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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高歌-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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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万一,赢昆还是找到了神秀。两个大乘强者出手,若是还杀不了周逊,那就真是个笑话了。

    从赢昆的角度看,周逊御出的剑光虽然强盛,但也不过如此。还没有接触到法身的中指,就为那无量佛光震碎,最后,周逊只余下一点护身剑芒。

    九品金莲上突然闪耀出湛蓝的电光,才一接触到那根中指,湛蓝电光轰然爆发。千万电蛇狂舞,至阳至刚的雷霆之力化作一大片雷霆光海。

    法身的那个中指在雷霆之海中无声溃散,可爆发的金色佛光也把雷霆之海冲散开来。这时,法身的手掌已经按了下来。

    覆盖百里范围的巨大手掌,轻轻拍在了周逊的九品金莲剑上。“轰……”稳定的宇宙空间轰然震dàng,亿万万金色佛光也颤抖了下。

    至刚至阳的雷霆之海,就这么被巨掌强行打散。这一击几乎没有任何huā巧。在这个层次的交锋,huā巧也没有意义。就是神秀以大乘的绝顶修为,以强破弱,强行轰散了雷霆之海。

    周逊的上清神宵真雷剑的确精妙无比,可力量上的差距,却让他的精妙法术成了虚幻。

    赢昆能看到,周逊在瞬间以剑护身,九品莲huā忽开忽收,层层化解这神秀大须弥掌的力量,不过大乘级的力量坚凝无比,周逊化解不了几分,就被借着宏大无俦的法力疾飞了出去。

    一点金光摇曳,瞬间消失在了赢昆感应范围内。赢昆犹豫了下,就再没有出手的机会了。

    赢昆对现出真身的神秀道:“大师辛苦了,只是周逊却不知逃到哪去了?”说起这个,赢昆也不(禁)是lù出疑huò之色。他一直观看着整个过程,却没有发现周逊到底是用什么手段逃跑的。当然,也是由于他是局外人,周逊和神秀的交锋的元气反应有太过狂暴,以至于他无法洞悉细节。

    神秀看着周逊消失的方向,lù出一丝慎重之色,“周逊的确不凡,最后催发九品金莲上的法术,借力遁走了。”

    赢昆道:“大师,你看他是否晋级大乘了呢?”

    神秀摇了摇头,“从他的修为上看,应该还停留在化神层次。可居然能在我结成的光明佛国中逃走,这可不是化神能做到的。”

    赢昆点点头道:“这个人一贯的心机深沉,我就怕他有什么后手,犹豫了下,竟然就叫他这么跑了。”赢昆的犹豫,却是怕周逊真的晋级大乘,那时拼命一击,他就算能胜,也是惨胜。为了稳妥起见,赢昆才放了周逊远遁。

    几百年前的惨败,让赢昆绝不肯冒一丝风险。在神魂气息锁定下,赢昆也不怕周逊真的逃走了。这里离天灵星远隔亿万里,没有传送阵,周逊也别想回去。

    赢昆向身后一招手,庞大的黑暗星球不停的收缩,最终化作一团黑光溶入了赢昆的手中。

    神秀称叹道:“天王炼制的这颗黑暗星辰,真是无上妙法。”赢昆自到了域外,就自称天王,因此熟悉他的人都要尊称一声天王。

    赢昆微微一笑,“大师谬赞了,还要大师多多指教才是。”神秀是赢昆夺回皇权的重要助力,赢昆对他一向非常尊重。又赞叹道:“域外七圣,当以大师为首。”

    神秀谦虚的道:“过誉过誉。又客气了几句后,神秀点了点头道:“找到他的位置了,我们走吧……”神秀长袖一挥,虚空jīdàng,金光闪耀,两个人已经消失在了黑暗的宇宙中。

    天灵星上,却一切依然。不论是赢明,还是高歌,对即将到来的一切懵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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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十一章 践诺

    “呜呜……梅卿卿的压抑在喉间的声音,如诉如泣“却如天魔靡靡之音”起伏顿挫间有着蚀魂刻骨的之妙。

    高歌到不会如此不济,不过他元神受到剑意反噬,甚至本命元神培养的九耀神剑剑胎也受了折损。在(阴)阳交合的时,就要以梅卿卿的至(阴)之力为引导,徐徐转动纯阳元神,进行(阴)阳交合。

    只是这等交合之法虽然符合天道,却不适合长时间进行。否则两个人都只是化神修为,在这样的交合中,自身的元神就要被先天混元之气所磨炼”损伤寿元。

    修者成就元婴后,赤子法身原本应该百劫不伤的,却因为元神吐纳呼吸元气,神魂烙印每时每刻都在被消磨着。哪怕是晋级化神”当根本的神魂烙印破碎瓦解,哪怕法力通天,也无法继续再活下去。

    天地至道,最讲平衡。任何法术、力量,都走过犹不及。

    梅卿卿也很辛苦,高歌元神中那丝丝缕缕的剑意,无坚不摧,斩绝万法。哪怕是(阴)阳交合”想要融合那些剑意,也是非常非常的困难。

    虽然如此凌厉决绝的剑意不和她的路子”却也让她看到了剑道的另一种层次,受益匪浅。假以时日”若是能消化这些剑意,融合为自己的剑道”就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此近距离感受剑意,也让梅卿卿认识到了,大乘境界并非遥不可及。也正是有这样的好处,高歌才会与梅卿卿进行合修。否则的话,他识海中剑意霸道绝伦”对合修的梅卿卿是一件无比辛苦的事。

    照例进行了两个小时合修后,梅卿卿自高歌身上下来,独自坐在一旁运功化解识海中的残余剑意。这两天,梅卿卿足不出门”就是在体会剑意的精深变化。赤(裸)着身体的梅卿卿,玲珑起伏的娇躯上宝光内蕴,哪怕是不着一缕,也会给人圣洁无邪之感。

    高歌欣赏了一会梅卿卿的美态,起身穿了条短裤,坐在那张简陋的木椅上”打开了桌子上的水晶记录器,联通了天网。

    先是查询了下各大网站的新闻,没发现什么异常。他在(成)(人)礼上一剑杀了唐德的事,在帝国内完全被封锁了。私下里虽然有消息传播”却限于传播渠道,短时间内还没有多少人知情。

    外国的网站却早已经吵翻了,各国的激进青年,都在叫嚷着要开战,要给帝国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称雄万年的帝国”他们早就觉得不爽了。很想借这个机会,把帝国踩在脚下,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他们,对于战争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因为小说、影视作品的宣扬,对于战争有着充满了热血和(激)情。

    其实有着赢祯提供消息,高歌没必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高歌看这些,不过是习惯而已。随意浏览了一会,高歌登上了终点站。

    对于高歌来说”既然承诺过的事,就要做到。而且,神魂上的伤势,让他也想找些事来放松下心情。写小说”对他来说是个很好的调剂。

    在终点上,高歌浏览了下那些最火最热的作品”基本的套路都差不多,主要都是写各种英雄。这些英雄”还都是偏向与高大全”各今天赋奇高,样样精通,无所不能。中间,少不了有美女投怀送抱”但主角一般都会从一而终,选择模范式的凄美爱情。

    高歌一笑”从情感模式上说,所有的智慧生命都有共通之处。记忆中的那些人类,虽然更脆弱”但在思想深度上,却并不逊色与天灵星上修者。

    爱情”所以要遵循一对一的模式,是因为繁衍模式已经不需要在遵循生理的本能,这个时候,智慧本能的就要遵循公平的规则。一对一,对男女双方都是公平的。〖自〗由的结合和分手,也是基于同样的准则。

    当然,这其中还包含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等多方面的层次。如果由社会学家来讲,这又是一个深刻而复杂的命题。

    高歌试着比较了下两种文化形态,并从中得到了很多的灵感。这无关与法术,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用处,却是智慧层面的探索,能让高歌的信念更坚实更稳定更缜密。

    从层次来说,这是对于道心的体验。也只有高歌,熟悉两种不同的文化”才能彼此借鉴,建立自己的信念,自己的道。

    “见(性)成佛。”高歌很喜欢这句话。在知道他也许会有个心禅宗的强敌后,高歌就搜集了下心禅宗的资料。

    心禅宗认为,一切神通,悉具自足。找到了,你就是佛。众生皆有佛(性)”不成佛,不过是魔障太多,无法明见本心本(性)。

    高歌觉得这些都很有道理”至少,心禅宗向人心内挖掘追求至道,不假外求。这种态度,却是值得欣赏的。

    修者,修法不过是外道”不过是途径,并非目的。包括神通也是如此,所有的都是手段。修炼本心,明见本(性)”才是关键。至于是否能见(性)成佛,高歌认为是能的。

    佛”不过是觉悟者。觉悟本(性),就是佛。这本就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逻辑。至于佛能否永生不灭,那高歌却不知道了。

    从生活的每一点每一滴,都能认识本心本(性)。譬如”高歌现在写小说”虽然是休闲,却同样可以明心见(性),从中领悟智慧。

    高歌注册的我不吃地瓜”已经通过审核。高歌想了想,决定写一本《宇宙大剑圣》。书的内容就是写一个眼神忧郁背负宿命的剑客”周游四方的故事。

    这个剑客看起来很苦逼,却很牛逼的扫荡四方。无数的奇遇,无数的小弟,无数的美女”扑面而来。剑客都是以博大的胸怀把所有好处都收入囊中。

    高歌写这个,也不过是抄袭记忆中的一本书《大剑师》。稍微改了下措辞”还有环境,大体故事主线却不变。手中长剑”杀的敌人血流成河”腰下一枪,刺的美女娇喘(呻)(吟)。而且主线环环相扣,跌宕起伏,(高)(潮)不断。既装逼”又牛逼。

    这样的抄袭,当然省事。高歌的脑子构造又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神识一转,就完成了上百万字。思考了几分钟,一部五百万字的大作就已经完成。这种写法”比直接抄袭还要快上百倍。

    完成小说后,高歌就开始上传。每六分钟更新一章,别说是故事如何,就说他这种独一无二的狂暴更新,很快就能出名。设定好之后高歌就不再理会。

    打开紫铜护神镜,连接幻魔界,一道金光转动,高歌的元神进入了幻魔界。不过,这次围绕着高歌的金光久久不散。高歌强大的神识,已经达到了幻魔界容纳的上限为此幻魔界的法则在不停的变化着为高歌重新塑造幻魔界的元神投影。

    对高歌来说,上次进入幻魔界,还是在一百多年前。再次来到幻魔界”他有了一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

    看了看身上的淡黄麻衣(摸)了(摸)头上的披散长发,高歌咧嘴一笑。结成日月双轮金丹后高歌的身体日长变化就完全停止了。譬如头发、胡须等等,只要高歌不想”身体表面永远都会保持一个状态,不会有任何改变。

    高歌提着斩神剑,向着不远方的正阳城慢慢飞去。

    金光闪耀的正阳城,繁华依旧。虽说虫族将至”却一点也不影响幻魔界的热闹。毕竟。虫族来了也没地方可躲。该玩还是要玩的,要是打到一件好法器,卖个好价钱,那才是正道呢。

    高歌看了下,他在城墙上留下的字迹还依稀可见。在幻魔界中,时光流转的似乎格外缓慢。高歌直接进了正阳城,找到从前那个吃小吃的那个小摊,居然还在。

    随意找了叮)座位,高歌叫了两碗冰浆赤红果。在这里还曾经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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