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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及时阻止,否则夜叉王下半辈子只能以囚犯的身份关在蜂巢了。
“看样子你们恢复得不错?”四人从隔离室换下那身病号服,走出房间后,就遇到一直站在走廊上,含着那半支烟的詹天涯。
詹天涯一脸的疲惫,看模样就知道已经好多天没怎么睡觉了,满脸是油,一对黑眼圈就像是自己抡拳头揍出来的一样。
胡顺唐点点头,知道詹天涯特地在这里等着肯定是有特别的事情,但他不想开口去问,免得又惹出其他的麻烦来。
“我想带你们去个地方,有兴趣吗?”詹天涯看着四人问。
四人同时摇头,都认定詹天涯不会带他们去什么好地方,这家伙花花肠子太多了。
“我想休息。”胡顺唐低声道,“关于那个‘生死簿’的事情……”
“明天再说。”詹天涯抢白道,“相信我,你会想去的。”说完,詹天涯低声对胡顺唐一人说,“路上我还可以单独和你聊聊关于莎莉的事情,有兴趣吗?”
詹天涯说完,脑袋向后一仰,注视着胡顺唐的双眼。
胡顺唐点头,转身向夜叉王三人招招手,示意他们回去休息,自己跟詹天涯去就行。
詹天涯找了一身沙漠迷彩让胡顺唐换上,来到蜂巢的那个鸡蛋型大门口,上了一辆越野车,向荒芜的沙漠中开去。越野车离开蜂巢后,开始在那些风沙形成的古怪石林中穿梭,足足在其中行驶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出去。
当越野车行驶出石林后,刺眼的阳光便立即从前挡风玻璃穿透了进来,詹天涯伸手从旁边的工具箱中掏出一副墨镜来给胡顺唐,待胡顺唐戴好之后。詹天涯侧头看了他一眼道:“身体检查报告我看了,大概是那个针剂的原因,现在你的心脏和上尸眼结合在了一起,就像是嫁接的水果,也就是说,上尸眼至少在短时间内对你有利无害,你们保持着共生的状态。换言之,从上尸眼的研究来看,它是属于脑虫,有独立思考能力,也就是说现在的你相当于有了两个大脑,一个在头骨中,一个在胸腔下,惊讶吗?”
“我现在是不是已经成了真正的怪物?”胡顺唐懒懒地靠着椅背,盯着前方,不知道詹天涯要带自己去哪儿,如果换做不知道吴少卿案之前,他肯定会认为詹天涯要将自己带到沙漠中去灭口。
胡顺唐知道夜叉王心中其实不好受,也很矛盾。如果不是夜叉王当时执意要将上尸眼放入胡顺唐掌心,也许胡顺唐就不会成为怪物,但李世坤那一箭也会让他成为一具死尸。
“怪物?照你这么说,我也是。”詹天涯松开方向盘,举了一下双手,表示自己有“孟婆之手”这种怪东西,也算是怪物。
“你不是说要告诉我关于莎莉的事情吗?你想说点什么?”其实这才是胡顺唐最关心的问题,他在心中祈祷过不下万次,希望莎莉还会在胡淼的体内,不要留在那地方,但他不能在胡淼的面前说出来。虽说他也不清楚胡淼心中到底怎么想,但换做是他,拥有莎莉的那些回忆,一定不会好受。
詹天涯减档,放慢了汽车的速度,盯着前方说:“不管你信不信,孟婆之手我至今为止只用过不到十次,也许还没有你使用的频率高。”
“你是在讽刺我吗?你用了十次就搞明白了孟婆之手是什么东西,但我还是没弄明白,甚至没有掌握好使用的方法。”胡顺唐自嘲道。
“你难道知道从前的开棺人会很好的掌握孟婆之手吗?”詹天涯看了胡顺唐一眼,“除了他们自己,谁也不知道,关于孟婆之手只有极少的资料留下来,少之又少,而且每种资料中对孟婆之手的猜测和说明都不一样,将军坟中的那十幅鬼画只是其中一种猜测,我承认当时是我故意那样做的,但至于为什么?我不能告诉你,因为我还没有确实的证据来证明现在我的猜测,只要我找到了,我肯定会与你分享,放心好了。”
“那你现在猜测的是什么?”胡顺唐继续问,扭头去看詹天涯。
詹天涯不回答这个问题:“我使用过十次孟婆之手,其中出过一次事故,那时候我算是个新手,为了救一个玩碟仙被鬼魂附体的孩子,当时那孩子被控制着,在大街上横冲直撞,我没有办法,只得绑了那孩子到车内,想用孟婆之手将那鬼魂抓出来,结果目的虽然达到了,但那鬼魂却留在了我的身体内,虽然不算是附体,但也导致了我短时间内出现了很多幻觉,这不是最讽刺的,最讽刺的是我竟然是使用药物将那鬼魂给驱除体内的。”
“医者不能自医。”胡顺唐此时没有明白詹天涯想表达的是什么。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是,有可能莎莉……莎莉的生魂现在并不是在胡淼的体内,而是在你体内。”詹天涯干脆刹车,认真地对胡顺唐说,“我这个推测怎么样?是不是会让你好受一点?”
胡顺唐坐在那,一句话没说,詹天涯随即又挂档继续向前方走,按照车载导航的指示在沙漠中行驶着。整个过程中,胡顺唐一直在闭眼思考着詹天涯的话,同时也在细想为什么詹天涯说出莎莉有可能在自己体内的时候,自己一点儿都不觉得惊讶呢?
车继续行驶着,胡顺唐不由自主抬手摸着自己胸口上那个椭圆形的伤疤,如果真的如詹天涯所说,莎莉在自己的体内,也许那是最好的归宿?
“喂,我一直想知道谈恋爱是什么感觉?”詹天涯说完咳嗽了一声,斜眼看了一眼胡顺唐。
胡顺唐盯着詹天涯,看了许久才说:“你不是想告诉我,你没有谈过恋爱吧?”
“干我这行的,谈恋爱那不是害人吗?说不定什么时候死了,人家都不知道,对吧?”詹天涯说到这的时候,放慢了速度,而车头前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湖泊。
“哇,这是什么地方?”胡顺唐坐直身子,双手撑着前方的工具箱,盯着那片反射着阳光,闪耀着银白色光芒的巨大湖泊,就像是地面上放着一面巨大的镜子一样。
“盐湖。”詹天涯简单地回答,又一次放慢了速度,竟开车径直向湖面中心开去。汽车行驶在那片银白色的盐湖上,当汽车行驶进盐湖的中心位置,停在一片由奇怪结晶组成的怪异柱状物体前,詹天涯这才熄火,打开车门,从后车座拿出了两双筒靴,自己穿上一双后,又说,“我们叫英烈湖。”
胡顺唐穿好筒靴,打开车门,走下去,发现盐湖表面上那层水只能刚好没过自己的脚踝处,随即抬眼看向前方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立在那,那人在水面上架着一个支架,支架上放置着一个巨大的画板,画板上则是一幅刚刚画好的盐湖风景。
胡顺唐正欲上前,詹天涯却靠在车头,轻轻拍了拍引擎盖,示意他先不要过去,不要打扰那个老头儿画画。胡顺唐靠在车头,就听到詹天涯低声说:“我要是有一天死了,骨灰也会被放在这里,你觉得我的爱人会知道吗?她不会,她肯定会认为我劈腿,跟其他女人跑了,正常人都会这么想,不正常的人才会以为我死了,只有介于不正常与正常之间的女人,才会在认真分析问题后,选择用时间来淡忘一切。”
“吴少卿的骨灰也在这?”胡顺唐跳开詹天涯的话,“还有那三百六十五个殉职的探员?”
“对。”詹天涯掏出那半支烟,放在掌心里面。
“吴军呢?”胡顺唐也看着那半支烟问。
“他还是吴军呀?”詹天涯抬头看着胡顺唐咧嘴笑道。
胡顺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是他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参加外勤任务了,对吧?”
“取决于他,不是取决于我,上面其实对我很不满,所以我需要一些可靠的人在身边,吴军其实很可靠,我干嘛要因为他曾经用枪对着我,而将他赶走呢?于公于私,我都不会那么做。”詹天涯将那半支烟含在嘴上,盯着那个背对着他们画画的老头儿道,“曾老先生被发配到这里来当看守,没有薪水,只是负责他的衣食住行,可以利用公休假的时间回蜂巢去‘探亲’。”
“陈金城呢?”胡顺唐看着曾达的背影问。
詹天涯摇头:“死了,你们在隔离室的时候,他就死了,他能撑到现在,都算是奇迹了。”
“高锦堂、陈金城、王大为、叶念辉、庄田光……”胡顺唐念道,念完看着詹天涯,期待他的回答。
詹天涯离开车头,盯着曾达道:“那是曾老以前收过的五个关门弟子,这件事之前,王大为、叶念辉和庄田光都已经殉职多年了,曾老只是想带着这些老警察的名字,做一些自己曾经不敢去做,甚至不敢去想的事情……说实话,曾老的计划我完全没有料到,我开始真以为他会走极端,大开杀戒呀之类的。”
说完,詹天涯抬手看表:“还有两个小时,等等吧,我给你看样东西,你会终身难忘的。”
第109章 联合行动(上)
两个小时是否漫长,要取决你等待的东西是什么。如果你看到的东西真的会让你终身难忘,那么这两个小时的等待并不漫长,甚至你会为此心甘情愿等上两年。
胡顺唐和詹天涯靠在车头,看着太阳从跟前曾达的头顶慢慢落下,落到地平线以下,独留下一抹金黄遍洒在如镜面的盐湖之上。金黄在盐湖表面慢慢延伸,好像撒上了一层金沙,同时两人身后的天空却已经渐暗,与眼前泛着金黄的天空交际在一片,边缘泛着银白。银白与那抹金黄混合着,衬托着身后天空中那如海洋般的深蓝。
胡顺唐转头看去,身后那深蓝的天空中被点缀上了无数闪烁的星辰。逐渐的,随着地平线上最后一抹金黄的消失,那片深蓝在整个空中铺开,与如镜面的盐湖完全融在一起,此刻已经无法分清楚天地。
詹天涯深深地吸进了一口气,再慢慢吐出来,道:“空气很好吧?这个时候的空气比早晨的还要清新……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场景的时候,就在想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如我们肉眼所看到的那样,其实它很美,只是被人硬生生的给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曾老先生,你说是吧?”
早已停笔的曾达转过身,看着车头的詹天涯和胡顺唐,脸上带着笑意:“我其实早就画完了,只是不想打扰你们两位的雅兴,詹总指挥,来这里有什么指教呢?”
“嘘……”詹天涯摘下墨镜,竖起一根手指头,“跳舞的时间到了。”
话音刚落,盐湖表面就出现了一道道原地旋转的银白色光圈,光圈的边缘细看去还能看到带着一圈淡淡的绿色。光圈不断地旋转,移动着位置,与其他的光圈混合在一起,像是两个手拉手翩翩起舞的人。
三人站在无数的光圈之中,曾达和詹天涯都看着惊讶不已的胡顺唐,过了好久曾达才背着手走过来:“从前的英烈湖没有这种奇特的景观,后来当古科学部决定将殉职人员的骨灰放置在这里之后,每当黑夜来临,这里就会变成如仙境一样,就西方的来说,应该叫……”
曾达抬手点着自己的太阳穴,半天没想起来怎么形容,还是詹天涯说了出来:“宛如天堂。”
“对!宛如天堂!”曾达也靠在车头的一侧,“世界很美,但不管再美的地方都会有丑陋的东西,就象在‘地街’内,明明有那么美丽的桃花源,但其中却隐藏着杀机,人呀,总是在玩弄着自己的同类,那些无头尸的脑袋根本就不在人面墙之中,而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