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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筷子也不专业,细小的手指就好像捏不住一样,两支筷子交叉,夹东西也很费力,我记得往我家老头子说过,筷子是不能够交叉的。
她依旧不爱说话,好像和这个新的部门处的也不是很好,大家热热闹闹的,除了喜悦,根本没有人和她说话。
过了一会郑丛开始喝酒,就是那瓶车云特意选的女孩子们都喜欢的红酒,她不用高脚杯,而是拿了个玻璃杯,里边有三分之一的白色液体不知道是不是白酒,然后咕噜咕噜的倒满了红酒。
我很少见到女孩子喝酒,尤其像郑丛这种喝法的,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都在担心,一会儿这家伙要是不省人事了,除了喜悦,谁会帮她?
没想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满杯下了肚,郑丛面不改色的又倒了一杯,手还是那么稳,比夹菜的时候稳多了。
“少喝点,一会儿醉了。”我在她耳边轻轻说。
“不会啊。”她声音响起,吓了我一跳,从来没听她这么大声说过话,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她突然笑了一下,“吓到了?”
我在她的嘴角处竟然看到了两个梨涡。
“你……”我又有点语结,不知道郑丛是怎么了,平日里见到的她都是一副死里死气爱答不理的样子,此刻她的声音中似乎都充满了生命力。
聚会在七点半的时候散场,反正天气预报演完了,我也不用着急回家,我粗略的数了一下,郑丛大概半个小时喝一杯,都知道红酒后劲儿大,可是看郑丛走路的样子,比我还稳。
车云走在我的旁边,问我要不要送喜悦,我正要说他,没想到喜悦已经听到了,“不用啦,我家近,思成,你们能不能帮忙把郑丛送走?毕竟她喝了那么多酒,还是有点担心。”
郑丛突然也窜过来,说她没事。
“行吧,送哪个都行。”车云又开始不着四六。
“又不是你开车,你决定什么?”我说他。
他不服气的学我:“又不是你开车,你决定什么?”这是唯一一个敢和我叫板的人,我早就习惯了。
郑丛根本不理我们的争吵,走过来看了一眼汽车,不屑的说道:“我从来不坐小轿车,我仇富。”
这个女孩子越发的有意思了,酒前酒后判若两人,我跟在她的身边,“那你怎么回家?”
“走路。”她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跟在了她的身边,厉卫平要过来找我,被车云拉了回去。
不知道怎么的,大风此时也消失匿迹了,我走在郑丛的右后侧,尽力提起右胯,争取别落后她太多。
郑丛看着我,突然停下来,刺亮的路灯照得她的脸特别清晰,她盯着我的脸看,完全不是像是之前在办公室看到的那种冷淡神色。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感到意外,喝了酒就会失忆吗?还是她从来就没有认识过我?我只好重新介绍一遍自己。
“我叫祝思成,梁思成的思成。”
郑丛奇怪的一歪头,说道:“梁思成是谁,我不认识,我只知道陈思成。”
我刚想笑,就听到她说:“我叫郑丛,很高兴认识你。”
我一低头,果然最害怕的场景出现了,她向我伸出了手。
我耸耸肩,无奈的道:“我没有手,你不知道?”
她伸手指指我的身侧,说:“不是有假肢吗?”
我呵呵一笑,难以解释清楚这个假肢只有装饰的作用:“它们不能动,我控制不了它们。”
她终于明白了一些,才知道我并不像她看到的那样完整,但是她和别人真的不一样,其他人出现这样的误会后,都会说对不起,就好像我的手是被他们切下去的似的,我总是在那连串的道歉声中感到不安。
郑丛没有道歉,她的眼睛中要不不流露感情,要不就把所有的信息都流露出来,不像那些人似的只会装。
“你饿不饿?”她问我,我才想起,我没有吃晚饭,我的胃早已习惯和麻木。
“不饿,你也没吃多少,还不吃蔬菜。”我嘲笑她,她却不在意,跟我说她见到绿色的东西就头疼。
好奇怪,这是一个特别有个性的女孩,不是一个晚上就能弄明白的。
她终于开始就和我走路的速度,在旁边踮起脚晃来晃去,有节奏摇晃的身体带动荷叶领,若隐若现出雪白的肌肤,看到她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金色的小吊坠,因为近视,看不清图案。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也不生气,大方的把小吊坠举起来,“这是小羊,我属羊的。”
如果要是昨天我这么看她,说不定耳光已经上脸了,可是她现在竟然是这种态度,受宠若惊的我呆住,条件反射般的报出了我的生肖:“我属马。”
“我妈说属羊的命不好,吃不上草会被饿死。”她很顽皮,开始踢路上的小石子,“所以我叫郑丛,草丛的从。”
我终于反应过来,笑道:“那应该叫郑草才对。”
她依旧没有生气,反而瞪大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的?我小名儿就叫小草。”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的晚了,今天补偿
第4章 童年
走了半个小时的路,我必须要付出代价的,回到家里,车云为我解下所有的假肢,我的腰像断了一样,直挺挺的躺在床上,什么也做不了。
我不光没有右腿,连坐骨都没有,因为用的是髋离断假肢,走路都是要腰腹用力,我的左腿也会承受更多的力,每次走路多了都不敢动,如果真的抽起筋来,绝对是我无法控制和缓解的状况。
晚上十点是换班的时候,每次基本我都睡下,三个人静悄悄的交接班,可是今天浑身疼的睡不着,王威来了,看见我躺在床上的样子就能感觉出我的身体状况,毕竟他跟在我的身边已经有十二年了。
我闭着眼,他以为我睡了,轻轻地帮我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然后走了出去,很快我就听见了他的声音,虽然有意识的压低着,但还是能听出隐隐蕴含的怒意,他在教训车云,问他带着我做了什么,为什么会把我累成这样,车云比他小二十多岁,刚来的时候就是王威一手带的,对他很是敬畏,一向能说会道的车云也不敢解释,闷声不响的听着。
我不禁觉得好笑,也不心疼,车云被教训教训,我心里还是挺痛快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股饭香味飘进了房间,刚睁开眼睛,啪的一声脆响,整个卧室都亮了起来,眼睛刺得生疼,赶忙闭上。
“老大,吃点东西吧。”
是车云的声音,有些蔫。
“开什么灯,关上。”我也没好气。
车云满肚子委屈,但还是关了灯,走到我的跟前,打开床边的一盏落地灯。
“不是下班了吗?怎么还没回家?”我问他,车云不说话,把瓷碗放到桌子上,扶住我的后颈,让我借力坐起来。
“被批评伤心了?”我逗他。
“哪有,”车云拿起瓷勺搅起碗里的馄饨,“是良心发现了。”
他也一向没有正经,拿起勺子递到我的嘴边。
我挣扎的想要坐稳一点,身体却总是向右边歪去,“把假肢给我穿上,我自己吃。”
“得了吧,你看你这腿都动不了了吧,还吃什么饭。”明明是好话,他总是说出嫌弃我的样子,没再理他,张嘴吃掉了小馄饨,胃是真的饿了。
我的床上有很多柔软的海绵枕头,车云开始把它们塞在我的右边身下,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不用假肢支撑的情况下坐得稍微稳一些。
“饿了一晚上不难受吗?不是说去餐厅照一面就走吗,结果屁股这么沉。”车云开始埋怨我,把刚才被王威屁批评的怨气都吐在了我的身上。
我懒得解释,顺从着吃着他手里的东西,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有时候自己的心自己都读不懂。
王威走了进来,发出的声响引得车云回头,一看是王威,吓了一跳,伸到我唇边的勺子一下子歪了,汤水顺着下巴流进了我的脖子。
气死我了,他总是这么毛毛躁躁,担心王威迁怒他,我也不好说什么,还得安慰他们说没事,王威脸色很不好,抽出一边的纸巾为我擦,一个肩膀就把车云撞到了一边去。
看着车云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只好跟他说下班了,赶快回家。
睡衣领子湿了,王威拿出另一件新的要帮我换,我实在动不了,不想让王威看出破绽,就穿着湿领子的睡衣睡觉了。
王威不再打扰我,关灯出去,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想起那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那个不一样的郑丛,那张冰冷的脸和木然的表情是真正的她,还是那个蹦蹦跳跳的说自己小名儿叫小草的那个姑娘是真正的她?
我突然很想知道她从小到大的故事,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在家里一直休息了好些天,平日里其实也都是这样,我能做的事情太少,无聊了就看看电视,晚上陪护在身边的时候会出去走走,但基本也就是十分钟,有时候天气好,想多散会步,王威他们就备着轮椅,随时能坐着喘口气。
怎样都好,只要别生病别摔倒就行,否则把老头老太太吸引过来,那我就得全天在他们二老的眼皮子底下暗无天日了。
开始下雨的这几天,我并不感到意外,很巧合,每年奶奶忌日的这几天天气都是这样,晚上车云陪着我看电视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我妈告诉我明天的安排,奶奶的墓地在八宝山,离我这里真的不近,但是去看奶奶依旧是必须的行程。
果然,到了十点的时候,王威来了,他应该换厉卫平下班,但是厉卫平不走,知道明天要出门,把车云给轰走了。
厉卫平在洗衣间熨我明天要穿的西服,他已经上了一天一夜的班,明天还得坚持一整天,我心里也不禁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挂掉电话我也没了看电视的心情,对于奶奶,我有太多的感情,那些依恋充满了十岁以前的童年。
医生说我这种发育中的身体,只有到了十岁才能装假肢,爸妈不能抛弃事业,只能再次抛弃我,把只有一条腿的我丢给了农村的奶奶。
奶奶家里还有两个孙子,一个比我大,一个比我小,大的比我大三岁,是我大伯的儿子,小的比我小一岁,是我叔的儿子。大哥身材高挑,小弟娃娃脸甚是讨喜,但是奶奶总是偏向我一个人,不知道是真的喜欢还是怜悯。
对于奶奶啊,不知道应该是感激还是埋怨。
因为没有假肢,出生开始我只能躺在床上,小的时候身体比较灵活,能够在床上翻来翻去,这也就是我所有的活动了。
无论我做什么,都是奶奶一手包办,所以在奶奶身边生活的十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每天躺在床上,拉尿都在床上,等再长大一点,我开始有记忆了,就是奶奶每顿饭都拿着一个铁勺子,一勺一勺的喂饭给我吃。家里亲戚或者邻居都说,应该让我自己锻炼,要不然将来怎么办?一说这个奶奶就默默地抹把眼泪,说娃都这样了,我喂他一辈子。
到了上学的年纪了,爸妈才回来看我,看到我跟个瘫子似的躺在床上,唯一的一条腿畏缩的厉害,一点肌肉都没有,很着急,让奶奶千万不能惯我,一定狠下心来让我练习自理。
奶奶怒了,第一次看见她佝偻的身体中爆发出的力量,她冲我爸妈喊:“都是因为你们,娃才成这样,他每天都活得辛苦,你们还有脸说!”
爸妈被凶走了,奶奶继续照顾我,因为我不能走路,细柔的腿根本不能支撑身体,所以奶奶每天背着我去学校上课,我上课的时候,奶奶就坐在旁边。因为没有特殊的课桌,我只能和其他同学一样坐在椅子上,但是我坐不住,奶奶就拿绳子把我困到椅背上。
写字是我学会的第一件事,因为桌子太高脚抬不上去,我就学习用嘴咬着笔写字,这对铅笔的要求很高,不能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