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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虽然修为不高,但想到是圣人功法,也就不奇怪了。
日月几番交替,时间不知不觉间走过了三天三夜。这几天任十福和任百祥也盘坐在任千寻的旁边,虽然他们吸收不了灵气,但是在这环境里修炼可以加深对先天的感悟,这种机缘百年难道一见啊。
霎时间,天地灵气停止了流动,任千寻从入定中醒来。任十福,任百祥父子也随即停止了修炼,直直的盯着任千寻,像看待怪物一般。
“爸,爷爷,你们盯着孩儿干什么?”任千寻略显害羞,一只手挠着头说道。
“千寻,你是怎么做到的?”任十福严肃的问道。
“什么啊?”任千寻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疑问的反问到。
“别装傻,你怎么吸收天地灵气的啊?”
“我就是气沉丹田,按照功法进行修炼的。很简单的啊。”任千寻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很简单??”任十福和任百祥同时情不自禁的大喊道。
“像吃饭喝水呼吸那么简单。”任千寻淡淡的说,但在别人眼里是非常非常的欠扁。
任十福,任百祥父子,只见眼前一黑,差点晕倒,恨不得给他一锤子。要知道,多少后天修炼者蹉跎一生,也无法进阶先天。吸收天地灵气是所有后天的梦啊。这种怪胎难道是天生用来打击人的吗?
“千寻快点来测试一下实力。”任百祥急切的问,而旁边的任十福则显得淡定一些。
3081kg,3056kg,3064kg,3021kg。任千寻随意打了几拳,然后全力打了一下测力机,3230kg。然后任千寻又来到测速机面前。31m/s。
“好好好!”任十福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了,饶是他的养气功夫不低,此时也控制不了激动了。“千寻你的实力是后天三重。”(后天一重天,拳力1000kg,速度10m/s。二重天拳力2000kg,速度20m/s。以此类推。九重天可以达到恐怖9000kg,速度90m/s。)
“什么嘛?才三重啊。”
“什么叫才三重啊,你老子我修炼了20年才三重。”任百祥深深地受到了打击激动的说。
我们该如何评价任千寻呢?天才?妖孽?怪胎?我们只能说,这世间就有这么一种人,注定要超越所有人,这种人叫做王者,天生的王者!我相信,任千寻一定能成为一个传奇,一个震惊七界的传奇。
第五章 认清自己
未若柳絮因风起,在谢道韫眼中的雪是轻盈灵动的。此时的高城下起了入冬的第一场雪。这场雪挑起了任千寻的情趣。任千寻一袭青衫,还是一身秋天的打扮就走出家门,扬长而去。这自然不是想现代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做派。此时虽然大雪纷飞,但是以任千寻后天三重天的修为,自然不会畏惧这点寒冷,内力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也是科学不可解释的。内力却可增强破坏力,速度,还有体力。内家高手都是以气息绵长著称的。当然准提心经是内外双修的功法,古今武学大师都是内外兼。内外兼修,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相辅相成。
任千寻压制自己的速度,漫步在高城的大街上,即使这样他的速度也引起了路人的惊叹与旁观。任千寻全速是30m/s。要知道,世界纪录大概是10m/s左右。与后天一重天的速度相当。一个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人体的极限。殊不知,初入修者大门的后天一重天的修者,就能与其相仿。由此可见修者是多么可怕的一群人。所以此时任千寻虽然压制实力,也有七八米每秒的速度,虽然并不惊世骇俗,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极快了。
任千寻,漫不经心间,扫视着大街上的人和物。突然他的眼眸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旁人,是在高城也小有名气,飞扬跋扈的七毛之一的老大—红毛。在他旁边还有着十数人。其中六个的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七毛—高城的一个黑社会团伙,兄弟七人,手下有近百人的小弟,平日靠收保护费,敲诈勒索为生。为什么叫做七毛呢?因为兄弟七人的头发分别是七彩的,分别是赤橙黄绿青蓝紫。赤色,也就是红色,是老大,以此类推,紫毛最小。看到这,各位读者,想必会觉得,造物主真是神奇,富有童趣,像个小孩子一般,让着七兄弟生成这样。哈哈!错了,大错特错。这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七毛的头发是染得,糊弄旁人的,如果你信了,你就傻了哦!
此时,任千寻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想法,一个过去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教训七毛,教训七毛…任千寻的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的重复,不断的诱惑他,不断的催促他。当然此时的任千寻并非是要做正人君子,除魔卫道,为民除害。有的只是最原始的,野兽般的战斗的*。
“畜生,放开那个女孩!!!。”任千寻一步跨出两米,来到红毛的跟前,义正言辞,一本正经的,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心想哥这样打你是义之所在,师出有名了,任千寻一阵的窃喜。可真是的情况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的破旧的衣衫,打了很多补丁,脸上有些泥土很花,提着一篮子野花,在叫卖。红毛蹲下买了一枝花而已。
任千寻瞬间来到红毛面前,一招直拳,打向红毛。汗!好菜的招式,直拳,小毛孩都会吧。虽然是如此简单的招式,但在任千寻的手中,却不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一拳把红毛捶出四五米。红毛倒飞在地下,而且断了两根肋骨。试想,在任千寻的3000kg的拳力下,谁人又能幸免。同样的招数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自然是不一样,以千寻的实力,结果应当如此。
“坏人,大坏人,不要欺负红毛叔叔。”小女孩站在了红毛面前,双臂展开,想要挡住任千寻,眼里的泪水还在眼眶中打转,但此时小女孩并滑稽。她那单薄矮小的身子,在漫天的风雪之中,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高大,比任何人都要高大。巨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巨人。真的巨人不是姚明那样身体的高大,而是内心的高大。
“让开,小妹妹,他是坏人。”任千寻冷冷的道,语气中透着一股不可置疑。
“就不让开,大坏蛋,大坏蛋。”小女孩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大喊道。
“兄弟们给我上,打伤打死,我红毛负责。”红毛不愧是混社会的人,虽然伤的不轻,还是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捂着断了肋骨的胸喊道。
七八个小混混抄起,甩棍,木棍,砍刀等武器,冲了上来,目标自然是任千寻。任千寻虽然是后天三重天的修为,但是还是普通人的心态,没有战斗经验,此时不由得慌了神。大跌眼镜的是,任千寻如同小孩子打架一般,踩脚趾。即使如此招数,在任千寻的巨力之下,七八小混混痛的嗷嗷叫,一边单腿跳,另一只手,捂着变形的脚掌。
“冲啊,冲啊,他双拳难敌六手。一起上干掉他。”红毛大声的喊道。可此时,众多混混已经被任千寻变态的实力震慑到了,谁也没有动。“干掉他,我给他100万。”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余下的六毛和其他众人,心一横,冲了上去。但是三拳两脚,任千寻就击倒所有对手。
任千寻来到红毛面前,邪邪的一笑,捡起一把匕首,对准红毛的脖子,道:“叫声爷爷,再跪下磕三个响头,我就放过你。”小女孩,毕竟是年幼,眼泪不住的留了下来,拉着任千寻的衣袖,道:“放开他,放开他,大坏蛋。”
此时红毛很硬气,没吭声,脸偏了过去,不看任千寻。任千寻,手一动,欲要杀了红毛。
“够了,千寻!”任十福,一声霹雳,震耳发匮。强大的气场散开,此时街上的人,都停止了声音,鸦雀无声。任十福,在前面走向任千寻,后面跟着一男一女,男的是任百祥,女的是任千寻的姑姑,任百灵。
“你好大的威风。”任十福脸色阴沉,震怒的说,“一个修者打一群混混,很自豪吗?很骄傲?你丢进了修者的脸面。强者有强者的骄傲,修者不会欺负普通人的。你很厉害吗?接我一招。”
“无影腿。”
这一击,气势磅礴,势不可挡,任千寻被这一退踢中了腹部,痛的捂着肚子打滚。看着任千寻的眼眸可以看出一股不服和不甘。
“你是不是觉得,我修为比你高,你输了,并不服是不是?”任十福看透了任千寻的想法。“好,你和你父亲修为相当,你们比试一下吧。”
“冲拳!”
“寸腿!”
“通天炮拳”
“翻身劈拳”
任百祥雷厉风行,说打就打,一套十二谭腿急攻任千寻。十二招,下来败了,败得一塌糊涂。后来任千寻又和姑姑任百灵大战一百零八回合。后天三重天的任千寻竟然败给了后天二重天的姑姑。任千寻一脸颓废,心灰意冷。
此时,任千寻认清了自己。自己被一时力量的庞大,所迷惑,失去了一颗善良的心。修者是天地间的的宠儿。他们有自己的骄傲,从不不屑欺负普通人。修者上可飞天,下可入地。修者自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第六章 选择的路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任千寻回到家中发自内心的自我谴责,任千寻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小时候,喜欢观察蚂蚁。曾经自以为蚂蚁忘了回家的路,或是觉得蚂蚁回家选择的路过于曲折,就用手帮助蚂蚁“飞”回家。但结果是,不小心捏死了蚂蚁,为此他难过忏悔了十分钟。十分钟后,他则是又观察起了蚂蚁。他很善良,却因为内向,少有朋友,而孤独寂寞。自小并不出类拔萃的他,还有一点点的懦弱和自卑。奇怪的是,凡是这种人都十分的渴望强大,超出常人的渴望。普通久了,就想变的特别,物极必反,就是这个道理。也是因此,当任千寻短短几天就变的强大的时候,他失去了本心,迷失在力量的澎湃中。说白了就是一个暴发户,有钱不知道该怎么花,所幸他即使的认清了自己。这时的任千寻在不断的反省自己。
“千寻,还在面壁反思啊。”任千寻的姑姑,任百灵,面带笑意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姑姑,我错了。我当时就是想教训一下七毛。可是…”任千寻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七毛,是黑社会,没错。”任百灵正色道“可是你说他调戏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这…”任千寻挠了挠头,无言以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红毛,同情小女孩,买野花,说明他良心未泯,本性还是善良的,你知道他们怎么走上邪路的吗?”任百灵反问任千寻。任千寻不知,默不作声。任百灵接着道“七毛,是一群孤儿,无父无母,后脾气相投,走到一起,结为异性兄弟。但没父母管教的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所以沾染了不良习气。为了生存,靠着狠气,控制近百混混,成为高城的一霸。但是他们的存在,对高城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姑姑,你怎么这么说?他们可是黑社会,都是坏人,都是犯罪分子啊!”任千寻激动的站了起来不解的分辨道。显然任百灵的话颠覆了他的认知。
“千寻,不要激动。正所谓有白就有黑。阴阴阳阳,相辅相成,独阴不长,独阳不生。黑社会自古就有,他的存在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古代的山贼,劫匪,就是其前身。明代是更有白莲教。近代有洪门,青帮,所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