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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刑警-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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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给周围的居民增添了不少的安全感。
  福华镇专案组成立后,对这两起入室行窃奸尸案进行了分析,从死者的死亡时间来看,凶手是在万籁俱寂、夜深人静的时候,趁被害人熟睡之时,入室进行行窃。在行窃的之前,担心会被室内的人员发现,所以对其进行了杀害。
  警方认为凶手的主要动机是求财,杀人是预防他求财的途中失败,而奸尸行为很可能是因为凶手患有奸尸癖。
  有人则是认为,此宗案件中,求财和杀人应该是凶手同等重要的第一动机,所以凶手才会在墙上留下“杀人者恨社会”的血字留言。
  福华镇警方对于凶手的动机虽然各有想法,但是侦案方向一致,认定如此残暴的凶手,一定是有前科的人。之前没有调查出结果,一定是排查的人员过少,应该将近二十年所有过入室行窃伤人的罪犯,全都进行排查一遍。
  于是,专案组开始对近二十年,所有有过入室行窃伤人,包括只是单纯入室行窃的人,进行大规模的排查。
  排查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在这期间,警方还在两起案件的发生地,加大了夜晚巡逻的警力,并提醒当地的居民,夜晚睡觉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门窗,紧闭房门。
  关于两起入室行窃奸尸案,一些媒体为了赚眼球,发表了不实的报道,说是福华镇出了一个专门盯上女人的杀人魔人,因为媒体夸张的大肆宣扬,令福华镇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阴影,很多女性在天黑之后,便不敢随便出门,福华镇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到了夜晚,空旷的大街令人感觉身处在空城内一样。
  而就在整个福华镇的居民提心吊胆之际,在福华镇下面的小田村,又发生了一起入室行窃凶杀案。
  被害人是一个身体有孕的孕妇,她的尸体在凌晨被出工回家的丈夫和公公发现。案发现场的房间内也是十分的凌乱,到处都有被翻找的痕迹,尸体的双腿垂在床边上,裤子被割破了。但是这一次,被害人是在双手被捆绑,用袜子堵住嘴巴的情况下,生前被侵犯,而并非是在死后奸尸。


第322章 发泄怨恨
  小田村孕妇被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属于福华镇杀人魔,这便昭告着连环入室行窃奸尸案,又多了一起案件。也说明了这个杀人魔头,是在到处流窜犯案。
  福华镇专案组对有案底人员进行的排查,最后也没有查出一个结果,而媒体对于此案的报道,却是竭尽全力的进行大肆宣扬,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来了一些不靠谱的小道消息,将三起入室行窃凶杀案的凶手,形容成为一个智商超群,高大威猛的形象,甚至还暗示一些外国的男明星形象,与凶手的形象极为相似。
  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给警方调查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同时也倍感压力,而上方因为专案组迟迟没有破案,开始严重怀疑福华镇警方的能力,在频繁的召开了几次会议之后,福华镇警方决定,请荒山市总署的警员来协助进行调查,而且指名要擅长侧写分析的刑侦三分队。
  出发之前,我遇到了一分队的队长刘清明,他戏谑的对我说了一句:“你们三分队还真是威名远扬啊!”
  我只是笑笑没有说话,胖子则是毫不客气的反问刘清明:“你这是嫉妒哪还是嫉妒哪?”
  刘清明在不知道谦虚为何物的胖子这里碰了一鼻灰,悻悻然的离去,吴沁称赞胖子说得对,对待刘清明这种人,就不能在嘴上惯着他。
  我让大家的简单收拾行李,然后提醒他们不要光在嘴皮子上面逞能,到了福华镇一定要积极配合当地警方进行破案,以免破不了案被打脸。
  胖子这回没有自信满满的说就没有我们破不了的案件,我估计,他是估计到我的感受,因为李茜的案件俨然要成了悬案。
  开车前往福华镇的路上,大家研究了一下这宗案件,胖子说凶手入室行窃是为了求财这点可以断定,但是凶手杀人,和奸淫尸体的动机还需重新考量一下。
  凶手杀害屋主是为了发泄怨恨杀人,还是因为害怕被人发现,会因为动机不同,给出我们的线索自然也就不同。凶手在前两起案件中,在杀害了女性被害人之后,对其进行了奸尸行为,所以福华镇的警方认为凶手有奸尸癖。但是第三起案件中的孕妇,凶手却是先将其制服后,然后在进行了奸淫之后才将其杀死,这性质与前两起案件中的奸尸行为明显不同。
  性质不同说明动机就有所不同,凶手侮辱尸体的行为,并非是患有恋尸癖,而是纯粹的发泄行为,所以第三起案件的被害人,才会在生前被凶手进行了侵犯。
  吴沁问凶手既然不喜欢奸尸,那么为什么会在前两起案件中,他要先杀了被害人,才进行发泄行为?
  这应该是因为当时的环境条件不允许,前两起案件的发生地,都在居民区,虽然周边环境条件很差,但是周围的居民并不少,深更半夜的异常响动,很容易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凶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导致行踪暴露,所以才会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才对其进行了侵犯。
  由此可以看出,凶手行事非常谨慎,小心。但是也不难看出,他对自己的力量缺乏信心,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够成功的制服被害人,所以,凶手并非是像不实媒体报道的那样,身体是十分健壮之人。
  而第三起案件的被害人,是个居住在偏僻乡下的孕妇,丈夫和公公都不在家,独留她一人在家。小田村不是人口居住密集的乡镇,凶手在这种周边都很荒凉的地方,对付一个身体不便的孕妇,信心增加了不少,于是他便先将其控制住,然后对其进行了侵犯,之后再将其杀害。
  从凶手不留活口这点来看,他因怨恨社会杀人这点动机绝对站得住脚,所以,这个凶手绝对是一个变态杀人恶魔。
  还有就是,凶手会选在夜深人静,被害人熟睡时动手,可见他一定会先躲在幽暗僻静的地方,寻找到能够下手的机会,才会出手。但是,像是这种随机犯案有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被害人家中疏于防范,门窗没有紧锁关闭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所以说,这个凶手具有一定的耐心,经常会躲在暗处进行观察,从他犯案三起,警方却没有查到太多的情况来看,这个人的行动一定十分的小心谨慎。而从没有目击证人和他犯案时戴手套,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太多证据这点来看,凶犯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凶手如此凶残但又小心谨慎,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福华镇的警方没有抓到也是正常。
  我们风尘仆仆的赶到福华镇后,当地的警方很是热情的将我们接进警局,然后立刻同我们开始谈论案情,可见他们真的很着急尽快破案。
  福华镇警局专案组的负责人晋忠警官,将三起入室行窃奸尸案的资料递给我们,我又重新看了一遍,和我们在车上看到的资料差不多,就是多了一份被害人的验尸报告。
  验尸报告中显示,三起被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都是B型,晋忠警官说他们怀疑凶手曾经有过犯案记录,也在DNA资料库内进行了比对。但是,没有查到与之匹配的人,大概是因为DNA数据库是这几年才建起的原因,所以查找不到更早之前有过案底的人。
  我问他,凶手可有在现场留有其他的证据?
  晋忠警官说第一起案件那对小情侣住的地方,是楼房,他们有在外面积满灰尘的水管上面找到一个不算很完整的鞋印。但是那个鞋印很小,还很窄,看上去很像是小孩子的脚。
  荒山市技术科那边的老师傅曾经对我说过,根据数据统计,人的身高和鞋子的大小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联想到我之前对凶手不是很自信的这一点猜测,我觉得,凶手很有可能个头很矮,也很瘦小,所以他才会没有信心制服被害人,从而选择先不留活口的杀是被害人,然后再进行搜刮财物和奸尸发泄怨恨的行为。


第323章 一家三口被害
  晋忠警官听到我分析凶手可能身材瘦小,他觉得十分有道理,我便又问他可还有其他的证据?
  晋忠沉吟了一下后,便说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现场行凶的时候戴了手套,现在只知道他带着的是一副黑色绒线手套。
  我记得凶手在第二起案件的墙上留下了血字,便问晋忠可以从血字上面查出什么线索?
  晋忠有些不好意思的摇头,说是字迹这东西很难查,除非有特定的目标进行比对。
  字迹这东西确实是用在确定凶手的证据上,大篇幅的文字可通过text mining技术,与被害人的书信、日记进行对比,多用于自杀遗书真伪的核对工作,但是对于这起案件的调查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
  这宗案件的线索确实有些少,通常调查一般的凶杀案,都会从被害人的身边查起,但是这明显是一宗随机入室行窃凶杀案,排查被害人的周边,并不会查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但即使是这样,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通常都会有凶手存在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所以我还是拜托晋忠警官,派人去调查一下第一起被害人,那对小情侣的情况。
  晋忠听到我这么说,他立刻表明在第二起案件发生之前,已经对那对小情侣进行了调查。
  那对儿同居的小情侣,听闻很快就要结婚了,他们的同事都说他们俩为人和善,郎才女貌很是登对儿,性格并非是那种招摇过市的人。虽然在医院工作,但是并非是直面与病人打交道的医生,而是药剂师,根本不可能存在医患关系,也没听说过他们有得罪过任何人。
  凶手挑选那对儿小情侣出手,不能单单觉得是他们倒霉,肯定还有什么我们想不到的理由存在。
  不过,前两起案件都发生在福华镇,为何第三起案件,却发生在距离福华镇有一定车程的乡下。难不成,凶手听到了一些风声,担心行踪暴露,所以转移了阵地?
  如果凶手是一个算计如此周密,喜欢四处流窜的人,那他肯定还会继续以相同的手法犯案,若是没有留下能够确认他身份的证据,那么真的很难找到他的行踪。
  福华镇虽然并不先进,但是街道上有不少地方都安装了监控设施,可是凶手就是能够找到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的地方出手。而第三起案件的发生地,是在很偏僻荒凉的乡下,若是凶手继续选择在这样荒芜的地方犯案,绝对大大增加了侦案的难度。
  结果我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我们刚到达福华镇,开始着手调查此案的第三天,在临镇的福顺镇临江新区内,又发生了一起入室行窃奸尸案,福华镇专案组立刻带着我们前往案发地点。
  案发地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一家三口,母亲和一双儿女被人杀死在了家中,屋内有被翻动的痕迹,十六岁的女儿惨被奸尸。
  案发现场惨不忍睹,报案人是男主人唐某,他晚上在公司加班,清早回到家中的时候,便发现了这惨烈的一幕。
  我问他平时儿女是否和他们夫妻俩一起睡?
  唐某摇头,说儿子和女儿都有自己的房间,大概是因为他晚上值夜班,所以一双儿女才会同母亲睡在了一个房间,没想到因此全都遇害了。
  姐弟俩若是没有同母亲一起睡在主卧室,是否就能够逃脱此劫,这谁都说不准,不能妄下定论。
  我问唐某,是做什么工作,是否平时也有加班到早上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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