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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立刻勾动高歌的心事,他不由得脸色一沉:“妖王,你们封住天壬七界,谋害我的家人,这笔账我还没跟你们算呢!”
“别跟我算账,这事可是妖祖他老人家的意思,我们不过是奉命行事罢了不然谁愿意跑去道门的地盘闹事,我可还没活够呢。”朵月城露出怪异的笑容:“而且,本王已经被驱逐出了啖天妖族的部落,啖天妖族的事跟我无关了你过来扶我一把,我站不起来了。”
高歌瞥了一眼朵月城,对这个妖艳的女妖王充满了警惕:“你真地被驱逐出来了?就因为办事不利?”
“还不是因为你!”朵月城咯咯笑道:“你逃了,我们的事没办成,妖祖大发雷霆。不光是我们三个,当时参与行动的所有妖王都没好结果别废话,你快过来扶我一把,你别忘了,刚刚可是我救的你!”
“你会这么好心?为什么不救自己的同伴,却来救我?”高歌犹疑了片刻,还是走向了朵月城,现在他与她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只有互相扶持,才有机会逃出地戊山庄。
“那两个家伙必死无疑,救无可救,何必浪费力气?再说了,他们哪里有你么可爱?本王当初就瞧着你不错。”朵月城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抓住高歌的胳膊,作势要站起来,但却突然脸色一变。“妖祖既然都这么看重你,说明你必有过人之处,吃了你,对本王一定大有益处。”
高歌觉得手上微微一麻,这才知道女妖王一直在演戏,她固然受到湮之灵气的影响,但情况却没有那么糟糕。
朵月城拼命救出高歌,无非是想留着自己享用,所以此刻一到了暂时安全的环境,她便按捺不住。但是她记得高歌离开千人鼎时,曾发出一拳,把乌钻风也打了一跌,说明高歌的修为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羸弱,这才没敢没有随意动手,而是先降低高歌的警惕。
高歌的确放松了一点警惕,但是朵月城还是低估了高歌的实力。高歌的厉害之处不在于真龙气带来的力量和速度,而是他体内充盈的湮之灵气。虽然只有练气二层的境界,但是湮之灵气一出,却足以化解比高歌高六、七个境界的道士的法术。所以现在要人想要战胜高歌,反而得靠体力上的较量。
朵月城是八丹大妖,实力不凡,但是此刻内外交困,使出的法术也十分粗浅。她满以为足以应付修为低下的高歌,却没想到高歌体内的湮之灵气正在激昂之时,立刻生出应激反应,顷刻在高歌的手腕皮肤处,将女妖王的法术化解于无形。
高歌双目一瞪,下意识就是一拳击打了过去。
女妖王猝不及防,被高歌一拳打在胸腹,微微吃痛。但体内的湮之灵气却突然狂暴起来,开始迅猛地在奇经八脉中游走,将敢于从丹田中冒头的所有妖气尽数化解。朵月城不具备这样的根骨,感应不到湮之灵气,却能通过自己不断退让的妖气体会到湮之灵气到效果,吓得她再不敢动用半分妖气。
妖怪修炼也以淬炼灵气以及凝练内丹为主。但是因为妖族的经脉与人类不同,所以凝聚出来的真元中除了纯净的灵气外,还有专属于妖怪的妖力,所以道士往往概称妖怪的真元为妖气。
“你是怎么做到的?”朵月城脸色大变。
高歌也不回话,接连出招,一拳快过一拳,打得朵月城全无还手之力,只有勉强招架之功。她现在无法使用法术,只能靠着本身的体力与高歌相抗衡,虽然不至于受害,但却受到丹田与经脉不通的影响,处在了极大的下风。
朵月城突然意识到不是高歌落在了自己手中,而是自己落入了高歌之手。
第六十章 不懂怜香惜玉
高歌一阵猛攻,在实战中领悟了调用湮之灵气的技巧。不仅如此,体内的四道真元外加真龙之气,也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又进阶一步,开始能够互补配合。虽然它们都想出来炫耀一番自己的武力,但最终全部降服在高歌的强大意志之下,变得温顺起来。
高歌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使用自己体内的微量元气,而且渐入佳境,大有如臂挥使的效果。
“根本不需要法术,当成武功真气使用的效果就很不错!”高歌心头暗喜,下手也更快更狠,打得朵月城狼狈不堪。
女妖王拿得起放得下,立刻转换了一副嘴脸,撒娇起来:“好兄弟,高大哥,别打了,奴家受不得啦!你都快把奴家给打死了。”
“高大哥,哎唷,好疼!奴家服了,你就饶了我吧,你别忘了,我好歹救了你一命!”
高歌瞬间止住了拳脚。“你说得没错,大丈夫恩怨分明,你的确救了我一命。我若是现在打死你,显得无情无义。”
“就是嘛我好歹救了你,而且咱们还被困在这该死的地戊山庄中,只有同心协力才能逃出去的”朵月城心中气闷至极,但是现在却不得不服软。高歌的拳脚本身并不能伤害她,但是每一次攻击却能引动自己体内的湮之灵气。湮之灵气越来越狂暴,不仅吞噬了经脉中的所有妖气,而且开始攻城掠地,想要进入丹田。
朵月城知道,湮之灵气会消除法术,能吞噬真元,但只要自己不去招惹它,假以时日,便能将它们全部诱出体外,决不能逞一时之快。
高歌冷笑一声:“说得好听,别忘了,刚刚是你想吃我的。”
“哎呀,高大哥,你误会了!”朵月城故意装出不好意思的羞涩神情,一张俏脸红扑扑的。“奴家刚刚说吃掉你的意思不是说真的把你吃到肚子里,而是而是那个意思你懂的”
高歌当然不会上当,但却不置可否。他现在可不想跟着女妖王磨嘴皮子,廉湘三人还在千人鼎中,最多七七四十九日就会被炼化。高歌必须在那之前将他们救出来。
“救人?”朵月城连连摇头:“高大哥,咱们现在可是自身难保,怎么救人啊?乌钻风号称地戊九十九界的界主,修为高深至极。你想想看,他既然敢对金丹大道士动手,说明他对道统根本没有心存畏惧,咱们不是他的对手。”
高歌突然伸手捏住朵月城的胳膊:“妖怪,我现在可不是跟你商量。你要是不听我的,咱们现在就分道扬镳,看看过了四十九天之后,你还能不能逃出去。我要是被抓了,第一时间就告诉乌钻风你在这里。看样子,你也施展不出法术了,靠步行,恐怕走不了太远吧。”
“若是你现在肯跟我合作,咱们救出我师伯,一起杀出去,大家都能活。你想想看,没有我师伯他们三人的帮助,你能斗得过乌钻风吗?”
朵月城心念急转,当初从千人鼎逃走时,她也没料到整个地戊山庄所在的巨大山脉都被强大的禁制所封。如今看来,想要逃出生天,恐怕确实只有这么一条路可走,遂笑道:“你不会卸磨杀驴,等救出了你师伯,就把我给杀了吧!”
高歌一摊手:“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说话算数。你若是不信,我也不勉强你。救人的事,我自己可以想办法。”说完,迈步就走。
朵月城没想到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刚刚入门的小道士竟然如此决绝,在未知的险地中,一点也没有慌乱,眼见高歌是真地离开,于是大喊一声:“好了,奴家答应你了。高大哥,你可不能食言,奴家的性命可都交给你了!”
高歌摇摇头,被一个不知道几百岁的老妖怪称作高大哥,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你能走路吗?”
“走不动了。高大哥,你能抱着我吗?”朵月城撒娇的功夫一流,加上她只有十来岁少女的容貌,若不是因为气质太过妖艳,配上这娇滴滴的声音,就活脱脱是一位清纯少女。
高歌摇摇头:“我的意思是,若是你不能走路,那就赶紧爬过来,要是跟不上我,我可不管你!”
“你!你怎么这么不懂得怜香惜玉?”朵月城被高歌的话堵得一噎。作为啖天妖族有名的美人,朵月城还是第一次连续吃瘪,她在对高歌愤恨的同时,也在心中升起了不服气的感觉。
“一个初入门的半大小子,未经人事,不懂风情!本王就不信,制不住你了!”朵月城心中嘀咕了一句,翻身站起来,快步追赶高歌。湮之灵气肆虐而带来的最初的不适感已经消退,除了不能使用法力外,女妖王一如从前。
高歌神情肃穆,在树林中疾步飞驰,不可预料的挑战正在等待着他,稍有不慎,这片茫茫山林就可能是他的葬身之地。女妖王的那一句不懂得怜香惜玉,让高歌瞬间想起了宇文梨。“我要活下去,为了父母弟妹,还有她!”
宇文梨站在碧蝉峰的峰顶,眺望远处的青桃峰。来到新的峰头已经整整两日,她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清静与冷漠。
与青桃峰不同,碧蝉峰上基本都是金丹大道士,偶尔有一些练气期的小道士,也都各有职责,终日忙碌,不见踪影。因为从属于碧蝉峰的大部分道士,基本都在辖下的界域内行走,积累内外功行,圆满自己的修为。
宇文梨没有拜师,跟着一位叫做章哲渊的金丹一重天大道士修炼。两天来,只与对方见了一面,说了三句话,然后就只剩下宇文梨自己了。
褚南朝、牧石以及肖剑容三人也都被分配到了碧蝉峰,但是宇文梨却没有兴趣跟他们交谈。论起来,虽然骆野也很令人生厌,但她如果不是去了神秤峰,宇文梨倒愿意跟她来往,至少她们会有一个共同话题,那就是高歌。
自从宇文梨的根骨测定结果公布于众之后,所有天壬七界以及天壬八界的年轻弟子都认定当初啖天妖祖的真正目标其实是宇文梨。
高歌不过是个废根骨,只不过因为机缘巧合地站在宇文梨的身旁,所以被人阴差阳错地误认为是天纵之才罢了。年轻弟子们不知道高歌的底细,更不知道高歌的去处,不少人已经开始选择性地遗忘他。
牧石就是其中之一,他曾经对高歌的勇气感到佩服,但现在他的眼中只有出身高贵的褚南朝。
“褚大哥,宇文梨在那里,不知道想什么呢。”
褚南朝紧了紧道袍,然后轻咳一声:“不要叫我褚大哥,以后叫我师兄,咱们已经是正式的天数门弟子了!”
第六十一章 休要痴心妄想
褚南朝正想上前去跟宇文梨说点什么,肖剑容却出现了。他在不远处踟躇了片刻,最后还是抢先凑了上去。
“哼,这个肖剑容,真是阴魂不散!”
牧石笑道:“宇文梨可真是个美人,恐怕没人不会动心吧。以前有高歌在,大家都怕高歌,不然”
“不然怎样?你觉得我是因为怕高歌?”褚南朝被牧石的一句话不知道打开了心中的哪一道闸门,顿时对宇文梨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五味杂陈,百感交集。细细一想,最初见到宇文梨时,自己也并非一点感觉没有,但是后来却没有接近,或者说不敢接近,难道真是因为自己忌惮高歌的缘故?
褚南朝的思绪飘远了片刻,随即收回。“我对她可是没有兴趣,不然,就算高歌在那又如何?”
“是!是!褚师兄自然跟别人不同。”
褚南朝脸色不善,冷冷地说道:“记住,以后称呼她为宇文师妹或者宇文道友,咱们已经是道士了,说话做事,都要有点规矩!”
牧石也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