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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见葬青衣一口气将红酒全部喝完,哈哈大笑夸奖葬青衣是女中豪杰,但随后笑容停止了,因为葬青衣说了四个数字加一个汉字:“2004年。”
小金华何其聪明,立即意识到葬青衣说的是这酒的灌装年份,而先前自己拿瓶的时候,手抓着瓶子葬青衣隔那么远也看不到,就算是最后她仰头喝酒时,写有灌装时间的文字也在下方,她根本无法看到。
“奇人……”小金华转身又进屋拿了一瓶酒,这次是白酒,他还刻意将标签都扯了下去,装在一个普通的陶瓷酒瓶之中,葬青衣见他拿了类似白酒的瓶子前来,脸上有了笑容。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只能苦笑——葬青衣的酒量是他们两人有目共睹的。
葬青衣拿过小金华递过来的那瓶酒,喝了一口后,就说了四个字:“笛女大曲……”
说完,还在小金华惊讶的时候,又喝了一口,而且是猛喝,紧接着眼珠子一转道:“1988年!”
小金华看着手中装有四川大足所产的“笛女大曲”的陶瓷瓶子,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这酒算不上什么老酒,是在建国后1976年才建的厂,最早也是生产名为“龙岗”的酒,1988年才改了笛女酒厂这个名字,而自己手中这一瓶正是当年第一批出厂的白酒。
“奇人!真的是奇人!没有想到真有这样的人存在!”小金华惊讶道,又看向胡顺唐和夜叉王,心中寻思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都具备这种能力,那么这两位必定也不是什么普通人?虽说之前就有判断,不过他们到底会什么还不知道。
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并不知道,他们在小金华的心目中,完完全全就是那种职业的寻宝猎人,而办这桌酒席的目的,就是想在吃饭间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是否是碰巧在找那张地图的江湖骗子,没有想到第一次试探,葬青衣就让他大吃一惊。
“对了,还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靠什么谋生呀?”小金华话中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说到这时候了,你们两位也该露一手吧?
夜叉王冷笑一声,指着前面那面离自己还有五六米远的墙壁冷冷道:“小金华,我可以一拳把你的脑袋打下来,再不出第二拳的情况下让你的脑袋飞到那面墙角下,你信吗?”
小金华笑道:“信,当然信……”
小金华虽然如此说,但也没有离开夜叉王的身边,势必想要夜叉王表演一下。胡顺唐知道为了那张秘图有些事情不得不去做了,只得点头向夜叉王示意,让他露两手,适可而止就行了。
夜叉王“嗯”了一声,也不起身,猛地拔出了匕首,从小金华的后背绕到前身,随即将匕首回鞘,拿起筷子夹了块肉放进葬青衣的碗中,葬青衣大口吃完,直接伸手拿出夜叉王的匕首,将离自己最近的烤乳猪切成两半,拿起左边一半就开始大啃起来。
小金华看着葬青衣,正在笑,又准备奉承两句,在身子微动的时候,自己的外套从前到后竖着裂成两半,裤子的皮带也随之断裂,慌忙一把伸手将裤子给提住,脸色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好看,赔笑道:“原来这位是用刀的……行家!”
夜叉王不答话,吃的也甚少,只顾着给葬青衣这个口称“不吃肉没力气”的女孩子夹肉,除了肉类之外,她几乎什么都不吃,剩下的就只有喝酒了,完全没有一个正常女孩儿的模样。
桌子另外一头的胡顺唐笑眯眯地看着小金华道:“我比较笨,学了点太极拳而已,要不,你打我两拳试试?”
小金华赶紧举起一只手晃动着,另外一只手还提着裤子道:“不用了不用了,见识了见识了,几位还是好吃好喝,我先去换件衣服,失陪了。”
“哎哟喂,是吗?如果我想打两拳试试,您愿意吗?”此时一个声音从阳台方向传来,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一听那声音,包括在椅子上坐着的修罗都齐齐扭头去看,看那从阳台上慢慢走过来,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手持一束鲜花的莫钦。
第11章 杀手再现
莫钦的出现,虽说让那三人一狼很意外,可最意外的还是小金华。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家阳台上什么时候藏进来了这样一个打扮古怪的人,虽说自己没有什么保镖,但周围谁都知道这是他的家,要有人爬阳台肯定早就报警了。
小金华打量着莫钦,烫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发型,穿着白色的老土西装,还打着一个商店里十来块钱,随处可以买到,但一般宠物店最常出售的领结,手拿一束鲜花,鲜花还是用玫瑰和送妈妈的康乃馨混合在一块的那种,脚踏一双白色鳄鱼皮纹路的皮鞋,整个人完全一副被不良影楼欺骗的模样。
当然,来樟木拍婚纱照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很罕见。
胡顺唐等人看了莫钦一眼,不再搭理,继续吃喝。小金华本就是个察言观色的精明商人,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断定胡顺唐等人认识莫钦,也没有发怒,只是提着裤子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位朋友也是好身手,藏在阳台这么久我们都没有发现!”
莫钦笑嘻嘻地看着众人,完全不搭理小金华,拿着花就准备到葬青衣的跟前去,谁知道刚走过小金华身边,抬眼看到的就是葬青衣大嚼烤乳猪的模样,立即刹住脚步,心想:我去!这女的吃相怎么这么难看?不是吧?还抱着这么一大瓶子的白酒?
莫钦正想着,又见葬青衣举着瓶子将其中最后一口酒给喝尽,接着眉头一皱,正要开口叫小金华拿酒,被夜叉王瞪眼制止,只好继续埋头啃烤乳猪。
夜叉王一边给葬青衣夹菜,一边说:“郑总,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保安或者报警,这算是入室盗窃!”
啃着烤猪肉的葬青衣也闷声闷气地附和着,一侧的修罗也只顾吃着前爪按住的那只烧鸡,懒得搭理莫钦。胡顺唐则夹了块松茸,斜坐在椅子上,抬手搭着椅背,笑看着莫钦道:“郑总,叫保安或者报警是绝对正确的,他可是危险人物,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你如果给他钱,他连婴儿都不会放过。”
“谁说的?”莫钦笑道,将花束扛在肩头,“那也取决你能拿多少钱?”
“拿多少你才干呢?”胡顺唐收起笑容。
莫钦继续笑:“足够我死后贿赂阎王爷的,这样我就不用下十八层地狱了。”
小金华商场如战场打滚这么些年,这种场面一看一听就知道是双方认识,却有些小矛盾,只是语言摩擦,还不至于动刀动枪,寻思了一下赶紧退开,转身回房间换衣服去了,算是给他们留个解决问题的空间。
“你还是贿赂下孟婆吧,至少让她保留你前世的回忆,下辈子记得逐一偿还。”胡顺唐侧身面朝桌子,却放下了筷子,所发生的事情永远超出他们的预计,铁翼山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狮子军的目的竟然是用钻地弹炸开阴阳缝,还牵扯进了王安朝创立的DWS集团公司,虽说知道了一部分夜叉王曾经的事情,但还未有机会深查,古拉耶夫就被俄军带走了,最惨的是魏大勋死了。
莫钦出人意料地坐在小金华的椅子上,也不吃东西,只是拿出了自己的一个酒壶自顾自地喝起来,气氛又一次变得非常奇怪。夜叉王厌恶这个家伙是因为他是个色狼,只知道缠着葬青衣,而葬青衣呢?对莫钦的“厌恶”完全是顺从夜叉王,而此时她的大吃大喝完全是在自我疗伤:王孤独之死,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还未愈合的伤口。
胡顺唐与莫钦坐得最近,一直侧头看着他,忽然问:“你在铁翼山脉的最终任务就是为了杀死狮头?”
“不是,那是亏本买卖,我附送给雇主的礼物,那几颗子弹价值不菲,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在泰国找人特制的,而且我说过,雇主是让我去保护你们的生命安全的。”莫钦不以为然地说,“狮头这种心口不一的家伙该死!如果他不是个虚伪的混蛋,说不定我还会放他一马,反正这种人,早就上了全世界各国的黑名单,恐怖分子嘛,人人得而诛之。”
“看来你对付怪物还是很有一手。”胡顺唐将一根筷子在手指上绕着圈,虽说莫钦使用的是枪械,但是却抱着一种随时都可以去死的信念,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被夜叉王制住的时候,拿出个阔剑地雷来,“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种地的普通农民。”莫钦笑道。
胡顺唐也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只是寻思怎么从他口中套出关于李朝年的讯息。
“怎么?不相信?好,我发个誓!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如果我刚才撒谎了,就死一户口本!”莫钦喝尽酒壶中的东西,舔了下嘴角流出的那发红的液体。
夜叉王继续给葬青衣夹菜,也不看莫钦:“你有户口吗?你有家人吗?”
“嘿,被你识破了,还真没有,因为他们……早就死了,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办法为他们报仇,可惜情报不全。”莫钦拧好酒壶的盖子,又道,“不过我真没撒谎,我以前真的是种地的农民,而且我也是个很顾家的人,对了,我是巨蟹座,你们呢?”
胡顺唐笑着摇摇头,从认识莫钦开始就知道他喜欢东拉西扯,总是以跳跃性思维来对付其他人,但眼下他出现在这是为了什么?于是开口问:“莫钦,你又出现在我们眼前是为了什么?”
“想听实话还是假话?”莫钦竟趴在桌子上侧头看着胡顺唐反问,满脸笑容,像个孩子,或许他真的是个孩子,从他出现在阳台的那一刻,大家看他的第一眼,吃惊的也是因为他摘下了自己的面罩——面容十分年轻,不过二十四五的模样,五官虽说并不如某些帅哥一样那么精致,但凑在一起却让那张脸看起来特别男人,没有弱不禁风的感觉。
胡顺唐笑道:“实话和假话我都想听,行吗?”
“行!”莫钦点头道,靠在椅子上,“假话是我渴望有一个家……”说到这莫钦停了下来,看着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投来的怪异眼神,又咧嘴笑道,“你们真的很像是一个大家庭,夜叉王先生是家中的长者,因为……”说到这,莫钦忽然起身来,走到夜叉王身边压低声音道,“因为你的真实年龄至少五十出头了!我的情报没错吧?就算没有情报,我也能看出来!”
夜叉王也不吃惊,只是冷笑道:“你知道得不少嘛。”
莫钦也不回应,只是伸手拿了自己放在桌子上面的花,递给葬青衣道:“而这位小姐,像是你的女儿,那边的胡先生呢,和你的关系,又像是兄弟,又像是父子,我真的很羡慕,因为我是个孤单的人,所以你们可以考虑下让我当上门女婿,我很有力气的,徒手能盖三间大瓦房!”
“滚吧!”夜叉王抓了旁边那只没有人动过的烧鹅扔给修罗。
莫钦咧嘴看着修罗笑道:“你看,你们都能接受狼成为家中的一份子,为什么不接受我呢?我吃得不多,甚至不用你们给我提供吃喝,我饿了自己会出门去翻垃圾箱。”
“好了,假话你说完了,我们都对假话没兴趣,说实话吧,你来做什么?”胡顺唐沉声问。
“说起来惭愧!”莫钦后退了两步,对着众人道,“这次雇主是雇佣我来杀死各位的,或者是被各位杀死!”
莫钦刚说完,俯下的身子还未直起,夜叉王就已经发难,转身拔了匕首向莫钦的咽喉方向刺去,没有丝毫的停顿,那手势,那力道完全就是想一次性致莫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