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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这样说来,我们还是老乡了。这一杯,我敬你家老爷子。”张俊又抢在我前头喝酒。这个小赤佬!蛮可爱的。
张俊是学生物的,跟我不一条道,但这并不阻碍我们喝酒。酒店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但我们不觉得吵,我们一边喝一边还唱了起来:“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奇/书/网…整。理'…提=。供',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
张俊指着果子上的一堆酒瓶子说:“大哥,今晚上我们要喝一片大森林出来。”我说好,我们喝一片大森林出来。
我接着说:“张俊,你是学生物工程的,东北野山参还挺多的吧?不如开发个什么滋补酒出来,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鄂伦春酒,广告词是……”我思考了一下,“就叫‘勇敢的爷们喝鄂伦春酒’,怎样?”
“好,那就这么定了。我干了这杯。”张俊这样喝下去非醉不可的。
我对张俊说:“再这样下去,你会把大哥灌醉的。”
张俊说:“大哥不会醉,这点酒算什么,我们要喝出一个大兴安岭出来。”
我又叫炒了一个菜。
“大哥,昨天晚上,真不好意思了。我的那个女朋友跟我分手,我心里堵啊,三年了,三年啊,说没就没啊。”
我看他说下去要坏事,我可不想让他在这里又哭又笑的。
我说:“就那点破事不提也罢,改天,等你毕业了,让桑给你介绍个好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姑娘何必大学找’,回家去,回家你的东北老家去,那儿一定有个漂亮的女孩子等着你,挑一个不就得了?”
“大哥的话让我茅塞顿开。桑是你的学生,又是我姐姐,一定会照顾我的。哈哈,大丈夫何患无妻,哈哈,大哥,我不要太漂亮的,只要对衷心就成,我要她对我死心塌地。大哥你知道我们东北哪儿的娘们最漂亮吗?不知道吧?我告诉你,当然是我们大连啦,那儿的姑娘贼漂亮,一般人不告诉他。”张俊故意装出诡秘的样子,我差点把酒喷出来。
“千万别把这话说出去,东北别的地方的姑娘要找你干仗的。”
“不怕,我才不怕呢,我姐可厉害了,你不知道吧,桑姐姐可厉害着呢,初中的时候,我跟同学打架,她还帮过我呢。”
“她怎么帮你?”
“那时候,我上初一,初三的4个学生看着我不顺眼,把我给整了一顿,桑姐姐知道了,你猜怎么着?她纠集了一帮姐们,放学以后等在路上,一个姐们一根大棒子,好好教训了他们一顿,还好,没真打,把他们吓得够呛。我从来都不敢惹她,你也千万别惹她。她厉害着呢。我一遇到事儿就找她,我就当她是我亲姐。”
“怪不得你要找她,可是她又不能帮你把你的那女朋友给找回来呀。”
“我也就是想跟她说说,出出气。”
“分了就分了吧,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了,说不定你那桑姐姐对你还挺好呢,没准真给你找个更好的。”
“大哥,她一定会给我找的,那真是我姐姐,比亲姐姐还亲。昨天要是桑不喊你老师,我真的拼了命也不会让你把她带回去。”
“好,够义气。今天差不多了,就这样的吧。”我起身去结账,张俊摇摇摆摆地要站起来,被我按下去了,我扶着张俊走出酒店,张俊走路发飘,张俊说:“大哥,下次我请你,咱还要像今天一样,喝就喝个痛快,喝个痛快,真痛快!”
“小心点,你醉了。”我看张俊又摆起来了。
“大哥,你还别说,喝酒,我从来就醉过,今天高兴。”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递给司机50块钱,让他把张俊运到同济。张俊坐进车子,还伸手跟我告别,那手臂摇得软绵绵的。
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就差不多清醒了。这时候,手机响了,我打开一看,是桑的。
“柳杨,你在哪里?”
“我在家啊。”
“不对,我在你家门口,你再不回来我报警了。”
“等着我,我3分钟就到。”我合上手机快步往家赶。
正文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我一边给桑放洗澡水一边教训她。
“以后你来这里之前先打个电话,你站在门口给对面的人看见了不好。”
“我打你手机了,你不接。”
“我经常把手机给静音,开会的时候,吃饭的时候,跟重要人物谈话的时候,等等。以后注意,我给你配一把钥匙吧。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我把桑推进浴室,洗了把脸,刷刷牙,然后钻进了被窝。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感到脸上痒,眯着眼抓过去,是一缕头发,湿漉漉的,是桑。洗过澡的桑脸上更光艳迷人。我把桑搂过来。我说:“桑,你这样会让我犯错误的。”“你又不是一次犯错误了。是人都会犯错误,你以为你是圣贤吗?”“我不是。”“今晚哪去了?怎么又喝得醉醺醺的?”
我把我和张俊吃饭的事讲给桑听,桑很惊讶。不过她也没有再多说。我问她,为什么张俊说你初中的时候会跟人打架。她说那个时候都这样,女生也很厉害,不像这边的江南的女子,小家碧玉的样子,我们个个都会打架。桑捏着小拳头向我示威,我把她的拳头往嘴里送,把她吓一跳。一会儿,我又迷迷糊糊地睡了。
年轻永远是最大的财富,有资本可挥霍实在很幸福。人一旦过了三十,就觉得自己和20多岁的人不是一条线里的,桑比我小将近10岁,在我的面前,她总像个孩子,但是在爱的权利上,我们是平等的。当我匀慢慢地接近,慢慢走到一起,我突然之间就把自己的年龄忘了,有时,我跟桑是感情的契合还是我贪恋年轻的美丽。
桑在困难的时候会想到我,说明她需要我来依靠,我充当了英雄的角色,可是,当我跟张俊谈过,知道他们之间真的清纯如水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没有了敌人了,不免有一种四顾苍茫的感觉,桑对我的依赖又让我生出一种想跟她保持一点点距离的想法。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现在,我得到了,是不是就不再像以前那样珍惜了?虽然,离桑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也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特别的难过,觉得自己真的舍不得她。可是为什么,当桑真实地依偎着我,我又忘了那种痛,甚至在一种平和的态度等着离别的日子的来临?我对桑的爱到底还有多少?跟桑在一起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昏天黑地,当我们之间的激情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地变淡,我对桑或者是桑对我的爱还会那么炽热吗?
早晨醒来,看到的仍然是桑恬静的熟睡着的脸。我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感叹世事的无常与命运的捉弄。我已经想不起来燕子的体温,燕子离我越来越远。
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王教授的电话,他叫我到他的办公室里去一下。
王教授让我坐下,说有重要的事跟我说。我很紧张,还以为我和桑的事让人知道了。直到他开口,我才松了一口气。他让代替他去哈尔滨参加一个会,本来是要他亲自去的,可是与北京的一个研讨会时间上错不开,他又不好不去,所以,他把准备在研讨会交流的资料给我,让我看看,到时候在会上讲一下就可以了。借此也锻炼一下我。其实我知道这种机会是非常难得的,主办单位邀请王教授是因为他的权威和知名度,是为了提高研讨会的档次,而真正的学术交流可能不是在会上,而是会后的交易。再说,谁也不愿意把自己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东西轻意地在这样的会上传出去。知识分子也一样重视知识产权的。
我走之前给桑发了一个短信。桑第一次回短信说不许我离开上海,舍不得我,紧接着第二个短信又来了,说我可以出去,但是要早点回来,不能让她思念太久。我说我会尽早赶回来的,我就跟主办方说上海有个小女孩子想我想疯了我必须回去。桑说我是真的疯了。
关于研讨会我不想多做叙述,总之,和我预料的差不多。问题是我住的地方实在让我恼火。不是地方不好,四星级的宾馆应该是很好的人,可是三个人一个房间,主办方为了节省会务费,在本来应该住两个人的房间里加了一张床,变成三个人住了。这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洗澡的时候很不习惯,三个人在排队。这也好说,出门在外,本来就不指望有多么方便。有一位老师大40岁的样子,跟我们住在一起,可是他有一些习惯实在让我难以忍受。那人睡在中间的位置,我靠窗户。他一到宿舍,就把手机和小灵通放到床头柜上,真是奇怪,武汉的人拿着小灵通到哈尔滨做什么?他还想在这里用小灵通吗?还故意把两样东西排得整整齐齐,想炫耀也不必这样啊,真是奇怪。当然,如我所料,他一直是用手机的,而且也基本上不打,以发短信为主,省钱嘛,猪也会这样想的。可是,他喜欢把收短信的提示音开得很大,一开始还没有什么,等到他的短信非常多的时候,我和另一位老师就开始反感了,因为不熟悉又不好贸然地提醒人家,敢怒不好意思言。
洗手间更是让人不舒服极了,只要他用过了我就不想再用。洗一个脸,水溅得到处都是,镜子上都是水点。拆开没有用完的香皂就放在水池边上,那块小香皂一身的泡沫。牙刷也不记得放到盒子里。还有,他用过的浴缸,我再也不敢用了,缸底上是一层若有若无的灰,谁都知道那是什么灰,地上全是水。天哪,怎么会这样!
第一个晚上,我们随便聊聊,后来因为我对他有成见,所以也没有多聊,很快就睡了。半夜里,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我以为是武汉的那个人的,因为他从住进来开始电话就比较多。可是他晚上8点左右明明已经给他妻子打过电话了,另外一个成都人也打过了。我还以为是桑打来的,可是想想不可能啊,因为桑还不知道这里的电话号码。电话竟然是武汉的那个人的。他接起来电话没完没了。我们被迫听他没完没了的唠叨。他也不避我们,说着肉麻的话,我还以为他是跟妻子说话呢,闹了半天,还不是他的妻子。天哪,是网友!上海的!他叫人家小妹妹!我一边感叹着人心不古,一边检讨自己的行为。我不应该对他有什么意见的,我不是也好不到哪儿去吗?我对桑爱得再真,结果也是背叛燕子的。可是,我很快就原谅自己了,我和桑是真正的相爱,而不像他这样七搞八搞。
他在我忍无可忍受尽折磨之后挂掉了电话。第二天早晨起来,跟成都人吹他的罗曼史,说他有多少多少网友,遍及大江南北什么的,那个成都人敷衍地点着头,一直都没有插嘴,我也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听他吹侃。我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可吹的。也许他觉得很时髦吧。第二天中午,他再讲的时候,成都的那个人就不乐意了,非常直接地说:“我们成都的粉子到处都是,网友?我们早就不玩了。那是年轻人的事。”成都的那个人大概有45岁,应该是我们当中最大的一位。他的话太有份量了。噎得武汉的老小伙子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晚上,武汉的那个人没有跟我们一起回酒店。浴缸已经让服务员洗过了,我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半夜里他才回来,我没有注意时间,他回来之后照例打了好长时间的电话。我在那些叫人头皮发麻的话语中朦胧地入睡。第三天早上,他不断地跟我们说他昨晚的经历,说得我一愣一愣的,不过,这次我也听得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得到了惩罚。
正文 第四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