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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妈妈!”他的话让人心里发酸。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我轻轻地问他。在这个时候,无暇顾及其他,能问出什么情况,就应该争分夺秒地问出来,为以后的破案提取线索。
小男孩看着我,蠕动着喉咙,好一阵没有说出来。
“能告诉警察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吗?”我硬起心肠继续叫道。
“张颖!”他动了动嘴巴,艰难地吐出两个字。
“好的张颖,叔叔再问你一个问题。是谁伤害你们的?你认识那些人吗?”
“一定非得这样吗?”外科医生站在旁边这样问我,“他这样很辛苦!”
小男孩颈部包扎的伤口绷带上,已经渗出了鲜血。
“我要妈妈!”小男孩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闭上眼睛轻轻说道。
“小朋友别睡,要坚强一点!妈妈马上就来了!”我轻轻喊道。
他终于又将眼睛睁开了一点。
“你还没回答叔叔的问题呢!”我说。
“别问了行吗!”外科医生在旁边表示了不满。
“想一下,认不认识那个凶手!”我没有管外科医生,继续这样问。我怕稍有停顿,就硬不下心来了!
“……是……恐龙叔叔!”小男孩浑身颤抖了一下说道。看样子被吓得不轻!
“恐龙叔叔是谁?”我生怕他又闭上眼睛,于是追问。
“妈妈,妈妈!”小男孩突然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喊起来。
“他开始神智不清了!”外科医生站在一旁,带着看混蛋的眼神看着我。
“小朋友别睡,坚强点!”我冲小男孩喊。
“现在请你出去,我们需要进行抢救!”医生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站在监护室的窗外,看着主治医生在里面忙来忙去,我突然第一次有了选择法医这个职业的悔意。如果我是医生,此时至少可以为抢救生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然而做为一个法医,只能袖手旁观地站在那里看着!之前,检验尸体时,经常能见到一些殡葬公司的人站在一旁,觉着像秃鹰守候腐尸一般。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跟他们没有什么区别!
第十八章 邓哲,你还欠着两条人命呢(二)
抢救持续了个把小时,小男孩的伤情暂时有所稳定,但医生不允许我们再提问。此后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守候在监护室外,等待问话的时机。但小男孩的状况时好时坏,一直在生死的边缘徘徊。
在坚持了大半天时间后,小男孩最终还是没能活过来。分局的同事取来了工具,在太平间里就近进行了解剖!——寻找死因是一项必需的程序。
那个小男孩此时躺在了妈妈的旁边,却得不到任何的呵护了。他微睁着双眼,稚嫩的脸蛋在灯光的映衬下,发出惨白的光晕。我拿着柳叶刀,在他的皮肤上停顿了好一阵,那凝脂般的皮肤还残存着余温,这让我的手抖动得很厉害,始终没法切割下去。那些同事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掩饰说手受了伤,用不了力。他们要我站在旁边看着就行了,让他们来动手。
“叔叔,妈妈在哪里!”
“我要妈妈!”
“妈妈我痛!”
……
看着刀下被割裂开来的皮肤,我的耳边响起了那个小男孩撕心裂肺的呼喊!
前期的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基本完成后,办案民警集中在一起开了个案情分析会。分局的张局长也当场听取了汇报。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技术人员把当时的情况介绍了一下。现场四周门窗封闭,没有暴力破坏的痕迹,警察赶到时,女人跟小孩倒在客厅的门旁边,衣着整齐,脚上还穿着鞋子。女人当场被发现死亡,小孩还有微弱的呼吸,被送到了医院。
家里没被翻动过,很容易被发现的现金首饰依然还在,凶手显然不是图财。女人没有被侵犯过的迹象,进而可以排除图色。
解剖法医讲述了死者尸体上的损伤情况。大人和小孩都遭受过尖刀类凶器的刺杀,小孩子的伤不致命,因此生命延续了大半天时间。而女人身上刀刀致命,胸部、颈部受伤严重,除外之外,手掌上还有多处划割伤,应该是抵抗时形成的。
“女人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听取汇报的张局长很关心这个问题。
“十个小时以上,也就是昨天的下午。”法医老张分析道。
“如果女人有过抵抗,相互打斗时会发出响动,白天很容易被人听到。附近有没有人听到?”张局长问。
“我们调查了住在现场附近的人,其中一个邻居反映了一些情况,但似乎与法医判断的情况不符!”负责调查走访的侦查人员说道,“案发的那天凌晨四点多钟,那个邻居听到死者的屋子里有争吵声,隐隐有男人在说:‘为什么要离开我!’……”
“这可与法医推断的发案时间不一致!”张局长转头对法医老张说,“你们的判断可不可靠?这可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案件侦查的方向!”
“法医对时间的判断,是根据尸体的尸斑、尸僵,还有现场血迹的变化情况进行的,这些跟现场的环境有关!”老张有些不自信了,“随着环境气温、光线等条件的变化可能会有所改变,所以如果有证人听到了当时的情况,还是以证人的证言为准吧。”
“证人还反映了什么情况?”张局长继续问侦查人员。
“在此之前,那个邻居见到有不同的男子去过死者家里,因此认为是那个女人与他人发生情感纠葛,被杀致死!”
“我插问一句!”我坐在旁边,听到案件的性质被分析得越来越靠近情杀,有些忍不住了,“案发的当晚,证人为什么那么晚还没睡?”
这个问题并不多余,案件调查时,所有的情节都必须与客观相符,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证人晚上看到什么情况,就必须查清那晚的光线程度;听到什么情况,就必须弄清证人的位置与现场之间有无声音的阻隔物;……诸如此类,以论证其证言的真实程度。这也是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经常提出的问题!
“证人是个出租车司机,那天晚上本来准备早些收工,但因为载了一个衣着艳丽的女性,以为是卖身女,结果出言不逊,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吵得很厉害。随后有人报了警,两人一起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那个司机凌晨四点钟左右才回家。”侦查人员已经把这些细节调查清楚了。
“那么,我认为就不应该局限于这个时间段和这样的主观推断,因为我从来不相信一个对特定群体有偏见的人的证词!”我说。
偏见是一个人头脑中固定的思考模式,是建立在以偏概全的假设条件之下,比如说见着衣着艳丽的女性,第一反应就是不正经的女人,见着男女二人相处融洽,必想关系暧昧等等,这样的思维是最易出现偏差的。
“那是因为你对这种人的偏见在先吧?”那个侦查员毫不客气地说,“不管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如何,听到的总归是客观真实的!”
我想了想,没有什么理由反驳,于是就没有再说下去。没有客观物证佐证,此类问题讨论的结果,只能是陷入僵持不下的争执。而且对我来说,到城郊分局办案,意味着踏过了界,他们心存不服,反映激烈,憋着劲跟我较量是意料之中的事!这从我刚来时,没人愿意向我介绍案情就可以看出来!
“看来本案的关键,在于查实死者的身份!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与她关系密切的人。”张局长这样说,看来他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调查结果。
“没能在现场找到显露死者身份的户口簿或其他证件!”侦查人员说道,“我们通过手机卡登记调查,女死者手机的机主叫陈秀,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和其它信息!到户口管理部门进行人员检索,叫陈秀和张颖的人很多,但没有符合两个死者身份的!”
“对女死者的社会关系调查得如何?”
“向房东调查过了!死者深居简出,有一个男人经常到那里过夜,前一段时间住在那里,与死者很像一家人,但案发后不知了去向。除外之外,没发现其他来往的人,更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男性!”
第十九章 邓哲,你还欠着两条人命呢(三)
“看来同居那个男人的疑点最大!应该就是小男孩提到的‘恐龙’叔叔了!”张局长说,“把这个人做为调查工作的重点,一定要找到他!”
“小男孩的证词可不可信?”想了想,张局长又问了张法医一句。
“可信!小孩要比大人诚实,有认知能力的小孩的证词比成人更可信。”张法医说道,“而且,我们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的血迹有自内向外的运动迹象。这说明,死者受伤时,是从里向外运动的,凶手实施伤害时也是自里向外的!这就意味着,凶手之前已身处室内!由此可以得出与小孩证言一致的结论,凶手是受害者的熟人!”
我很赞成他前面的论据,却不同意最后的结论。这似乎很矛盾,因此我没有说出来。
“女死者的手机通话记录查过了没有?”张局长问侦查人员。
“查过了,大多是送汽送水之类的电话,没有什么可疑之处。最后的电话是打给一个心理咨询所的,通话时间比较长。经过我们调查,那里的心理医生认识女死者,她经常去他们那里接受心理辅导,最后那个电话是为了咨询一些个人问题。但因为女死者不愿意把自己的基本情况说出来,所以心理咨询所没有做任何登记,他们对她的个人信息了解得不多!……”侦查人员回答道。
“他们所了解的有那些?”
“除了知道女死者叫陈秀,四十九岁外,其他情况都不清楚。”
“她有什么心理疾病?”
“有一些抑郁,但并不严重!”
“心理咨询时,女死者说到自己的哪些情况吗?”
“她曾经跟心理医生说,自己是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很小的时候就去了一个山村,在那里和别人结了婚,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很久没有联系了,她一直感到心理非常内疚,不能原谅自己。”
“这条线索可以利用一下。”张局长说,“调查一下我市的知青情况,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查过了,女死者没有详细说明从哪里下的乡,去的山村在哪个地方,因此根本无法查找!我们还了解到,返城的知青大都得到了安置,剩余的是自愿留在农村的,连户口都迁移过去了,而且原有的安置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并没有保存下来的档案。”
“女死者是什么原因要找心理医生呢?”有人随口问了一句。
说实话,这并不是我们必须弄清的。一般说来,死者的心理状态与案件无关,没有人会意识到,能从这方面找到什么线索,因此并没有人在意这句话,包括我在内!只到后来,我结识那个心理医生之后,才真正感觉到当时的思维有多么迟钝!
“女死者没有跟那个同居的男人通过话?”张局长有些诧异。
“没有!”
“这么一个大活人,怎么成了连身份都无法查实的黑市人口了呢?”张局长一着急,把女死者说成了大活人!
“现场还有什么其他情况吗?”张局长问。
技术人员想了想,拿出几封信说道:“从现场找出几封信,写信的人没有署名,也没有开头的称谓,不知道是写给谁的!”
“是从哪里寄出的?”
“寄信的地点都是邓法医的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