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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就像是他约了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比剑,却通过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发现自己连十分之一个西门吹雪都比不上一样。
耻辱,充满了他的心。
但好就好在给予他耻辱的并不是别人,而是他从小就颇有憧憬的堂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挽回了他的一点面子。
以他们之间的关系,虽不是亲兄弟,但却胜似亲兄弟,在叶孤鸿在家时,见到叶孤城也是以兄长相称。
对战时称呼其为叶孤城,是因为那是他的对手,他需要严阵以待的人。
但等到放下剑,叶孤城仅仅是他引以为豪的堂兄。
叶孤城实在是太配得上兄长的称呼。
许是叶孤鸿意识到武当派的教学水平实在比不上叶孤城的教学水平,他在那里的练剑时间也太短,强度也太低,在叶孤城表现出了强硬的需要他呆在飞仙岛的要求之后,叶孤鸿就默不作声地认了下来。
对武当,他绝对算不上是背离师门,虽说叶孤鸿很受掌门赏识,在江湖上有什么比试也会代表武当出战,但本质意义上,他并不是武当派的亲传弟子。
按理说,无论是外门还是亲传,都必须要在很小的时候入武当才行,他以舞象之年入门,本就是很破格的一件事,入了门,自然也不可能如同练童子功弟子一样拜入长老掌门门下。
石雁因为爱才之心切切,倒是提过很多次希望他入自己门下,但每一次都被叶孤鸿给婉拒了。
虽然他是一个头脑不太清楚的热血小青年,但是基础底线还是有的,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如果真的成为亲传弟子,那就如同签了卖身契,一辈子都无法与武当摆脱关系。
他的本意只是在门派下学艺来着,脑海中也模模糊糊有武当剑法其实根本不如叶孤城天外飞仙的意思,但本着想在外面闯出一番天地的想法,就是死撑着不愿意回去。
就算是归乡,也要衣锦还乡才行,灰溜溜如同被野狗一般被赶回家,像什么样子。
虽然他并没有衣锦还乡,而现在所受到的打击比如同野狗一样回乡还要大。
想到这,叶孤鸿就不由自主握紧了手中的剑,他在发狠地练剑,面朝大海,仿佛像弥补荒废的六年。
叶孤城每日练两个时辰的剑,他就练四个时辰,只要身体还能动,就接着练下去。
心头有火焰在燃烧,是耻辱,也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想,他要,他必须,成为顶级的剑客。
叶孤城在远处看堂弟挥洒汗水的画面,默默点头。
嗯,他就是喜欢这样有冲劲的小年轻。
一经刺激就发愤图强,多好。
在他看来,会后悔,会耻辱就有挽回的余地。
这代表他还没有被安逸的生活钝化。
虽然心中默默感叹,叶城主却没有忘记正事,他还记得,自己找叶孤鸿是有话要问。
现在想来,他这话也问得太迟,谁叫叶城主日理万机,叶孤鸿自己又不回答,等到叶城主想起来问,那花儿都要谢了。
叶孤鸿回到白云城已有十余天,如果有什么要紧事,现在问也是来不及了。
但一想到对方忽然回乡,叶孤城就觉得有点不太对,说是惴惴不安也不准确,只不过就是想要探知一二。
就好像那理由还挺重要似的。
他脚尖轻轻抬起,刚想发话,却见朗月如同燕子一般轻盈地飘来,在松软的沙滩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蹁跹如蝴蝶,任何人见了,都得赞一句好俊的轻功。
但有眼力的人却能看出更深一层意味。
朗月脚上的功夫,颇像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梯云纵”。
这世界上能使出这轻功的人并不多,陆小凤就是一个。
朗月也是一个。
没人知道为什么在南海的女人能学会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功夫。
朗月道:“城主,有贵客。”
叶孤城停下脚步道:“谁?”
朗月道:“陆小凤陆大侠。”
这是陆小凤第二次到白云城。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比他记忆中的故乡就差一丢丢。
哪怕是无父无母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也是有故乡的。
毕竟他不是孙行者,可以从石头缝中蹦出来。
即便陆小凤走过很多地方,很多城市,也不得不承认,叶孤城的白云城,是他见过,最美,最壮阔的城市。
一个城市的美与壮阔并不是因为建筑物,而是因为人。
因为人心。
白云城虽然建得没有紫禁城气派,但是里面的百姓却见不得比紫禁城的百姓要差。
如果说那里的百姓有股帝都的气派,那么白云城的百姓则因为生活的富裕与自信而形成了一股独特的气质。
自信的,生机勃勃的,充满活力的。
一股让陆小凤非常欣赏的气质。
他与街上嬉笑着奔跑的小姑娘微笑致意,对方也还以他相同的善意。
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可以温暖冰冷的心,如果那颗心本来就是火热的,只能让其变得更热。
陆小凤的心,就是炽热的。
他一路慢悠悠地走到白云城主的宅邸,期间,同酒馆的美貌娘子眉目传情,又买下小姑娘的花环,将其送给一个更小的爱美的小女孩儿;又同阳春面店的大汉喝酒划拳,那种馆子里只卖烈酒与面。
吃过王婆家的麻花,酒葫芦里装满了西域的葡萄酒,摇摇晃晃走到目的地,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应当认为他将武当派的嘱咐忘在脑后。
陆小凤知道叶孤城是怎样的人。
向他这般理智又高洁的人,必定不会参与中原无厘头的麻烦,甚至连陆小凤也不想参与。
至于堂兄弟间的交流,总是亲密且漫长的,对于叶孤鸿说几天话,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只要是叶孤城做的事,那一定是很有理由,也不能更改的。
被岚风带着走过雕花长廊,眼瞅着里面似乎又多出了几件奇珍异宝,但陆小凤却一点都不心动,只道是白云城主的财富并不在曾经的天下第一首富霍休之下,不仅如此,他本人还是个飘飘欲仙的人物。
秦汉时期的器物与平民家的摆设对叶城主来说毫无区别。
叶孤城:呵呵。
你高看我了。
我还是很在意钱的。
蔚蓝的大海与湛蓝的天,还有两个白衣胜雪的人。
在看清楚叶孤鸿模样时陆小凤先是目瞪口呆,随后便涨红一张脸,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显然,他憋得很是辛苦。
叶孤城挑眉,伸手挥退岚风朗月两婢女。
她们仿佛能看穿陆小凤的心思,走之前死命地瞪他一眼,那眼神,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就像是淬了毒的刀子,恨不得直接扎陆小凤心窝里。
女人狠毒的眼神,本来就比男人还要恐怖一些。
然而陆小凤这等浪子什么仗势没有见过,还不知道那两婢女只是眼神上威胁一下自己,做不出什么实质上的行为?等到她们走了,立刻放声大笑,也不顾叶孤鸿铁青的脸色。
叶孤城倒是一脸平静道:“你笑什么。”
陆小凤道:“我笑你与西门吹雪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大一个儿子。”
叶孤城道:“我或许会有这么大一个儿子,但是西门吹雪肯定不行。”
他道:“再天赋异凛,也不可能四岁就有个孩子。”
叶孤鸿比西门吹雪正好小四岁。
陆小凤不笑了,看着叶孤城,目瞪口呆,他身后的叶孤鸿表情少不得比他更加震惊一点。
说冷笑话这似乎不是一件大事,但如果说冷笑话的人是叶孤城,就成了天下奇闻。
像他这样冷艳高贵的男子,是不应该说冷笑话的。
叶孤城露出一个微笑,他有些得意,因为陆小凤露出了痴呆儿一般的表情,他终于正色道:“这是我堂弟,叶孤鸿。”
叶孤鸿也不怯场,见陆小凤道:“久仰大名。”
叶孤城又对叶孤鸿道:“这是闻名天下的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小凤露出一个牙酸的表情道:“幸会幸会。”
他确实是闻名天下,但由叶孤城这么介绍,却好像很不对劲。
怎么听就有一股子嘲讽的味道。
连他的四条眉毛,都变得不是那么美观,不是那么精神。
叶孤城道:“你来这里是做什么。”
终于切入正题。
陆小凤微笑道:“我原来只是看看你的伤好没好。”
在叶城主身后的西门儿子面色古怪,心道他竟然不知道兄长什么时候受伤了?
一双招子少不得要洗洗。
叶孤城道:“早已痊愈。”
虽然面上不显,但来自朋友的关心却让他十分受用。
陆小凤笑道:“你这是什么恢复力,寻常人要养上一百来天的伤竟然三十多天就好了,着实惊人。”
叶孤城道:“也就是习武之人的恢复力。”
他又道:“你还有什么事情要说。”
陆小凤了解他正如同他了解陆小凤,在信任彼此的朋友间,似乎没有什么秘密。
陆小凤根本就没想过自己能瞒得住叶孤城,而且也不需要隐瞒,他道:“剩下的事,就与你身后的叶二公子有关。”
他是个很聪明也很懂世故的男人,早就与白云城的下属打听清楚,怎样称呼叶孤城比较合适。
果然,叶二公子并没有因为陆小凤的话而露出被冒犯的表情。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心说莫不是他的师门托陆小凤来捞人了?
叶孤城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但却忽视了最重要的部分,只见陆小凤开了他的酒葫芦,大喝一口道:“叶城主可是听说了群英会一事?”
叶孤城将陌生的三字收入耳中,道:“不曾。”
才发现自己忘了什么的叶孤鸿脸又白了,哦,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果然是在堂兄这收到了太大的打击,连师门交给自己的任务都忘了。
不对,按照叶城主的强硬态度,武当很快就不是他的师门了。
叶孤城侧头,看见叶孤鸿泛白的脸哪里能猜不到对方忘记说正事,便对陆小凤道:“我对此事一无所知,还请告知。”
陆小凤眼球一转哪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便对叶孤城道:“这件事还要从西方魔教的玉罗刹说起。”
不愧是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陆小凤的口才也十分之出众,不仅很会哄女人,还很会说故事,三言两语便将事情交代完毕,叶孤城听了不禁冷笑道:“没凭没据的事,他们也敢召开群英会?”
凡事讲个证据,虽然两个八十万两实在是太过蹊跷,但难保世界上没有如此巧合,对于上帝视角看过剧透的叶孤城来说更是如此。
按理来说,绣花大盗与银钩赌坊应该是几年后才会发生的事,而且两件事情间应该也相差一到两年,并不同时发生,但既然他都能插手金鹏王朝的事件,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不能发生的。
如果他猜得没错,刺瞎常漫天的绣花大盗与西域魔教一点半点关系都没有,那所谓的群英会在他眼中分明就是个笑话。
陆小凤也叹气,因为他的想法与叶孤城差不多,没凭没据的事情信口胡编,靠的就是常漫天的号召力以及江湖大侠的血性,但陆小凤也知道,如果所有人都热血上头,那么思考对他们来说就会变得很困难。
所谓的人云亦云,莫过于此。
他虽然与西方魔教没有打过交道,但也听说他们的行事风格虽然霸道但也并不很阴毒,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