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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时光-第5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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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我莞尔一笑,道,“你就这么没追求啊?眼里的大明星就我这德性?”
  “当然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嘛,我这一辈子都要记住你的。”她说着脸一红,特别害羞地瞄了我一眼,“也是我不会画画,要不然一定画个你裱起来。”
  “傻样!”
  我端起茶杯汲了一口,又睨了眼洛小七道,“小七,你休学了,以后准备做什么呢?”
  “也不知道呢,我现在在姑姑这里做电脑维护,在外面网吧也兼职了个网管的工作,等把病养好了,我才认认真真找个工作,要不然倒在岗位上会被人嫌弃的。”
  “会倒吗?”
  “会啊,都倒好几次了,所以学校才劝退了我。”她轻叹了一声,又道,“其实我们家有遗传,爸爸就是因为病情发作倒在了悬崖下,人就没了。读书那会儿老师极力保举我,体检才蒙混过关的。”
  “噢。”
  我对再生性障碍性贫血并不太了解,但听闻这是个很严重的病。就是觉得很可惜,像她这样活波可爱的女孩,应该是健健康康猜对,却想不到……
  “不过没事啦,要是我真的运气不好一命呜呼了,我就把所有的器官都捐出去,让别人来为我续命嘛。”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很不以为然地道。
  我抬头看着她一脸璀璨的笑,仿佛也被感染了。她讲得很对,如果要死了把有用的东西捐出去,那么那些器官就能够继续存活,兴许会活很久很久。
  但我还是不忍心看着她死去,就又道,“小七,我认识一个很厉害的血液病专家,回头介绍你认识认识。能活着,咱就不死,好吗?”
  “那当然是活着比较好嘛,嘿嘿!”
  我和洛小七在休息室里聊了很久,她很爱笑,笑点特别低,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也能惹得她唇角微扬。而我,也会因为她那张笑脸而心情愉悦,好像什么都不叫事儿了。
  离开福利院的时候,我问洛小七要了个电话,让她在这里等我消息,哪都别去。
  回香港的途中,程婉卿一直在暗暗打量我,欲言又止。于是我忍不住问道,“有什么事吗婉卿?”
  “驰恩,那个小女孩好像特别喜欢你呢,你走的时候她就站在槐树下一直在含情脉脉看着你。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啊?我都没有听你讲过。”
  “……”我没好气瞄了程婉卿一眼,不悦道,“婉卿,人家还是个小孩子,怎么会喜欢我这样的老头子,你别这样瞎猜好吗?我们也就一面之缘,没什么深交的。”
  “小孩子?那女孩至少也二十岁了吧?驰恩,你怕是从来不晓得自己的外表多优秀,才会这样妄自菲薄。我们同是女人,她看你的眼神带着仰慕,我不会看不出来。”
  “好了,这样的话我不想再听到,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女孩你也要说事,这实在没有必要。”
  不管程婉卿讲的对不对,我本人对洛小七肯定没有半点非分之想。我只是觉得她的笑容干净纯真,能感染人,仅此而已。再说,那样一个小女孩,差点都能做我女儿了,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神经病!
  程婉卿听罢扬了扬唇角,睨着我笑道,“呵呵,八竿子打不着?你刚才不也要了她的电话么?”


第629章 番外。异数

  我觉得,洛小七一定是个异数的存在!
  她居然真的在中国人体器官捐赠机构登记过,表示她一旦枉死就把能用的器官全部捐了。一个才二十岁的女孩。把自己死后的人生都给规划了,莫名令人心疼。
  慕少卿派人去福利院采集她的血样时就知道了她,并且清楚她的肝跟我很匹配。只是他查出她的贫血真的十分严重,已经到了需要移植造血干细胞的地步了。
  而诡异的是。她的血型也跟秦家的人一样很稀有,很难找到匹配的造血干细胞。
  本来我是打算让慕氏医院免费为洛小七治疗。看能否把她的贫血治疗好,我就是见不得一个青春懵懂的女孩就这样陨落。她既然遇到了我,那我就不能见死不救。
  大概是缘分吧。我觉得,三番五次偶遇她,这是上天的安排。
  就是她运气不太好,慕连清让医院血液病的专家专门看过她的血检报告,表示她若真的吃中药保守治疗,那恐怕也就三五年的时间而已。
  三五年,大概也就二十四五岁。人生最璀璨的年华。
  慕连清以为洛小七跟我有什么别的关系,所以对她十分关注。在确定了她的病情过后,直接把她接到了医院里来。找的借口是受人之托。
  洛小七住的地方跟我不搭边。但我每天都能从窗户边看到她在医院里做义工,忙来忙去像个陀螺似得。这小丫头倒是精力充沛得很。一点儿不像个生病的人。
  医院的专家为她做了全身检查,安排的治疗方案就是移植是最佳效果。然而血库中并没有她这样的造血干细胞存在,所以移植等于空谈。
  她的肝跟我很匹配,所以我私底下让慕少卿检验了一下我的血,是否跟她配型,会不会传染癌细胞。我想为她捐一些造血干细胞,让她能好好活下去。
  慕少卿很反对我的行为,且不说我现在是肝癌中期,单就我这身体就达不到捐献的程度。但我还是坚持让他做了一下检查,让他看看是否可以捐赠。
  监测结果下来,匹配度很高。只是我的血液需要特殊处理,若不然癌细胞会传染,这不是太大的问题。
  不过慕少卿和慕连清都不允许我捐赠,怕我身体扛不住。尤其是程婉卿,因为这事都跟我吵了很多次,还要让慕少卿把洛小七赶走,我阻止了。
  我觉得,这可能是老天爷给我的一次赎罪的机会,所以我强烈要求他们采集我的造血干细胞。原本慕少卿十分反对,但离开了一会儿回来就特别配合,他跟我说,先把洛小七的身体治愈,然后用她的肝给我续命,一举两得。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我是正月十五这天上午采集造血干细胞的,慕少卿他们架了很大的事预防我出意外,结果我身体一点儿事没有,反而觉得轻松无比,可能是做了点好事心情愉悦。
  晚间的时候,我和程婉卿受邀参加了一个拍卖会,这个拍卖会上的东西都是宝石玉器,是全球的各个矿山里出来的最具有纪念意义的宝石。
  我本不想来的,但听说拍卖会上有一颗名为“心之痕”的鸡血石很漂亮,我想到欢颜刚生了孩子,应该要送个礼物给她,于是准备拍下来。
  程婉卿知道我这点小心思,全程都黑着脸很不开心。于是在拍卖会刚开始拍一只翡翠玉镯子时,我就拍下来送给她了,价值两百多万。
  她拿到实物时看了很久,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道,“驰恩,得到这礼物,我是先谢你,还是先谢沈小姐呢?”
  我没有理会她,但因她的话莫名升起一股无名之火,压在心里十分难受。也许我们都爱错了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对我开始因爱生恨了。
  拍卖会上一共拍了二十多件物品,我以不菲的价格得到了那颗“心之痕”的鸡血石,拿到的时候就有些爱不释手,这里面有一缕红红的像血一样的东西在浮动,所以很珍贵。
  我想到了把这鸡血石做成一条链子送给欢颜,也不晓得她喜不喜欢。于是从拍卖会上一出来,我就拉着程婉卿找到铜锣湾这边一个著名的珠宝设计师,问问他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这个鸡血石做成项链。
  他拿着鸡血石看了很久,画了个草图给我看,说最快也得明天下午才能拿。我寻思明天会魔都,时间正好,也就同意了。
  从设计师家里出来的时候,程婉卿走在我身后,埋着头一句话都不说。我本想再让她陪我去买点婴儿用品,但看她这状态也就作罢了。
  快到医院的时候,她终于沉不住气了,走到我面前满眼怨念地看着我,“驰恩,你是不是这辈子都要跟沈欢颜杠上了?哪怕她不给你一点反应?”
  我蹙了蹙眉道,“又怎么了婉卿?”
  “我只是觉得你很过分,你明知道她是个有夫之妇还要去招惹,你能安安心心地成全他们两个吗?天底下那么多女人,你何必栽她身上呢?”
  “婉卿,欢颜生了孩子,我作为她的三哥买个礼物难道不应该吗?”
  “三哥?你是真把自己当做哥哥?”她挑眉冷冷看着我,这态度令我十分生气。
  我沉着脸说了句,“婉卿,你还是要记住你的位置和身份,不该管的事情就不要多事。你知道我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有时候讲话重没分寸。”
  “……好,好,我确实应该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能够逾越。我以为在你身边这么多年,我们俩即使没有爱情也有亲情,原来你始终把我当你的下属。”
  “你变了!”
  我没再理会程婉卿,迅速走进了医院里。她身上的怨念越来越深了,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们俩个可能会成为陌路,甚至仇人,我真不希望变成这样。
  这夜里程婉卿没有再回病房来看我,我一夜未眠,思及身边的这些人,好像离得越来越远了。
  塔纳,索菲娅,以及程婉卿,从一开始的彻底服从变得颇有意见,难道是我威严不够了么?还是因为我病入膏肓,他们觉得无所畏惧了?
  这个认知令我很不舒服,我不允许身边的人背叛我。
  ……
  拿到鸡血石项链的时候,我盯着看了许久,十分漂亮。链子是铂金的,很普通,但重点在于这鸡血石,摊在手下的时候那血丝好像在浮动,看得人热血沸腾。
  我小心翼翼把链子装在了盒子里,脑子里幻想着欢颜戴上这链子的模样,一定很美。
  我们的飞机是五点多的,慕少卿本来让我多留一段时间,但我忍不住要回魔都了。他一直在盯着我,让我尽快来医院候着,尽早换肝。
  我有些啼笑皆非,因为肝源都在两个患重病的人身上,取谁的都好像很残忍。
  洛小七从头至尾都不晓得我在慕氏医院里,不过我离开的时候有看到她,她在跟一个男子打架,为一个被男子推到的老妇人打抱不平,就在医院大厅里。
  那男子一身膘肉气势汹汹得很,哪晓得她一个过肩摔把人给摔倒了,还义正言辞地训那家伙。我忍俊不禁,这女孩也不像她表面上那般文静。
  我和塔纳坐飞机回魔都,程婉卿则回了美国,那边工作繁忙,也不能没有个人看着。
  飞机到达东区国际机场的时候是傍晚七点多,这边又下去了小雪,天阴霾得很。我很少在正月里看到下雪,但魔都这一两年的天气都特别诡异,总是忽冷忽热,节气紊乱。
  是索菲娅来接的我们,她看上去心事重重的。塔纳看到她时眼神很深邃,想说什么又碍于我在边上,就一直闷闷不乐。
  我借口说累了,就坐在后座上假寐,让塔纳坐在了前面去。行驶中,塔纳以为我睡了,就小心翼翼地伸手往索菲娅那边探了一下,她狠狠瞪了他一眼。
  塔纳安分了,下意识回头看了眼我,我微眯着眼,眼底余光看到了他眼底一抹凉凉的寒光。这光芒令我很不舒服,有种被算计的感觉。
  大概,他真的有什么想法了吧,我得多个心眼了。
  索菲娅直接把我送到了四合院,帮忙把给欢颜买的礼物搬下来过后,就又上了车,跟我道,“jon,我把塔纳送回酒吧,等会儿就回来。”
  “去吧,开车小心点。”
  我摆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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