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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之最强匪二代-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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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安上也是哈哈大笑“小子,自从老子把你救下来让你当了敢死队的队长之后,就把你当自家兄弟了,咱们同生共死有什么关系?能死在金狗的战场上也算是英雄好汉了,更何况我们已经杀了超过两万金狗,早就够本了。”

关恒很明显有点感动,他点点头“那咱们弟兄今天就一起上路吧。”说着把刀往胸前一举“金狗,来吧,老子的命就在这里,有本事就来拿走吧。”

金人的军队也都飞快的冲了过来,之前的那些人也都纷纷退开,新的援军已经接近了宋军,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所以他们竟然根本就没有用弓箭攻击,而是全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想要来个乱刃分尸。

就在他们马上就到接近宋军残兵的时候,忽然从他们的身边爆发出了一连串爆炸声,浓烟瞬间将战场包裹住了,金兵也好宋军也罢全都愣住了,他们谁也没又想到这个时候宋军还能有炮弹可以用。

不过很快他们就分辨出来那不是炮弹而是手雷的爆炸,手雷虽然也有威力可毕竟和大炮相差的太远了,不过金兵可没有那么好的分辨能力,他们立刻有点动摇了,要知道宋军的炮击一直都是他们的噩梦,很多人一听这声音一看这场面就想转身撤退,这不光出现在士兵当中,有很多将领也都是这个想法的。

不过就在他们还在糊里糊涂的时候,忽然看到从浓烟中冲出了一群黑衣人,这些人从头到脚全都裹着黑色的斗篷,将他们的全身上下都包裹的严严实实,但奇怪的是这种斗篷并没有影响他们的行动,反而让他们看起来更加充满了诡异。

他们从烟雾中冲出来,就像是从地狱冲出来的恶鬼,最让人惊讶的还是他们像风一样的速度,眨眼间就到了敌人的面前。金兵刚一愣神的功夫,他们宽大的袍子里面就伸出了雪亮的唐刀,然后同时发出了一招。

司马圣王刀!

刀光一闪之间,一股股黑色的气息像是从他们的身体里面猛扑出来一样,让他们看着更加摄人心魄,而血光也在同时闪现而出,一刀之后倒下去的金人竟然超过两百,,而且死尸全都面现惊恐,像是在死前见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

接下来那些黑衣人再次向前,他们的第二刀也同时挥出,黑气之间再次血如泉涌,此时一阵山风出来,杀气交缠着血腥气味瞬间充满了山谷,这种场面就连那些宋军也都不禁被震慑住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血雨腥风么?”熊安上忽然喃喃自语了一句,说话间他也感觉后背一阵阵发凉。

这群人杀的极为迅速,不但招数狠辣刀刀致命,而且出手如电配合绝妙,就好像是一台精密的杀人机器在快速的运转一般,很快就将金人打的连连后退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不一会工夫金人就倒下了至少一千人,他们也觉得如果在这么打下去自己恐怕就要全军覆没了,所以也只好下达了撤退的命令,金人士兵就像是得到大赦一样转身就跑,很多人连看也不敢回头看一眼那些杀人疯子,好像他们真的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鬼魂,只要看一眼就会遭到不测一般。

就在他们刚一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从这几百人后面又冲出来一支队伍,这些人全都穿着红色的宋军军服,在黑色的烟雾之中也显得分外扎眼,他们手里的兵器各异,但出手却一样凶猛无比,特别是当先一个用棍子的,几下子就追上了一伙金兵,用棍子一挡,便把他们全都隔了下来,然后往后面一推,像是故意要送到后面似地。

他的身后还有一个高大的人,这个人手里端着一支黑色的枪/刺,甚至连前面的锋刃都显示着乌光。他两手平端枪/刺,一看到有金兵到自己身边,便立刻发动进攻,那几个金兵也都马上防守,可谁也没想到那人的力量巨大,只一个照面便已经将手里的刺/刀捅进了敌人的肚子里面,然后往回一撤再次摆出架势。

就看着他好像很简单的几个动作,反复向前退后,手里的枪/刺反复直来直去的刺出,面前五个金人竟然很快就全都倒在了血泊之中,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个人刘子羽是认识,他不禁吃惊的叫了一声“武王?!那是武王千岁!武王亲自来救援我们了!”这句话的力量到底有多么巨大,连熊安上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本来以为自己的士兵都是自己带出来的,而且一直远离权利圈就算知道武王的名声也就那么回事罢了。

谁知道就在他喊出那句话的之后不到两秒钟所有本来已经快要倒下的宋军好像一下子吃了仙丹一样,他们身上爆发出来的勇气和杀气瞬间就填满了整个山谷,这些人疯狂的叫着跳着举着兵器开始追杀金兵,金人只能吞下在撤退的道路上丢下了一地尸体这个结果,面对一支忽然疯了军队谁有办法呢?

宋军普通士兵没有熊安上这些人想法多,他们只知道一件事晁节就是大宋军神,只要他在就一定可以赢,而军神亲自来救援自己这已经是无上的光荣了,要是在他们面前被让金狗伤了,那自己可就再也不用回家乡了,恐怕就是灵魂也不能再进祠堂了,这对于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来说是根本无法忍受的。

所以这一刻他们能想到只有一件事,将金狗全都杀光,让他们离得远远的,绝不能杀伤我大宋军神!

晁节虽说很久没有上战场了,但一直都没有停止锻炼,所以他还是对自己很有信心,和这些人交手的结果也让他颇感满意,自己的刺/刀技术并没有退步,至少杀一群金狗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士兵们爆发出来的疯劲也让他吓了一跳,他看着那些宋军杀退金兵之后,立刻聚在了自己身边摆出了一副时刻戒备的样子心里还是很是感动的,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人民的力量吧。

不过这还是在战场,他也不敢托大,立刻喊了起来“大家不要再追了,全都回来搜集金狗身上的弓箭,等会他们就会发起下一次的进攻,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才行。”士兵们甚至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便马上开始在尸体里面搜寻对于自己有利的东西,不一会东西就堆成了一座小山一样,看着这些东西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丝安心,终于可以略微休息一下了。

第201章生死绝杀

黔州城下此时也是硝烟弥漫,战斗正在最激烈的时候,宋军和金军对着一个小小的黔州疯狂的厮杀着,尸体一层层的堆在城下,有宋人有金人他们都纠缠在一起谁也不能将他们分开似乎是要融入一体了,战争正在用一种最原始最残暴的方式吞噬着双方一条条年轻鲜活的生命。

宋军这一次展开的也是一个拼命的阵型,他们就是希望用最快的速度那些黔州,给晁节那边分担一些压力,但攻击从早上开始直到下午还是没有分出胜负,而参战的双方都在此时拼尽了全力,谁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负责主攻的是第八军和三十一军,而牛皋的十九军和曲端的三十八军则负责左右两翼的安全,吴氏兄弟的十六军和刘崎的六十九军则负责皇帝的安全,这已经是宋军能拿的出来的所有力量了,为了一个小小的黔州投入了超过十万军队,也算是孤注一掷的典范。

但金人也并不想自己的中门大开,他们也在此处集结了大概十万左右的军队死守黔州,其中负责黔州防守的还是进军步兵中的精锐部队信阳军和渤海军所组成,他们的主帅也是非常有经验有能力的完颜阇母,金兀术也是为了这一次下了血本。其实也不能在指责他别的问题了,金国的真正主力还是骑兵,可在这种守城之战中骑兵根本就体现不出自己的用处,所以能把这两只最强步兵留下已经看得出金兀术的意思来了。

剩下为数不多的骑兵也都被完颜阇母分到了两翼,他也是希望通过骑兵的反复进攻打垮敌人的的两翼防守,最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对面的敌人,但实际上他们的进攻也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双方其实已经卡死在这里,谁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完颜阇母今年已经五十多了,早就没有当年一马当先和大辽骑兵对冲的能力,不过随着岁月的累计他还是越来越明白该如何作战了,虽然他并不足怎么熟悉应该如何利用城池打防守战,但总明白自己亲自坐镇就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自己士兵的士气。

所以他将自己的办公场所定在了城头上面,并且让人在自己的身后划了一道白线,然后在白线的一端派出了一千名刀斧手,说是只要在战斗当中有人敢于退到这条白线之后立斩不饶,就算是自己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种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打法的确也初见成效,打了这么久不管是面对宋军的炮火还是如蝗的利箭,金兵都一直死战不退,全都爆发出了自己最凶悍的战斗能力。

曲端在后面看着他的军队又一次被人从城墙上面打了下去,不禁咬牙切齿握紧了拳头,可能是因为用力太大他的身体也不禁开始颤抖起来“娘的!看来只能动用我的老本了。不过也没有什么了,要是今天老子拿不下这座城池,皇帝也不会放过我的,留着老本干屁用!”他下定决心回头命令身边的传令兵“去把死旗的人拉上来,今天就是今天了,咱们三十八军到了最后的时候了,该出手了!”

不一会工夫五百来人就来到了曲端的面前,他们全都穿着宽大的袍子,从脸上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样子,既没有旗帜也没有鲜明的盔甲,甚至其中不少人目光都定在不知道什么地方,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曲端看了看他们忽然开口说道“今天要是拿不下黔州就是咱们三十八军最后一战,我这里没有别的什么可说的了,只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诸位身上。来人上酒!”话音未落已经有人端上来五百多只粗瓷大碗,然后有人开始一一给他们倒酒,红色的酒液倒在白瓷碗里就像是人的鲜血一般。

那些人也不多说话只是一仰头便将红色的酒液全都倒进了自己的喉咙里面,然后将碗狠狠的摔在地上,顿时摔得粉碎,其中一个人压着嗓子说道“大人放心,我等一定不会活着离开战场。”

传说中有一种利剑天生嗜血,出鞘不沾血就要反噬自己的主人,这些人就像这种剑一般,不达成目的绝不活着离开战场,也就是这种原因曲端轻易不会将他们派上战场,今天也是下决心拼命了,所以才使用了这样的部队。

当初靖康之耻的时候,金兵破了太原,在那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少人都家破人亡只好逃到了陕西境内,而这些人就是逃出来的难民,他们绝大多数都是被金人杀光了家人的,所以和金狗都有不共戴天之仇,平时也像是行尸走肉,只是一上战场便像是疯了一样。

曲端的部队大部分都是陕西人,这里自古民风彪悍,军队战斗力一向都拿的出手,但和这些人比起来还是自愧不如,平时很少有人愿意和这帮人打交道,打仗的时候就更没有几个人敢和他们并肩作战,因为这些人只要一上战场常常会杀的红了眼睛敌我不分,所以大家都在私下叫他们疯子队。

不远处的第八军王彦也快要发疯了,他也是被人家打得灰头土脸,一看曲端那边已经动员了自己最凶狠的死旗了,自己也不能干看着,于是立刻组织敢死队。

他的军队何尝不是和金狗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呢?但凡能够过得去谁会往自己的脸上刺字?所以一时间应者无数,不一会就组织了两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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