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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可惜的是,随着每天80多公里的前进速度,他每天只能从补给点来回一趟,这让感到有点恼火。
时间推移,转眼就到了月底。
林风看了看地图,盾构机已经坚持不懈地工作了18天,他们现在距离拉飒只有50多公里路程了。
很久以前就想来这座高原的城市看看风景,去看看纳木错湖、贡嘎雪山、扎西半岛……
不过这次时间匆忙,估计是没什么机会了。
冬天几乎没有人来拉飒旅游,恶劣的气候让人望而却步。
虽然这么多年的建设,市区的大街小巷已经有了现代化城市的风貌,各种各样的私家汽车、巴士在路上来回穿梭,但稀少的人口还是让这座城市显得有些冷清。
林风从距离市区3公里的地方钻出地面,已经有两辆墨绿色的军用吉普车在这里等候。
这一次贾小亮没有掉队,并联系了驻扎在这里的部队,为他们提供了车辆服务。以后林风的补给也会从这里开始供应,这让他未来的十天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市区周围的每个通风口,都将安排部队临时驻守,防止有人蓄意或者无意破坏。等明年春天土地解冻之后,会在通风口上修建小型的保护建筑。
市区的环境比想象中要干净,街道也很宽敞,各种商店都装有暖气,所以已经很少看见门口挂着厚厚的羊毛毡自。
林风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到饭店吃顿好的,另外一个就是去菜市场看看。
在地下呆了20天,他觉得整个人都快变成地鼠了。
一行八个人从布达拉宫离开之后,就直接去了一家比较高级的饭店,林风豪爽地点了一大桌菜,结果非常悲惨地发现,这里用的盘子差不多是容城饭店的两倍大小,而且菜的分量太足了,几乎都要从盘子里滑下来。
眼大肚皮小,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牛肉和羊肉在这里很便宜,不过最近林风的羊肉吃得多了,大家对饭店的羊肉已经没有太多胃口。
所以桌上基本上全是牛肉。
至于青菜,少得可怜,除了几颗蔫哒哒的青江菜,一盘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蒜薹,就只有一盘青椒。
虽然想吃点叶绿素,但林风看着菜的品相,还真的下不了手。
就一碗西红柿蛋汤入得了他的法眼,所以他直接端到自己面前,并让老板再烧一大盆过来。
这东西味道鲜美,而且还解油腻。
麻蛋,林风突然觉得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无欲无求了,一碗西红柿蛋汤居然就让他满足了。
算了,吃肉吃肉。到了牛羊产区,不把牛羊吃得腻了都不好意思说来过。
众人胡吃海喝一顿,这才慢慢悠悠去了菜市场,林风生平第一次见到青菜比牛肉贵的奇异场景。
普通牛肉18块一斤,青江菜25块,辣椒20块,蒜薹32块。
估计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会以我家天天吃青菜以自豪吧。
真是颠倒的世界。
等以后铁路修通了,放开给了民用之后,希望这种现象会有所改善。
买了几斤青菜,林风看看天色不早,他们已经出来四五个小时了,盾构机已经到了前面十多公里。
“回去吧。”
他意犹未尽地看了看阴沉的天空,决定下次一定要选个好点的季节过来,好好把这里旅游一遍。
上了吉普车,大家朝城外开去。
虽然还没有到最冷的季节,但寒风还是像乱魔似的呼啸。
离开城市之后,宽大的轮胎压在松软的积雪上,发出噗噗噗的响声。
在这种积雪的地面开车,是相当考验手艺和技巧的事情。要对埋在雪下的路况熟悉,遇到紧急情况还能快速反应。
关键是不能随便停车,否则轮胎陷进雪里,要花很大功夫清理积雪,然后才能继续前进。
林风的车走在前面,驾驶员是个20出头的毛头小伙子,但脸上已经被晒出了一点高原红。
可能是他对这里的路还不够熟悉,在一个下坡的时候,一边的轮胎碾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头。
轰——
整个车身猛地颠簸,然后歪到一边,半个车头扎进一个雪坑。好在坡度不陡峭,否者很有可能连人带车滑到几公里的山脚下。
第291章 雪地遇袭
两辆车都在山坡上停了下来,在这天色渐晚的时候,自然不是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好在这里距离来时的通风口很近了,大概只有不到一千米的路程。
“要不我们走过去吧。”
林风不远在这里等,虽然他穿着防护衣,但脸上被寒风吹得难受,而且天空阴沉,马上就要开始下雪。
他和贾小亮两人一起,其他的人要留下来把车从雪坑里弄出来。可是到了通风口的地方,他们发现留在这里的绳子不见了。
没有绳子就进不去隧道了,通风口的垂直高度可有55米,直接跳下去就算林风也承受不住。
贾小亮紧张地掏出了手枪,在周围勘察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的足迹。
“有点奇怪啊,”林风说到,“没有足迹,绳子怎么会不见了?”
“肯定是有人抹去了痕迹,我们要小心点。”
林风倒是不太担心自己的安全,有防护衣在身,枪弹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伤害。
他反而比较担心贾小亮,虽然他也穿了最新型号的防弹衣,但被子弹打一下还是会很痛,说不定还会打断骨头。
正想着走回车子那边取绳子,不远处的雪地里突然发出一声闷响。
贾小亮闷哼一声,整个身体向后飞倒,要不是林风一把将他拽住,他就直接掉进通风口。
林风整个人蹲下身体,拽住贾小亮就朝一边滚去,堪堪躲过第二发子弹。
贾小亮也经过了一次身体改造,身体强度非常人能及。刚才那颗子弹正好打中他的胸口,巨大的冲击力让他感到一阵气闷。
但他很快就恢复过来,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后,抬手对着远处的雪地里就是一枪。
巨大的枪声惊醒了远处的战友,他们立即朝这边赶来。埋伏在雪地里的人见势不妙,像十几只饥饿的雪狼般扑了过来。
林风趴在雪地里,看到了一米多长的黑色枪管。麻蛋还不到50米的距离,这些人居然用上了狙击步枪。
要是贾小亮穿的是一般的防弹衣,刚才那一下就被子弹打穿了。
贾小亮挺身而出,不断地抬手射击,但对方明显也是训练有素,根本就不给他瞄准的机会,子弹全部落在了厚厚的积雪上。
而且对方不断还击,一时间砰砰的响声四下响起。
贾小亮在地势上处于下风,火力上更被压制得抬不起头,照这样下去,不要二十秒,那些如狼似虎的家伙就会冲到他面前。
贾小亮已经没有子弹了,从腰间摸出了匕首和手雷。他知道林风能打,但这不是徒手格斗,对方可是有枪的,还是自动步枪,再能打的人对上枪也只有悲催的份。
远处的友军正飞快地赶来,还有五六百米的距离,只要林风能及时赶到他们那边就安全了。
在此之前,他必须为林风争取时间。
“林老板,你快朝那边跑!”
贾小亮没有感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看哪里还有林风的影子。小心地张望一下,四周没有人影。
他心里咯噔一声,人去哪里了?
林风已经把防护衣切换成了白色的形态,就像一个灵巧的雪人,和周围的颜色融合到了一起。
此时天色已经渐晚,光线不足,再加上他的动作很快,不仔细查看根本发现不了他的身影。
他已经快速地绕到了敌人背后,面前正是那个抗长枪的狙击手的后背。
林风对狙击手这种职业有着说不出的喜爱,那种千米之外操控别人生死的感觉真的很爽。
但前提是,这个狙击手必须是自己活着自己人。
所以他从背后的一拳,无声无息却又用上了最强的力道,砸在那个狙击手的后脑上。
随着轻微的闷响伴随着骨骼的断裂声,狙击手像个破麻袋似的瘫在地上一动不动,整个脑袋耷拉到一种匪夷所思的程度,就像脖子没有了骨头,只有一层皮连着脑袋和身体。
林风看了他的侧脸,不是华夏人,而是有着欧洲人的白色皮肤和比较立体的五官,鹰钩鼻子和红色的头发。
这是个外国人,而且从他刚才的行动方式和速度、体能来看,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
应该是雇佣兵之类的吧。
林风一击得手后,立即潜伏下来,和周围的积雪融为一体。。
他刚才数了数,对方一共12人,现在还有11个生龙活虎。这些人分散得很快,形成一个50米左右的弧形半包围上去。
从谨慎的射击频率来看,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杀人,而是要抓活的。
这无疑让对面的贾小亮危险大减,而且能够从容撤退。
但双方相距也不过30多米,贾小亮的身影时隐时现,好像腿上还挨了一枪,虽然有防弹衣的保护,但动作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灵敏。
林风知道不能再等了,像雪豹那样迅猛地扑了出去。
几米开外的另外一个雇佣兵,听到身后有一点响动,刚刚一回头,就被如钢铁般的拳头打碎了喉咙,巨大的痛苦让他的表情扭曲,喉咙发出咕咕的声音,嘴里喷出血沫子。
林风一脚把他的脑袋踩进积雪里,借着这股力道再次扑向了旁边的雇佣兵。
这人魁梧的身躯就像一头棕熊,他已经提前发现了林风。
偷袭不成那就硬上,林风一脚踢在他的枪管,让一梭子弹扫向了半空,然后一脚踹在棕熊的小腹上。
他太魁梧了,身高至少两米二十,体重估计超过了300斤,林风用足了力气的一脚,也没能将他踢飞起来。
这和脚下的积雪太松软也有关系,一脚之后,林风的左脚已经深陷在积雪里。
棕熊忍着腹部的疼痛,张开双臂就是一个熊抱,这一下要是被他抓住,林风觉得就算不死也要被勒断几根肋骨。
于是他快速地趴在地上,一把抓住他的脚踝用力一扯,棕熊男子的脚在雪里滑出一段,但却没有倒下,反而改抱为拳,一下打在林风的后背上。
巨大的冲击力被防护服化解,但林风还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
如果没有防护服的保护,这一拳足可打断他的脊柱。
这人的力气太大了,绝对比贾小亮大一倍,估计已经和经过两次改造的林易相差无几。
如果被他全力击打几下,就算有防护衣保护,林风也会被震得头昏脑涨。
不过林风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对准面前的一条小腿,咔吧一声就把它打断。
“啊——”
棕熊男痛得大声惨叫,引起了同伴的注意。
而林风却没时间管这些了,用力把脚从积雪里拔出,伸手揪住棕熊男的衣襟,然后就地一滚。
砰砰砰——
周围的枪声响起,棕熊男瞬间身中五枪,鲜血从他厚实的作战服里喷涌出来。
甚至有一颗子弹打穿他的脸,穿出一个拳头大的血洞。
林风从他身下钻了出来,顾不得感叹这些雇佣兵的残忍。在这种生死战场上,你不残忍,就等着被敌人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