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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在非洲-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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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被你看穿啦,人家就是想要留在你身边帮你做点事情嘛!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可以交给我?我毕业了以后就跟着大哥你混啦!”

    林全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林巧连忙把他的手拍掉:“不要随便摸女孩子的头,会把头发弄乱的!”

    林巧感觉自己都是个大人了,他还这样随随便便的,太不像话了。

    “都是大人了,还要指望着你哥给你分配工作呢?这可不像是大人的行为啊!”

    林全揶揄道,不过揶揄完了之后,他也认真的考虑起来了林巧的提议。

    老实说,放她一个人在外面的话,他还是有点不放心的,但是自己身边有什么工作是合适她做的呢?

    他想了一下,发现好像确实是不多,尼日尔的农场条件太苦了,而且实在是太远了,那边的环境也不安全,据说现在因为石油,尼日尔境内的安全局势开始恶化了,赵成他们都开始扩招农场保卫队的规模,并且从法军那边采购了一批武器,一批从利比亚境内缴获的政府军武器,不只是有AK枪械好RPG火箭弹,甚至还有几辆悍马改造的轻型装甲车。

    这帮家伙也真的是无所畏惧,什么东西都能摆上货架。

    而买了这些东西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是对于农场而言却是很必要的,不然的话他们可能没法保证自己的安全,尤其是在农场周边也聚集了不少的人,安全局势更加的复杂。

    而尼日尔的话,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亲生妹妹放在那边的。

    所以这一个选项被他给PS掉了。

    除了尼日尔之后,他的产业就只剩下欧洲那边和国内的了。

    国内的事情就是北边的农场了,乌海虽然在国内,条件相对于尼日尔而言当然是要好不少了,但是这边距离江城还是有点远,林巧要是离开了的话,两位老人只怕也要跟着她了,或者是林全自己带着,但是未来的一年林全可能都要陪着丹尼丝在欧洲待产。

    所以林巧大概是走不了了,虽然之前跟小姑说好了,让他们帮助照顾两位老人,但是完全把两位老人交给他们,而自己这边却到处乱跑,这未免有些太不负责任了。

    所以他心里其实是有点犹豫的,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答应林巧的要求。

    因为在他看来,最适合林巧的工作,其实就在法国那边。

    他在法国的事情需要重新整理一番,成立一个公司了,而这个公司他准备亲自故去牵头的。




第五百零三章 树荫下

    把两位老人送回了小姑那边,小姑他们得知丹尼丝怀孕的消息也很高兴,非要留林全他们在这边住上几天。

    两人的盛情邀请,林全当然是不好拒绝的了。

    于是只好跟丹尼丝在这边留宿了下来了。

    “热吗?”

    树荫下面,林全正努力的给丹尼丝挥舞着手中的蒲扇,一边给她扇风,一边驱赶闻到气味赶过来准备饱餐一顿的蚊子。

    农村的蚊虫比较多,因为水源到处都可以看到,加上有很多地方可以提供给它们躲藏和繁殖,于是蚊子就非常多了,有的时候晚上开着灯,不一会就可以吸引来一大片蚊子,贴在灯管上飞来飞去的,几乎可以把光线都给完全遮挡住。

    而吸血的母蚊子则会根据人的气味来选择自己的攻击对象,一般来说,O型血是最受到欢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蚊子就喜欢盯着O型血的人要。

    林全自己是B型血,这倒也还好,林巧跟丹尼丝都是O型血,所以就很惨了。

    丹尼丝有些受不了家里面的闷热,小姑家并未装空调,现在他们居住的是乡下的屋子,因为朝向不是太好,下午的时候太阳会晒到屋子里面来,而就算是把门关上,屋子门前的温度也会急剧攀升,然后使得整个屋子就像是一个蒸笼一样,完全待不住人。

    两人便只好搬到门口的树荫下面来,可是来到树荫下面之后,蚊子也就多了起来。

    丹尼丝这个招蚊子的血型可害惨了她,身上不一会就被咬了好几个红疙瘩,看得林全简直是心疼的不行,于是找了一把比较旧式的蒲扇,来帮助她扇风和驱赶蚊子。

    这种蒲扇是由蒲葵的叶、柄制成,质量很轻,价格要很便宜,是中国应用最为普及的扇子,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几千年的演变,它一直都经久不衰,不过随着人类逐渐步入电气化时代,于是这种简单廉价的东西,才逐渐的从人们的视线之中慢慢的消失了。

    离开农村,在城市里面是很难发现这种东西的,偶尔在公园可以看到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手里面会拿着这种东西,在年轻人那边几乎是看不到的,估计再过二十年到三十年的样子,这个东西就会彻底的从民间消失,以后想要看到它的话,大概只有去博物馆,或者在古装剧里面才能看到了,当然了,如果这个古装剧的编剧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那才行……

    其实,不只是这一种东西,很多传统的东西都在逐渐的消失。

    比如说农村里面的那种高度大概只有四十厘米的椅子,这种用柏树压制的椅子现在已经越来越少见了,即便是在农村,也很少有人再会打制这种东西了。

    人口的流失,带走了农村的活力,使得很多被城市淘汰了的东西,在农村也在加速淘汰。

    这种现象,让人看到了之后觉得唏嘘不已。

    “还好,你好点没,擦了花露水的话,伤口还痒吗?”

    蚊子最讨人嫌的地方不是它们会吸血,吸血这件事情听起来很可怕,但是蚊子的体积并不大,所以也吸不到多少血,加上它们给人的皮肤带来的伤口并不会很大,所以如果只是丢失一点血的话,其实是无伤大雅的。

    但是这个家伙最令人厌烦的地方有两点,一点是它的声音!

    每次要吸血之前,总是嗡嗡嗡的一阵低鸣,似乎是在向你宣告,我来了,我又来了,我又来吸你的血了!

    这种声音听起来实在是让人开心不起来,就好比你要偷东西,但是你却又光明正大的跑到主人家的门口炫耀一通,告诉被害人你要偷东西,偏偏你偷走了之后,别人拿你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这实在是太逗人恨了!

    第二点就是这个家伙在吸完血之后,它通过自己吸管留下来的那些分泌物实在是太烦了,那些东西是帮助它吸血的,有扩血管和防止凝血的功效,但是这东西会刺激人体,让人感觉非常的瘙痒,然后每次被叮咬的部分,都会有一阵奇痒,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抓挠,而这样的话,很容易造成皮肤的感染和损坏。

    而且这种瘙痒的感觉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被蚊子叮咬的地方多了的话,那就非常糟糕了,身上多个地方都感到奇痒难忍,那种愤怒的想要杀光全世界所有的蚊子的心态,相信不少人都有过。

    对付这些分泌物,林全并没有太好的办法,现有的办法就是利用碱性的物质,比如说肥皂水什么的来涂抹一下,中和一些蚊子分泌物里面的酸性物质,这样的话有一定的止痒效果。

    不过就算是止痒了,效果也不大,如果不能阻止蚊子继续叮咬的话,那人还是要不断的遭罪。

    所以林全在帮丹尼丝处理了叮咬处之后,又给她擦了一些花露水,用的是中国驰名品牌六神花露水。

    效果好不好他不太清楚,反正他对于花露水的味道不太喜欢的。

    丹尼丝倒是对于这种东西感到很好奇,感觉这东西的味道闻起来跟香水的味道很像啊!

    “还好,我不热,你呢?好点没?”

    现在都还没有天黑呢,结果丹尼丝就被蚊子咬了这么多次了,这可真的是让林全感到很无语。

    这蚊子的数量多了之后,果然不是一般的凶残啊!

    “嗯,好点了,至少不热了!”

    丹尼丝抿嘴轻笑,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让她有一种可以放心的依赖别人的感觉。

    这种依赖是不带任何的心理负担的,她理所当然,林全也处之泰然,这就是情人之间的默契了吧。

    “哈,不热了?那还痒不痒?要不要再擦一点花露水?”

    林全捏着鼻子把花露水拿了上来,花露水里面是加了酒精的,所以有比较强的挥发性,林全觉得有点刺眼睛,所以不太喜欢这东西,这味道他确实是有些受不了,不只是花露水的味道他受不了,如果有人的香水味道太浓厚了的话,他也一样会受不了的。




第五百零四章 送错了礼物

    “表哥,这是新鲜的“柳术”,给你跟表嫂吃!”

    小表弟晒得黑漆漆的,手里面捏了一把绿油油的芦稷,递到了林全的面前。

    林全眼前一亮,这东西小时候吃过,长大以后好像没有多少人种了,所以就没看到了。

    没想到这一次在小姑这边还见到了。

    “谢谢你啦,表哥奖励你一个好东西!”

    林全把自己的包拿了过来,从里面翻出来了一个PSP,这是他才买没多久的,准备去欧洲的时候,在度假的时候打发无聊的时间的时候看。

    “谢谢表哥!”

    小表弟看到这个崭新的PSP游戏机之后,顿时眼前一亮,双手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然后直接立刻就跑了。

    “呵呵,你把游戏机给了他,这样会不会被小姑责怪啊!”

    丹尼丝拿起了一根芦稷,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怎么从哪儿下口,这东西她没吃过,甚至都没有见过,所以完全不知道怎么吃。

    “哎呀,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你说我现在去把他追回来,还来得及吗?”

    林全挠了挠头,似乎已经看见了小姑姑把小表弟暴揍一顿的场景了。

    “那不好吧?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太小气了点吧!”

    丹尼丝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丝毫没有同情林全的意思。

    “这,这就尴尬了,看来待会我需要跟小姑姑好好的解释解释才行!”

    林全挠了挠头,有点无语。

    小表弟今年高一,九月开学了之后就是高二了,高中的学习任务是很重的,所以他的主要时间都要放在学习上面。

    表姑一家人对于小表弟的期待是很大的,他们希望他能够学有所成,最好可以考上一个好一点的学校,这样的话才能摆脱这个小城市的束缚,找到一个更大的舞台。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对于城市人而言可能不是那么的有感觉,那是因为他们的已经很高了,所以对于自己已经得到了的东西,就不是那么的在乎了。

    但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人而言,想要走出农村,那就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随大流,出去打工!

    这些进城务工的人,干着社会上最低贱,对卑微的工作,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健康保障也很差,前途一片灰暗,很容易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所以他们就算是进入了城市,也很难融入城市。

    而这个时候,另外的一个途径就显得好多了,那就是考试,考出去!

    考出好成绩,上了好大学,然后选择一个好单位,过着城里面那些人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拿着优渥的工资,然后一点点的攒下钱,在城市里面安下自己的家,再把户口转移过去,找个对象,结了婚,基本上就融入到了城市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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