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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庭山恍惚如入了魔障般莫名其妙狰狞起来:“嘿,什么吕祖转世什么齐仙人投胎,被袁某撞上那红衣,杀了再说,要这位做五百年仙人再等一世,老子这趟世上走一遭,就算没白走了!”
道人眯眼不语。
天机重重。
可惜袁庭山丝毫察觉不到。
第一百九十一章 风紧不扯呼了
古道西风,一匹骨瘦如柴的黄马被拴在树上,打着虚弱的响鼻,杵在枝桠上的几只黑鸦呱噪得让人心烦。
一个不起眼老头儿慢悠悠从树背后转过来,系紧裤腰带,一脸无奈,拉屎也没个清净,抬头朝乌鸦去去去嘘了几声,可那几只乌鸦不愧是生长在那座城附近的禽类,比春神湖上的老麻雀还见过大风大浪,半点不怕树下那虚张声势的老头。
老家伙也不怄这个气。一手拾起马缰,牵马缓行,伸手掂量了一下破布钱囊,铜钱不多了,再心有戚戚瞥了眼一路陪伴的爱马,黄马绰号小黄,跟老头儿亲生儿子一般,从不骑乘,若是只有芦苇只可做一张床垫,肯定是先给小黄睡了去。
唉,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其实原本随身携带的银两足以丰衣足食由北边到这东边,几千里路,老头儿风餐露宿,没啥开销,无非是肚子酒虫子闹腾厉害了,才去城中闹市或者路边酒摊子买壶酒解解馋。可一路行来,撞上几拨可怜人,这银子也就跟泼水一般花了出去,以前公子说那啥乱世人不如太平狗,但如今这说是海晏清平的盛世,却也不是谁都能有幸能做那养太平狗的太平人,拉屎都不解下身后长布条行囊的老头是西蜀人,这辈子也走了不少地方,自认不是那扶危救困的江湖豪客,委实是行走在外,比富裕阔绰有个度数,再富甲天下能比得过天子与自己公子?若说比较身世凄苦,就没底了,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这趟出行,上次掏大笔银子是渡江,却不是支付那几十文钱的廉价船费,船上两船娘是对母女,艄公是一家之主,尖嘴猴腮,撑船才一会儿功夫就喊累,让媳妇接过手,自己蹲在船头玩骰子,赌瘾大得很,一看便是不会过日子的惫懒货。过江未及岸时,那男子眼尖,见老头儿露了钱囊里的黄白,就腆着脸问他想不想开个荤,起先他以为是船上可以做几尾江里打捞起来的鲤鱼,恰好酒壶里还有小半壶酒,便答应下来,等见到娘俩听到后开始面无表情地脱去缝缝补补的单薄衣衫,把这老头儿给吓得不轻,才知她们是做那船妓的营生,赶紧拦下了,靠岸后,除了碎钱,丢下占大头的银子,上了岸就撒开脚丫子跑路。别看老头儿以往与公子游历时,偶遇大胆村妇叹息袒胸露乳给小娃儿喂奶,他会看直了眼睛,脚下生根,得公子拉上一拉才肯走,真要做真刀真枪的正经事,老头儿还真做不出来,何况那娘俩才多大岁数,都能给他当女儿孙女了,尤其是女娃娃才十三四岁的真实年龄,加上家里穷吃不上东西的缘故,瞅着也就是富家女孩的十一二岁左右,做这事儿还不得遭天谴?
再退一万步说,宰相门房三品官,便是张首辅门房,也比不得俺老黄所在的北凉王府吧?虽说俺老黄也就是王府里头喂马的,可要按照这个说法,不说三品,七品该有吧,真想女人想疯了,会是难事儿?以俺老黄给公子编织过拿手草鞋十几双的交情,怎么的都不缺吧,游历时公子无意中提起这么一茬,说回了北凉,就给帮忙找个暖被的媳妇。老黄想到这里,憨憨一笑,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水灵的黄花大闺女当然不敢糟蹋,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啥的,也自认配不上,可当时俺老黄心底还是希望有个白嫩娘们滚被单的念想哇,也就是嘴上与公子你客套客套,公子咋就当真了。
老黄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自言自语说道,让你老黄装高人,当年不当铁匠该练剑,可不就是为了接近那些个女侠,咋练着练着就练傻了,把如此有志气的美好初衷给拉泡尿般就给拉没了?公子就是学问大啊,却不酸绉绉,说话尤其让人舒坦,每逢偷着了鸡鸭或者啃黄瓜烤地瓜,心情好时,言谈那叫一个锦绣,老黄清楚记得一个说法,约莫是说是世上有种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成天想着建功立业,可惜才力不逮,最他娘的可悲。老黄就觉得这话把天大的道理都说透了,连他这般大字不识的粗人都听明白了,嘿,可就是在夸他老黄有几斤气力就做几斤斤两的事情吗?
老黄想着想着就偷乐呵,一咧嘴,就给人发现老头儿缺了两门牙,十分漏风。老头儿与瘦马走得慢,但天底下的地方,只要走,再长的路程,总会有个尽头,这不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那座雄伟城池了?
武帝城,原本不叫武帝城,而是临观城,是春秋时东越一位皇族藩城,取自几千年前张圣人游历东海时诗篇中的一句: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后来起始无名小辈的王仙芝在江湖上一战再战,被东越皇族器重,纳作女婿,想借王仙芝的无敌武力,兴兵叛乱篡国,失败后希望以一人死抵去全城罪,被围城后,身为皇室贵胄,在城头当着六万甲士自尽,东越皇帝仍是不愿放过,当然不是说要诛九族,毕竟若是如此,杀着杀着不就杀到皇帝老儿自己一家头上了?
但屠城是必不可免了,恰好那时王仙芝与当代剑神李淳罡大战归来,也不与皇帝废话半句,直接从从城外杀到城下,将城主尸体送回城内,再从城内杀到城外,如此来来回回杀了三趟,最后一次,杀到了离东越皇帝王帐才三十步之遥,杀得世代作为东越禁卫军的东越剑池精英死绝,王仙芝以一人之力逼迫皇帝订立城下誓约,这才成了那个春秋时在东越独立鳌头的武帝城,越老越通玄的王仙芝雄踞东海,傲视江湖,真正无敌于天下。
最后离阳王朝一统江山,打下一份前无古人千秋伟业的老皇帝曾亲自赶赴武帝城与王仙芝有一席密谈,一个是天下共主的帝王,一个是号称可杀陆地神仙的匹夫,世人只知这两位相谈甚欢,既没有天子一怒,也没有那匹夫一怒,这之后哪怕武帝城私杀传首江湖的赵勾人士,朝廷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今王仙芝已经极少与人交手,世人已经不奢望有人可以打败这位自负至早生五百年可与吕祖论生死的武夫,新剑神邓太阿,青衣曹长卿,这些个传奇人物,在武帝城,也只是争到一个不败而已,众人便已奉为天人神明,一般高手都不配见到王仙芝,更别提要王老怪双手对敌。那么以人力证天道的王仙芝本人,真要杀人,便是陆地神仙,只要不曾飞升,恐怕在王仙芝面前都悬。
老头儿走到巍峨城门,一同入城的江湖人个个高人风度得没有边际,不是那髦身朱发铁臂虬筋,感觉打个喷嚏都能把人吹飞,便是卓尔不群,身佩神兵利器,好似放个屁都可让整座江湖说是香的。
老头儿与劣马一匹,各自饥肠辘辘,实在是寒碜。关键是这老头儿入城前,故意放慢了步子,让一位大袖华服的妙龄女侠走在前头,一边盯着她左右摇摆风韵摇曳的两瓣挺翘屁股蛋儿,一边掏出一把象牙梳子,梳着自己那一头杂乱如茅草窝的灰白头发,衣衫考究昂贵的貌美女侠既然胆敢独自来武帝城,肯定不是那只会琴棋书画女红的寻常大家闺秀,察觉到身后眼光,她转头一瞪眼,可见到是个牵着匹比骡子还不像话的劣马的糟老头,也就不再计较,冷哼一声便径直入城。
老头儿自顾自说道:“要是俺家公子和温华那小子瞧见了这小娘子,公子该又要骗温华的钱了吧?”
入了城,老头沿着中枢主城道一直前行,直到可以看到那座城中城的墙头,才在路边酒摊坐下,将钱囊里铜钱一股脑儿倒在桌上,咧嘴笑道:“小二,来壶上好黄酒,替俺煮上一煮。”
店小二自恃是武帝城的当地人,从来不看不起那外来武夫,更别提是这样个老家伙,没好气白眼道:“这点铜钱,换一口黄酒都勉强。”
老黄憨憨笑道:“不打紧,一口便一口,赏个碗口小些的碗,也就当作是一碗酒了。”
说完,不理会店小二眼神,抬头望向城头,轻声道:“公子,风紧,可这回老黄不扯呼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两座江湖
轩辕青锋,青锋,真不是一个喜庆的名字啊。
徐凤年与轩辕世家新家主同乘一船驶出龙王江,看架势这娘们是要送到大江才罢休,明面上起码做到尽了地主之谊,牯牛大岗的家主位置还没用她那屁股捂热,这便早早入戏啦?徐凤年倒也不反感她的送行,毕竟这趟离开有些仓促,许多事情没来得及说,或者讲得过于空泛,当下就坐在船头一边吃山楂一边与轩辕青锋往细了说去,轩辕青锋几乎是有求必应,很有当牵线傀儡的觉悟。大概是当年元宵灯市跟温华一起被这泼辣娘们给拾掇得惨了,这会儿见她唯唯喏喏没有违拗的温顺神态,徐凤年还真有点不适应。当年温华虽说挎了柄不伦不类的木剑,练的却是贱术,尤其是跟世子殿下狼狈为奸后,剑法依旧稀里糊涂,贱术已然大成,像过街老鼠被轩辕青锋恶奴撵了半天后,被她踩在地上还嘴硬,说啥也就是老子好男不跟女斗,否则你这体型,老子一只手就能削你十个!那时候还是人生如意的轩辕青锋冷笑着让人放开温华,然后用马鞭把这位木剑游侠从头到脚给削了七八遍,两人被老黄拖走后,徐凤年差点能认出温华,足见轩辕青锋下手有多狠,那以后,温华天天就想着哪天剑道大成扬眉吐气了,一定要去徽山把她打得屁股开出花来,拿木剑啪啪啪往死里打,每次说到这里,温华都会含情脉脉凝视着细皮嫩肉好似女子的徐乞丐,世子殿下给瞧得浑身鸡皮疙瘩。
“那姓温的。”
轩辕青锋明显停顿了一下,约莫本意是附带浪荡子之类的评语,只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偶遇的色胚乞丐冷不丁变成了天下最权势藩王的嫡长子,按照常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与北凉世子一同做下三滥勾当的年轻男子,想必非富即贵,十有八九在打着弱冠游学的幌子在北凉以外晃荡。于是轩辕青锋询问了一个情理之中的问题,“是一位挂剑游历诸州的世家子?”
徐凤年只是捧腹大笑,没有言语解释。笑够了后,慢悠悠吃着山楂,吐出几粒细核,看似漫不经心问道:“你们徽山有个叫袁庭山的刀客,据说跟你很熟?”
一直站着,故而保持俯视姿势的轩辕青锋语调平静道:“我下山时,已经让客卿洪骠带死士二十余人前往姊妹瀑布围剿袁庭山。”
徐凤年压抑下心中震惊,一脸嬉笑表情啧啧道:“这是纳投名状,向本世子示好吗?”
轩辕青锋冷漠道:“只要殿下一日不曾负徽山,轩辕青锋便一日不负殿下。”
“不愧是父女,说话都一个语气腔调。”徐凤年由衷感慨道,抓了把山楂,略微抬手,想要递给眼前暂时与自己坐一条船上的女子,见她一脸木讷无动于衷,徐凤年也不觉得丢了脸面,丢了颗山楂到嘴里,站起身后眺望江水,视野开阔,天空中灰雁成行,二姐徐渭熊曾说过雁阵当头肯定会是一只南渡北归皆是经验丰富的老雁。怔怔出神间,舒羞从船尾珊珊而来,禀告说是有一筏从徽山渡口紧追不舍,徐凤年走到大船侧面,瞅见竹筏上有一名眼熟男子,正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