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指着自己的额头,脖子上的青筋悉数暴起,一步步朝着用枪指着他的男人逼近。
“来啊,打这里!”
所有的人见任甄这架势有点傻了,一个个举着枪犹豫着要不要扣动板机,反而被任甄逼退了好几步。
任甄越发狂了,他继续移动步伐,指着头部叫嚣的道:“来了,打这里。怎么不敢吗?”
他盘算着只要有人一开枪,他立刻有所行动。
子弹的速度,他还是能够把握的。
“呯!”
一声枪响,任甄下意识的侧了侧身,扭头看见一把枪正对着天的方向,枪口里正冒着烟。
开枪的人是九爷那个宝贝儿子,葛云飞。
“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啊。”
葛云飞从自动分离的人群中朝任甄的方向走来,怪腔怪调的道。
“我不是来找你的,找你爸爸。”
“我知道。”葛云飞走到任甄面前,似笑非笑的道:“听说你最近和我爸走得很近,但是现在家里的事我说了算,今天我们不欢迎客人,你还是请回吧。”
说完,他还朝门外的方向摆了摆手。
着实令人讨厌的态度!
任甄道:“你还是没有变啊,怎么你爸不是送你去留学?好的没学到,以前的坏毛病到是有增无减啊。”
冷静的看着任甄,葛云飞微微张了张嘴,别人都以为他想要说点什么时,没想到他的身体在下一秒突然有了动作。眨眼间,一把枪已经是顶到了任甄右边的太阳穴处,“没错,幸亏我没有变,要不然我们九爷帮现在连一个掌门的人都没有。”
“你爸还没死呢,你就想当掌门?哈哈哈哈……”
“我爸心太软,但是我和他不一样。你说是不是你的妹妹杀了我奶奶?”葛云飞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他极力克制,但是情绪已然失控。
任甄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
他这时从明白了葛云飞拿枪对着他的原因。不是什么帮派之争,也不是真的想要谋权,原来是因为葛奶奶的事。
“我不确定。”
任甄先是摇头,最后接着点头。
他没有办法否认葛奶奶的死的蹊跷,而且一切的证据都表明其死因很可能和孤山有关。只有孤山能有这样的能力,不费吹灰之力杀死一个人,而孤山正是他的妹妹,麦麦。
“我要杀了你!”
枪在任甄的额头上戳了两下,任甄一动未动,只是冷冷的直视着葛云飞,若不是此人是九爷的儿子,估计现在已经没有了说话的资格。他之所以强忍着,是生怕自己下一秒便会不小心杀了对方。
“你不会开枪的。”
任甄冷静的道。
“凭什么你以为我不会开枪!”
葛云飞被激怒了,手指放到了板机的位置,面部微微有些抽搐。
“因为你要杀我,就不会告诉我。”话音刚落,任甄忽的脚下一滑,秋风扫落叶似的往前扫去……
趁着毫无防备的葛云飞身形不稳之际,他已经把枪夺了去,稳稳的落在手中。
“像我这样,才是有可能会真的杀人的。”
任甄的语气和眼神一样阴冷,葛云飞面色大惊,却不敢再动弹。因为他的侧面有一把枪正对准他,随时一个叩击的动作,便会要了他的命。
又一次的,他败在任甄的手里。
葛云飞差点气绝,面红耳赤的怒道:“有本事你杀了我,你杀了我,我老子也不会放过你的!”
死到临头,却还想着要让九爷替他出头。
好个没出息的葛云飞!任甄忍不住在心里叹息,九爷是后继无人啊!
“任甄,你放了他!”
九爷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任甄抬起头,正好看到九爷倚在二楼的窗台上,面容憔悴。
想见的人见到了,他也无心再斗。
把枪丢到地上,任甄冲九爷道:“学堂的规矩你知道的吗?如果你明天再不去……”
“我会去的。”
没想到九爷如此爽快,任甄刚要松口气,又听九爷道:“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定定的望着九爷,任甄的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在杀了孤山之前,我们没有办法做兄弟。”
九爷的声音随后飘来,任甄明了,却感觉到心里一阵刺痛袭来。
第三百四十九章 那个女孩
九爷是在激将,他在逼任甄做最后的决定。
那是因为他了解任甄对麦麦的感情,担心他那临门一脚是臭脚会坏了大局。
任甄别无选择。
不全是因为九爷,也不全是因为葛奶奶,而是因为麦麦就是孤山,是妖王!妖本就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上,妖王则更是罪大恶极!
不管是为了所有人,还是出于捉妖师的本能,他都必须要尽快找到孤山,杀之!
回到酒店之后,任甄开始着手安排一些事情。
他担心现在不做,恐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
上次陶瓷拍卖了十二亿元还分文未动,他拿出其中两亿转帐到了陈美艳的帐户上,还清了酒店的所有债务。
五亿元转帐给林丹,让林丹帮忙做一些慈善。虽然现在打着慈善名义来做事情的机构很多,但是现在世风日下,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林丹交际的人群比较广,再加上她妈妈王凤怡也经常会组织企业为群众做些慈善,所以凭着这母女两的人脉和资源,钱交给她们保管是做为安全的。
他给自己留了五亿。
五亿中有一部份钱是防不备之需,一部份钱留给大眼。万一仙家不可靠的话,大眼的眼睛还要想办法找到能治的医院才行。
他已经计划好了,第二天他就开始去找麦麦。
谁知第二天,麦麦的消息就有人送上门来。
当时吴义锋正在讲着摇头晃脑的讲着不着边际的大道理,所有人看起来昏昏欲睡。任甄的右边是廖文姗,左边是林丹,前面本来是大眼的位置则换成了余纹乐。大眼坐在了角落,正把书顶到头上睡得正酣。
“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在于,无神论者认为,宇宙本身及其的基本规律决定了发生的一切。一切都是自然的。只存在已知和未知,不存在超自然的神。有神者则……”
吴义锋的话讲到半截。突然听闻一阵吵嚷声,声音从走廊的那端传来,隐隐约约听到好像有人拿着扩音器在说:“放我进去,我知道孤山在哪……”
“放。放我……”
声音断断续续,仅仅持续了半分钟。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心思上课了。有人居然知道他们的计划,而且对“孤山”两个字实在是太过于敏感。
吴义锋终于把书放下,“我出去看看。”丢下这句话,他便走了出去。
两分钟后返回时,他身边多了一个人——王齐山。
王齐山被打得鼻青脸肿,稍一咧嘴便能看到带血丝的门牙。虽然拼命用手遮掩,却还是不时露出雪白的肚皮,他的上衣被人扯掉了两颗扣子。
看得出来,为了能进来这里他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那两个保安有点心狠手辣。
吴义锋知道王齐山。曾经趁着十五层无人看守的时候,打着质检酒店旗号身为的星评小组组长的此人溜上了十五层,当时王齐山恳切的表达了自己想要进修仙学院的愿望。
而且从那天开始,在吴义锋和靖洁的含糊应对之下,他开始着了魔似的寻找孤山。没想到,这一次还真的被他给找到了。
王齐山发现了麦麦。
他在一个公园附近亲眼看到麦麦从天而降,之后没多久便瘫软在了路边。等他赶过去时,姜无海身边的人把麦麦抱上了车,他尾随车辆找到了现在姜无海和麦麦的藏身之处。
他断定麦麦就是孤山。
雪夜,一袭红色的连衣裙,会飞,姜无海一直贴身保护。
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那晚见到的女孩正是孤山没错。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个女孩是任甄的妹妹,名叫麦麦。
吴义锋当即立断结束了讲课。随后开始新一轮的讨论,讨论如何万无一失的围杀孤山。
吴义锋和靖洁对妖王的秉性都十分熟悉,他们决定把行动的时间定在明天的中午。那个时候还未还棺的孤山能力最弱,只要他们制定出详密的计划,便可以万无一失。
“这次行动分成四组。第一组:靖洁、任甄和洛传;第二组:廖文姗、九爷;第三组:李辉、吴琼花、余纹乐;第四组:我和蔡卓亭。第四组负责清扫外围,引开敌人的注意力以及掩护。第一组进去探路,如有危险五分钟之内返回,如果顺利第二组支援……”
随着计划一步步部署下来,任甄的面色却是越发的凝重。
一对十二,麦麦很快即将面临极其残忍的绞杀。
是妖王对捉妖师,同时也是妹妹对哥哥。这十年的情份没有那么轻易能够抹去,他起码不愿意看到麦麦最后的结局是如此……
就算死也应该死得没有痛苦,这才是对麦麦公平的方式!
他了解麦麦,如果不是孤山的话,她现在应该是那个躺在沙发上看着动画片发出“咯咯咯”声的女孩。“一定要这么多人吗?孤山还没有回棺。”他听不下去,突然插嘴道。
骤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静静望着任甄。
“怎么?你不想杀孤山?”
九爷的怪腔怪调之后,别人看向任甄的眼神越发怪异。这可是一次围杀孤山的绝佳机会,以孤山的实力就算多几倍的人都嫌不够,怎么还会觉得人多?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任甄讪讪的笑道:“孤山当然是要杀,我只是觉得用不着这么多的人……”
“哼!”九爷泄愤似的踢了一下课桌,隐忍的道:“既然不是,就不要废话,所有的人都等着这一天呢。”
他是迫不及待要替他妈妈报仇,也是他重返修仙学院的原因。他一定要亲手杀了麦麦,并且要把他妈妈所承受过的痛苦,数百倍数千倍的悉数奉还。
就算是兄弟、朋友,也无法阻止他的决定。
杀了妖王!血债血偿!
凝视着九爷蕴藏着怒火的眼睛,任甄沉默了。他知道现在他说什么都是错的,别人只会以为他软弱,而实际上他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一种柔和的死法,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最后一次表达自己的感情。
他决定晚上提前行动了。
赶在其他人行动之前,他可以亲手杀了麦麦。麦麦既不会感受到太多的痛苦,而他也兑现了对九爷的承诺,履行了一个捉妖师的职责。
……
……
夜里九点,他先去了一趟麦麦的房间。
虽然那里已经不可能会有人再回来住了,但是他每天都会回来看看。今天的意义则更加的不同,他一会会去到王齐山提供的地点,见麦麦最后一面。
房间的床头灯开着,床头柜上堆着一叠杂志和漫画,被子没有叠,有一个丑陋的玩偶骑在被子上,地板上散落着几个小食品的包装袋,几件换洗的衣服随意搭在椅背上。
麦麦曾经交待过不让服务员进来打扫,原本任甄以为这是姑娘长大了有自己的小秘密,现在才知道秘密一点也不小,已经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临出门前任甄随手带上了那个丑陋的玩偶,出于一种难以言说的原因。
9:30,任甄把玩偶放在了副驾驶位上,踩下了油门。
9:45,车子停在了目的地附近。
五十公里的路程,任甄仅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熄了车灯,点燃一根香烟,徐徐吐着烟雾。
顺手打开cd,正在唱着she的歌:“she ar by the beach。havin’ a harnican fallin’ she’b her hand……”
“她经常去海滩走走,手中拿着啤酒(海涅根)就这样入睡。她在沙滩上走路的姿势非常性感,还从来没有人成功向她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