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世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说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世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太多人,再说这附近有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世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说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世王的所有信息说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世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说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小人的意思说,混世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说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说什么,混世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世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品,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说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世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小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说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子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世王头上。小子,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世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第467章 鱼鳞金剑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说熊储,比如说梅蕊儿,比如说混世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世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子。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世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世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说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度不慢。
混世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度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世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说派出去给自己搜罗美女的小队没有回来。
比如说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小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世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世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世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世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三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三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世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说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小时候村里的人都说他是个二流子,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说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世王从来不含糊。
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世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世王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白活。
当然,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品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世王看见太多的陪葬品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三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世王太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自己已经有身份了,如果没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宝剑,那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简直有损于自己摸金校尉的名头。
虽然这一辈子都是打洞盗坟,根本没有什么面子,但是混世王骨子里却是一个非常喜欢面子的人。
太阳落山之后就开始挖起,现在已经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劳作终于有了成效。
事实证明,混世王的判断是对的,因为古墓最直接的证据已经出现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这是一条宽度两丈,长度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住手!”
几乎一夜没有大声说话,而是通过身边小校不断传达命令的混世王,现在突然大叫一声,让现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
原来,斜坡甬道的尽头,已经出现了一座方形墓门的头部。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作为个中翘楚的摸金校尉,混世王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就要麻烦上身。
如此规模的墓穴,进入地宫的大门这里肯定有预防措施。
断龙石,就是最常见的预防手段。
如果有人打开地宫大门,一步踏进去之后,断龙石就会掉下来。
断龙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连接另外一样东西:千斤闸。
断龙石就是千斤闸的一块配重,断龙石一旦落下来,千斤闸就会紧随其后落下来,把地宫大门再度封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开了。
你再想出来可就难了,除非你能够具有通天彻地之能,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飞。
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飞出去,估计只有神仙才能办到。
如果你不是神仙,就在墓穴里面陪葬吧。
古墓设计这种防范措施,是出于另外的考虑。
主人死亡之后,后人是可以进入地宫祭拜的。
如果决定今后永远不进来了,地宫门口就会安装断龙石,千斤闸正式投入使用。
毫无疑问,历史过去了两千多年,肯定没有后人会进去,所以断龙石就在里面。
混世王不是神仙,不过一个挖坟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
他不想自己做无用功,现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就是要把早就准备好的支撑柱运下去。
在地宫大门两侧安放两根立柱,随着大门打开的时候,把两根立柱慢慢推进去。
咔嚓一声,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掉落下来,两根支撑柱发挥了作用,地宫大门这里终于留下了一人宽的通道。
混世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赶走,把自己的贴身卫队调上来守护地宫四周。
然后才命令四个最信任的近卫,也是当年一起挖坟掘墓的左膀右臂,每个人拿着两只巨大的火把进入地宫。
混世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倒背双手在外面转来转去,转眼就到了鸡鸣五鼓,东方发白。
恰在此时,从地宫大门里面冲出一个人来,手里捧着一个长条形青铜匣,隔着老远就兴奋地叫开了:
“大王,找到了,就在明殿的祭台上!地宫里面的东西一切完好无损,大王请看青铜匣都还是光亮如新,根本不像埋藏了两千多年。”
那个家伙如飞也似来到混世王身前跪倒在地,双手高举着青铜匣。
混世王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右手缓缓打开匣子的顶盖,一双鹰眼顿时猛地收缩起来。
绿中泛红的剑身,菱形鱼鳞云纹,突起的黄色剑脊,灰暗无光的剑刃,螺型环绕的剑柄。
这就是堪比干将、莫邪、鱼肠的绝世宝剑,长度三尺零五寸的鱼鳞金剑就在眼前,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
鱼鳞纹的青铜剑鞘放在旁边,宝剑和剑鞘分开放置,并没有插入剑鞘。
混世王迟迟没有伸手把宝剑抓起来,就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就是春申君黄歇生前的佩剑?
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确,为什么剑刃看起来灰不溜秋,根本没有什么锋利的感觉。
迟疑了大概两息时间,混世王才伸手把宝剑抓了起来,然后左手一翻,自己的腰刀已经凌空劈下。
咔嚓一声,腰刀应手而断,宝剑还是灰不溜秋,并没有什么变化。
混世王似乎还在发愣,四周的军卒已经高声呼喝:“恭喜大王获得绝世宝剑!”
直到这个时候,混世王才清醒过来,然后闪电般抓起铜匣里面的剑鞘,哐啷一声还剑入鞘高高举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