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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着此番出行带着的钱不多,到时候还得劳烦小师傅跟我们一起回扬州,但若是只有一万两……”
她苦笑,“现在是可以给你的,虽然我觉得还是太少了,只能说顾师傅宅心仁厚,不贪钱财。”
顾曳:我其实可以跟你们一路回去的。
李大雄:快快,咱们一起走。
胖子:说好的陪我一起赶尸呢?
不过已经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顾曳只能认了。
只是当那孟小姐递了银票过来……
顾曳数了下,
二十张。
两万两?
“这是?”
侯夫人温婉一笑,“如此也难表谢意,还请日后小师傅若是有缘到了扬州务必让我们淮南侯府款待一二,权当结交个朋友。”
顾曳看了看她,颔首,有些不在意似的,“行吧,有缘再见再说。”
说罢她拿着银票走进屋,当着众多护卫的面大大方方分了一万两给李大雄,至于胖子则是半分没有。
没出力拿什么钱啊!胖子也没想拿钱,人家也不缺钱,只想着让顾曳跟李大雄教他一点身上功夫,恨不得再掏出几万两来拜师。
三人收拾好东西就走了,从头到尾都没过问过那老降师跟追杀侯府的人信息。
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跟那一奔一跳的九具尸身,蒋钊忍了忍,还是到侯夫人面前说:“夫人,为何不请他们跟我们一路,这样回去也稳妥些。”
侯夫人没说话,倒是那孟小姐轻声说:“这位顾师傅已经猜到要对我们下手的人同样是我们侯府之人了吧。她既是修行人,又是外人,掺合进来是十分麻烦的,所以宁可钱财了事,否则这等大恩,岂是区区两万两可以打发的。”
蒋钊这才恍然,但又疑惑:“可那姓李的小子却十分热情啊,又不像是要跟我们撇清关系…”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孟小姐先脸红了,有些不自在。
侯夫人虽然不知昨晚的事情,但早上些微观察也知道一些,便是摸摸孟小姐的脸颊。
“挽墨已然长大了,得男儿芳心也不奇怪。”
她没有嫌弃李大熊没有清贵出身,也没有让自己女儿避讳这种事情,只因她知道这种事情顺其自然最好。
年轻人,总是情感多一些的。
人生少不得这样的经历。
孟挽墨也只是笑笑,在白日之下越发显得清婉脱俗的面容显了几分从容跟豁达。
“那位顾师傅聪明绝顶,天资纵横,她的师兄虽不如她,但也是少见单纯的人。”
单纯,一个男人在喜欢一个女人的还是还能单纯?
是什么样的单纯呢?
侯夫人愣了下,却从女儿眼底看出了些微的惆怅。
孟挽墨嘴里轻描淡写,却想起那晚火光微弱照映下,他射了一箭救了自己的母亲,自己过去道谢……
那么大的个子,却吓得拿不住手里弓,好似她是洪水猛兽似的,且还说什么自己平日准头极差,唯独瞄准她母亲的时候准了……
这话听着她该是骂的,可她当时瞧着这人抖着手言语混乱的样子,又觉得那满城世家子弟都不如这人待她小心翼翼了。
但他走的时候又不看她一眼,走的潇洒。
单纯吗?
她偏头看着那远去的身影。
“大熊,你可以一道护送过去的,至于胖子这里我看着就行了。”顾曳路上磕着瓜子,一边跟李大雄随意说着。
她怎会看不透李大雄心思。
这厮素来怜香惜玉,但也不花心,欣赏居多,还是第一次那样痴痴看一个姑娘。
她知道那是什么——一见钟情。
虽然她并未经历过,但也知道那是一种十分美好的感觉。
却没想到这小子二话不说就跟他们走了。
“有什么好跟的啊,你既然能放他们走,说明他们这一路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咯。”
“你可以跟着培养感情嘛。”胖子又不是瞎子,当然知道李大雄情窦初开了,书读不起来,话本子却看得不少,于是就想给李大雄出谋划策。
李大雄却挠挠头,“不用啊,猴子你也说过她是侯府出身,我虽不知道是什么侯府,但看他们能轻轻松松拿出两万两,那肯定是很强大的。我啥也没有,她也不会喜欢我,若是我缠着,反而会污了她名声。”
胖子仔细想了下,点点头,“你说的对,你长得又不帅,又没钱,淮南侯府是淮南道第一府,淮南侯掌大唐北面军队,乃是大唐四大军侯之一,威严显赫,他也就一双嫡女嫡子,咱们大唐可不重男轻女,嫡女有时候比嫡子还金贵,这淮南侯挚爱他的夫人,没有纳过一个妾,对这嫡女自然是极好的,我昨晚看了下,那些护卫都很听话,如果嫡女不受宠,且没有被从小教育,那些护卫是不会这么听话的。所以啊,她那样的出身,将来就算不被配皇子,那也会配七宗世家。”
这小胖子也是好人家出身,看这个还是比较透的。
不过真的只是商人家庭?
第210章 狗头村
就是比较打脸——说好的帮忙泡妞呢?
李大雄皱眉,“配?不是她喜欢谁就跟谁在一起吗?”
万一她必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呢?会不开心吗?
他竟觉得如此理所当然?还真是单纯啊。
胖子忽然不太想说话了。
顾曳笑了下,指尖敲了下李大雄的额头。
“弱者是没有资本去同情别人境遇的,不管那个人你喜不喜欢,与其想东想西,说东说西,还不如努力。”
其余的顾曳就懒得再说了,八字没一撇的事情有啥好说的。
就算喜欢了,就算将来要考虑能不能在一起了,那也是将来的事儿。
情爱什么的,她素来是不在乎的。
五日后,顾曳三人终于风尘仆仆到了升州境内,幸好扬州就在隔壁,距离也不远。
这一路上倒也将尸体送回了这些人的老家,但还有最后一具得到这升州山沟沟里。
“我的天,这路可真难走,可比猴子你那村子来得偏多了。”
顾曳那村子虽然荒凉贫瘠,但好歹也地处平原带,不似这狗头村。
没错,这村子叫狗头村。
顾曳:“还真是充满童趣又诙谐的名字。”
李大雄:“村子里很多狗吗?”
对于两人的询问,胖子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啊,反正这最后一个人的故地就是这升州大衡山里面的狗头村。”
升州是淮南道里面面积最大贫富差距也最大的州域,这大衡山呢,也没什么名气,这狗头村更是当地县令都嫌恶的地方。
这一天天气还很闷热,顾曳三人带着最后一具尸体跋山涉水进入这丛林叠嶂深处的狗头村,才刚爬过那山岗往前一看。
“那村子就是?”顾曳皱皱眉,“怎么远看着像是一乱葬岗似的。”
嘿,这话真难听。
胖子仔细一看,“丫,那就是乱葬岗啊!!!咱们爬错方向了?!!”
爬错了?得回去再爬?老子削死你!
顾曳跟李大雄都撸起袖子,胖子吓得抱住旁边的树,大呼:“我想起来了,那狗头村就是在乱葬岗后面的,这赵阿狗的亲爹写信来的时候提过这事儿。”
说起来胖子接的这活还是比较靠谱的,因为赵阿狗等九人都是参军战死的,没什么不能见人的死因,这参军之人吧,入籍之前就先登记上了身份信息跟家庭地址,这死了也好送尸体回去啊。
于是胖子手头这九人的去处都很好找,这赵阿狗算是最难的。
不过好在现在找到了。
“走吧,咱们得绕过乱葬岗,不然这乱葬岗里面的鬼气会影响赵阿狗的尸体,容易诈尸。”
胖子死记硬背也算记住了一点赶尸的忌讳,跟顾曳两人说了下后便是一起下了山岗。
不过三人才刚找到这狗头村,却觉得此地荒凉得不行,温度也很低,明明在山冈那头还十分闷热的,怎的一道这地方就感觉冷飕飕的。
瞧这菜地都萎靡的,好像荒了很久似的。
而且耳边还听到叮铃叮铃的声音。
李大雄:“胖子,都到地方了,你能补药铃铛吗?怪渗人的。”
胖子:“不是我啊,我没摇!”
不是你那是谁啊!
“是村子里头,里面死人了吧。”顾曳皱皱眉,指尖往上夹住一片随风飘飞的黄色碎屑。
这是黄纸烧过后的碎屑。
空气里还有好些。
三人带着赵阿狗进了村子,这村子果然荒败,房子一座座都很杂乱,杂草盖顶,竟是没有一座是砖瓦房,都是土造的。
院子外鸡屎鸭屎随处可见,可鸡鸭却不多见,像是被吃光了或者关了起来。
村子里似乎也没人,安静得跟被人屠村了似的。
这特么比乱葬岗还渗人啊。
李大雄抹了下自己的麒麟臂,下意识想要拉住顾曳袖子,被顾曳一巴掌拍回来了。
悻悻中,他忽然张大眼睛,“就在那里啊!”
顾曳三人听着铃声过去,很快看到了那灵堂。
可真够寒碜的,一副棺材一张桌子,桌子上供着一个牌位,一盘不知道是酸了还是臭的干巴巴橘子当供品,还有两根插得歪歪扭扭的香。
倒是哭丧的人很多,多是这村子里的村民都来哭了。
“这灵堂不讲究啊。”顾曳摸着下巴,不过不管是奎山还是神霄,都比较注重抓跟降,对这些规矩倒不是很清楚,倒是茅山在这方面比较擅长。
于是顾曳两人都看向了胖子。
胖子深以为自己在武力跟脑力上都不如顾曳两人,也是时候彰显下自己的能耐了。
于是说:“的确不讲究,主要是这个…我看下小册子。”
于是这厮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顾曳老早就知道这厮随身携带茅山师兄师姐们给他记下的《茅山弟子闯荡江湖记事录》。
“我翻一翻啊,奥,这一页是专门设灵堂祭祀注意事项,我看看啊,灵堂所属,祭死者之灵魂也,需……”
李大雄不耐烦:“别之乎者也的,直接说人话。”
“奥,就是说灵堂是用来牵引死者灵魂的,让他们不至于找不到自己的地方,再且也是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死了,是不能再贪恋人间的,这灵堂七日完毕,灵魂也就被劝慰了,等入土便可安然进入阴阳路去阎王殿报名投胎去了…”
听起来是有些路数,顾曳双手环胸,“还有其他忌讳的吗?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太阴森了,这地方不太讨她喜欢。
“还有,还有,说是什么灵堂不可冲撞……比如什么猫啊,比如什么其他死人啊什么的。”
李大雄纳闷了,“嘿,这也忌讳?怕诈尸啊?”
“当然啦,猫是带阴性的,会冲撞尸体,这个你们是知道的,至于其余死人,尤其是死后还没设灵堂走过场的,鬼魂还飘在这人世间,还不一定觉得自己死了呢,万一这撞上别人家的灵堂,他以为是自己的灵堂,进去了,那不就跟那真正的灵堂死者冲撞上了,两个鬼魂打架那事儿就麻烦了…”
胖子照着小册子解释,但越解释越觉得不对劲,直到他看到顾曳两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身后。
他身后?身后?
胖子转身看到赵阿狗苍白但还画着腮红的脸。
那死白死白的眼珠子…似乎转了下。
哎呦我的三清道祖啊!要诈尸了?
胖子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摇铃铛,铃铛声响起,跟那灵堂里面的铃铛声冲撞了。
且那摇铃铛的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