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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一个好姑娘,就是命不太好,性格也不怎么滴好,要不是看着他给他们家延续香火,我根本都不让她进我们家的祖坟!
至于老二家的母亲,是屠夫家的姑娘……”
老二家的母亲长得一般般,但是身体看着强壮,当初她就是看着这么强壮的身体,觉得这个女孩子好生养,就把这个女孩子聘了回来,这不,才来咱们家不久,就怀了老二……
老二家的虽然看着好,但她娘家真不知道什么好吃的东西,每次他儿子犯点事儿,他们那边就找过来,打了她的儿子,哎~老二家的确实不怎么懂事……
老二生了老二之后,身体还十分的康健,可是她也不想想,她现在正在坐月子,他儿子总不能一直空旷着,所以……就看上了老三的娘,想把她聘回来。
可是老二的娘听到这件事之后,闹死闹活,最后把身体给闹弱了,白白便宜了老三的娘……
“你们终归还是有缘无份,不过老三的娘真不是个东西,当时我就看他不安分,在未婚的时候就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结婚的之后,还克死了自己的相公。
当时我就说把她聘回来,当一个妾就罢了,可是你死活不让,还要娶她,你看看,现在她看你有点事儿,早就把你丢下来了,跑了!”
安易听到自己这三个妻子,低下了头,他知道这些话中掺了一些水分,不说别的,光是他第一任妻子,他就已经在村民的耳中听过好多次了,是个温婉善良的好姑娘!
至于他第二任妻子,虽然娘家强势了一些,可是对于这个家,还是十分的负责的,尤其是对于他的大儿子,虽然她是后娘,可是却完全没有后娘的风范,这个典型的好女人。
也许是因为作孽做的太多,他的第三任妻子就不是啥好东西了,克死了第一任老公不说,还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有几次见他快没有救之后,竟然还抛夫弃子,实在是令人作呕!
说起来这个安易,在村民的耳中安逸,以前还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毕竟读过几年书,待人接物也都非常的棒,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了。
喜欢去不干不净的地方,不光如此,还喜欢赌钱闲的没事的时候,还喜欢去偷鸡遛狗,经常去祸害庄稼人的心血,十分的惹人嫌弃!
“娘,这些年你真是辛苦了,你放心,从今往后,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安易保证的说道。
安婆子听到这话,拍了拍安逸的手,十分的欣慰,“听到你这句话,就算是让我死,我也死而无憾了……”
安易并没有把自己在森林的那片奇遇说出来,毕竟这种事情,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毕竟人多口杂,传出去就不好了!
喝了一些姜汤之后,安婆子就睡了过去,安逸摸了摸她的被子,只觉得硬的可怕,还带着一丝潮湿,这样可不利于病情。
房间的窗户早就变得破破烂烂,从里面,可以直勾勾的看到外面,窗户一打开,粉尘飞扬,安易不适应的咳嗽了一下。
新鲜空气争先恐后的涌进来,房间潮湿的气息,也被赶了出去,本来暗黑黑的房间,顿时变得明亮起来。
安易轻手轻脚的出去了,看着三个孩子,摸了摸他们的头,看着天色还早,说道:“走,跟我一起去河边,我给你们捉鱼吃!”
三个孩子听到这话,口水差点流了出来。他们还记得前几天那个鱼塘,十分的鲜美。
“爹爹,我还想吃你上次炒的那个……小虾……”安馨口齿不清地说道。
“好!”安易摸了摸他们的头,一起来到了溪流边。
村民们不怎么喜欢吃鱼,主要是有股鱼腥味儿,虽然他们知道姜能去腥,可是里面的鱼刺太多,而且他们也不想花费这种功夫,去捉鱼!
这片河流,除了小孩子闲的无事的时候来捉鱼,然后在河边升起篝火,和小伙伴们一起烤鱼吃,不过味道倒是一般般,毕竟既没有调料,也不懂得怎么处理,能有多好吃?
在捉鱼的时候,安易有个惊奇的发现,就是老大安文,竟然是一个捉鱼的好苗子,还不到一会儿,又做到几十条小鱼,大约都有手掌般大。
家里面又没有冰箱,人又吃不了那么多鱼,做太多又容易坏,所以安易赶忙出口制止,“行了,这等于够吃了,老大你不要再捉了……”
安文擦了擦头上的水渍,露出小米花似的牙齿,说道:“鱼汤很好吃,父亲可以多做一些,您放心,我们一定都能给它吃完!”
“贪多嚼不烂,再说了,晚上会给你炒河虾呢!”安易笑眯眯地说,然后用着他上次做好的网兜,和三个孩子一起捉虾。
第十三章 簪子
到了晚上,他们一家子吃了一顿香喷喷的晚餐,虽然都是鱼汤,也没有什么干的东西,毕竟家里面粮食已经告罄了,只能鱼汤加野菜,对付着吃。
安婆子吃到自己儿子亲手做而且亲手端过来的饭菜,一张皱巴巴的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脸上满是欣慰。
“娘,明天早上我准备去逛逛集市,今天我在山上采了一些药材,准备拿去卖,看能不能……”安易说着说着,还低下了头,药材能不能卖钱他不知道,可是他的身上有钱,这钱必须要过一个明路才可以。
“你等娘一下!”安婆子把碗放在炕沿儿上,转过身体,从枕头下面,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手帕,打开手帕,里面有个小的银簪子。
“这是我以前的首饰,你拿去当铺,把它当了……”安婆子看着这首饰,眼睛带着一丝怀念,可是安易知道,安婆子已经拿过很多的首饰,去当铺了。
虽然只是一根细小的银簪子,可是几十年下来,边上的细纹渐渐磨平,可是通过这花纹,依然可以看得出这簪子,以前一定是非常的精致。
安易摇了摇头,把簪子推回到安婆子的手中,说道:“娘,这东西你好好保管,不管怎么说,留个念想也是好的,至于家里面的事情你不要操心,难道我一个大男人,还养活不了你吗?”
安婆子摇了摇头,带着一丝讨好的说道:“不是……就是你也需要本钱,我也不能帮你太多,只希望这点东西,能帮助你一些……”
好善解人意的母亲啊,不得不说,原主这辈子,真是有着天大的福分,不光有一个对她很好的母亲,而且还有两个很好的妻子,还有三个很可爱的孩子,作为一个男人,真的算是人生无憾!
安易摇了摇头,并没有收那根东西,因为他知道,这根簪子,算是安母最后的东西了。
走出房门之外,朗朗的月光打在他的身上,影子印在地上,树叶随着微风的吹动,撒啦啦的奏响乐曲。
安易突然灵光一闪,他怎么忘了这个,关于簪子,他也会做,不过做的都是一些简单的东西,他自己diy学的。
当初,他从城镇回到了乡下,还创立了一个农家乐,享受着田园生活。
因为是田园生活,所以安逸的衣服,普遍都是偏古代一些,就连头发也不扎起来了,而是用木簪,挽起来!
至于木簪,安易会刻梅花,还有木兰花,还有玫瑰花,以及各式各样的花朵……
不过安易最喜欢木兰花,主要还是受《步步惊心》的影响,尤其是四爷拿出来跟木兰花簪的时候,画风真的好美啊!
安易想到这个,就赶忙开始行动起来,家里的木料倒是有很多,主要他们家靠近山上,每年刮风下雨,总会吹倒几棵树木,再说安逸,从来砍柴,三个孩子又砍不动大树,所以那些被吹倒的树木,又便宜了三个孩子。
家里面可没有什么克刀之类的,不过安易的空间有,不光如此,他的空间里还有许多的东西,都是一些日常用品,经过了前几年的消耗也用得七七八八,不过剩下的依旧十分的可观!
不过安易却不敢拿出来,他能来到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科学不能解决的,再加上他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万一被有心人盯上,那他岂不是被人当成妖怪被火烧死。
所以空间里的东西,他是能不用就不用,尽量去淡漠这个东西,如果要用的话,尽量不拿成品出来。
拿出工具之后,虽然手有一点点声,可是不一会,就变得熟练起来,才短短一两个时辰,就已经刻好了二三十只。
看着新鲜出炉的木簪子,安逸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突然一拍脑袋,赶忙回到房间里,看着三个睡熟的孩子,安逸给他们盖了一下被子,现在进他们的额头,从箱子里拿出一些东西,轻手轻脚的出去了。
安易拿出来的东西,正是一些颜料,古代的颜料极少,所以价钱极其的昂贵,安易来了这么久,看到人穿的衣服,大多都是青灰白蓝这几种颜色,像电视剧那种大红大蓝大青大绿的,你想都不要想,那是富贵人家才能穿的!
至于安易的颜料,那是安易前读书的时候,为了附作风雅,可以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堆颜料,作画所用!
把颜料用水调和,反复涂抹簪子,努力了好久之后,簪子慢慢成型。
最后安易又去采了一些花朵,把簪子放在里面,好让他们渲染一丝花香。
忙完这一切之后,月亮早就上了枝头,就连终日忙碌的夏蝉,也停止了鸣叫,只剩下空气中,偶尔传递出一丝蛙鸣。
伸了一个懒腰,安易踏着露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不一会,熟睡过去,和周公去约会了!
第二天一大早,安易和三个孩子,把昨天剩下的鱼汤喝喝,马不停蹄的往城镇赶去,他们倒是有去城镇的马车,可是来回一趟,就得两文钱,他们家连饭都吃不起了,哪里出得起这个钱,只能早起一点,凭借着脚力,赶到城里面。
到了城南之后,安易抬起头,看着巍峨的城墙,心中不由得感叹古代劳动人民实在是太伟大了,在没有水泥的帮助下,竟然还能建起如此的高墙,而且还看起来那么的坚固。
不过他们中国人本来就是很伟大的,尤其是工匠,像万里长城,故宫,还有兵马俑,那些都是不朽的传奇……
三个孩子第一次来到城里面,突然显得有一些畏缩,还带着一丝小心翼翼,安易对他们笑了笑,说道:“不要怕,有我在你们身边呢,要跟紧我身后,还有,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走,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安易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三个孩子手拉的手,乖巧的点了点头,四个人,一起走到了城里,在这里,好像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的门,让安易见识到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第十四章 城镇
城里面非常热闹,来来往往的都是人,不过这些人,跟安易看电视剧的那些人的面孔,完全不同,他们带着一丝凄苦,脸上还带着一丝干煸枯瘦。
不过想想也是古代收成不好,人们都是靠天吃饭,老天爷一个不高兴,有可能一年的收入,都打了水漂。
不过大部分的人虽然充满枯瘦,可是精神状态还是挺好的,由此可以看来,这几年的收成还不错,至少风平浪静,每个人都充满着希望。
不过唯一让安易疑惑的是,今天集市上的人特别多,都可以赶得上现代的集市了。
这个时候你也许就问了,怎么古代的集市,会跟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