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不是时时都是提醒她的伤心事,同时也让龙啸云觉得腚下一紧。
还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过回自己原本的生活罢了。
而李寻欢走后,得了李园所有的房契地契店铺和银两的魔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称霸李园了。
每日吃吃吃、喝喝喝、买买买、玩玩玩!再也没有人敢管她啦!
而且这钱都是李寻欢送她的,花起来根本就不心疼。
天啊,真看不出来那李寻欢居然是这么的纯真善良毫不做作的人!不过送她的东西就不要再想要回去了!诶嘿!
魔者先前在万花楼浪了些许时日,这下真的成了大金主,魔者也不小气,常常送香粉送胭脂送最新流行的衣裳,偶尔为了博美人一笑,她还一掷千金,什么珠宝贵就送哪个。顿时她便成为了万花楼最受欢迎的客人。
只不过李家的家产,就算经过好几代的积累,在当地富得没人可比,也不够魔者坐吃山空的。而魔者又完全不懂得经营家产,让她去找人打一架,或者套人麻袋下阴招损人之类的她都挺在行的,可是这种需要脑子的活计就不是她所专长的了。
可以想像得出,偌大的李家,败落的速度也极其快,魔者也满不在乎,反正她浪够了就撤退,林诗音又没有要求她要振兴李家,连李家唯一的传人李寻欢都不在乎李家兴不兴旺,她何必咸吃萝卜淡操心,狗拿耗子猫护院的去关心这件事。
李园上下的管家下人在当年李寻欢走的时候,魔者就将他们全都遣散了。之前李寻欢和龙啸云还在李园的时候,她还可以以受到李寻欢抛弃的打击太大为由,将自己与林诗音不同的性格展示出来,当作一反常态地驳关注。现在人都走了,她若是不伪装伪装的话,那些日常伺候林诗音的人肯定会发现不妥之处,尤其是那个管家!
至于李园外头的人,平时林诗音足不出户,就算她出去别人也嚼不了舌根,若是敢嚼的话……魔者一定把那人的舌根都拔下来,魔族就是这么心狠手辣,哼!
当魔者真的将李家的钱都花个差不多的时候,她果断地把李园整个园子都给卖掉了,凑了一部分钱爽快地又跑去落草为寇了。
#土匪们就想问,他们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受伤总是他们#
#因为我就是喜欢强盗逻辑啊,微笑:)#
顺带一提,魔者将李园卖给了万花楼了,毕竟万花楼的人们也不打算真在万花楼生活一辈子,就算她们最后从良了,之后的生活也鲜有保障,不若趁着现在手头还有些银两,而魔者要贱价卖了李园,又是她们的老熟人,便将李园给盘了下来。
真想知道未来某一天,李寻欢突然想开回来,看到这李园物是人非的场景会是怎么样的感想。不知道是想哭呢还是想哭呢还是想哭呢?
十年转眼间过去,李寻欢蜷缩于毛毯之中,躲在马车里,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从关外回来了。
驾车的是他的随从铁传甲,驾车时努力让马车不那么颠簸,好让他家的少爷舒服一些,这些年他们都在关外生活,虽然时不时有江湖人士过来有事没事地找李寻欢挑战,或者有些有心人故意过来找李寻欢要与他做朋友,只不过每个人之后都会将话题移到《怜花宝鉴》上。
原本李寻欢去关外就是躲个清净,结果他走到哪里哪里都不清净,如今他的身子骨越来越弱,关外气候不适合他养病,于是他只能从关外回中原了。
说起这身子骨,他们李家的每个人的身子骨都不怎么好,要不然老李探花当年不会因为心情郁结就早早送了性命,而李寻欢的大哥大李探花最后也得了不治之症而英年早逝。这让铁传甲担心起李寻欢的身子来,近来李寻欢的咳嗽越来越严重,他的面色也越来越不好,而且在身子骨不好的情况下,李寻欢还嗜酒如命,完全不听大夫的嘱咐,这才好劝歹劝让李寻欢回中原。
别的不说,中原有李寻欢心心念念的女子,虽然铁传甲觉得这个时候,李寻欢的心上人应该已经嫁人了,但怎么说也是表妹,若是能让李寻欢好好听话,把身子养好的话,就算是铁传甲的仇人他都会去找的。
归途的路上,他们还遇到了一位很有个性的少年,名为阿飞,许是很久没有见到不带目的接近他的人,李寻欢对这个少年表现得十分感兴趣。
寻了一家酒家,李寻欢不顾铁传甲的阻止,让小二为他热上一壶酒,在静静地等酒过程中,李寻欢听到周边的人议论开来。
“听说了么?百晓生前一阵子列出了江湖美人谱,排名第一的是林仙儿姑娘。”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据说他还列出了另一个排名,叫江湖恶女谱。”
“奇了怪了,百晓生当年排兵器谱的时候,不是从不让女子上榜么,这次怎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为女子做排名。”
“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吧,你知道那江湖恶女谱排名第一的是谁?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的表妹林诗音!”
李寻欢本来拿出块未雕完的木像正一刀一刀地雕刻,听到这句竟一不小心将手指给割破了。
只听旁边的人还在继续,“真不愧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连表妹都那么厉害。据说啊,那百晓生和这林诗音不知道何事结怨了,他就出了江湖美人谱,将林诗音排在最末,想当年林诗音不是也有个江湖第一美人之称么,虽说如今依然是个美人,但谁人不知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百晓生便说林诗音是美人迟暮,结果之后好一阵子都没看到百晓生出现,再出现时就出了这江湖恶女谱。”
另一人听着有些不对劲,好奇地问道:“话说,最近百晓生也没再听到动静了。”
“对啊,所以现在大家都在赌他是不是被那个林诗音给……”之前开口的那人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第三个人插话了,“我听闻,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从关外回来了。你们说,他是不是听闻这个消息,回来给他表妹撑腰来了?这小李飞刀十年前便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如今又练了《怜花宝鉴》,武功应该更上一层才是,我觉得这百晓生真是凶多吉少,最大的差别就是死在他最看不起的女人手上,或者是小李飞刀手上了。”
“死在小李飞刀手上,还能说一声对手太强,无法对抗。若是死在个娘们手上,那可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一个汉子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谁说不是呢。”
一旁的店小二看他们笑成这样,却是急得不行,“大侠们,求求你们了,可千万别再说了!上一次在这边笑话林当家的人都……隔壁后山那么多坑,埋的可不是土豆啊!”
顿时整个酒家都安静了下来。
“那啥……俺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镇里听说来了个采花贼,我去凑个热闹,等我消息啊!”
“我……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来喝酒的,小二,你可别什么事都往外说啊!”
在小二连连应答声中,刚刚聚在一起的人一下子全都散开,不复刚刚的热闹。
刚刚李寻欢在路上认识的那位叫阿飞的少年出现在门口,询问着店小二,“你们刚刚说的那位林诗音在哪里,你知道么?”
店小二默默地抖了两下,“你是要寻仇呢,还是要寻仇呢,还是寻仇呢?”
阿飞噎了一下,嘴角不自觉地抽动,解释道:“不是寻仇,只是她说,如果我帮她做事的话,她会帮我……算了,和你没有关系,你只要告诉我她在哪里就好。”
店小二看他不是去送死的,松了一口气,指着另一个山头,“你去那座山,上山随便抓个人,就说要找他们当家的就行,如果你连去那座山都迷路的话,也不要紧,在这方圆百里之内,你只要能问到个当地人,都能给你指路,没人不认识林大当家。”
阿飞:“……哦,难怪她说要找她很容易。”
隔壁被消息轮番轰炸的李寻欢感觉自己的病越来越严重了,都出现幻听了,那还是他认识的表妹么?
魔者答:不是,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放飞中,我就是这么浪……
第20章 020
李寻欢自听到那些的话后,就变得恍恍惚惚,连热好的酒都不赶不及喝,就命铁传甲准备好马车,急赶慢赶地往李园的方向赶,心中巴巴地求着,希望他的表妹林诗音已经嫁给了他的结拜兄长龙啸云,如今好好地呆在李园之中。
那些人说的一定只是一个刚好和他那知书达理、温柔如水的表妹姓名相同的人。
一定是这样的!居然敢冒用他的名义,白白地连累表妹的名誉!
李寻欢如此安慰自己,满满打定主意要为林诗音出头,心情一下子平稳多了,直到他看到昔日的李园如今的模样。“李园”的牌匾已经被摘了下来,就连那记录着辉煌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联子也撤掉了。
如果之前没有听说有关林诗音的消息,就算铁传甲怎么劝他,他也只打算在中原稍做休息,绝不去打扰表妹和龙啸云现在的生活。但一听到林诗音的消息,他的全部心神都被打乱,恨不得自己立即飞到表妹面前,看看她是否幸福。
结果开门的并不是他熟悉的下人,甚至连个下人的模样都没有,那是十年前被他承包了两个月的花魁娘子,洗去当年铅华,但依稀能看出当年的模样,素净地从宅子里走出来,她似乎已经不认识李寻欢了,十分恭顺有礼地问他找谁。
“我找这家的女主人。”李寻欢心中发苦,心想莫不是诗音将当年给他作挡箭牌的青楼女子给接回来了?
当年的花魁娘子不解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们这里是好几人一起合住,大家都可以称得上是女主人,真的不知道你要找的哪一个?”
说着她便要将门关上,李寻欢连忙用手挡住门,“我找的是当年住在李园的那位表小姐,名叫林诗音,如今应该称她为龙夫人了,我想这位你应该知道吧?”
“那你应该找错地方了吧。”当年的花魁娘子答道,“林姑娘不住在这里,她大概在十年前就将这里卖给我们了。而且也不曾听过她嫁什么人,你若是要找她的话,不妨去城西的山上找找,听说林姑娘在那里占山为王,平日里行侠仗义,周围的百姓都十分敬仰她,你若是想投奔她,就好好去找她吧,好好干!”
李寻欢此时已经石化成雕像,花魁娘子鼓励完他后走了也没有发现,呆愣愣地杵在门口,良久都不曾动弹。
铁传甲栓好马车匆匆赶回来,“少爷,不好了,我听说表小姐在你走后就把李家的祖宅给卖了,还卖给万花楼的那些人,她……她这是在报复少爷你啊!”
李寻欢回过神来,望着曾经悬挂着匾额如今空出一块的地方,“不,当年我把家产送给她,她喜欢怎么处理都是她的事,只是我不曾想到,她居然没有嫁给大哥,还去当什么山贼,她……她怎么敢……”
他情绪一激动,就忍不住咳嗽,咳得好似连肺都要咳出来一样,“她怎么有那个胆子去做山贼,就算她恨我也没有关系,但为什么要毁自己的清誉?龙大哥呢?龙大哥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
他忍了十年的孤独寂寞,忍了十年的苦情伤悲,如今看来就是个笑话!
他的牺牲根本就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早知如此,当年就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