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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信,牧浩洋会再次以出奇制胜的方式对付美军。
只是,尼克松准将并不支持里根少将。
在他看来,中国舰队仍然会留在相对安全的海域,比如马尔代夫群岛北面,或者印度半岛南面,在岸基航空兵的掩护下活动,同时掩护即将到达的登陆舰队,在必要的时候再次打击迪戈加西亚。
尼克松准将也认为牧浩洋会出奇制胜,但是更相信一件事实:牧浩洋很有可能并不知道美军联合舰队即将到达,至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到达。
毫无疑问,这确实是事实。
二十五日的时候,牧浩洋确实不知道美军联合舰队在哪,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到达。
尼克松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中国舰队将全程掩护陆战队攻打迪戈加西亚,而且为了安全起见,会在岸基航空兵的掩护下活动,而不是像里根设想的那样,采取极端冒险战术来应对无法肯定的威胁。
当时,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情报支持尼克松的判断:中国部署在印度南部地区的战斗机出动频率超过了为轰炸机护航所需的最高限度,而且迪戈加西亚已经丧失防空能力,根本用不着安排战斗机为轰炸机护航。也就是说,这些战斗机除了正常巡逻之外,很有可能是在为中国舰队提供防空掩护。
问题是,里根并不相信这份情报。
他的理由也很充分,中国舰队在打击迪戈加西亚的时候,损失微乎其微,仍然有足够的舰载战斗机,没有理由冒着暴露行踪的风险,让空军的战斗机提供掩护,更没有必要加强空军的作战负担。
里根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即中国空军没有多少富余的战斗机,就算有,也应该派往中东战场。
要知道,在中东战场上,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夺得绝对制空权,甚至没有多余的战斗机来执行对地打击任务。
可以说,两人的观点都有道理,也都有足够的依据。
直到二十五日上午,一份从澳大利亚西部海军基地,即珀斯港发来的消息,才终止了这场毫无意义的争论。
当天上午,一艘从珀斯港出发、已经在斯里兰卡西面活动了二十多天的美军攻击核潜艇发现了正以二十四节向西航行的中国登陆舰队,在尾随航行了几个小时之后,发现中国舰队向西北转向,而不是向西南转向。
也就是说,中国登陆舰队没有前往迪戈加西亚
其实,这就是牧浩洋的独特安排,先让登陆舰队去科钦港外面待命,等到舰队夺取制海权之后再前往迪戈加西亚。
这下,里根的推断得到证实:牧浩洋早就知道美军联合舰队正在赶过来。
既然中国海军不急于攻打迪戈加西亚,那么中国舰队就不会留下来掩护登陆舰队,获得了更大的作战灵活性。
也就是说,中国舰队已经为应战美军联合舰队做好了准备。
从纯海战的角度出发,中国舰队不会留在迪戈加西亚北面,要么快速机动到了迪戈加西亚南面,要么隐蔽航行到了迪戈加西亚东面。因为迪戈加西亚东面就是印度洋腹地,所有从东部非洲前往马六甲海峡与巽他海峡的航线都要从此经过,美军在此部署了数艘潜艇,所以里根认为,中国舰队向东机动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为了避开美军潜艇,中国舰队向南机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因为找不出反对理由,所以尼克松没再争辩。
当天傍晚,里根亲自安排了夜间的第一轮侦察行动。
几年前,在尼克松手下任职的时候,里根就是航空作战参谋,因此拥有丰富的航空作战经验。
以美军联合舰队的航行速度,二十五日夜间派出的侦察机,最远就能到达迪戈加西亚南面海域。只是,受第三舰队最大航速只有三十三节影响,最快要到二十六日上午,美军侦察机才能覆盖整片海域。
事实上,美军联合舰队的行动并非一帆风顺。
在二十五日下午的时候,第四舰队的一艘反潜驱逐舰就发出情报,探测到了一艘身份不明的潜艇。只是当时距离非常远,而且潜艇的噪声非常模糊,十五分钟后就脱离接触,所以无法判断潜艇身份。在派出反潜巡逻机进行大范围搜索无果之后,第四舰队的反潜作战参谋认为是一艘返回珀斯的美军潜艇。
这也无可厚非,战争到现在已经打了一个多月了。
从时间上算,那些在战争爆发前半个月离港的潜艇,差不多已经耗光了食品,将在最近几日返回基地。因为美军潜艇主要在印度洋中部海域活动,所以这些潜艇在返航的时候很有可能与联合舰队不期而遇。
事实上,那不是一艘美军潜艇,而是一艘中国海军的“黄貂鱼”级潜艇。
当时,该潜艇已经确定遇到了美军主力舰队,只是距离太远,没有办法分辨出舰队里有多少艘航母。结果就是,艇长没有立即上浮发出电报,而是决定靠近一点再说。也就在该艇完成转向、准备加速的时候,发现了逼近的美军反潜巡逻机。艇长非常果断的下令减速,下潜到六百五十米深度,避开了反潜巡逻机。直到六个小时之后,也就是夜间十点左右,确定美军舰队已经走远,附近没有美军的反潜巡逻机之后,该艇才上浮到潜望镜深度,发出了电报。
此时,美军舰队已经向西航行了三百多公里,与牧浩洋部署的第二道潜艇警戒线上一艘突前的潜艇遭遇了。
这也是一艘“黄貂鱼”级全电动潜艇。
执行前进侦察警戒任务的时候,潜艇并非在某处蹲点,而是沿着一条封闭航线在某片区域内航行,而这条封闭航线的长度、或者说航行区域的大小,一般由潜艇的最大安静航速决定。也就是说,如果潜艇的最大安静航速越大,其巡逻区域就越大。“黄貂鱼”级的静音性能非常突出,最大安静航速能达到二十四节,因此在执行前进侦察警戒任务时,如果采用椭圆形封闭航线,巡逻区域的长度能达到一百六十公里、宽度能达到四十公里,覆盖六千多平方公里。
在这道潜艇警戒线上的八艘潜艇,采取了非常独特的巡逻方式。
正常情况下,潜艇巡逻区域的长轴应该与警戒线平行,以便在绝大部分时候,让侧舷声纳阵对准警戒方向,获得最大的探测距离。可是在这条防线上,总共也就只有八艘全电动潜艇。众所周知,“黄貂鱼”级的排水量并不大,艇体尺寸非常有限,侧舷声纳阵的尺寸非常有限,前两批又没有配备拖拽式声纳,因此在侧向区域的探测能力并不强。加上潜艇数量过少,所以八艘潜艇都采取了截然相反的巡逻方式,即把巡逻区域的长轴与警戒线垂直,用侧舷声纳阵重点搜索相邻两艘潜艇之间的海域。
这么做,有一个好处:只要美军联合舰队从警戒线上经过,至少会被一艘潜艇探测到。
如果采用传统办法,又特别凑巧,比如美军联合舰队靠近时,两艘相邻潜艇都处于椭圆形航线的短边,在美军联合舰队到达警戒线的时候,两艘潜艇又处于椭圆形航线的长边,就有可能漏掉目标。因为潜艇是各自接到命令,各自进行部署的,所以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
只有新的巡逻方式,才能确保发现美军舰队。
结果就是,运气再次发挥了作用。
第五十八章 潜艇伏击
第五十八章 潜艇伏击
第二条警戒线上的那艘“黄貂鱼”级发现美军联合舰队的时候,正好位于椭圆形航线的短边上,而且是在航线远端,因此正好把侧舷对准美军联合舰队前来的方向,在一百多公里外就发现了美军联合舰队。
十点不到,这艘潜艇就上浮到潜望镜深度,发出了电报。
因为没有发现美军潜艇,所以该艇在紧急下潜到六百五十米后,没有逃走,而是全速向前航行了十多海里,然后把航速迅速降低到八节,再缓慢调过头来,把艇首对准了正在逼近的美军联合舰队。
这一系列的战术机动,让全电动潜艇占据了非常有利的位置。
当时,美军战舰截获了潜艇发出的电报,而且做出了准确判断,前行的护航战舰也出动了反潜直升机。
可惜的是,第四舰队没有再次出动反潜巡逻机。
经过上一次虚惊,美军似乎放松了警惕。
其实,这与第四舰队反潜作战参谋无关。因为反潜巡逻机也属于舰载航空兵,反潜作战参谋无权直接调动,必须通过航空作战参谋下达指令,而当时航空作战参谋由正在安排当天晚上的第二轮侦察行动,所以在明确知道前方有中国潜艇的情况下,美军也没有及时采取行动。
结果就是,反潜作战参谋只能调动护航战舰上的反潜直升机。
与航母搭载的反潜巡逻机相比,反潜直升机的速度慢得多。
等到美军反潜直升机赶到,那艘“黄貂鱼”级全电动潜艇已经离开了危险海域,而且把速度降了下来。
也就是说,此时潜艇已经处于绝对安静状态,发出的声响被海洋背景噪声淹没了。
美军的反潜直升机搜寻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才飞走。直到十一点半,美军航母才出动了两架反潜巡逻机,对“黄貂鱼”级出现的海域进行的第二次搜索。显然,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不会有任何结果。
更加可悲的是,里根与尼克松到这个时候都不知道前方有危险。
根据美军联合舰队的作战记录,当时里根与尼克松还在为侦察行动争辩,尼克松坚持要向迪戈加西亚附近派遣侦察机,里根则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只准许向迪戈加西亚南面与东面派遣侦察机。
虽然无法肯定第四舰队的反潜作战参谋是否及时上报了情况,但是以当时的情况,就算上报了,里根也不见得有时间理会。
当然,美军反潜作战参谋依然尽职尽责。
根据美军的作战记录,在二十六日凌晨零点前,他由安排了六架反潜巡逻机,准备对前方海域进行第三次搜索。
可惜的是,这批反潜巡逻机没能及时出发。
按照里根的安排,第二批侦察机将在零点准时起飞,三分之一的侦察机将继续向西扩大搜索范围,三分之二的侦察机则向北飞行,搜索马尔代夫群岛东面海域。因为第四舰队处于前方,而且尼克松不愿意按照里根的吩咐行动,所以在安排侦察机的时候,只能动用第四舰队的战斗机。
结果就是,首先得让侦察机升空。
这次,美军出动了七十二架侦察机,等于每艘航母出动了二十四架。
因为不是战斗出动,而且第四舰队在一个多月前,也就是偷袭中国海军西印度洋舰队的时候承担了主要作战任务,所以航空勤务人员在放飞战斗机的时候,没有按照最大效率使用弹射器,而是按照最佳效率使用。也就是说,当时美军航母上的弹射器是以每两分钟一架的速度弹射战斗机。
要知道,在作战情况下,“美国”级航母上的电磁弹射器能以每二十秒一架的速度弹射战斗机。只是在这种使用强度下,电磁弹射器的寿命只有一千二百次,而把弹射频率降低到每两分钟一架,让弹射器有充足的时间冷却,使用寿命能够达到二千四百次,整整高出了一倍。
显然,这不是什么好事。
直到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