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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倒吧,你可别整这个空头支票了,这么着,我也不多要,两亿,我要现金。如果没有,你就以身顶帐,给我做个通房丫头供我使唤十年。”唐云哼了一声道。
“呸,你想得美!”千月怒啐了一声,明知道唐云这是没正经的在开玩笑,不过想一想前几天在他家里被这小子险些看光光,今天早晨又被他故意压在身上的情形,就忍不住红晕双颊,莫名地一阵阵心慌。
“这样吧,两亿现金我真的没有,不过,我名下有一栋高级写字楼,一亿五千万,只多不少,如果你同意,明天我就让律师拟一个合同,无论挑战祖制是否成功,这栋大楼都归你名下所有。另外,我先给你五千万的定金,这里有一张卡,密码是我们学校与班级号,你现在就可以查询。如果你同意,就把这个合同先签了。”千月就从车子里拿出了一张卡来,附带还有一个合同。
“敢情你早就准备好了?今天这就是逼宫来了?”唐云瞪起了眼睛。
“我也是没有办法,否则,你以为我会找你个小色狼合作么?”千月咬了咬牙道,一想起这几天跟唐云在一起的事情就是羞愤难当,真恨不得把他摁在地上饱以老拳。
“嘿嘿,多谢夸奖,想成为色狼也是要看资质和胆量的,有的人闷骚了一辈子也未见得会长成色狼。”唐云嘿嘿一笑道,不过却是毫不含糊,直接就到了旁边的自动取款机上查询了一下。
当他看到前面一个五,后面无数个零在眼前轻轻地跳跃不休时,原本还有些动摇的心立马就坚定了下来——他还是低估了金钱的诱惑力。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妈的,拼了。况且,未必自己就那么命歹吧?好歹自己也是一个高手高手高高手嘛。况且,他现在还多了一个保命的底牌,那就是小妖精水仙子,到时候实在不行,也可唤它出来救驾的嘛。对了,还有龙王那头蠢货,看看这家伙能不能到时候随风潜入夜,关键时刻充当一下强力打手。
尽管,唐云现在很不确定里面倒底有什么。
“成交!”唐云大笔一挥,就签了那个卖身契,签得那叫一个潇洒利落,无比从容。
“你,真的同意了?”千月拿着那张纸,愣愣地看了半晌,抬头望着唐云,似乎还有些不敢相信。
“有什么不敢同意的,不就是陪你走一遭么?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无论成败,我父母都有个退路,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唐云沈潇洒地一笑道。
千月没有说话,拿着那张纸的手就有些发颤,咬了咬红唇,“我是不是有些太自私了?”
“不,我觉得这是困境里的挣扎,并不是自私,而是一种难得的不屈的品质。因为如果你成功了,你会拯救整个家族未来的命运。”唐云笑了,其实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把千月当成是自私的人。
“我,我没那么伟大,只是不想屈从于命运,任凭那该死的神去摆布而已。”千月摇了摇头。
“敢于抗挣,才是对家族和未来的负责,这一次,无论是从道义上来是行动上,我支持你。”唐云大力拍着她的肩膀道,不过心底下却加上了一句话,“这是看在钱的份儿上。”就是没好意思说出来而已。
好不容易树立了一下自己的高大形象,不能立马自毁长城吧?
“唐云,谢谢你!”千月跳上了车子,远远地离去,同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
“不谢不谢,你毕竟花了不少钱的嘛。”唐云最终还是没绷住,顺嘴溜达出来了。
不过千月出奇地没有生意,只是格格娇笑,油门一轰,人已经远去,只留下两个风中红亮的车尾灯,还有一句话顺风飘过来,“其实,你这个人很可爱,虽然贪财又好色。”
“贪财又好色?我有那么不堪么?”唐云摸了摸鼻子,很气愤。
这件事情算是应承下来了,至于生命危险的事情……唐云已经不屑于去想了。有小妖精在,还有自己这身本事,天下大可去得嘛。对于别人危险的事情,对于自己未必会怎样。
一路放学而去,看着身后没人,唐云就绕道北山公园,绕了几圈确定没人之后,才绕向了翠云河那边,想去看看龙王。
现在,这已经成为他的一种生活习惯了。
只不过,还没等看到龙王呢,刚刚路过厚葬夜十三的那处密林之中,他就惊骇欲绝地发现,埋藏夜十三的那个地方已经被掘开了,而那个大深坑里,夜十三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我擦……这谁干的?”唐云狂吃一惊,火速在周围查看了一圈儿,但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有原地那个大坑。这一次,可是真正的丢“死人”了!
“龙王,你给我滚出来!”唐云一声怒吼,他还以为是龙王干的呢,可是龙王却不在,北斗定位导航仪上显示,龙王现在远在附近的一片海域好像是在进食呢。
“该死,该死,该死!”唐云围着那个大坑不停地转着圈儿,喘着粗气,怒骂不休,心底七上八下,如果真被人发现,那可就惨了,没准儿他就要吃官司了,而且还是大官司!就算他一身的本事,也不敢跟国家机器相抗衡啊?
正在唐云骇得心惊胆颤的时候,不提防,电话就响了起来,接起来一看,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小子,还记得我是谁么?”
那个人一边说还一边咳嗽,好像受了伤的样子。
唐云脑子里电光火石地一闪,瞬间就想到,这个人倒底是谁了!
第144章 明夜之约
“你就是假扮夜十三的那个人?”唐云眯了眯眼睛问道,同时再次向左右望过去,凝息观察,但周围只有鸟鸣蚁动罢了,但尔还有只小老鼠钻过去,并没有人。
“记性不错。”那个人哼了一声道。
“你想怎么样?”唐云深吸了口气问道。
“你是不是丢东西了?”假夜十三倒也没废话,开门见山地问道。
“没有。”唐云冲口而出。
“擦,你小子还真够嘴硬的,行,我也不跟你磨叽,夜十三的尸体在我手上,明天晚上十二点钟,还在这儿,你拿我的刀来换,要不然,我就把夜十三的尸体扔到你家去,然后再报给警局,你必定会吃不了兜着走。”假夜十三骂了一句,怒声道。
提到自己的刀,他怨意十足。
“你有病啊?居然偷死人?”唐云破口大骂道,可惜对方已经挂断电话。
“真是该死!”唐云暗骂了一句,心惊胆颤。
夜十三的尸体倒还在其次,关键是,昨天晚上那家伙倒底有没有走远,有没有看到后来自己跟夜十三博命的时候,小妖跟龙王,如果看到了,那可真是个大麻烦,没准儿自己真的要杀人灭口了。
同时,这家伙倒底是什么来路?为什么要这样阴魂不散一直缠着自己?最初他为什么要杀自己?
这都是个谜。
如果不见到那个家伙,看来这个谜底是揭不开的了。
一时间,他心思沉重了起来。
不过,好在终于知道了夜十三倒底在哪里了,他倒也放下了一颗心去,一切只待明天晚上见到那个家伙的时候再说了。
摞下了电话,唐云琢磨了一会儿,先把那个大坑填上,别这么碍眼再说。
心情不太好,到外面胡乱吃了一口饭,回到了家里。沉心静气,太古毒经运行一个大周天之后,心情倒是一片明朗,好了许多。
很多时候,既然无法阻止很多事情的到来,就坦然面对好了。
那个假冒的夜十三在自己手底下吃了那么大的亏,估计情况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他和夜十三之间必定还有一场生死大战,应该想想如何应对那个假夜十三了。
小妖精是肯定指不定的,除非是自己到了生死关头,她能出来帮忙。所以,现在能依托得上的,就是龙王了。但愿,那个家伙并没有看到龙王,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不过,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唐云也实在不愿意让龙王上,毕竟,龙王的存在太过惹眼了,万一再让那个小子跑掉,恐怕他除了将龙王放生这一条路,再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道路了。
可是,要靠自己这点三脚猫的功夫跟人家打,虽然境界上比人家高,但人家那功夫、那刀法可绝对不是盖的,况且各种手段层出不穷,又是请神又是金光遁走的,真要打起来,自己恐怕也弄不过他,除非,能够近身用毒把他摞倒,不过,这件事情好像也不是那般轻易就能做到的。
想来想去,唐云一阵发愁,不过,想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心思倒是更迫切了——这大概也算是知耻而后勇吧?
于是,在网上闲着无聊,他开始四处去逛各种武术论坛的流派之类的,结果看得眼睛都花了,也没找着什么功夫最适合自己。
其实按照太古毒经总纲的说法,天下功夫,以内为主,发于内而形于外,说的意思就是只要内功练好,外在的功夫都是形式罢了,所以,古来高手对于外面形式如何都不甚太过在意,一心一意专注于内功的修行与提升。
因为,功夫这个功夫,说一千到一万,目的还在于打倒对方,最后还是决定于你的速度、力量、敏捷程度以及身体协调程度。而内功就是专注于通过内气的修行提升人体各方面能力的,一旦这些能力都上去了,外在的功夫基本上就是随心所欲,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了,出手之间,自然就是功夫。
当然,倒也并不是说外在的拳脚功夫一无是处,没有任何练习的必要,确实还是有必要的。如果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练内家功夫,修行的是境界,是由外向外提升人体的肌体能力,就像是在锻造一柄宝剑,宝剑越锋锐,攻击的效果当然更好。而功夫就是最合理的使用这柄宝剑的办法,如何在最短的距离、用最快的方式、最合理的角度、最佳的发力方式使你的攻击达到最有效的结果。
外功与内功不断有效而密切的契合,才能将自身的实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就像是那个假冒的夜十三,明明境界不如自己,但外功配合内功,却使他的战力凭空硬生生拔高一截,打得唐云束手束脚,有一身的劲使不出来,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拿着一柄举世无双的宝剑,根本发挥不出来宝剑应有的实力一般。
所以,外面的拳脚刀枪功夫其实目的性都是一样的,不分哪一家流派,也不分谁强谁弱,而在于在什么情况最适合用什么功夫,什么时候用这种功夫最有效。自古有云,功夫不分高下,只分怎样运用。
当然,如果境界相当或是差不多少的情况下,到最后想拼个谁高谁下,一是要看天时地利人和各种环境条件以及心境,二就是看经验阅历视野格局等等。
一句话,功夫没有高低,就看谁去运用、如何恰当运用而已,这就是对外家拳脚功夫的真正定义了。当然,说一千道一万,话绕回来,当两个人经验、阅历、视野、格局都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可就是境界高下决胜负了。
所以,这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哲学观点,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决定外因。用曾经的传奇人物李小龙的一句话来说,摒弃一切形式,所做的一切只为击倒敌人。
盘膝坐在床上,反复思索之后,唐云倒是豁然明悟,唇畔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或许境界上未必真有多少提升,但从能力角度来讲,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他不再那么茫然了。
第145章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