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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嬴异人在,赵姬的心情或许会好一点,因为她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子,嬴异人也很有热情,也很爱她,他们两之间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天作之合。
然而,现在嬴异人已经不在了。
她抬头,看向墙角落灰的秦筝。
赵姬是弹秦筝的高手,嬴异人亦然,在并不遥远的曾经,他们会一起对月弹筝。
但现在那把秦筝,她已经很久没有弹动过了。
想到这,赵姬竟然落了两滴泪。
她伸手,将秦筝抱起,拂去上面的灰尘,纤细的手指在筝面上拨动。
一串流畅的音符从她之间划出。
多可惜啊。
她想,明明自己在弹秦筝却无人欣赏。
多可惜啊。
然后她就见到一白马王子从天而降。
叶孤城看着她,脸虽然是冰冷的,但在月光的映照下,她竟然硬生生从中看出了一丝柔情。
赵姬忽然感觉自己冰冷许久的小心脏砰砰砰直跳。
天哪,这也太帅了吧!
叶孤城:???
忽然感到一阵阴风刮过?
怎么觉得有点冷?
看见赵姬呆呆地望着自己,他决定暂时忽略心头的那一丝冷意,道:“你就是赵姬?”
赵姬还是呆呆地点点头。
她是个还挺在乎男人容貌的女子,应该说像她这么大的女子,很少有不在意男性容貌的。
哦,不仅仅是容貌。
她想,声音也很好听。
叶孤城道:“嬴异人让我来接济你。”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托辞。
随后将一袋金银细软放在了桌子上。
赵姬还是呆呆的。
叶孤城想,就算是他也不能呆太长时间,竟然准备走了。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走之前,却发现自己的衣角被人抓住了。
回头,只看见赵姬一张含羞带怯的脸,一点都不像是刚才以泪洗面的。
赵姬道:“恩公可要听小女子弹秦筝一首?”
叶孤城:?
这是什么操作?
赵姬:近距离看更帅了!
第143章
叶孤城自然是冷酷无情地拒绝了赵姬的要求。
大晚上的,有点声音就会引起外边赵军的注意,更不要说是弹秦筝了。
夜半琴声,听着像是鬼。
叶孤城完全无视了对方眼中涌动的情绪,他接着操自己的人设道:“子楚公子知你生活艰难,让我送些金银细软过来,勉强还能应付赵军的围困。”
他道:“眼下已接近生产日期,还请夫人保重身体。”
说到嬴异人,又说道临产日期,赵姬就醒了过来,她的年纪还小,虽然嬴政都要出生了,却还是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女,这年纪的少女,就算有些心思,也比不过那些老狐狸狡猾。
听见叶孤城的话,她忽然又记起自己现在糟糕的处境,心头涌上一股子仇怨,就算是面前有帅哥,有金钱,都无法消除她心头的郁气。
叶孤城见她又开始自怨自艾,反倒是松了一口气,他这人虽然没什么女命,但却聪明得过分,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却精通人情世故。
怀春少女与怀春少妇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两种女人,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是这样。
他可没兴趣给嬴异人戴绿帽子,更不要说赵姬似乎还与吕不韦有一段缠绵悱恻的过去。
叶孤城打了个寒颤。
讲道理,牵扯进一个女人同几个男人的关系,真挺可怕的。
他也不管赵姬在想些什么,放下金银细软就走,叶孤城的轻功出神入化,那些暗探想尽办法也找不到进入院落的方法,但是他轻轻松松就能进来,又轻轻松松就能出去。
想要提高一下未出生政包子的生存情况,讲实话,对他来说还挺容易的。
叶孤城从围墙里翻出去,果然没有惊动任何一人,他在黑夜中流窜。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是偶尔有守夜的士兵手持火把走过。
他走近一间房门紧闭的屋子,伸手,在木板们上敲了敲。
声音一点儿也不清脆,甚至可以说是很沉闷。
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寂静而空旷的夜晚被士兵听见。
门,静悄悄地打开了,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那人看了叶孤城一眼,让出一条道路,让他进去了。
这是暗探所在的屋子。
他们在赵国有身份,明面上是做小买卖的商人,从卫国过来的,这样的人在赵国中数不胜数,根本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以叶孤城的身份,此时应该要去巴家在赵国的房产中,与那些个族兄弟在一起,然而他偏偏跑到了暗探的房子里。
显然,他有话要对暗探说。
叶孤城道:“你们去找找,有什么灵药是对即将临盆的女子有好处的。”
巴家卖的货物只有丹方的原料,那些个水银朱砂,对人的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吃多了是要死人的。
想要调养赵姬的身体,自然不能回去找,还是托付给暗探好一点。
两暗探低头,自然是应下了,但是心中却不住地嘀咕。
他们之前被叶孤城派遣看着赵姬,从对方显怀那一天起,日日跟在对方左右,不过是没有被发现罢了,某种意义上,他们看着赵姬的时间甚至比嬴异人还要多。
什么对孕妇有好处的灵药,那肯定是给赵姬找的啊!
暗探是不能将自己的心思写在脸上的,但他们却可以腹诽,叶孤城的举动实在有点让他们浮想联翩,毕竟对方不仅是个很好看宛若仙人一般的人物,还是个男人。
一个男人特别关心一个怀孕的女人,而且还假托别人的名义去帮助她,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精神啊!
简直要感动死了好吗?
目前为止,根本不会有哪怕任何一人认为叶孤城的真正目标是赵姬肚子里的秦国公子,仿佛从嬴异人逃回秦国的那一刻起,所有人都默认,赵姬肚子里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弃子。
嬴异人会有很多个孩子,他改名子楚,成为了秦国的太子,后宫的美人定然数不胜数,早就不是只有一个赵姬的质子了。
这么看来,赵姬似乎没有什么用处。
这些暗探想,如果有找一人赵姬身为嬴异人妻子的身份导致他遭受杀身之祸,叶孤城会带着她一起逃跑也说不定。
这究竟是怎样一种精神啊!想到这,两人立刻摇摇头,将奇怪的念头从自己的脑子里甩出去。
不行不行不行,现在叶孤城就是他们的上司,又身份高贵,怎么是他们可以胡思乱想的?
叶孤城本人倒是丝毫不知道这些人在想些什么,他在交代完之后就回到了巴家在赵国的宅子中。
巴家走得是大隐隐于市路线,除了他们在巴蜀之地宛若堡垒一般的族地,在各国的商铺看上去都低调得不得了,叶孤城走到门口,只看见牌子上写着籀文,以他现在对籀文的了解,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丹”字。
丹药的丹。
敲敲门,门打开了,露出伙计的淡定脸。
这里的人都知道叶孤城身份高贵,是家族中的嫡系子弟,然而空降兵不受欢迎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更古不变的道理,他现在跟在商队中算是寄人篱下,上面有管事,也有巴家有能力的族兄。
族兄名志,颇有些经营的才能,但为人心胸却不是很宽广,甚至说得上是狭窄,要不是当家的巴寡妇清指名要叶孤城跟着他入赵,以他的脾性,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族中知道叶孤城存在的,有相当多的人看他都不太爽,这家人虽然是经商的,但是因为势力很大,在穷山恶水的巴蜀之地更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久而久之,其人的傲慢脾性完全不亚于王公贵族家的子弟。
巴志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叶孤城回来虽然挺晚,但他还没有睡,刚刚对完了最近一年的账单,端着烛台出来正好看见了回程的叶孤城。
两人算得上是狭路相逢。
他开口,颇有些阴阳怪气之意道:“这么晚了,才忙回来?”
巴志眼狭长,在灯火的映衬之下颇有些诡谲意味。
叶孤城并不愿意与此人多谈,他点点头道:“是。”
随后便想将人绕过去,回自己的房间。
巴志也不蠢笨,只不过有点小器罢了,见叶孤城不愿纠缠就哼了一声,又端着豆大点儿的灯走了。
叶孤城心中一阵无语,虽然在稷下学宫如同这人一般的学子也不少,但那时候他毕竟有自己的独立居室,想要不理会那些人就能不理会那些人,毕竟就连课程都不同,想要说酸话甚至看不见叶孤城的人。
但是巴志不一样啊,他们共处一室,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每天听一人对自己阴阳怪气地说话,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他想着,自己反正在赵国还要呆很长时间,是时候找个新的营生,独立出去了。
不得不说,叶孤城这人是真的天赋绝佳,练剑的时候是万里挑一的好手,经商的本事常人拍马也难及。
这世界上很少能有人在聚精会神地做了一件事情后在别的事情上能取得很大成功,但是他的智慧就在于能够在剑客、商人以及城主三个身份之间随意转换,而且还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如此看来,叶孤城简直就是全才啊!
当然,他本人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以他的说法,不过就是在巨人的肩膀上向外眺望罢了。
能取得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晚上躺在床上半宿,等到早上起来的时候竟然就想到了新的赚钱法子。
水泥制造法!
一定有人会需要这制造法,他想到。
因为现在的秦国,正在治理巴蜀的水灾,李冰带头建设都江堰!更加坚固,可塑性更强的水泥会是他们所需要的,叶孤城毫不怀疑,只要能够让懂行的人看见,这水泥制造法会在建筑行业中搅起多大的波澜。
他不得不感谢一下自己曾经学到过的知识,很多时候,他就是靠一个点子来完成最原始的资本积累。
至于以后?
叶孤城嘴角扯出了一抹微笑。
有了第一桶金,还会担心没有第二桶第三桶金吗?
荆云是吕不韦的心腹。
他帮助吕不韦嬴异人逃离赵国,本来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那样危险的情况下,就算他有大将之才,想要从赵国安安稳稳地将人带回秦国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荆云万万没想到,叶孤城竟然会来,他不仅来了,竟然还有以一敌百的力量。
荆云不得不承认,他原本以为自己的功夫在任侠之中已经算得上是数一数二,除了那些神秘莫测大玩机关术的公输家子弟,或者云游四海的高傲方士,他的功夫,根本就不会敌不过任何一人。
神秘侧与非神秘侧比起来,还是神秘侧在暗杀上比较吃香,然而他身为任侠,身为刺客,身为死士,本身已经站在非神秘测的巅峰,就比如说是邹胜,虽然咒杀手段防不胜防,但如果一开始他心里有底,想要取这人性命也不是难事。
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惊天大逃亡过后,荆云却发现,自己连骄傲的资本都没有了。
因为叶孤城的剑法比他强太多。
在震惊与羞愧之后,他对叶孤城就存有不知应该怎么形容的敬畏之心,原本就因为恩情对他充满了愧疚与感激,现在只要叶孤城对他说的事情不会伤害到他发誓要保护的恩公吕不韦,荆云什么时候不是有求必应的。
更不要说只是将一小小的水泥制造法呈给吕不韦了。
当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