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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都遗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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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片片人之后,我眼睛定格在了一个方向,然后吃惊地发现,居然遇到了怎么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钟家亦。

在我还没有问话的时候,钟家亦向我和湮明走来,开口问:“两位,你们怎么才到?”

我正想跟钟家亦说一说我们在沙漠的冒险经历,站在我一边的湮明却说话了,语气淡淡:“你怎么在这里?”

钟家亦走了几步,更加靠近我们,语气也压低了一些:“最近在上海争取的那一块地出了一点问题。”

我本来不想听到这些,可是谁叫我耳朵尖,再小的声音都能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也大概明白了一二。最近湮明正在积极协商的上海的那一块地据说应该已经十拿九稳,可是政府部门却迟迟也没有给湮明准信。

看来最近,那块地又有了问题。

湮明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一下子平复了情绪,说:“回房慢慢说。”

然后湮明和钟家亦进了房间。

而我这个外人,也由两个女服务员和一个男仆带我进自己的房间。其中一个女服务员来自巴伐利亚。男仆是菲律宾人,身穿燕尾服。他们带着我七绕八绕,终于绕到了我的房间门口。我有些愣愣地看着这个镀金的大门,上面凹刻着百叶草和油橄榄的图案。那个男仆对我鞠了一躬,然后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小姐,这就是您的房间。”

我住的客房是红色的欧洲宫廷式的房间,一百八十平米面积,包括自己的大厅。红色的墙,高六米的黄色的天花板,装饰着一个非常大的枝形吊灯,就好像是从骑士的城堡中弄来的。吊灯下面,弯曲的楼梯带你通向华丽的卧室。高档沙发到处都是,上面有一排排的丝绸和锦缎靠垫。这里到处都是金色的装潢,里面还有厨房和餐厅,最大的一个餐厅里有三台电视机,客厅里的电视机镶了一个宽大的金框架。浴室旁边,还配有小型游泳池。

我呆呆地站在这个大厅好久,才慢慢地深吸一口气:真是个奢华至极的地方。

几步走到落地窗前,我拉开极地的窗帘,上到阳台,看着远处的大海。忽然觉得阳光很刺眼,照得自己有些头疼,于是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坐在床上,还是觉得头疼得有些厉害,于是,决定还是先洗个澡。

就在我洗完澡之后,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我去开门,发现是花花公子钟家亦,问到:“来找我干什么?”

钟家亦左右看了看,说:“你说巧不巧,我随便敲一个人的门,居然就是你,我们还真是有缘。”

我听了,冷笑一下,准备关门。钟家亦却阻止了我,终于有些严肃:“找你问些事情,湮明怎么也不跟我说。”

“什么事情?”

钟家亦又露出了他招牌似的微笑,对我说:“伯母,你不会想要我在这个大众场所议论你的继子的隐私吧。”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就打开大门,让他进来。

一进门,钟家亦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找了一个最舒适的地方做了下来,问道:“湮明和那个路娜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愣了一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钟家亦笑了笑,说:“我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见过那女的就不只一两次。官方说法是,路娜是湮明的未婚妻。但是,我怎么看怎么不像。”

然后,他又和盘托出湮明原来在美国读书时,路娜就去美国找过湮明很多次,可每一次,湮明都神通广大地先路娜一部就离开美国,于是,接待这个冷漠女人的重任,就落在了钟家亦身上。当时,最有意思的是,同学都一致以为钟家亦和路娜是一对,这也让钟家亦苦不堪言。

我听了哈哈大笑,想不到他们读大学的时候还有这种好玩的事情。可笑后,又觉得这事情真是不好多说。想想那个路娜如此的大美女,居然为了湮明可以如此尽心尽力,我那个继子真是不出我所望惹桃花第一人。

我于是点点头:“的确,他们两个很有问题。”然后,忽然觉得不对劲,问:“那你现在问这个干什么?”

钟家亦两手一摊,无奈的回答:“湮明最近要我去游说路娜的老爸参与酒店的翻新计划,为这个计划提供资金。你说他自己都不去说,要我说,这怪不怪。”

我问他:“你怎么没问湮明?”

钟家亦摇摇头:“他不跟我说啊。”然后又嬉皮笑脸地看向我,说:“伯母,我觉得湮明最近可相信你了,要不你帮我打听一下,帮我说下情,我可不想干这种苦差事。”

湮明相信我?我怎么没有半点感觉?

我正准备反驳一下,忽然钟家亦又换了一个话题:“你们这回怎么晚到了?”

这一问,就让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把和湮明在沙漠遇险的情景描绘了一番,还特意强调了一下那位继子的沉着冷静,英明神武,不过当然没有说湮明在我帐篷里过夜那一段。我可不敢想象钟家亦知道了这事会怎么想。

可钟家亦听了我的描述,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吃惊,只是说到:“这种事,在原来对湮明来说也司空见惯了。”

我虽然也觉得湮明应该曾经有所经历,但是也没觉得他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于是问:“怎么呢?”

钟家亦说:“原来湮明在美国读书,和我同一个专业,他那时是康纳尔探险社的社长,经常出入世界上最危险的场所。”

我看着他,示意让他继续。起身倒了一杯茶给他。

钟家亦茗了一口茶,语调忽然上扬了许多:“有次,我们也是飞机出了问题,只好降落在沙漠上,那时候,飞机还是较重接地,不过幸好还没有人伤亡。当时,我们比你们还惨。

在飞机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在沙漠露宿。当时是夜晚,沙漠里安静得出奇。我们就完全过起了难民的生活:打柴禾,点火,挖沙沟,然后和衣躺在沙沟里睡。好不容易天亮了,本来我们还想天亮去找挖井取水,可是,顶着炎炎烈日挖了好几个小时,仍然不见水。我们当时口渴难忍,只好做了一件事。”

我这时才发现钟家亦真的有一副好口才。我又给钟家亦到上茶,问:“你们怎么解决的?”

钟家亦缓缓地说:“我们分四次喝了约一千毫升腥燥苫臭的尿液。这可是平生首次。”

我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在钟家亦的脸上。谁会想到那个冷酷又无趣的董事长,居然有年少轻狂做这种事的时候?

谁知,钟家亦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千万别对湮明说这件事,他可不愿意去回想。”我心里马上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觉得这个题材真是无比之好。看来以后,我有些筹码可以要挟湮明了。

我非常开心地又给钟家亦倒了一杯茶,然后祈祷他说得更多。

可是这个时候,房门按铃却很不知情趣的响了。我心里满是悔恨为什么没有挂上请勿打搅的牌子,却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开门。

一打开,却发现是湮明。

湮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在房里的钟家亦,好久才说:“打搅你们了吗?”

打搅了,当然打搅了,我心里不断地再说这样的话,可是表面上还是客套地说:“没有。董事长,有什么事情?”

湮明却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湮明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这时候钟家亦忽然从舒适的座位上站起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行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说这话时眼里居然带笑,还不忘了补充一句:“不打扰了,你们慢慢聊。”

我怪异地看着钟家亦离开我的房间,然后返头看向湮明,可湮明却一直站在那里,没有说一句话。

我觉得湮明和我这样的情景有些诡异,只好开口:“董事长,有什么事情吗?”

湮明没有看我,在房间走了几步,才淡淡地说:“今天晚上和我们的投资人聚会,我们一起参加。”

又去那种地方当一个花瓶?我可不太愿意,于是,我找了一个自己认为合适的接口:“我没有带晚礼服。”

湮明却一下子就破解了我的庸俗借口:“等你收拾一下,我们出去买。”

还是一样,口气不容拒绝。

我只能任命地点点头。

走到门口,湮明忽然转过头来问我:“你和钟家亦在谈些什么。”

我看着湮明如此认真的样子,又想起钟家亦跟我说的湮明的往事,忽然笑了,却摇摇头,强忍着说:“没有什么。”

湮明看我的眼神却越发怪异。看着他的这个样子,想着他心里也许在纠结着我和钟家亦谈话的内容,我心里,笑得更厉害了。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终于回来了,以后我会日更的,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关于墨洛克这个酒店,我是参考了迪拜的帆船酒店:

伯瓷是世界上惟一的建筑高度最高的七星级酒店,开业于1999年12月,共有高级客房202间,建立在离海岸线280米处的人工岛Jumeirah Beach Resort上。工程花了5年的时间,2年半时间在阿拉伯海填出人造岛,2年半时间用在建筑本身,使用了9000吨钢铁,并把250根基建桩柱打在40米深海下。饭店由英国设计师W。S。 Atkins设计,外观如同一张鼓满了风的帆,一共有56层、321米高,是全球最高的饭店,比法国艾菲尔铁塔还高上一截。

12

12、晚会 。。。

今天的湮明总体让人觉得十分怪异。

帮我选晚礼服的时候,他居然十分的耐心。说实话,其实晚礼服很多穿起来都繁复无比,我试一件起码要十分钟左右,在试了大概五件以后,我已经有一些不耐烦,于是问湮明:“我们是不是该去参加舞会了?”

湮明眼睛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你再试试那一件粉红色的。”

我一愣。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穿这种小女生的服装?别笑死别人就好。可当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这件衣服之后,效果却出奇的好,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湮明的好品味。

我穿着衣服,对湮明笑笑,心想,想不到自己还有这种小女孩的一面。

湮明走过来,站在我面前,轻轻地帮我捋了捋头发,然后打量了我一番,淡淡地说:“这样好看。”

我当时绝对可以用惊讶无比来形容。这应该是我和湮明见面以来他对我说的第一次赞美的话,却真的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抬头,对上他的眼神,发现他真的在很认真地看我。我忽然觉得有一丝心悸。

湮明有一双很深的眼睛,漂亮中透着阳刚。我慌忙低下头,开始整理着裙摆。

湮明转到我的背后,忽然又问我:“你真的不记得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了吗?”

这好像是他第二次问我这个了。我又一次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忽然仿佛抓到了什么零星的碎片,于是说:“可能是很多年前在非洲弄的。”我现在能想起的,也就这么多了。

湮明站在我后面,帮我整理了一下后面地裙摆,然后说:“还要准备一些首饰,化化妆。”

我点了点头,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恶俗偶像剧的灰姑娘型的女主人公,现在正被王子悉心照顾,认真琢磨,等待着散发出迷人光彩。

也就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烂俗的情节会在偶像剧中重复出现。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好,

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导致了我和湮明晚上的舞会迟到了一段时间。不过湮明好像不是很介意。

到达会场之后,我蹬着一双十三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湮明身边。为了保持重心而使自己不容易跌倒,我的手无可奈何地搂着湮明,身体也往他身上靠。

这样的姿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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