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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 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三七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前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的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己。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想,这场婚礼真是折腾人,还好自己没结婚。
等等,结婚?自己?和谁?
头脑里面一闪过的身影,他呼吸一紧,急忙打开盖子,不小心又把手给烫到了。但是鸡汤醇香浓厚的味道窜出来,让他不由的笑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她穿礼服的样子了。
邱天——他在心里呐喊,我后悔了,早知道那三结我不让你的,起码还能赢你三结。
第二天,何苏叶一早就被电话吵醒了,那边邱天喊,“快来李介家看看,他穿成这样能娶到苏美眉吗?”
李介无奈的喊道,“我风流倜傥赛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怎么就是穿这件衣服这么难看!” 但邱天对他的冷笑话丝毫不感兴趣,继续损到,“你确定要穿着这身龟壳结婚?要不要再戴一顶绿帽子?”
何苏叶听了极度无语,立刻打车去李介家。果然,除去狼狈不堪的新郎,邱天那厮把自己整的金光闪闪的,何苏叶叹气,“邱天,你很像只金鱼!”
最后,还是在众多礼服中挑了一套最中规中矩的礼服,他奇怪,“你们之前难道没有试穿过?搞得今天乱七八糟的。”
邱天颇无奈,“我是这么叮嘱他了,可是这家伙不肯合作呀!”
李介更无奈,“我妈不知道咋的忽然拖来这么多衣服,我也很有压力呀!”
倒是最后三个人出来的时候,看呆了李家的大小男女老少,李家表姐妹们几乎是眼睛发直,“天哪,这三个人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
那时候天刚亮,晨曦干净柔和,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水汽和植物的清香。
走到屋外的庭院,邱天便很没形象的挂在何苏叶身上,凑在他耳边哧哧的笑,“尖尖角,你猜稀饭美眉看到你会不会痴了过去?”
他心猛的跳了几下,反手把邱天扳下来,“少胡说,好好做你的伴郎,别没事找事。”
邱天脑袋还不离他肩膀,“尖尖角,你为什么还不跟她告白,告白吧!快!”
何苏叶笑笑,有些无奈,“邱天,以前家里养过几条金鱼,那时候我喜欢的不得了,轮到我喂食时候,先撒了一点点,鱼一抢而光,然后我倒了一包下去,最后鱼被撑死了。现在也是这个状况,我不能不顾她的感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而且……”他的声音低了下去,“现在状况很混乱,不是合适的时候。她现在还有心结,而且,我很贪心,要她全心全意的对我,而不是一点点好感。”
邱天叹气,“啥时候方可歆的眼睛能不在你身上打转就好了,她似乎对沈惜凡挺有敌意的?”
何苏叶笑笑,“那是你的事,管好自家人,锁好自家门。”
真正到了苏杉家,他才觉得看痴了的不会是沈惜凡,而是自己。
淡粉色的小礼服,一色的水晶头饰和高跟鞋,头发微微卷着,只是画着淡淡的妆容,捧着点心和糖果,看见他们立刻笑起来,“抢亲的来了!”
邱天吹了声口哨,坏笑着说,“我们不抢新娘,抢伴娘!”
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明媚的意态流露在她的眼角、眉梢,阳光般耀眼。
没办法形容自己的感受,只觉得喉头一紧,不由得别过脸去,余光仍不自主的瞥了过去。
苏杉在房间喊,“惜凡,我紧张,我害怕,能不能不结婚了?”
邱天哈哈大笑,“迟了,迟了,今天就是五花大绑的也把你弄回去。”
李介在一旁装可怜,“沈姐姐,你就放行吧,俺上有老,下没小,一只黄狗养到老。俺娶了这媳妇还指望俺给她端茶倒水、捶背捏腿、好吃好喝的伺候她一辈子呢!”
沈惜凡咯咯的笑,“苏杉,你要不要现在就签一份婚后合约书呢?我们都是见证人。”
最后还是苏杉自己走出来,眼圈红红的,扑在苏爸苏妈身上痛哭,沈惜凡咋舌,“刚才怎么逗也不哭,现在倒是像开闸放水似的。”
李介在一旁不知所措,一包面巾纸攥的紧紧的,一张一张殷勤的递过去。
何苏叶接过她手上提着的礼服纸袋,“和父母感情深就这样,我表姐结婚时候也哭的荡气回肠的,姐夫在一旁都觉得自己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沈惜凡笑笑,“估计我要是结婚了也会哭的不行的,我舍不得我爸妈。”
邱天听见了也貌似很感慨的样子,“我要结婚,我爸妈就得高兴的哭出来了。”
然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上车,回新郎家,最后驱车去酒店。迎亲的车队占据了城市主干道大半,浩浩荡荡,颇有古代王族迎亲的派头。
下车后沈惜凡和邱天就没闲过,帮着新人整理妆容,收红包,发喜糖,等到婚礼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嗓子火燎似的干哑,还要随新人敬酒,帮他们挡酒。
闹腾到下午两点多才结束,晚上还有一场,两人郁闷的想哭。
邱天哽咽,“鱼翅羹呀,我一口也没沾到。”
沈惜凡痛不欲生,“我觊觎那块烤乳猪好久了,最后喝回来时候只剩猪皮了。”
邱天瘫软在沙发上,眼巴巴的望着何苏叶,“尖尖角,早知道我就不逞强了,让你做伴郎,我就去大吃大喝了!”
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了下来,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的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的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