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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的感觉比她还要灵敏,但现在两个都没有发觉此人是什么时候到得门口的。
门被外面说话的人打开,走进来的是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面相英俊,头戴束发紫金冠,脚踏长筒锦靴,衣衫考究,贵气逼人。只是手中的长剑却是有点寒酸,与他这身衣服不太相配。
此人进了阿飞的木屋之后,对阿飞点头笑道:“闻到肉香味,饿的厉害,老兄能不能请我喝几碗肉汤?”
自从此人进屋之后,阿飞便站了起来,虽然多日的平淡生活使他的野性已经退化,但灵性尚在,他已经感觉出了眼前这个人的极度危险。
他站立不语,对此人极为戒备。
林仙儿笑了起来:“贵客上门,喝几碗牛肉汤算什么?”
她虽然此时布衣裙钗,素面朝天,但姿容不减,反而另有一股韵味风情,身材苗条,体格风骚,一双眼睛勾魂摄魄,也怪不得能勾住那么多的江湖豪客。
她此时袅袅起身,想要为来人盛上一碗汤来,从此人身边经过时,她娇笑道:“还不知公子姓名呢?”
来人笑道:“我叫杨易,你务必记住了!”
林仙儿好奇道:“为什么?”
杨易笑道:“因为你是我杀了你!”
他手中剑光一闪,已经划过林仙儿的脖颈。
一颗美丽的人头飞了起来,脖颈间的鲜血冲向了屋顶,嗤嗤作响。
杨易收剑叹道:“武林第一美人?不外如是!”
林仙儿到死都不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惊疑、恐慌、害怕、无助、绝望,依次从她的脸上显现,但最后还是陷于黑暗,只留下深深的不甘。
她是天下第一美人,她是拥有不尽财富的梅花盗,她玩弄群雄于股掌之间,她还有许多欲望没有达到,但今天就这么被人一进门就给杀了!
阿飞已经呆在了当地。
他简直不敢相信面前所发生的一切。
他正在与自己所爱的人在自己亲手搭建的小木屋里吃晚饭,虽然他对如今平和的生活产生了疑问,但是能够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岂不是大多数人愿望?
但现在这种愿望随着来人的一剑,已经尽数化为泡影。
他嘶吼起来。
第十五章 飞剑客、龙啸云、胡疯子
看到林仙儿被杨易一剑枭首,阿飞热血上头,双目立时红了,他此时手中无剑,但却有筷子,两根筷子在他手中犹如合并在一起的短剑一般,刺向杨易。
杨易伸出两根手指,猛然一夹,已经将刺来的筷子夹住:“沈浪一世英名,竟然有你这么一个儿子,当真是虎父犬子!”
“莫说达到你爹的水准,即便是你有你娘的一半聪明,你也不会落到今天这种下场!”
“一个娘们!”杨易指着地下的林仙儿还在抽搐的尸体,“还是一个千人跨,万人骑的娘们!却把你迷的昏天暗地,不知东西南北。”
杨易叹气:“当年白飞飞何等美色,心智武功比这林仙儿高出何止百倍,但要勾引沈浪却屡次不成。只有最后用计强上,才与他有了一夕之欢,后来才生了你。没想到,她的儿子却被这么一个烂货给迷的成了一个废物,当真是令人可叹,可惜!可悲甚至可耻!”
杨易将夹住的筷子松开,“可惜白飞飞死的早,不然你恐怕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阿飞对杨易的话充耳不闻,他已经失去了神智,只想杀了眼前之人,为自己的女人报仇!
无论是谁,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人当面杀掉之后,都会与他如今的状态相差不会太大,杀妻之仇,焉能不报!
但两人的功夫实在是相差太大,阿飞接连刺了杨易多次,但都被杨易轻而易举的化解。
到了最后,阿飞已经在林仙儿尸体旁跪了下来,双目无神,犹如一个岩石雕像一般,双眼空空洞洞,毫无焦距的看向前方未知之地,他的灵魂似乎也随着林仙儿是死亡而死去了。
杨易叹了口气,将尚还温热的牛肉汤盛了满满一碗,口中吹了一下口哨,一只大狗听到口哨声从门外跑了过来。杨易将牛肉汤放在了大狗的面前,摸着它的颈背为它理顺毛发,“这次找人,你功不可没,这碗牛肉汤就给你喝吧。”
看到大狗低下头啜饮肉汤,杨易哈哈大笑,向门外走去。
待杨易走出房门之后,阿飞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屋子里传来,冰冷、绝望、干涩而且无情:“你最好现在杀了我,不然我以后定然会让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杨易笑道:“你连现在都把握不住,还跟我谈什么以后!你现在连一只鸡都杀不了,还想杀我?”
阿飞缓缓道:“我早晚会杀了你!”
杨易道:“好!我等着你!”
屋子里,阿飞听外面这个人笑了几声,不再有声息,知道他已经走了。
阿飞拳头已经握紧,他慢慢的站了起来,一种叫做复仇的火焰从他的双目中升起,炽烈灼人!
小木屋里已经溅满了鲜血,阿飞将林仙儿的尸体收拢起来之后,正准备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忽然发现刚才喝牛肉汤的大狗躺在屋里一动不动。
按说他此时心伤若死,本不会产生好奇之心,可现在却鬼使神差的将这条大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它腹部起伏不定,原来只是在睡觉。可它只是一条狗,哪里有狗能在一个刚刚到达的陌生环境当中伏地睡觉?而且睡的简直如同昏迷一般!
阿飞看向了地上的汤碗。
这碗汤有问题!
但这碗汤是林仙儿亲手所做,能有什么问题?
阿飞疑云大起,但此时什么疑问也抵不住他复仇之心,这种疑问只是在脑中盘旋了一番,便被他抛之脑后。
干燥的木屋很快便燃烧起来,火舌高高喷吐,熊熊火焰中,阿飞的脸色在被火焰照射的阴晴不定。
他定定的注视了火焰一阵子,随后转身大踏步往外走去。
他现在需要一把剑!
……
……
此时杨易已经回到了铃铃所在的木屋。
郭嵩阳已经离去,李寻欢也已经不在,便是铃铃也不在。
“日啊!”
杨易一脸晦气:“老子为你杀人,说了三天就能办到,你们好歹也等一下老子一下!”
不过他知道李寻欢此人,一旦将事情托付给人,便不再抱有怀疑之心,纵然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也绝不会有怨怼之念,而且即便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依旧对别人充满感激之情。
宽恕、感恩、博爱、正义、慈悲还有义气,这正是李寻欢的特质,他几乎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热爱能,若是能成为此人的朋友,那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龙啸云就很幸运。
自从救了李寻欢一命之后,本来漂泊江湖的龙啸云,非但有了一个可以托命相交的兄弟,更是多了一个美绝人寰的娇妻,他这位兄弟非但将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了他,便是将自家的祖宅也当作了婚礼连同未婚妻一起赠与了龙啸云。
所以说,有时候,救对了人,那真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若是被救的人是李寻欢,那么就更幸运了。
龙啸云正在倒酒,酒是好酒。陈年老酒,倒满了青瓷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凸出杯沿后,竟然不会往下流,可见此酒年岁之长。
“兄弟,我知道你最好杯中之物,我特意让人从云贵之地,运来几坛好酒,专门为兄弟你接风洗尘!”龙啸云哈哈大笑,对面前之人举杯相敬:“兄弟,请!”
李寻欢端坐在龙啸云身前,心中五味杂陈,将面前酒杯举起,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道:“好酒!”
龙啸云笑道:“既然是好酒,那就多喝!”
两人身边还坐着一个浑身臭气,衣衫破烂的中年乞丐,就是这个乞丐假装铁传甲将李寻欢骗住后,趁其不备,将李寻欢拿住,之后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这个乞丐叫做胡不归,也被人叫做胡疯子。
说书的孙老头,也就是兵器谱第一名的天机老人曾说过,世上有两个人的功夫他看不透,一个是小李探花,另一个就是胡疯子。
所以龙啸云便请他出手,来抓李寻欢。
只是李寻欢实在是厉害的邪乎,纵然是胡疯子,对李寻欢也不敢正面对敌,只能施展诡计,与市井八义一起做了一个圈套,利用李寻欢对铁传甲的关心,这才将李寻欢骗住,之后出手将他点倒,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如今胡疯子看着龙啸云面不改色的为李寻欢倒酒,言谈举止真的与平常待客无异,毫无羞惭之意,再也忍受不住,“哇”的一声,将口中酒吐了出来:“李探花,我受不了啦!这屋子里臭气熏人,比我身上的衣服还要臭百倍!”
他站起身来,“啪啪啪”在自己脸上打了十几巴掌,“李寻欢,你莫要以为我是他的朋友,我只是欠了他的情,如今将你送到他面前,这件事做完后,我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胡不归几巴掌下去,腮帮子两侧一已经高高鼓起,他伏桌痛哭:“只是此事实在有失光明,实在混账之极!”
他又接连扇了几巴掌:“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胡不归又哭又闹,瞪着龙啸云:“我不是东西,你他妈更不是东西!你儿子比你还不是东西!”他骂道:“你儿子明明有两条腿,可为什么偏偏学狗爬?他是要在桌子下面拣骨头吃么?”
胡不归伸手在酒桌下一捞,已经将一个孩子抓了出来,此时这个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尖刀,作势正要刺向李寻欢。
第十六章 看你不爽很久了
胡不归抓住的持刀男童,正是龙啸云的儿子龙小云,因为他小小年纪就极为阴毒恶狠,当初李寻欢在梅二先生家里治病疗毒之时,他嫌李寻欢耽误他请梅二诊疗病人的时间,竟然要将李寻欢杀掉,后被李寻欢废去了一身功力,终生不能再修行功夫。
因此,龙小云对李寻欢恨之入骨,恨不得将李寻欢剥皮拆骨,大卸八块才能消掉心头之恨。今天见父亲将李寻欢捉拿到府中,便想趁此机会,报废功之仇。
此时龙小云被胡不归从桌底抓住后,倒也面不改色,对龙啸云道:“大丈夫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句话对不对?”
龙啸云道:“对!”
龙小云道:“李寻欢废了我一身功力,我是不是要报被废之仇?”
龙啸云脸上变色,一巴掌掴了过去,厉声道:“他是你父亲我的结义兄弟,也就是你的叔叔,他教训你岂不是天经地义?即便是他杀了你,那也是你的不对!你还敢对他有报复之心?我平素教你的仁义礼智信你都没有记住么?”
龙小云被打之后,眼珠转了转,随即向李寻欢跪倒:“侄儿知错了,还请李大叔饶了侄儿这一次!大叔千万不要跟侄儿一般见识!”
李寻欢看了看龙啸云,在看了看龙小云,满腹辛酸,不知如何开口。
旁边的胡不归哇哇狂吐,“我受不啦!这父子俩我实在是受不了啦!我要吐,我要吐!”他狂呼乱叫的跑了出去。
龙小云也出屋而去,屋里只剩下李寻欢与龙啸云。
李寻欢慢慢的端起面前的酒杯,慢慢的开口:“大哥,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龙啸云道:“是!”他声音有点发颤,是不是也感到有点惭愧?
李寻欢道:“大哥若是想要兄弟我干什么事情,只要说一声,只要我办得到,我定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做到。”
李寻欢慢慢将酒杯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