这轮攻击才是致命的。
不到五分钟,太平洋舰队的上百艘战舰全部中弹,六艘航母与十二艘巡洋舰受到了重点照顾。
在局面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大部分舰长下达了冲滩命令。
这么做,是保存战舰的唯一办法。
更重要的是,只有避免在港湾内沉没,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附带影响,使横滨港能够迅速恢复使用价值。如果上百艘战舰全部沉在港湾里面,那么至少在未来数年里,横滨港都将处于瘫痪状态。
要知道,在太平洋方向上,能与横滨港媲美的就只有舟山港了。
至于那霸、金兰湾、苏比克湾、长崎、元山、青岛、高雄、基隆等军港,要么是基础设施过于落后,要么是港湾面积过于狭窄,根本没有资格作为太平洋舰队的母港,最多只能为舰队提供支持。
从地理位置上讲,横滨港的战略优势非常突出。
别的不说,横滨离关岛的距离要比舟山到关岛的距离近得多,因此对美国海军的威胁也就大得多。说得直接一些,中国舰队从横滨港出发,能在一天之后攻击关岛,或者在四天之后攻击中途岛,而从舟山出发的话,前者需要三天,后者需要八天,因此舰队的作战灵活性与作战效率都将大打折扣。
也正是如此,美军在重点打击中国海军太平洋舰队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轰炸横滨港。
战术战斗机的攻击结束之后,紧接着到来的是第二波导弹攻击。
这些导弹,不是轰炸机发射的,而是由部署在西太平洋上的八艘美军巡航导弹潜艇发射的。每艘巡航导弹潜艇携带了一百六十八枚高超音速巡航导弹,八艘潜艇总共拥有一千三百四十四枚巡航导弹。
对于攻击横滨港内的基础设施而言,一千三百四十四枚导弹肯定是绰绰有余。
第十一章 打击利器
第十一章 打击利器
巡航导弹潜艇可以说是核时代的遗留物。
华盛顿条约生效之后,美国的战略核潜艇数量被限制在十二艘以内,因此在接下来的十多年内,美国海军唯一的战略核潜艇项目就是用“伊森?艾伦”级取代服役数十年的“俄亥俄”级。
该级战略核潜艇,正是以其最大支持者,时任美国海军参谋长伊森?艾伦的名字命名。
与“俄亥俄”级相比,“艾伦”级依然保留了二十四枚潜射弹道导弹的基本配制,以此达到美国海军的基本要求。因为美国海军在“三位一体”的战略体系中承担了百分之六十的分量,而战略核潜艇总量又受到了严格限制,所以对潜艇携带潜射弹道导弹的能力,以及导弹的弹头数量都有较高的要求。要知道,在同一时代,中国、俄罗斯、英国与法国的战略核潜艇携带的潜射弹道导弹都不超过二十枚,一般只有十六枚,而且导弹携带的弹头数量也普遍低于美国。
当然,这也与各国的核战略有关。
美国的核战略是全面摧毁,即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彻底摧毁敌国,而中俄法英的核战略以报复为主,通过让潜在敌对国遭受无法承受的重大损失来遏制敌对国的战争野心,达到有限的战略平衡。
在全面销毁核武器公约生效后,战略核潜艇成为了历史产物。
只是,在这份全球公约中,并没要求拆毁战略核潜艇,只是要求拆除战略核潜艇上的潜射弹道导弹发射装置,销毁所有潜射弹道导弹与核弹头,潜艇是导弹的运载工具、而不是核弹头的运载工具,所以不在销毁的行列之内,各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利用这些核潜艇。
从经济角度上看,让造价巨亿的战略核潜艇直接报废,也非常不划算。
当时,中国海军就考虑过把战略核潜艇改造成巡航导弹潜艇,并且委托武汉造船厂制订了改造方案。只是在进入项目经费审核阶段的时候,被时任总参谋长的腾耀辉否决,没有能够变成事实。随后,中国海军现役的八艘战略核潜艇陆续退役,只有两艘被移交给了军事博物馆与海军博物馆,另外六艘都在拆除敏感设备与核反应堆之后,卖给了拆船厂,在二零四零年之前全部销毁。
腾耀辉这么做,也很有道理。
当时,中国海军的八艘战略核潜艇中,四艘是服役二十年的094型,而四艘096型的平均服役年龄也有十年。按照计划,094型将全部被098型取代,而096型也将在二零五零年之后退役,因为096型的堆芯设计寿命只有二十五年,在二零五零年左右就将达到最大使用年限。
也就是说,在全面销毁核武器公约生效的时候,中国海军的战略核潜艇正在换代。
按照公约,中国海军停止了四艘098型的建造工作,并且在二零四零年之前把已经完成的艇体出售给拆船公司。
如果对剩下的八艘战略核潜艇进行改造,效费比不会高到哪里去。
094型已经接近最大服役年限,就算在改造中更换核反应堆堆芯,受艇体的结构寿命限制,也就最多服役十年。因为更换堆芯耗费巨大,而且工程期相当漫长,还将占用船厂的建造能力,所以非常不划算。此外,094型的基本技术相当落后,如果进行全面改造,费用肯定非常惊人。从效费比的角度出发,把094型改造成巡航导弹潜艇,还不如用新技术建造真正的巡航导弹潜艇。
虽然096型的改造效费比稍微好一些,在不更换堆芯的情况下,也能在改造后服役十年到十五年,如果更换堆芯则能服役二十年到二十五年,但是096型的保有量太少,而且在基础设计上仍然存在与094型相似的缺陷。要知道,096型与094型的差别并不大,中国海军规划中真正的主力战略核潜艇是后来的098型,而且计划在二零五零年之前,用098型取代所有战略核潜艇。
由此造成的影响就是,改造096型的效益也不明显。
另外,是否装备巡航导弹潜艇,也与中国海军的战术需求有关。
从很大的程度上讲,中国海军仍然是一支区域性海军,主要在本土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