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这几天一直在家里关禁闭,从没有出过门,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点儿都不知道!”
方警官说:“每个犯罪的人都说自己不知情。”
朔月脚踩住一块桌子碎片,搓搓,不满地说道:“你们再跟我绕弯子,我就要回去了。我什么都没做,你们警察没有理由拘留我和判我罪名。”
脚拿开,地上一堆碎末。
方警官囧了。
为什么他感觉现在被审讯的反而是他们呢?
坐等三秒钟,也没有等到警察他们问话,朔月没耐心了,站起来,准备就要走:“你们真烦!有什么话就在棺材铺里面问啊!你们不知道从店铺里出来一趟需要很长时间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我一个韶华少女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你们浪费了!以后没有什么事情,就不要来找我了。”
说完就要走。
“你你……”方警官想要叫住她,但是朔月的脚步没有一丝停留,着急的他都忍不住拔枪去对准朔月的脑袋了,幸好被另外一个警官给拦下来了,他这才意识到,现在对方的身份只是嫌疑人,还没有到被定为罪犯的地步,所以不能拿枪指着她。
无奈,他只好跑到朔月面前,挡住门,放弃了那些警察审讯的套路,问道:“是不是你杀了范媛媛?”
朔月一怔。
然后,露出一个呵呵笑你一脸的表情。
伸手推开方警官,拉开门就要走。
方警官忍无可忍地抓住她:“你不能走。”
朔月用力一甩,把人甩飞到墙上去,不要问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据说那是和黑猫签订主仆契约之后,从主人处接到的基本力量。
“我本来以为会是什么误会需要解释一下,现在我完全肯定根本不需要解释了。”朔月皱眉说道,“你说的范媛媛,我根本就不认识!”
“不,不可能!”方警官怔了一怔,眼见朔月就要离开,他只好再次去拦她。这一次,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照片:“这是死者的照片,你究竟认不认识她?”
“都说了我不认识什么范……”朔月心烦意燥地说,眼角余光一瞥,照片似曾相识,她一怔,凑过去认真地看照片:“是她??”
那一夜的记忆一瞬间出现在脑海里,在所有人都想捉她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站在楼梯下,露出诡异的笑。
而,“她”的脚底下没有影子。
“她怎么会死呢?”朔月摸摸下巴,努嘴沉思。
方警官捕捉到了她的表情,露出一笑,心说:看你还怎么抵赖?看吧,你们果然是认识的!接下来,就是一步步揭开真……
“不过那又关我什么事?”朔月耸肩摇头,转身走人,呵呵一笑,“那又不是我学校,呵呵!”
卧槽!
方警官大囧,这小女孩怎么可以走得这么潇洒?
他赶紧再次拦截,拿着范媛媛的照片指着朔月的鼻子说道:“你不能走,现在你学校里发生了命案,只有你是最可疑的人!女生宿舍楼的所有监控摄像头都拍到你在宿舍楼里做奇怪的事情,而就在死者遇害的那个时间里,摄像头拍到你进出那间寝室。而且414寝室的人都可以作证你进出过!你如果无法解释清楚你那天晚上的行径,那么我们将会送你上法庭。”
☆、143。第143章 警局里阿飘最多
证据?
朔月忍不住皱眉,听起来,自己似乎惹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听起来,是有一个叫“范媛媛”的人死了,而糟糕的是,有物证(学校的监控录像)和人证(414寝室女生)在,所以几乎可以判定自己是最大嫌疑犯。虽然不清楚现在自己究竟招揽了多大的麻烦,但是从小就追看《名侦探柯南》漫画的她可是知道警察破案和法官判罪都是依靠人证物证的,现在人证物证俱在,难怪警察才会紧咬着她不放。
“原来如此。”朔月低头,勾起一笑,“听起来很麻烦,不过,我并不是杀人凶手。学校的监控摄像头只是安装在每层楼走廊楼梯处,并没有安装在寝室内,所以你们拿到的监控只能证明我进出过女生寝室,并不能直接证明我杀了人。”
(解释:学校最大程度只能装置在走廊,不能安装在寝室里,否则就是侵犯学生隐私权)
“可是你又怎么解释你进出女生寝室呢?那个时间点,学校可是禁止活动的!”
“我梦游。”
“……”
朔月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那天晚上在家里面好好睡觉的,但是不明白为什么,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在414寝室里面了,而且那个时候,414寝室里一人不少,随后我就被莫名其妙地追赶。第二天就退学了。就这样。”
方警官暴走:“混蛋,你以为你把所有事情都推到梦游上就可以解释你那天晚上的行为了吗?”
“不然我该怎么解释?”回想起那天晚上自己做过的事情,朔月就忍不住叹气,那何止是“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啊,除去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进出414寝室,为什么被女生当做小偷追赶,她更加无法解释的是自己一层楼一层楼地、每一间寝室都贴上符的举动——而那些举动,恐怕也已经被每层楼的监控摄像头给拍下来了吧。
唉,无法解释,也就只好乱七八糟地解释了。
方警官说:“我会调查你的病史,看看你是否有过梦游症记录。”
“有的,我小时候梦游过,不过没有病历,像我这种贫苦人家的小孩子,又怎可能会因为这些小毛病被送去医院啊?”说起梦游,那也是在朔月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过的,这些她也是听孤儿院院长提起的,比如说睡着睡着就忽然坐起来,走出去,荡秋千,切西瓜什么……
现在可能没这毛病了吧?就算她梦游……啊咧,一定会被黑猫师父一巴掌拍醒吧?
方警官咬牙说:“说不定你在梦游的时候就把范媛媛杀了呢?”
朔月皱眉:“都说了,我在414寝室的时候,那女人还活着呢!后来她也在追赶我……”汗,那时候的“范媛媛”是披了脸皮的女鬼,监控摄像头能拍得下来吗?
囧。
朔月不想说话了。
方警官冷笑:“我太小看你了,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实际上却知道那么多!梦游症也被列为精神病症之一,精神病杀人不会被判死刑,因为他们杀人犯法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当精神病院开证明,能证明犯人是精神病之后,法官只会把犯人判入精神病院就治,直到病愈出院!”
“……”朔月滴着汗说,“不,你说了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方警官黑线。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从去了黄泉一路,他就变得太在意朔月这个“嫌疑犯”了,以至于他的心情一直在被她牵动着,都变得不像是自己往常的刚硬派作风了。
“总之,我会去求证你是否有过梦游症,以及去求证那时候范媛媛是否有追赶过你。如果让我发现你在说谎,你就死定了!”方警官火冒三丈地指挥自己的手下:“把这家伙关进拘留室里!”
旁观的警员赶紧说“是”,他走过来,就要抓住朔月,朔月不耐烦地一甩手,说道:“不要碰我,告诉我拘留室在哪里,我自己可以走去。”
“如果是这样,那就最好了。”那警员低声说。
方警官爆炸:“这是‘最好了’,这家伙是杀人犯!变·态杀人犯!不需要客气!”
那警员职位低于方警官,被方警官的大喝吓了一跳,赶紧推推朔月,低声说走吧,不敢在审讯室里里多一刻停留。
就在走出审讯室的时候,朔月回过头来,对方警官说道:“喂,那边那个只会发脾气的大猩猩。”
方警官大怒:“你说谁是大猩猩?”
“谁应谁就是咯!”朔月像个小孩子似的说道,“喂,你口口声声说我是变·态杀人犯,如果最后证明我不是变·态杀人犯,那你是不是很没面子?”
方警官顿时瞪大了眼睛。
朔月叹了一口气,说道:“最近我三叔让我看点命理方面的书,虽然我还是个新手,但我看你的样子,好像……最近会有血光之灾,上厕所的时候要小心。”
“你这小混蛋!”
朔月吐吐舌头,不理会那个暴跳如雷的大猩猩,转头问警员拘留室怎么走,警员这个时候巴不得赶紧离开方警官身边,于是赶紧指路,带着朔月赶紧离开了拘留室。
当朔月被关到拘留室里的时候,她有点后悔了,话说这么配合不像是她的作风呀!
“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放出去呢?”朔月问。
警员说道:“48小时内,如果无法找到证据证明你有罪,我们就会放你出去哟,不要担心……”
pia~!
方警官冲出来狠狠敲了那警员一爆栗,怒吼道:“什么放她出去?48小时内,我一定会找到证据证明凶手就是这小鬼!”
“……”
朔月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方警官。
两人的视线交接,如果说眼神是武器,那么朔月的眼神是一把紧紧握在手里面的寒刀,而方警官的眼神则是喷着火舌的机关枪。
剑拔弩张。
“对了,你们警局里,是不是死了很多人呀?”朔月忽然打破了宁静。
方警官冷笑:“怎么可能,我们云起市警局办案公正无私,从没有冤枉过一个好人,要死也是死那些罪无可赦的坏人!变·态杀人犯,你等着吧,我一定会找出你的犯案证据的!”
说完他就气呼呼地离开了。
看着他离开,许久,朔月才无奈地低头叹了一口气:“那我完了……”
唉,办案公正无私的警局啊,里面飘着那么多可怜兮兮的阿飘,似乎不是什么好事啊!
☆、144。第144章 保释
自古以来,公堂、官员自带一身浩气,而令邪物不敢近身。
现如今,警察就等同于古代的捕快,警局如县衙,是人世间最公正的地方。平时听白三叶教诲,就听他说过,这警局、警察都是他们这些与阴间打交道的人都要退避三舍的存在,因为他们的正气会震慑到阴魂,而他们身为与阴间有契约的“阴差”,和警察走得太近了,那么身上的“气”会受到警察的影响而削弱,这样就不便于他们与阴魂打交道了。
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地方“脏”透了。
青天白日的,阴魂不停地在上方飘来飘去,每一个阴魂脸上都写着碗大的“冤”字,就可以知道这警局的制度究竟有多么腐败了。
她会冤死在这里吗?
被那个愚蠢的警察所诬陷,头顶上的阿飘遮住了从窗口照射进来的光,总觉得自己是没有机会见到明日的太阳了。
朔月觉得自己的未来没有什么指望了,但她更相信一句话,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她最多是运气糟糕透了才会被警察给捉住的,才不是说她就会死在这里呢。
但她身在囚牢之中,也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于是索性也就不管那么多了,闭上眼睛,索性睡个回笼觉。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拘留室外传来一声吆喝:“刘朔月,有人要见你?”
“唔?”朔月醒过来,揉揉眼睛,心想难道是铺子里来人来看她了?那会是谁呢?
她跟警员走到接待室,当她看见坐在接待室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愣住了。
那男人西装笔挺,戴着眼睛,看起来很斯文。
但她没见过这个人啊。
朔月失落地在男人面前坐下,问:“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