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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恐怖的存在,连一名武道大宗师都能一指洞穿?
杨易心中讶异至极,忽然想到鳞甲人与他对战时说的一句话,“金玄感倒也不赖,竟然斩断了我一根手指。”
“洞穿金玄感额头之人原来就是刚才的鳞甲人,不对,应该是他的本尊才是!”
即便已经过了上千年,面前的金玄感的尸身依旧不曾腐化,相貌与活人无异。
在他扶着的三亭大砍刀刀攥之下的地面上,刻着几行大字:
天有大魔,阻我人族成道!
第十二章 出殿
“天有大魔?”
杨易看了看地面上的字迹,微微出神,“什么是大魔?难道就是刚才的鳞甲人的本尊?”
“这鳞甲人却确实了不起,单只是一滴血所化分身,几乎可以媲美大宗师,不过他好像正好被我的功法克制。”
想到刚才与鳞甲人交手之时,对方口吐真言法咒时的诡异情形,杨易依旧有点后怕,“若我是普通的半步大宗,估计被他随口一喝,便骨软筋麻,毫无还手之力!”
“这鳞甲人武道高深也还罢了,关键是言出法随,天地同力,所说真言法咒,似乎有号令周天之力,这就有点厉害了!”
当今天下高手,一旦修炼到大宗师的境界,随时便可以破空而走,远走天外,称为陆地神仙绝不是夸大。
而要从大宗师修行到无上大宗师,那就不仅仅是破碎虚空,而是要参透天地本源,把握原始道意,才会身如宇宙,自成一界,自身如在天地中,又在天地外,成佛作祖,只在一念之间。
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方才有资格被成为无上大宗师。
杨慎行曾对杨易说过,“三千大千,不是正果!”
杨易当时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如今见到金玄感所刻的这一行大字,对如今天地有了隐隐的猜测。
他看了看金玄感的尸身,轻声叹气,暗暗可惜。
武圣金玄感可是力压一个时代的绝代高手,据说只差一步,就可以成就无上大宗师,没想到却不幸死在自己亲手修建的大殿之内。
而他之所以身死,当与他求证无上大宗师的事情有关,或许正是因为欲要得证无上大宗师,才惊动了鳞甲人的本尊,将他灭杀。
但这只是杨易的推测,至于实情如何,已经无人得知。
他敬佩金玄感所做之事,对着他的遗体微微躬身行礼,叹道:“前辈如此侠义,到最后却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当真令人唏嘘。”
他本想将金玄感的尸身收走,搬到外界交予他的后代,但转念一想,“天下难道还有比这大殿更适合他的葬身之地?”
如此一想,便即打消将他移到殿外的念头。
他在大殿里转了一圈,发现这个大殿中的光滑的四面墙壁上空无一物,只有正对着大门的一面四壁上刻着一个大大的“武”字。
这个“武”字有三丈长短,威风霸气,豪气盖天,只看这一个字,便可以想象出刻字之人的绝世风采。
大殿的地面之上本来可有一幅幅图画,当是金玄感对他一生武道的图画注解,可惜已经毁于杨易与鳞甲人的争斗之中。
在他与鳞甲人的打斗之中,整个地面被破坏的坑坑洼洼,巨石铺就的坚硬地面,已经成了沙漠一般,石粉遍地,不成模样。
杨易今日来此,除了与鳞甲人打了一场之后,可说是一无所获。
不过也不能什么东西都没有得到,最起码手中的铁棒用着还算趁手,只是他是帝王之尊,用这棍子总有点少了几分威严,偶尔用一下还可,但以之做随身神兵,颇有不妥。
除了铁棒之外,还有一条瘦骨嶙峋的黑狗,在杨易与鳞甲人交手之时,这条黑狗一直躲在石碑之后,一动不动,直到鳞甲人化为飞灰,它才现身而出。
在杨易向金玄感的尸身弯腰行礼之时,它也跟着杨易趴在金玄感身前,连声呜咽。
杨易在大殿之中观看一番,正准备转身离开之时,趴在地上的黑狗忽然从他汪汪叫了起来,抬起一只前爪,向旁边的石碑接连虚指。
杨易心中一动,无暇思考这黑狗如此人性化的表情,当即重新走近石碑,仔细观察,看了半天,未发现有何蹊跷之处,直到飞身跃起,才在石碑顶端发现一块凹痕,这凹痕明显就是故意留出,自然尤其用意。
“原来如此!”
杨易瞬间明白过来,从怀中掏出玲珑玉牌,将其放进凹槽之中,果然严丝合缝,不差分毫。
“咔嚓”一声轻响,石碑裂成两块,从中浮现出一枚模模糊糊的珠子来。
这珠子有拳头大小,石碑裂开之后,就自动漂浮到空中,如同模糊不清的一团影子一般,形体半隐于空间之中,若隐若现,极为奇特。
杨易伸手攥住,如抓气泡,但这珠子虽然没有重量,却给人一种极其厚重宏大之感,很是诡异,杨易看了半天,不认得是什么东西。
轰隆声响起,石碑裂开之后,地面出现了一个大洞,水流声从下面响起。
杨易明白,离开的时间到了。
他收起铁棒与珠子,看向旁边的黑狗,“跟我走罢!”
黑狗迟疑片刻,向他走了过来。
一人一狗,向洞口跳了下去。
洞口下面是冰凉的地下河水,河水奔涌激荡,将杨易迅速冲到百丈开外。
杨易举头上望,刚刚跳下的口子已经合拢了起来。
随着地下河流的一路行进,水势减缓,眼前慢慢现出亮光来,杨易提气轻身,踏波而行,向岸边走去。
上岸之后发现,他此时应该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峡谷之中,峡谷上方云雾缭绕,下方终日不见阳光。
岸边怪石嶙峋,两侧石崖高耸。
“走罢,看看哪里有出路。”
杨易看着不断转着脑袋,力求甩干身上皮毛的黑狗,笑道:“若是没路,悬崖峭壁,你爬的上去么?”
他此时对黑狗说话的语气,完全是将它看成一个人来对待。
黑狗闻言对着杨易轻声呜咽几声,人立而起,两只前爪猛然拍了几下胸脯。
杨易大笑:“那就走罢!”
顺着高高低低,起伏不定的河道,走了一段路,两侧悬崖不断降低,十几里路过去之后,河水从新进入一个山洞,河道消失,但悬崖峭壁也随之消失,前方山头出现了羊肠小道。
翻过山头,环顾四周,狮龙岭就在前方不远处。
杨易大笑,从青铜大殿里放出黄龙马,翻身上马,策马向山下跑去。
黑狗见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匹大马,很是吓了一跳,见杨易下山,汪汪叫了几声,也追了上去。
既然探明了金玄感的宝藏,再无羁绊之事,杨易下山之后,辨明方向,向南方行去。
刚刚行进一个小镇,便有人发现了他。
一名背剑的青年公子哥,看到杨易的黄马青戟,眼前一亮,大声喝道:“他在这里!杨易在这里!”
他接连叫了几声,呼啦一下,一群人涌了出来,都是一些油头粉面的公子哥,锦衣骏马,个个风流潇洒,身后都有童子捧剑气派非常。
一名公子哥冲杨易喝道:“杨易,你是不是得了武圣的宝藏?兄弟们找你多时了!”
第十三章 公子哥
“你们这是要挑衅我么?”
杨易看向面前的一群公子哥,“怎么?就凭你们这些渣渣,武圣宝藏也配染指?”
为首的一名青年公子哥闻言大怒,“杨易!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手一伸,早有捧剑童子将一柄宝剑递到他手中。
这公子哥抽剑出鞘,斜指杨易,冷声喝道:“北方州郡尽是无能之辈,时无英雄,方使竖子成名!但在我火云地界,你却休想继续猖狂下去。”
他手中宝剑,剑鞘上镶金贴玉,剑柄后更是系着一根红色剑穗,坠有龙眼大小的两颗明珠,剑刃寒光闪,剑穗宝珠明,奢华无比,贵气逼人。
在他身后几名富贵公子哥也纷纷拔出宝剑,向杨易逼近,“姓杨的,留下武圣宝藏,兄弟们饶你不死!”
“不错,留下宝藏,饶你不死!”
“这小子马不错,最好将这匹黄马也留下来!”
“咦?他身边还有一条黑狗,可惜狗子太瘦,不够一锅炖的。”
这些富家公子一个个对着杨易品头论足,将杨易看成了案上之肉,似乎随时可以下刀。
杨易哑然失笑,看向面前的剑指自己的公子哥,“你叫什么名字?”
举剑公子哥还未说话,他背后的捧剑童子倒是抢先喝道:“我家公子名叫安息灵,乃是火云州富贵长乐帮的帮主,我家老爷是大通商会的会长,富甲天下,谁人不知?”
他脆生生的道:“我家公子自从组建富贵长乐帮之后,一向无有抗手,姓杨的,你还是乖乖的交出金玄感的宝藏,束手就擒罢!”
杨易看了这童子一眼,见他肌肤胜雪,无有喉结,说话时眼睛不是瞟向安息灵,眉梢眼角,春情大露。
杨易大笑,“原来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娘们!”
小剑童满面通红,正欲反驳杨易,旁边的安息灵捏了捏她的小手,轻声道:“梦蝶,你先退后,小心溅一脸血!”
名叫梦蝶的女剑童一脸担忧看了安息灵一眼,“公子,你要小心!”
安息灵一声长笑,“小蝶,你可曾见我败过?”
说话间跨步腾身,人在半空,长剑疾刺坐在马上的杨易胸口,“下来吧你!”
在他身后,一帮年轻公子纷纷喝彩,“老大好剑法!”
“这一剑天下有谁能挡?”
“老大就是老大,果然不同凡响!”
一名头戴儒巾的公子摇头晃脑的赞叹道:“霹雳炸响惊雷起,一剑光寒十九州!老大的剑法又高明了几分,恐怕天下间再无抗手……呃?”
杨易屈指轻弹,已将安息灵刺来的长剑弹飞,顺势抓住他胸口衣襟,将他提到面前,呵呵笑道:“安公子?你确定想要武圣宝藏?”
安息灵身为富家子弟,自幼好武,他老父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舍不得他去名门大派受苦,见他吵闹着要习武,便花费重金请高人教导安息灵。
只是这些所谓的高手,在地方上还算的上出名,正要放在武林之中,也就是三流货色,但称霸一方也已足够。
安息灵潜心学艺十多年,光老师都换了十几个,他天资不错,也有一股狠劲,十多年下来,还真的学了一身极为驳杂的功法,与同龄人多次比试,从未一败。
往日传授他武道的几个老师,也已经被他慢慢赶超,时间一长,名声大作,被好事之徒称之为火云州青年武道高手前十,极为威风。
当初神机门的门人修订天地人武道排行榜的时候,曾来火云州找过他,想要将他录入人榜之中,却被他当场拒绝。
他是从小被宠惯了的人,一向心高气傲,心想:“小爷如此本领,怎能仅仅排在人榜之中?最不济也得是地榜之内,还得在前几名才行!”
“这神机门弟子竟然将我排进人榜,还是末尾,定然是眼睛瞎了!实在是欺人太甚!”
他倒是不敢奢望自己排进天榜之内,那是武道宗师才能达到之境。
但受此“侮辱”之后,他有心做出一番局面来,当下寻找志同道合之辈,花大力气创建了富贵长乐帮。
帮众都是富贵人家子弟,他们在这火云州中借着祖辈蒙荫,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倒是搞得风生水起,在整个火云州都大有名气。
帮主安息灵,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