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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灵灵她除了体质差,平衡性差之外
她的四肢协调能力也比较差,上肢协调性比较好的人,拿着筷子夹豆子都可以,而上肢协调性能力比较差的,就像她现在这样,拿着筷子都不会用,想夹菜都夹不到。
除此之外,叶灵灵还有肢体缺乏力量,还要努力锻炼力量,只要力量大了,才能做更多的事情。
从现在开始,他要努力锻炼身体,锻炼身体的力量,平衡性,还有手脚的协调性,增强体质保卫祖国。
她要走路走得更稳,爬窗户爬得更快。
想要锻炼平衡性,最简单的是走平衡木,可是现在这里条件简陋,平衡木肯定是没有的。叶灵灵就想了一个办法,在房间的地面划上一条直线,把这条直线幻想成是平衡木。
叶灵灵拿了一只筷子,用筷子,在屋里画了一条直线,画好之后,叶灵灵的脸都黑透了,这哪里是直线,这分明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波浪形。
算了,叶灵灵也懒得擦掉,再重画。就这个将就着用吧,把它当做是一个非常别致的平衡木就行了。
叶灵灵就沿着地上的这一条线,费力的把脚踩在线上面,她发现这曲线比直线更难走。
沿着这条线来回的走,等到她走不动了,就停下来休息,休息的时候,她也不闲着。
开始练习说话,锻炼一下舌头的灵敏度,她的要求不高,只求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别人能听懂,她就满意了。
整个下午叶灵灵一直在锻炼,在走'平衡木'的时候,就在她反复摔倒中过去了,叶灵灵她有一股冲劲儿,想做一件事的时候,特别专注认真,现在学走路,会说话就是她迫切希望的,所以她才不怕苦、不怕摔。
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在锻炼中过去了,叶灵灵练习一会儿平衡性,练习一会儿发音,之后她还拿个筷子练习夹东西,锻炼上肢协调性灵活度,她很想拿筷子吃饭,夹些她爱吃的,而不是吃叶妈夹给她的。
等到叶爸叶妈他们回来的时候,门一打开,就看到叶灵灵趴在小凳子上睡觉。
叶灵灵一下午,一直在反复练习,最后身体太累了,迷迷瞪瞪之后………她就不知道了。
叶灵灵现在实际年龄才三岁半,身体幼小,精力差。她原本坐在小凳子上面练习发音,结果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叶妈看到趴在凳子上睡觉的闺女,十分心疼,立刻上前抱着孩子送到床上去,叶灵灵来回走了一下午,又是泥巴又是汗,这会儿真成了花猫脸,叶妈端了盆水过来,给她洗洗脸擦擦汗,叶妈在给女儿擦身体的时候,发现闺女身上有好多淤青,心疼啊,连忙拿了药水,给叶灵灵擦了一遍伤口,这药水,专治跌打损伤,这也就是小闺女才有的待遇,如果是儿子,在外面弄一身淤青回来,叶妈十有八九直接抄起小木棍先揍一顿,长长记性再说其他的。
叶妈也是大忙人,安顿好闺女之后,就去菜地摘菜做饭了,等饭做好之后,叶灵灵还在睡,她下午实在是累惨了。
当叶灵灵被拍醒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坐上桌了。
叶玲玲睁开眼睛,看向叶妈,开口叫道
“妈妈!”
这两个字,喊的非常清楚,让人一听,就清楚是在叫什么。为了这两个字,叶灵灵练习了一下午,她一直在练妈妈爸爸哥哥三个词。
叶妈听到叶灵灵的叫声后,果然非常惊喜,一个下午没见,闺女说话就变得这么清楚,看来,她担心孩子将来长大了,脑子太笨,嫁不出去,是白费劲了。
现在看来,闺女像她,学东西学得非常快,脑袋聪明,跟她小时候一样机灵。
叶妈抱着叶灵灵去找孩子他爸,找到叶爸,她笑眯眯地说“灵灵,叫爸爸”
叶灵灵立即喊道“爸爸”爸爸这个词她上午也反复练习过。
叶爸爸立即开心的回应到“唉,没想到亲亲现在都会喊爸了,这孩子虽然开窍开的迟,但是学话学的快呀,这一点像俺啊……俺小时候也是这样,不管学啥玩意都学得快,亲亲这方面随了俺。”
叶妈白了叶爸一眼,闺女分明是随她,看看闺女这小脸蛋,再看看这眼睛,还有鼻子,都跟她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她妈都说她从小美到大,她小时候长得特别可爱,谁见了都喜欢,长大了也是十里八村头一份,虽然后来没嫁到镇上去,可她这婚后的日子,谁见了,不羡慕?婆婆慈爱,丈夫贴心,儿子孝顺,现在闺女也开窍了,人还机灵,那些嫁到镇上的还没她的日子舒心呢。
看看她们家,七间大房子,虽然只是茅草房;
看看她们家的菜园子,全村头一份,菜蔬可劲吃,不怕不够吃;
再看看她婆婆,谁家婆婆有她们家的好,婆婆虽然偶尔凶了一点,但是就为着她全心全意疼孩子的心,叶妈这一辈子都会恭恭敬敬的孝顺她。
叶爸被叶妈瞪了一眼也不生气,叶爸是个好脾气的好好先生,当然这个好脾气也是相对而言,他对他媳妇是从来没有红过脸,不像村里有些男人三五天的一顿打媳妇骂媳妇,叶妈李兰是叶爸当初费尽心机娶来的,媳妇当初明明有很多更好的选择,可是偏偏选择了他,虽然他事后方知,他媳妇就是个好颜色的,当初选中他,是因为他脸长的好,感谢爹妈给了张好脸,不然他可娶不到可心的媳妇儿。
他媳妇李兰,在他的眼中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媳妇,人美心善,孝顺长辈,做饭特别好吃,比老娘的手艺强多了,自从吃了媳妇做的饭,他是再也吃不下老娘做的饭菜了,感谢岳父岳母把媳妇教的这么好,他一定好好孝顺岳父岳母,以往家里穷的叮当响,想表孝心,也是有心无力,现在家中得了几匹布,得多扯些布料给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小姨子他们做几身衣裳。
第17章 搬出去
叶爸大名叶有田,一股浓浓的农夫山泉的味道。
叶有田当年说亲的时候,才17岁,李兰年纪更小才16岁。
不过他们本地人,都是这样的年纪成家的,他们16,17岁的年纪刚刚好,要是等到18以后20来岁那就有点迟了,好人家都被订走了,剩下不上档次的,要不长的不好,要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这才20来岁还没成家。
两家订下亲事后,就可以当成亲戚往来了,农村人重名声,即定了亲,那是铁板上钉钉,轻易不会改变,敢悔婚,唾沫星子淹不死他。
当年中秋节
叶奶奶给儿子准备了一包点心,让他送去岳家,而叶有田不满意,觉得一包点心,完全不能表示他的心意,于是他在去岳父岳母家的半路上,撸起裤腿,下河摸鱼去了………
后来叶有田左手提着从河里刚捉来的一条鲫鱼,右手一包点心,就兴冲冲地赶到岳父岳母家,原本送礼应该是早上10:00之前,然后翁婿二人聊聊天,在吃午饭之前,赶紧走人,这年头家家都穷,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客人,所以一般不留客。
其实早上叶有田出门的时候,叶奶奶都教过他,告诉他中午赶紧回家吃饭,不许留在岳家吃饭,给人家的家庭加重负担,惹得人家不喜欢,到时候亲事上在有波折。
可是早上叶有田天没亮出门,结果半道上下河摸鱼,耽搁了不小时间,所以到岳家的时候,都快12点正中午了,正好是吃午饭时间,你说人家能不留他吃饭吗,所以在岳家热情的邀请下,愣头青叶有田留在岳父家吃了一顿午饭。
把叶有田送出门之后,叶有田岳父李善的脸,立马就拉了下来,他觉得老叶家这娃不行,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懂看人脸色,人家中秋节送礼,哪个不是穿戴的干干净净的,早早地送到岳父家,可老叶家的叶有田,一直到太阳升得老高,都快到晌午了,才登门,看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裤腿上都是泥点子,他不要求孩子穿的多体面,起码要干干净净的,这都做不到,老李家的脸,都被这个女婿丢光了。
再说,叶小二叶有田来迟了,不但一句道歉也没有,而且他们家开口留他吃饭,不过是客气话,他都听不懂,还当真了,真的留下来吃饭,这女婿第一次上门吃饭,他们李家也是要脸的,也不能把人往外推,还得用好饭菜招待着。
孩子他妈把家里惟一一块腌肉给切了,做成一盘荤菜,这菜上桌后,懂点事的都不会伸筷子,因为农户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待客,像猪肉已经是家里的贵重物品了,一般都是用来装门面的,就是再馋也不能吃,往往肉端上桌有几块,端下去数量上是一样的。
叶有田第一次上门,就把岳父家用来装门面的猪肉给吃了,难怪人家不满了。
作为人生第一次登门拜访岳父岳母,叶有田无疑是不合格的,不过后来李兰嫁过来之后,一次夜聊中,把这事捅了出来。
那时候叶小四都已经出生了,叶爸听叶妈这么说,那是撞天的叫屈,他那天天没亮就出门,只是山路难走,而且他又想多多的表表心意,所以才在半路上看到,小河里有鱼,二话不说,跳河里逮鱼,后来好不容易才逮了一条大鱼,这送的不是普通的鱼,是他的一片真心。
逮到鱼之后,他尽量把身上收拾干净,然后急急忙忙的往岳父家赶去,他怕迟了,在路上是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赶在午饭前送到,送到之后,他原本想赶紧回家的,他也没想留在岳家吃饭,可是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他们实在是太热情了,拉着他的手不让他离开,非要他留下来吃饭,他一个人哪能拉得过人家一家子,最后实在扛不住岳家的热情,才答应留下来吃午饭。
叶妈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已经有四个儿子了,底气足,腰板直,所以她啥都敢说,听叶爸这边的解释,点点头,说“算你有理,那你干啥把俺家那几块肉给吃了,爸妈当时可生气了,觉得你这个女婿不懂人情。”
叶爸觉得自己快要冤死了,哪里是他馋肉,分明是岳父岳母催着他吃的,一个劲的催'吃呀,不要客气,夹肉吃',他第一次上门,哪里敢扛着岳父岳母的话,再说话说回来,岳父岳母家的猪肉不知道泡在盐水里多久了,他吃到最里,没啥肉味,全是咸味,咸得发苦,他吃了第一口之后,死活不愿意吃第二口,可岳父岳母一个劲地给他夹肉,他能怎么办,他也很委屈呀。
叶妈听叶爸这么说快要笑死了,她笑着说道“活该,谁让你吃的,俺家的肉都是用来装逼装门面的,俺们都知道,这肉咸的发苦,俺们从来不吃这个肉”
叶妈嫁过来之后,没过多久就发现,叶爸虽然排行是老二,但是在家里却是最受父母宠爱。
一般百姓爱幺儿,要不也是最重视长子,排行中间的孩子,往往是最容易被父母忽视的,可老叶家,叶老大跟叶小三都没有叶老二受父母宠爱。
叶爸自小就因为长得俊,人又机灵讨喜,最得父母宠爱,叶大哥为人憨厚老实,叶三又是个性格有的别扭娃,这两人都不如叶老二讨人喜欢。
叶大哥为人憨厚,不会说甜言蜜语哄父母开心,叶三自己觉得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有人都要让着他,父母也要更加偏疼他,叶三性格说好听点是比较自我,说的难听的话就是非常自私,这样的小孩自然不讨叶家两老的欢心。
反倒是叶老二,自小长得俊,嘴巴甜会哄人,又孝顺,人也勤快,这样的娃,做父母的能不喜欢吗?
如今叶老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