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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杨小军却还在家。苦逼逼的天天炼气打坐。
可以说,他在修炼上付出的努力,比别人多得多,但是得到的回报。却是少的可怜。
记得探测时,说自己的天赋不算差啊,为什么我的努力却这么廉价?
杨小军很沮丧。他觉得自己可能不是修炼上的天才,或许自己该考虑一下以后了。
好歹也是通脉境的修为了。走出去也算是一个小人才,很多大公司都会招揽的。
自己要不要离开村子。出去拼搏呢?
杨小军心中思考着。
正想的认真,突然杨小军感觉到身体在晃动。
目光一凝,杨小军大惊失色。
晃得好厉害,难道是地震?
不对,四周看起来很平常嘛,震动的是……脚下?
杨小军低头看去,瞬间目瞪口呆。
只见自己已经坐过无数次的大石头,这会儿正在急促的晃动,石头的表面还有裂痕,似乎要崩溃的节奏。
杨小军惊呆了,连忙从大石头上跳下来,跑开了七八米,这才好奇的打量大石头。
自从发现这个地方后,这个大石头就一直存在于此,因为坐在上面看海比较舒心,杨小军每次来都会自然的爬上大石头。
可是此刻,这大石头是要成精了吗?
已经修行了的杨小军,也曾见过几个动物妖修,那都是附近山林的,因为政府强制颁布了命令,妖修也是智慧生灵,所以吉峰村和附近的几个动物妖修相处的还算不错。
可是这大石头也能成精,当真是长了见识。
杨小军决定帮助石头道友一下。
斟酌了片刻,杨小军走上前,伸手覆盖在大石头上,运转道诀,把自身的法力输入大石头之中。
这大石头应该在突破的关键,自己的法力虽然弱小,但是这几年的努力,根基却是不错,法力十分精纯,应该小有助力吧。
不断的输入法力,片刻后杨小军脸色苍白,汗珠滴落,气喘吁吁的松开了手,感觉眼前有些眩晕。
这是耗尽了法力的结果。
“谢谢你,大哥哥,我要出世了,你快离开。”突然,一声娇柔的声音传入杨小军的耳朵。
杨小军呆住。
“大石头,是你在说话吗?”
“是我,你快离开,我要破开蛋壳了。”娇柔的声音急切了一些。
杨小军反应过来,急忙松开手,转身就跑。
刚刚跑出十几米,突然杨小军就听到背后砰的一声响,他下意识的扑倒在地,然后听到了头上咻咻的飞射声,然后远处传来砰砰的响声。
杨小军差点吓尿,好强的弹射,这要是砸中了,不死也要残废啊!
不过那大石头不知道突破成精了没有?
杨小军心下好奇,却不敢轻易起身,说不定还没完全破开,再来一波,自己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嘻嘻,大哥哥你可以起来了。”一个笑声在身边响起,杨小军转过身,就看到了一只通体蓝色的小鸟。
哦不对,这小鸟不小,快和大人一样高了,身体更是有两米多长,身上蓝色的羽毛,漂亮的似乎带有光芒。
杨小军看呆了,下意识的问道:“你就是石头精?”
蓝鸟眼珠子一翻,哼道:“人家是精卫鸟,才不是什么石头精呢,大哥哥你好笨。”
杨小军眼睛瞪大了:“你怎么能说话?”
“当然能说话了,我是灵鸟嘛,不过说来我要感谢大哥哥哦,要不是你这几年不间断的给我输送法力,我或许早就灵力枯竭而死,等不到如今的灵气爆发,然后出世了,大哥哥你是我的恩人,我决定嫁给你,报答恩情。”精卫鸟认真的说道。
杨小军:“……”
一个小时后,吉峰村轰动,外号后腿王的杨小军,在政府通告不到两个小时,成功诱拐了一只灵禽,成为了吉峰村的风云人物。
第1013章 修道者罗梅
美国区,旧金山。
这是一座物欲横流,物质发达的城市。
在这里,有顶级的富豪,也有身无分文的乞丐。有奢华堂皇的富人区,也有一片狼藉的贫民窑。
安达兰,这是一个贫民窑的名字。
在这里生活着超过十分一的旧金山穷苦大众,他们靠着坚韧的意识和顽强的斗志,生存了下来。
不过每日,这里总会有人死去,默默无闻,悄无声息。
罗梅,就是安达兰的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今年才十二岁的她,早已经有了成熟的眼界,有了为生活拼搏的心思。
罗梅的父母,在年轻时也算是小有身家,可惜罗梅之父被诱拐赌博,终究败了家财,一家人沦落在安达兰。
罗父从此消沉,沉迷酒精毒品,最终在罗梅五岁时死在了某个街头。
从此,罗梅就和母亲相依为命。
为了养活罗梅,罗母成为了廉价的妓女,在罗梅八岁时,也身患多种疾病无钱医治而死。
从此,罗梅就成了一个孤儿。
早熟的她,单独的生活了两年,硬生生的从恶徒凶匪之中抢到了属于自己的饭碗。
小偷!
这是一个不雅的名词,但是却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童生存的希望。
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罗梅必然会在某个时候,因为失手被抓,或许坐牢,或许死于别人的愤怒。
不过一个机会,改变了罗梅。
在几年前的一个夜晚。罗梅盯上了一个亚洲人,久混道上的罗梅。听得懂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她听出来。这是一个中国人。
中国人有钱,这是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
所以罗梅悄悄跟在中国人的身后,想要从他身上偷取未来一段时日的生活费。
不过让罗梅没想到的是,这个中国人不一般,他很厉害。
在自己盯上他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了。
之后在自己准备行动时,罗梅被抓了。
用了好几个逃命的手段都无法逃脱后,罗梅绝望了,她以为自己可能会死。就像偶尔在路边发现的那些无名尸体一样。
但是中国人没有杀她,也没有把她送去警局,而是带着她来到了一个安静又漂亮的院落。
到了这里,中国人放开了罗梅,平静的看着她。
“为什么要偷东西?”中国人用英语问她。
罗梅已经没有了逃走的希望,干脆利索的回答:“为了生存。”
中国人沉默了,似乎叹息了一声,然后罗梅的生活就发生了改变。
她被中国人收留了。
开始她还以为这个中国人心怀不愧,不过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罗梅发现,这个中国人是个好人。
他教导罗梅读书认字,虽然是中国的文字和文化,但是那种被关怀的感觉。让罗梅放弃了逃走的想法,安心的住了下来。
在刚开始几个月,中国人教导了罗梅很多华夏文字。她很聪明,举一反三。学的很快。这让那个中国人很高兴,总是夸赞罗梅。
这也是罗梅最开心的时候。她再怎么成熟,都只是一个孩子,需要的是被人肯定。
罗梅更加用心学习了。
突然有一天,中国人开始教导罗梅一种新的文化。
这是她认为的,但是那个中国人称之为修行,告诫罗梅说,只要她认真学习,就能变得很厉害,就能让自己不受欺负。
为了简单的两个理由,罗梅很用心的学习了。
似乎自己的学习天赋很强,那个修行,罗梅很快就沟通了精气,然后掌握了法力。
这让罗梅震惊万分,她从小就听母亲说过很多魔幻故事,知道斗气,知道魔法。
而自己掌握的,似乎就是魔法。
难道这个教导自己的中国人,是一个神秘的大魔法师?
在自我理解之后,罗梅更加用心的学习了,对于那个中国人也更加的恭敬了,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中国人有了一个新的称呼,老师。
可惜好景不长,在罗梅感觉自身的魔力越来越强,甚至自己都掌握了几个古怪的用纸施展的魔法后,突然安静的小院子又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个不速之客不是人类,而是一只蜥蜴一样的东西,让罗梅震撼的是,这个蜥蜴一样的东西,居然能够开口说话,第一次见到,让罗梅整整一天都心不守舍,她觉得那个蜥蜴一定是魔兽,而中国人肯定是大魔法师,蜥蜴魔兽就是他的宠物。
当第二日罗梅想要和魔兽好好聊聊的时候,突然中国老师告知罗梅,他要离开了,因为他正在追踪一个魔头,目前已经找到了线索。
魔头是什么,罗梅理解为恶魔,那是杀人无数的恐怖魔鬼,而大魔法师是准备消灭魔鬼,保护世人的。
突然的分别,让罗梅很不舍,她感觉自己似乎再次被抛弃了。
不过中国老师没有让罗梅彻底失望,他给罗梅留下了一笔钱和一个联络方式,告知罗梅,只要她努力修行,二人还会再见的,而且等罗梅修炼有成,可以去中国,去一个叫纯阳观的地方找他,如果她的修行让中国老师满意了,他就会收罗梅为亲传弟子。
学习了中国文化的罗梅,知道亲传弟子的含义,大喜过望的她,答应了中国老师,表示自己一定会努力修行,早日成为亲传弟子。
中国老师走了,小院子是他留给罗梅的栖身之所。
但是没有了中国老师,罗梅觉得这里变得冷清了。
终于在一天,罗梅怎么修炼都无法更进一步,她离开了小院子,再次融入了旧金山的三教九流之中。
不过这时候的罗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再也不是曾经的小偷罗梅了。
她是修道者罗梅,这是中国老师告诉她的。
在旧金山,罗梅开始做好事,按照中国老师的说法,这是积攒功德,因为你帮助了别人,就会得到别人的真心感激,然后你就心灵更加完善,不会受到天外邪魔的偷袭。
罗梅不懂中国老师的话意,但是她知道中国老师不会骗她,所以罗梅坚决的执行了中国老师的命令。
这在中文中,叫行侠仗义。
只是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罗梅就在旧金山成为了和超人一样知名的人物,被无数人崇拜喜欢。
第1014章 师徒相见
纯阳观,清晨,灵花送香,灵禽欢唱,各种小巧温顺的灵兽在山林间悠闲的溜达。
姜乐从闭关石室出来,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外面等待,正是很久不见的大弟子白小龙。
看到姜乐,白小龙直接跪下,恭敬的喊道:“世尊。”
姜乐之前就发现了大弟子白小龙还在地球,似乎正在和一个魔物纠缠,他没有插手,因为这是弟子的试炼。
现在看到白小龙出现在面前,很显然,那魔物被解决了。
“起来吧。”姜乐伸手虚托了一下。
白小龙站起,嘻嘻笑道:“师尊,没想到您一回来就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真不愧是全球敬仰的姜仙人。”
姜乐没好气的白了一眼白小龙:“我看你修为没有多大进步,这马屁功夫倒是长进不少。”
白小龙叫屈:“师尊,我这还不算长进啊,我都道魂境后期了,这速度绝对是修行界第一流的。”
姜乐当然对白小龙的修炼速度满意,可是每个当师尊的都喜欢心里喜欢,嘴上却不轻饶,笑骂了白小龙几句,警告他不准翘尾巴。
白小龙在姜乐面前,收起了他多年锻炼的大侠风范,表现的和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嘿嘿道:“师尊放心吧,弟子虽然修炼的快,但是弟子从不骄傲。”
姜乐对白小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