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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秋水篇》其实就说了一件事,秋水暴涨,河神就以为自己牛逼的不得了,可是等他进了大海,看着无边无际的海洋,方才自惭形秽,望洋兴叹。
说白了,叶柯命令虎敬晖朗诵这篇文章,一方面是为了羞辱他,另一方面则告诉在座的众人,你们以为自己无敌天下,在我看来,不过是蝼蚁而已。
见到他们如此恭顺,叶柯也不为己甚,享受了一番醇酒美人的招待之后,他便离开了虎家。
他当然不担心虎家出尔反尔。
事实上,封建时代,各地的豪强大户才是风向标,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一个英雄,或是一方势力对于他们是有利还是有弊,有着惊人而准确的判断。
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技能。
他们这些地方豪强,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延绵下去,皇帝换了,军阀换了,胡人来了,他们依旧能够长久屹立,就是因为他们和野兽有别于野兽,有敬畏之心。
知道敬畏,那就是知道进退。
虎家之前不知道叶柯的实力,不小的他拥有的力量,自然是行事肆无忌惮。现在亲眼见证叶柯强大的本事之后,他们就会像以前投资皇帝,投资军阀,投资胡人那样,对叶柯恭顺,对他身后的丁家跪舔。
身子作为丁家重要一门盟军,打击其他豪强会不遗余力。
至于西夏国的洪钟,叶柯也没有赶尽杀绝的想法。
倒不是他惺惺相惜,事实上叶柯对于这种敌国的宗师高手,一直想除之而后快的。
虽然他和这个大宋朝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天然的朴素的民族热忱,他还是希望眼下的当朝天子,大宋的赵官家,还是能够收燕云,夺河朔,成就万世基业的。
而这个洪钟是西夏有名的大巫师厮乩,一身巫术堪称巅峰,纯以境界而论,不算叶柯,可谓是当世第一人。这样的强者,虽然被叶柯一招秒败,但是毕竟是宗师身份。
要知道他这个宗师,当初可是正面硬怼陈抟老祖的存在,雄心壮志,无所畏惧,只要他回到西夏,恢复原状之后,说不定立刻有了不臣之心。
毕竟这是连那个狂傲无比的而李元昊,都要敬畏的存在。
叶柯不杀他,也不是因为英雄惜英雄。
敌人有异族之心的时候,他纵然再觉得对方是一个好手,也只想着除之而后快。
他之所以留下洪钟的性命,就是想彻底的掌控与他,作为一个靶子,让自己的弟子好好的用他做磨刀石。
也许有人觉得洪钟是绝世高手,应当给他一条生路,但是叶柯却没有那么圣母。
以直报怨,一直是他的人生准则。
“洪钟。”
叶柯淡淡的喝道。
声音不大,却有一种无上的威严。
“仙长,弟子在。”
洪钟听到召唤,立刻躬身行礼。
“你既然已经臣服于我,那么就得知道,我叶柯的行事规矩。”
叶柯坐在主位上,高高在上,看向洪钟的眼神淡淡然,飘飘然,如同再看一只蝼蚁的神王一般。
“不知道仙长有什么规矩?”
洪钟身体一颤,心中立刻升起一股不妙的预感
正如叶柯所料,洪钟对叶柯毕恭毕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打不过对方,只得乖乖地伏低做小,他自然是希望叶柯放他离开,他便逃回西夏,再也不来中原。
所谓宁围鸡头,不为牛后,任何一个有抱负,有志向的强者,都不愿意做别人的附庸,更何况为奴为仆。
但是现在,好像一切由不得他了。
“我的规矩很简单!拘束由我,彻底依附!”
叶柯淡淡的说道。
“拘束由我,彻底依附?”
众人一听,瞬间就明白了。这就是卖身为奴啊,一旦投入叶柯门下,做叶柯的奴仆,就要在叶柯的命令下行事了。
不过根据《天圣令》,大宋朝虽然不禁止奴仆买卖,但是规定的很严格,就是奴仆属于签约工人,为主家干活,身子却不是主家的,合约到期还可以离开,主家无权扣留。
“弟子明白。”
所以虽然洪钟心中恼火,但是强行咬了咬牙,躬身答应。
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只要叶柯一离开,他就回转西夏,再也不来雍秦一带了。
只要回到西夏,那就是龙入大海,虎入山林,他有信心,十年内也让叶柯找不到他。
“这种事情,还是要六个印记比较好!”
叶柯淡淡的说道,随即突然长身而起。
眨眼间,他手中出现一个藏剑葫芦,里面飞出一盏白玉做成的灯,正是宝莲灯。
只见他手握宝莲灯,口中念动法诀,然后按照自己的心意猛地催发过去。
只见虚空当中,华光闪耀,比刚才更美丽更耀目的光柱笼罩住了洪钟。
然后一道道晦涩难懂,复杂无比的符文从宝莲灯中闪耀出来,盘旋数次,猛然聚在一起,化做一道华光,射入洪钟的体内。
“这是什么?”
洪钟脸色大变。
“既然你臣服于我,这便是臣服文,在这座灯的控制下,已经入了你的灵魂当中,从此以后,你便会彻底臣服于我,你只要违背我的命令,哪怕远隔千山万水,也会被自己的心魔控制,你便会走火入魔,身魂皆乱。”
叶柯重新坐下,将藏剑葫芦和宝莲灯收了,缓缓坐下,徐徐说道。
“什么?”
洪钟大惊失色,赶紧闭目感应们果然感觉到体内多了一道华光,仿佛牢牢地控制自己的心魂胆魄,自己有一丝想逃得欲望,这道华光便会大盛,开始侵蚀他的脏腑和魂魄。
一念至此,洪钟赶快收拢自己的心神,但是一时间万念俱灰,如丧考批,什么雄心壮志,顿时付之东流。
因为他知道,有了这道符文,自己的生命便彻底掌控在叶柯的手中,从此以后只能做牛做马,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自己有那么一点反叛的意识,青光反噬,自己爆体身亡。
而虎家众人,也闻言大震,一个个惊恐不已。
他们都是当地豪强,做惯了人上人,一向为所欲为,欺男霸女惯了,谁也不愿意对着一人俯首帖耳,摇尾乞怜,连个人样都没有,若是叶柯给他们也来这么一手,他们怕是从此就生活在恐惧当中了。
“你也不必恐惧,若是我嫌麻烦,大可以将你的理智镇压,让你变成一个行尸走肉,彻底归顺与我的傀儡,会比现在更容易控制你!”
“而你只要绝对听从于我,不再背叛于我,我也不会轻易杀你!若是你表现不错,待我飞升之后,说不定便会解除这道符文,还你自由之身!”
“是。”
洪钟满脸苦涩,躬身行礼。
第三六二章 我用宝莲灯对付他
丁香一大早起来,就惊喜的发现,演武场已经出现了一个长相清瘦,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气势不凡的家伙。
此时丁夫人带着丁府上下,都在那里,见到丁香起来晚了,脸色一沉,轻声喝道:“你一个大姑娘家,怎么起的这么晚?还让师父等你!”
“娘!”丁香连忙撒娇,随即对叶柯施礼道:“师父,弟子来晚了,还请责罚。”
她也不等叶柯说话,已经看见了洪钟。
“师父,这是谁啊?难不成师祖来了?”
丁香好奇的问道。
难怪她会这么问,洪钟无论是面容还是气度,都给人一个绝世高人的模样,任谁一眼看去,也不会想到他现在已经成为叶柯的奴仆。
“大师姐在上,请受老奴一拜。”
洪钟倒也不矫情,见丁香问他,立刻躬身施礼,动作十分到位。
“老奴?”
丁香吓了一跳,连忙跳开。
“想来你是师父的忠心老仆吧,我还年轻,不敢受礼。”
说起来,丁香还是很懂礼貌的。
她以为洪钟是叶柯在终南山炼气士的时候,家族当中的老仆,说不定曾经服侍过师父的祖父呢。
就像吴越国侍奉过四朝皇帝的胡进思一样,活了九十八岁,犹自,对吴越皇帝忠心耿耿,任劳任怨。
不过是她这么认为的,丁府众人都是这么以为的。
丁夫人还交待丁安,看在此人年岁偏大,就给他安排一个独院好了。
哪知道叶柯淡淡一笑,说道:“他不是吾家老人,而是出身西夏国的巫师,被我打败,成了我的奴仆,也是我为你挑选的箭靶!”
“什么?”
全场一片寂静。
人人目瞪口呆,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
而丁夫人、丁安这样的略知叶柯行踪的人,更是膛目结舌,不敢置信。
丁夫人虽然已经接到消息,虎家也已经向他丁夫人低头,可她犹自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老人,竟然是令她心惊胆战的西夏巫师,竟然一夜之间,成了叶柯的俘虏,并成为他的奴仆。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位叶仙长,果然了得!
丁夫人心怀甚慰,不过转头看了一眼张曼玉,见她脸色红润,一副雨露恩泽的模样,心中想道:“叶仙长这么厉害,此情此恩难以报答,一个曼玉还不够……”
且不说丁夫人化身王婆,单说叶柯。
他负手而立,扫了一眼躬身而立的洪钟,对丁香说道:“既然入我门楣,我自然要把你培养成才。”
“如今净坛庙的那三个年轻人,天赋和根骨都比你强,但是那净坛使者却非良师,所以为师要好好的教授与你,让你绝对不会被那三个年轻人压下去。”
丁香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师父苦心积虑,为了自己的实力突飞猛进,早日超过沉香他们啊。
“师父,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修炼,不负你的期望。”
丁香兴奋的回答。
“那好,现在开始训练。丁香,你先练习一下‘飞石术’,向着这人的额头打击!”
“是!”
丁香是高兴了,洪钟则一脸晦气。
……
数日后,藏剑葫芦中的宝莲灯突然华光大盛,叶柯心念一动,对丁香道:“今日我们去净坛庙吧!”
丁香大喜:“师父,你觉得我的实力又有精进?”
“不,我只是觉得净坛使者教授弟子的水平不行!”
“哦!”
丁香口中答应,心里却很是兴奋。
“上回就是靠我打败了哮天犬,这会我一出手,他们三个加一起恐怕也不是对手吧!哈哈……”
丁香挑了一下额前长发,随即双手叉腰,一脸得意。
叶柯不理会在一旁陷入遐思的丁香,扫了一眼洪钟,道:“你也跟我一起吧,见识一下仙人也好。”
“是。”洪钟无可无不可,但主人有令,他这个做奴仆的当然要满口答应了。
……
这边净坛庙,沉香跪在猪八戒身前,准备受戒。
论起来,十六岁的中二少年刚刚遇到女朋友,就要面临是否出家当和尚的两难选择,搁在谁身上都不好受。
尽管大家都明白叶柯的意思,可是猪八戒怎么着也是佛门中人,就算处于对佛祖的敬重,剃头受戒也是大事,绝不会容忍沉香这般草率,所以沉香犹豫了好几天,虽然在猪八戒的指导下用心练武,可是头发依旧没有剃。
但现在不同了,因为净坛使者猪八戒“食肠广大”,让豪门敖春给他买好吃的,结果不巧正好遇上哮天犬在二郎神的带领下来到净坛庙,结果哮天犬三拳两脚,便将敖春擒下。
“猪八戒,我家主人来了,这个东海的同犯已被我拿下,还不出来受死!”
猪八戒也知道自己不是二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