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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墨周箫雨正走过一家糕点铺子,巧了,他就看到俩字儿了——海棠。
那双漂亮的凤目唰地亮了,看得开糕点铺子的老板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心想这小哥长得也太标志了,特别是那眼睛,实在是勾人,估摸着还没结亲呢,不然哪里放心让这么个人儿独自出来啊?
并不知道糕点铺子的老板想的什么,墨周箫雨虽然也会觉得这张脸有点醒目,但也不至于太打眼吧。估计这时候墨周箫雨早将当初北木雪不肯让他参加界合庆典的原因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两眼巴巴地瞅着老板……手里的海棠糕。
墨周箫雨只要了两块,因为一是之前吃了太多,现在有点撑了,二是并不知道这糕点合不合口味。
也亏老板心眼儿好,真卖了两块给他,不然搁着谁家也懒得给你包两块不是,还挑的品相不错的。
咳,厚着脸皮接过糕点,不忘对老板道谢。被糕点吸引的墨周箫雨并没有注意到,人群之中有一双眼睛,挣扎着注视着他,那么的痛苦!那么的绝望!好像一潭湖水,被黑暗吞蚀,就连最后露在湖面上求救的手,也被危险的黑水吞没,直至湮灭,再无生机。
啪!
突然,毫无征兆的,一只咸猪手拍到墨周箫雨的肩膀,警惕性暂时为零的墨周箫雨手一抖,刚买的海棠糕就啪嗒掉地上了,摔得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墨周箫雨看着肯定不能再吃的海棠糕……的残骸,想起了想这糕点一般被粉身碎骨的他们……
沉默。
这手的主人是个小商贩家的独子,叫曾钱,平日里就是被家里人宠上了天,其实长得还挺不错,就是一脸被酒色掏空身体的黄皮相。他从墨周箫雨进糕点铺子注意到墨周箫雨了,左看右看都只看到墨周箫雨只有一个人,又眼生得很,连个破糕子都买不起,肯定是家境贫寒的外乡人。
这么一想,曾钱心里那最后一丝警惕也消失了,脑子里只想着必须得把人弄到手!
耳边吵着叽叽喳喳的声音,墨周箫雨一个字儿没听进去。曾钱却是以为墨周箫雨的沉默是在考虑自己的条件,心里还挺得意,拿着个装模作样的扇子去抬墨周箫雨的下巴。
巧的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此处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过来,墨周箫雨都没看清楚,更别提其他人了。
这突然出现的人,身材修长有力,站得笔直如□□,气势骇人,伸手抓起曾钱的后领,像抓狗崽子似的,随后往地上一扔。
紧接着一群兵官将此处团团包围,为首是两个穿着黑衣,腰上寒铁牌,戴着奇怪面具的人。
周围的空气紧张得几乎都要凝结了,一个冷漠且简短的字响起来,“手。”
其中一个面具上镶嵌着黑曜石的人,迅速拔出刀,寒光一闪,地上便多了只沾满血、与手腕断离的手掌,手里还握着一把折扇……
没有人不知道北王爷的暗月卫一身黑衣,腰间寒铁牌,以及从不取下的神秘面具。
既然北王爷的贴身暗月卫都出现在此,加之人群中那人身穿五爪蟒袍,尽管周身散发着冷气,表情严峻,但不会有人认错,那就是军中战神,圣王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北王北木雪!
并不觉得自己的作为血腥,况且,他自认自己从不是慈悲的人,碰了他的人,就得付出代价!
只是……
北木雪眸子闪过一片黯然,快得抓不到意思痕迹,他吩咐手下将人群遣散了,墨周箫雨总算才回过神: “木头,你怎么在这里?”
木头?!
一群铁血汉子一脸懵逼,别告诉他们这是在叫……
完全不给他们怀疑的时间,他们心中最冷酷无情的战神,走到他们那好看得比月神还美丽的未来王卿面前,用手指擦着对方的下巴,动作温柔地过分,就连声音柔和得可怕!
“为什么让他碰你?”
咦?这酸不拉叽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王爷,注意你的形象!
北木雪这么一问,墨周箫雨又想起来了,他委屈巴巴地瞅着北木雪,钻进自家木头怀里求安慰:“木头……我的海棠糕……”
“海棠糕?”北木雪看到地上稀碎的糕点,便全都明白了,他知道这人对糕点有一种狂热的执念,还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感,顿时啼笑皆非,北木雪拍了拍墨周箫雨的后背,安慰道,“好了,不难过了,老板这不是还有吗?”
墨周箫雨将下巴压在北木雪的肩膀:“不想吃了,想……”
“想什么?”
杀人!
好像……杀了周围的人!好吵!好吵!
杀了他们!
【求你,杀了我……】
墨周箫雨用力收紧双手,抱紧北木雪,他控制住体内暴戾地凶兽,他贪婪地呼吸着北木雪身上的味道,那令他平静的味道。
“想什么?”
“木头,带我回家……”墨周箫雨将脸埋进北木雪的胸膛,以掩藏他狰狞的表情,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嘶哑低沉,“我不想待在这儿……”
猜测到了什么,北木雪心里一沉,立刻将墨周箫雨带走,临走前他看了眼在地上痛哭□□的纨绔公子哥儿一看,眼神冷得快结成寒冰,薄唇微启,那声音犹如来自地狱的阎罗般阴冷:“废了他!”
说完北木雪就带着墨周箫雨离开,很快便不见踪影。
有胆子大的问长魂:“长魂大人,那是……?”
“那是我们未来王卿。”长魂正色,没有半点平日的玩世不恭,“记住了,王卿可是王爷的逆鳞,一根毫毛都不能惹少!将王卿和王爷一起的画像在军营的公布栏贴一份,让手下那些兵痞子都给我皮收紧点。”
“是!”
“那个……为什么是王卿和王爷一起的啊?我们都认识王爷啊……”
长魂翻了个白眼:“你们想死就只贴王卿的好了。”
一直没说话的冠禾不禁发出声闷笑,长魂一记手拐子打过去,冠禾往后一躲,那记手拐落空,长魂咬牙:“还不把这冒犯王卿的废物拖走!”
两个人立马利索地把地上的人拖走,既然王爷说要废了他,那就得废了。敢调戏王卿,那得看看自己是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就是吃了,也得吐出来!
“长魂大人,脾气太大小心嫁不出去……”
“你傻啊,咱们长魂大人还能愁嫁?随便一招手就能从城北口排到城南口去!”
“……”
“哈哈哈……你们说话注意点,小心长魂一鞭子把你们抽废了……哈哈哈哈……”
“冠禾!你特么的有种别跑,看老纸不抽死你!”
“我又不傻~”
第23章 血沙
路上墨周箫雨便情绪失控,乘着北木雪没注意就抱着自己的手咬,小手臂上被咬得血肉斑驳。北木雪阻止他,他便抱着墨周箫雨咬,北木雪抱着他不松手,让他咬,肩膀、脖子、手臂,到处都是深浅不一的血牙印。
每次在控制自己失控的时候,他便只能用这种疯魔的方式,用疼痛来折磨自己,控制自己。他是可以杀人不眨眼,但他无法接受自己变成没有意识的杀戮机器,即使是在这个世界,难道他也要收那个男人的控制吗?!
不!
绝不!
就算潜伏在体内的那个怪物既然存在,那就是存在的,他不会逃避,但决定权在自己手上。是释放还是囚禁,只能自己做主!
你——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既然不该存在,那就应该好好地呆在那个深渊之地。别任何妄想逃出来的机会,那是不允许存在的!
……
阿陌囚,代号“血沙”,黑暗世界的第一杀手,之所以能被称为第一,那是因为血沙从未失手过。
七岁,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那个人可以算做是他的哥哥。他们是在同一个培养皿里培养出来的,同一个试管,同一个营养液玻璃缸,同一个一片空白的□□室。他们在七岁的那天,他们理论上的父亲,那个培养他们出来的男人,他说,“你们两个只能留下一个。”
话里面说的“留下”,便是指的活下来的那个。
在阿陌囚还不懂的存活的意义的时候,在他完全不明白什么叫生命的时候,在他根本不理解感情是什么的时候。男人将两把刀分别放在他们的手中,紧接着,他的哥哥就撞到了他手中的尖刀上,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好像怎么都流不够,将他的双手染尽。
那鲜血由温热而足渐变得冰凉,他赤身站在血泊之中,仿佛被一只红色的怪物吞食。
哥哥停止了呼吸,温柔的眼睛缓缓闭上,再也不会睁开。而他,他的心毫无起伏,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甚至看到那些刺目的鲜红而战粟,因为兴奋。尽管如此,身体却又在伤心,眼睛里聚起透明的液体,模糊了视线,最后不受控制地流出来。
哥哥死后,他又回到了以前一样的日子,被研究、被切片、被活体解剖,被迫跟囚笼中的饥饿的野兽搏杀。但是有一点是不一样的了,他的耳边不止一次地回荡着哥哥倒下前的话,“离开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
那就——离开吧。
一次机会,他从那个一片白色的刺目的地方逃出来,逃出来的那天,是他第一次看到太阳、蓝天。
但外面古木参天,地形复杂,他在山林里走了很久,但却走不出去。
森林里除了树木植被,还有各种动物,美丽的、可爱的、调皮的……当然,还有危险的。但是,不管有多危险,如果想要活,就必须用尽一切去搏斗,去逃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时候他已经可以在森林中活得很好了,他遇到了一群不是好人的人。他们性情乖张好斗,明明是伙伴,也能在起争执的时候打得对方半死不活,却不准别的人伤他们的伙伴分毫。
他们将野人一般的阿陌囚带回去,因为他们喜欢他那股子天生的不要命的狠劲。
那天,阿陌囚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份人做的食物,那是一块白色的梅花糕。还是一个粗糙的汉子从一个甜食控大姐的手里边抢过来的,小心翼翼地喂吃,似乎怕把他吓到了。
每次想起那画面,阿陌囚就觉得对方笑得真蠢,但很舒服,心里边暖暖的,就像天空最遥不可及的太阳给予的温度。
他跟着他们东奔西走了一年,学会了穿衣,学会了用筷子,学会了开口说话……终于在他八岁的时候,他接了他的杀手生涯中的第一个任务,而任务的目标竟就是那创造他的男人,在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个下单的人就是男人自己。
难怪当时男人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会回去一样,处之泰然地坐在椅子上,眼神痴迷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件艺术品。
男人连一丝反抗都没有,任凭阿陌囚拿着枪抵在自己的胸膛,他不怕死地将他创造出来的作品抱进怀里,亲昵地吻着他的脸颊,沉沉笑道:“宝贝,我们太久没见了,你变了好多,可还是这么的美。”
“美”——那是阿陌囚从男人口中得到的最多的形容词,也是之后的他最讨厌的一个字!
“不过。”男人的语气一变,由淡然变得危险,他放慢了语速,在阿陌囚的耳边轻轻呢喃,“你的手不能抖知道吗?宝贝~看来让你和他们接触不太妙啊。”
阿陌囚警惕地看着男人,而男人笑容不改,“宝贝,你生来就是为了杀戮的,感情是你的禁忌,记住,你从来都不是人。你存在的意义就是——杀!”
男人的话犹如魔咒一般,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