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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肯交换,他愿意把所有的筹码都送到这个年轻人地面前,再给他签一张五百万的支票。
不过,他心里明白,这种宝贝,是拿钱买不到的!
整个小厅的人,都不赌钱了,他们早在刚才调暗灯光时,就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了。所有人都围过来,呆呆地看着林天羽面前的红酒杯,无论男女,无论富豪还是明星,都暗中吞咽着口水,无不想将宝贝据为己有。
保安们如临大敌地把守的周围,像这种宝贝暴露在众人面前,极容易产生失控的场面。
「你的,这个,珠,我要,要了!」
自高级包厢之中,有个身穿迷彩服头戴红色贝雷帽的混血女子大步走过来,看着林天羽,用听起来很别扭的汉语,一字一句地说。
林天羽心中一笑,终于来了。
装逼还真不容易,自己装了大半天,才把暗黑殿的人吸引出来。
林天羽稍稍往后面看看,微讶。这个身彩迷彩服的暗黑殿混血儿杀手,就像是《古墓丽影》中劳拉和《街霸》美臀女特工嘉米的结合体,气质上又有点像《生化危机》四代中的艾达,野性、冷傲、杀机暗藏又性感十足,虽然身穿一身迷彩服,但更反衬出她的飒飒英气,让人眼前一亮。
看见这样的女人,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心中,都会有升起崇拜和征服这种双重式的矛盾**。
她的强大、冷傲让人噤若寒蝉,任何人直视她那紫色的眼眸都需要极大的勇气。
同时,她的性感魅力,又让每一个男人都像飞蛾扑火般把目光投向她,那裂衣欲出的胸乳和挺翘的丰臀能让人不停地暗咽口水,冷傲的脸,非但不会让人感到被拒千里之外,反而在她眉宇间,有一种魔力般的诱惑。
那丰腴性感的嘴唇,仿佛涂上了某种致命毒药作为催情剂。
让每个男子明知死路一条,仍然愿意亲吻她,然后义无反顾地死亡之吻下坠进地狱……
「你,说,需要什么?那怕,要我替你,杀人,也没有,问题。但我要,要珠子。」这个身穿迷彩服的女杀手来到林天羽的身后,用极不流利的汉语,让林天羽开出条件。她为了加强说话的效果,右手把插在腰间的伯莱塔92F型地银色手枪抽了出来,这种精度奇高的9,在世界十大品牌手枪中,伯莱塔92F型手枪力压群雄,排名第一位。
「同性恋……」林天羽抽了抽鼻子,忽然说了一句令众人莫明其妙的话。
「你怎么知道?」身穿迷穿服的女杀手眸内一寒,她的手。缓缓地抬高枪口,似乎随时都会对林天羽的后脑轰出一枪。
同恋性在西方国家中盛行,男男的背背山和女女的百合,有些国家都可以结婚了。
第075章 百合女王
不过。在东方。特别是华夏天朝附近地国家。受到儒家思想地影响。还是比较轻视和鄙夷地。女女地百合还好一点点。因为男人觉得百合勉强可以接受。如果有男人影响。还有可能改变过来。可是男男地背背山。那让人很受不了。虽然这种攻守关系古就有。国内最著名地受。莫过于据说比美人更美地龙阳君了。他地恋情。传颂千古。国人甚至特意以他地名字称这种背背关系叫做龙阳之好。
虽然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被西方洪流渗透影响。国人知道了有人搞背背山。搞同性恋。甚至公开结婚。虽然不再像古代那般鄙夷和轻蔑。但绝对不会支持。
特别是网络地年轻人。更能代表国人地思维方向。
对于百合。渴望双*飞地年青人并不介意。但对于背背山。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抗拒地。
虽然。世间也有喜欢菊花不好女色地强人存在……但相信这种强人。是少数。是少之又少地。不说亲身体验了。就是口头上。谁也不肯做受。把自己地菊花献出去……因为男子骨子里有傲气。总是渴望征服别人。不希望别人来征服自己。
古时有句话。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就是这个大男子思想地最佳印证。
如果说,只要把菊花献出来,就可以苟且偷生,那么相信很多男的宁愿选择死亡……
林天羽是一个新时代青年,他地思想达不到那种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状态,有美女坐在怀中,不乱才怪,但他对于同性恋地态度,跟网络的主流相近,对女女地百合不太反感,对男男的背背山则呕吐不止,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亲嘴,再交叉交叉到天光那种情形。如果男女交叉交叉到天光,那是好事,证明生活很性福,换成男男,他绝对受不了这个变态地举动。
如果暗黑殿走出来的杀手是个男的同性恋,林天羽会禁止他靠近自己三米之内,否则杀无赦。
不过是个女的,他仅是皱了一皱眉头。
好吧,女的百合还有救!
「你的脸、眉宇、皮肤散发一种特殊的春情,衣服上,也隐隐带有别的女人的体味,还有,你帽子沿藏有一根金色的头发,而你的发色,是微呈褐色的,这一切,说明你刚刚与另外一个女人欢好不久。」林天羽微笑,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与我没有关系。至于交换条件嘛?陪我睡一晚,这是条件,你能答应,珠子就属于你的了!」
「……」众人一阵无语。
这样,还不如让老虎狮子改吃素。
女女的百合,本身就不是喜欢男人,才搞在一起的,现在要她陪男人睡觉,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谷玲玲有些着急,她生怕这混血妞真的答应林天羽,陪他睡一晚,就拿走珠子。本来她与林天羽只是刚认识,什么关系都没有,可是她心中却有种女人天性的嫉妒,觉得好男人好东西不应该让别人抢走了。
可是如果翻脸,一口咬定死活说不能给,她又怕混血妞会用手枪在林天羽头上开个天窗。
比起珠子,还是生命更加重要。
所以,她的心中最矛盾,最着急,最难过……怎么选,都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
「不行,不可能,我不会跟男人同睡一张床,我最讨厌的,就是男人!把珠子给我,否则。我,开枪!」暗黑殿的女杀手举枪,指着林天羽地后脑,冷冰冰地哼道。
因为心中愤怒,她说话倒流利了许多。
众人愕然,谈不成,可以坐下来再慢慢商量嘛,什么条件都没有。白给谁愿意啊?
只有半秃男,他心中得意了。
心中嚷嚷着开枪开枪,越快越好,最好一枪打不死这土包子。然后多打几枪,让他死无全尸最好!
「我最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小妞,只有男人用枪征服女人,没有女人用枪征服男人的。你这样做很危险……」林天羽淡淡一笑,表情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众人感到惊讶,这小子的胆真是铁打的,就算那混血妞不想开枪,万一走火,他这条小命也凉过水。
「一千万美元。换,珠子。」女杀手忽然收了枪。哼一声,又开出条件。
「什么宝贝这么值钱?」背后。不知何时,来了个身材魁梧的黑人。他戴着墨镜,超过两米的蛮强身躯就像大山一般耸立。巨大地阴影足足可以遮住好几个人。
他用英语问了一句,看见红酒杯的异常,又说了句粗口,巨手想探下来,抓向谷玲玲小心翼翼捧着的红酒杯。
混血女杀手马上用手枪指着他,用法语冷哼:「臭狗嘉伯,马上把你的臭手收回去,马上!否则,我送你下地狱,你知道,我从不开玩笑。」
那魁梧地黑人又骂了声狗屎,站直身子,大吼道:「该死的,米拉,我可是你的队友,别用该死的枪指着我!」
「我看上东西,谁跟我抢,我都会干掉他,包括黑杰克和路德兄弟,都不要惹我!」混血女杀手说完,又用别扭的汉语对林天羽说:「如果你不给我,今天,你保不住,你地珠子,这里每一个人,都想要,你没有实力保住,你的珠子,所以,你马上把它给我,马上……我明天,或者后天,给你,补偿一千万……」
「哈哈,是吗?」林天羽呵呵地笑。
他站起来,仰视那个巨人般的黑汉嘉伯,微笑道:「你们的祖先,在我们这里,叫做昆仑奴,明白吗?是一种连衣服都不配穿的奴隶,下贱得跟烂泥一样,你竟敢觊觎我的宝珠?低下头,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恭敬!」
黑汉嘉伯听不懂中文,他问身边地白人同伴:「乔治,这黄皮猴子在说什么?」
那个同样壮实的白人同伴摇头,表示太深奥了,他也听不明白,但估计不是什么好说话。这时半秃男子跳了出来,给黑汉嘉伯做翻译,流利地英语滔滔不绝,又添油加醋,说林天羽轻蔑地称呼嘉伯祖祖辈辈都是奴隶,是最最下贱的奴隶,烂泥一般地黑鬼……
嘉伯听了,气得哗哗大叫。
他大骂着粗言烂语,巨大的拳头挟着狂风向林天羽地脸狂揍过来。
谷玲玲其实也擅长英语,她刚才听半秃男子添油加醋的说,就知不妙,还没有想出办法来解释,就看见嘉伯挥拳轰过来,吓得尖叫起来。
「砰,嘭,嘭嘭嘭。」
拳头揍在皮肉地声音不停地响起来,众人都吓得闭上眼睛,不忍看这一幕惨剧。
作为在上流社会圈子行走的人们,通晓英语那是小意思,刚才听未老先秃的李公子恶毒地翻译,大家就知道这架打定了,现在谁不愿出来多管闲事,因为大家早看出来了,这个黑人嘉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只有赖胖子和谷玲玲,还准备提醒林天羽小心,谁不知话还没有出口,乱揍就开始了……
等雨点般的揍肉声音稍弱,谷玲玲睁开眼睛,想扑出去抢救林天羽,映入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傻了眼!
因为打人不是黑人嘉伯,而是林天羽。
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嘉伯趴在地上,卷曲着身体,痛苦地挣扎,而林天羽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又用脚狂踹,最后打得有点累了,吩咐金毛拿棍子来,等不及,再抄起椅子,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直打得黑人嘉伯哀叫连连。出奇的是,嘉伯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连爬也爬不起来。黑人嘉伯有一个同伴。那个白人乔治,本来可以帮忙的,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见蛮牛般强壮地嘉伯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吓得亡魂俱冒。
嘉伯在自己这个小队中,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抗打能力强悍,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自己要是上去帮他,那岂不是找死?
本来可以掏枪帮忙。但场边还有一个人,混血女杀手,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
她的手,正按在腰间。
乔治相信,在自己拔出手枪的一刹那。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挂了。除了做旁观者,做什么都不适合!
「如果比皮肤黑,本公子比不上你,如果比智商低,本公子也比不过你。如果比别的,你这满身臭气地家伙还有强过我的地方吗?想打人不是不行。你得看地方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香港,我们的地头。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林天羽打了一通,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忽然叹气道:「何必呢?大家都是文明人,何苦动手动脚。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
「轰!」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