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啦,好啦,我去煮还不行嘛。反正今天天亮的比平常晚,大不了咱们就晚出发一会好了。”
听到小敏同意了梅子的提议,其余的人全都额手相庆。张芸生不知道内情,也就跟着起哄一般鼓了鼓掌。就在此时,他通过眼角的余光发现于倩丽脸上的笑容实在是太灿烂了,貌似比其余的驴友还要高兴。
在小敏去准备咖啡的时候,大成提议道:“敏姐的咖啡好喝,可是煮起来也挺费工夫的。我看咱们这么些人聚在这里,也不能把时间都白白浪费了啊。我有个提议,要不然咱们每个人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你就得了吧。咱们都多大的人了,又不是三两岁的毛孩子,有什么好讲的。”
阿健似乎跟张芸生一样,对大成有些不太感冒。他一上来就否决了大成的提议,这下子可就把大成的女朋友给惹恼了:“咱们闲着也是闲着啊。我看讲故事可以,最好故事还得是劲爆一点的。我看要不然阿健你就给我们讲讲你是怎么追到敏姐的吧,也让我们这些人学学经验。”
“你跟大成都好事将近了,还有什么经验可学。那边的小两口一看就是恩爱非常,也没有必要去学什么经验。在巧兰这种单身美女面前讨论这些事情,那不是虐狗嘛。”
阿健的话,让巧兰有些对面子。她偏过头不搭理阿健,然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反正都是讲故事,那还讲那些乏味的段子干啥。我看咱们要不然还是讲鬼故事好了,然后看看谁讲的恐怖。如果大家一致认为这个人讲的恐怖,他就可以指定大家指定讲得最不恐怖的那个人,去做一件事情。而且这件事必须要去做,可不能推辞哦。”
巧兰的提议,张芸生觉得很不靠谱。毕竟这里是荒郊野岭,讲鬼故事难道不怕把真的鬼招来吗?而且刚才巧兰不是还在衣服里留下字条求救嘛,怎么这会却又主动要讲鬼故事。她前后表现的也太不一致了,让张芸生的心里忍不住感到有些奇怪。
“好啊,好啊,我最爱听鬼故事了。”于倩丽兴奋地拍了拍手,“不过我很怕鬼哦,待会能不能最后一个讲啊。”
“小妹妹,不要怕,有姐姐在这保护你。”梅子用手懒着于倩丽的肩膀,“虽然这会天很黑,可是用不了多久,总会天亮的啊。等太阳出来,管他什么鬼啊妖啊,都会统统消失的。”
梅子的娃娃音,这会听起来竟然让人觉得有些惊悚。因为她的语调不再那么绵软,听起来反而觉着有些尖锐。张芸生刚想过去跟于倩丽靠得更近一些,却听到于倩丽自己说道:“梅姐姐真好,咱们就坐在一起,手牵着手好了。待会要是真有鬼出来,你可要保护人家啊。”
于倩丽竟然在撒娇,张芸生觉得自己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在旁边的人看来,于倩丽是在座的人里面年纪最小的一味。有的时候,年轻就是好,能够受到各种各样的优待。她的撒娇,在众人眼里看来都是可爱,张芸生自然不会去主动戳穿她的伪装,他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看着众人表演罢了。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就从巧兰开始好了。”阿健笑道,“你提了这个建议,可得开好这个头啊。咱们也不要求你能说出个多么恐怖故事,不过可别到最后才讲到这个故事其实是讲精神病人就行啊。”
“还有不能是做梦。”
“还有不能是幻觉。”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自己的建议,倒是让本该开口的巧兰坐在那里闲了半天。看到大家提出的条条框框越来越多,巧兰终于忍住了:“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精神病,不要幻觉,不要做梦,可是你们真的能分清梦跟现实的区分吗?你们真能够知道自己看到的是真相,还是自己头脑之中出现的幻觉?你们真能确定自己是一个正常人,而不是一个整日里发疯的精神病患者吗?”
巧兰的这番话,一下子让乱哄哄的人群安静了下来。她环顾了一下四周,似乎对大家的表现还算满意:“嗯,这才对嘛。现在咱们有点围炉夜话的氛围了,我可就正式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了。”
人有的时候,总会碰上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未必是自己的经历,也许只是道听途说。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虽然是用我这个第一人称,可是未必就一定是我的故事。既然说是故事,就未必能够确认真假。我只是负责讲述故事,至于真与假,可就是你们该考虑的问题了。
我是魏巧兰,一个喜欢雨的女孩子。我喜欢在雨中漫步,哪怕是暴雨倾盆,我也喜欢打着自己喜欢的小花伞徜徉在羊肠小道之上。
不过现在住在城里,哪还有能够让人静静地赏雨的小路。走在大街上,哪怕是小雨,也会让过往的车辆溅到你身上一身泥水。可是我就是喜欢雨,就是喜欢雨中漫步的感觉。
城里车水马龙,实在是太繁华了。可是再大的城市,总会有喧嚣落幕的时候。白天街上人多,夜里总会少一些。如果是雨天,我会选择在夜晚撑着自己的小花伞出来在雨中漫步。一个人,静静地走在街上。任由雨水打在自己的小腿上,赤脚穿着的凉鞋上。一个人,就这么慢慢的走着。
有一天,白天雨下的很大。我一个人坐在楼上的阳台,看着下面的街上雨花不停的击打在已经略微有些积水的路面上。在这种天气下,如果能够无拘无束的徜徉在雨中,那该多好啊。
可惜这条路上车太多,如果我冲进雨中,一定会被人当成一个疯子。我不是疯子,只不过是喜欢雨罢了。
人活在人群之中,总会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同样的原因,总会不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我回头看了一眼雨中的街道,然后倒头睡在了床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可是雨还在下着。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此刻已经是深夜零点了。
零点,一个今明两天交错不分的时刻。这种时候,晚睡的人已经睡了,早起的人还未起,正好是一个人最少的时候。我白天早早地睡下,等的就是这一刻。
从衣橱之中,找出一件红色的连衣裙,然后带上一只粉红色的发卡。之后穿上紫色的凉鞋,再拿起淡黄色的小花伞。
我推开了房门,下了楼梯,走进了寂静的小路。
雨,还在头顶慢慢的飘落。此时雨已经没有白天那么大了,地上的积水也已经慢慢的褪去。我走在这条寂静的小路上,时不时地看看前后。空无一人,这或许是此时这条小路最好的注解吧。
一个人,雨夜,独行。
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一种独自一人走在雨夜之中的小路上的感觉。我慢慢的走着,直到路上出现了另外一个身影。
他身上穿着一件褐色的雨衣,除此之外就看不到任何装饰。因为他整个人的身体,都藏在雨衣之下,只露出来一双明亮的眼睛。
小路的灯光实在是昏暗,可是他的眼睛竟然如此明亮。除了他的眼睛以外,我似乎已经再也看不到其余的东西了。
第四百四十四章 永远留下
此时天上仍然下着濛濛细雨,他却将自己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我看到他菱角分明的脸上似乎带着一股倔强的永不服输的神情,可是最吸引我的,还是他的眼睛。
我伸出了右手,将头顶的伞送了过去,挡住了那些飘落到他头顶的雨滴。他也朝我伸出了手,可是他的手上有光。这种光甚至比他的眼睛还要明亮,因为它反射了路灯昏黄的光亮。
匕首,他手上拿着匕首。我转身就走,可是脖子却被他右手给紧紧地束缚住了。
“别动,再动就杀了你。”
听到这阴寒的语调,我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我不敢使劲反抗,怕激怒这个拿着刀的人。可是即使是这样,仍然感到一阵眩晕。因为他拿刀的手,此时换上了一块手帕捂到了我的嘴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我最喜欢的雨。或许外边此时还在下着,可是我已经看不到了,因为此时的我被绑在了一根铁链上。
这是一件地下室,因为我环顾四周,没有看见任何窗子。虽然头顶有盏灯,可是这种老式的白炽灯泡发出的那点昏黄的光亮。并不能让人感觉到光明,相反却让人感到了更加的无助。
在我醒来的时候,这盏吊灯还在摇晃着,似乎刚刚有人撞过一样。虽然这间地下室很矮,可是吊灯的位置却更矮。它都快要够到下面的桌子了,似乎屋子的主人并没有打算用它给全屋照亮,而是只是打算将它用作工作台上的台灯。
这间屋子还有人,而且刚刚离开。我想到这一点,就打算尽快离开这。因为那个人既然已经离去,说不定能够离开一阵。无论他离开多久,只要离开了,我就有离开的机会。虽然他在雨夜漫步,虽然他也喜欢雨,甚至有一双那么明亮的眼睛。可是我相对于这些喜爱,我更爱的却是自己的性命。
捆住我的是麻绳,那种草编的麻绳。这个人竟然这么复古,真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却是一个喜欢胡来的变态。我心里恨恨的诅咒着这个变态永远不要回来,因为他竟然给我做了一个很难解开的死结。
我的两手都被束缚着,只能用上我的牙。可是任凭牙齿怎么用力,麻绳还是牢牢地束缚着我,只是在上面留下了无数的齿痕。在努力了两次以后,我放弃了。并不是说我此时放弃了希望,而是有人来了。
我侧卧在地上,就像还没有苏醒一样。我听到门开的声音,然后就听见一阵压抑的呜咽之声。
这个变态肯定又带来了新人,我没有抬头。可是凭借着耳朵,我仍然猜出了此时发生了何事。这个变态肯定是用完了迷晕我时用过的手帕,所以这个新来的人是清醒着被抓来的。
或许是新来的人实在是太吵了,我听见噗噗两声清响,然后就有一个沉闷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这个新来的人被抛了下来,而且被抛在了我的身边。我虽然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可是我的鼻子却清晰了闻到两个一股腥味,是血腥的味道。
“救我,救我。”
我还是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然后看到了一双惊恐的眼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双眼睛是那么白,因为她的瞳孔在收缩,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惊恐的事情。难道此时的我就这么吓人,还是说那个变态对我做了什么吓人的事情呢?
我想错了,完全想错了。我以为那个有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的女孩,是在怕我。可是实际上在我睁开双眼之后,很快就发现一双手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不过它的目标不是我,因为我看到他抓起了女孩的长发。
这双手是变态的手,因为我之前被抓的时候,注意过这双闪闪发亮的手。之前在雨中发亮是因为他手上的匕首,反射了路灯的光芒。此时他的手仍然发亮,不过这一回他的手里没有拿刀。
他的手还是那么亮,因为他的手上全都是鲜红的血液。这些血液反射了那盏很低的白炽灯,让他的手产生了一种妖冶的光芒。
这双手是那么的亮,以至于我全然没注意到女孩的长发已经被他完全抓了起来。这个变态将女孩的长发抓了起来,然后从自己的后腰上拿出一把细长的刀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