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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半个月里,我陆续偶遇了三条蚯蚓,两只蜗牛,还有数不清的蚂蚁……
不过它们来了又走,完全没搭理我,感觉不像惜朝的风格。
直到有天傍晚,一只灰色的兔子大喇喇蹦进院子里,毫不客气地啃起地上的小草芽——啃得真是霸气外露。
我搓搓手,把它抱起来确定性别……很好,是公的。
从厨房拿了根萝卜给它,它看了看,犹豫一下,终于放心地捧着吃起来。
“惜朝,是你吧?”我蹲在地上,试探地问,“别不痛快,这样也挺好,省粮食。”
它没搭理我,但是吃完萝卜之后,也没离开,只是趴在地上悠闲地晒太阳。
晚上我把它“请”进屋里,它窝在枕头上,静静陪着我入睡。
这一幕如果放在几个月前,我一定觉得自己疯魔了。
可是我现在别无选择,只能相信它是。
可惜,没过多久,它不辞而别了。
我还为此失落了好一阵子,直到它去而复返,回到家里。
而且,还带了只纯白的母兔子一起回到家里。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了:“要不要介绍一下,它是晚晴吗?”
它们俩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完全没拿自己当外人。
更离谱的是,那只母的很快生了一窝小兔崽子出来。
到了这地步,我再怎么装傻充愣,也不能强迫自己相信这家伙是惜朝了。
不过这一窝兔子跟我挺有缘,当成宠物养在院子里也不错。
我还特地给它们起了名字:小灰、小白、小小灰、小小白、小灰灰、小白白……
我生辰那天,也是跟这堆兔子一起庆祝的。
往年惜朝都会拍开一坛酒,还亲手做杜鹃醉鱼给我。今年,好像什么都变了味儿。
我喂完了兔子,本想给自己下碗寿面,可一回头发现小灰灰蹦出了大门。
院子外面多的是野猫野狗,还有黄鼠狼,小灰灰要是碰上它们,恐怕……我没再想下去,扔下锅,跑出门去找兔子。
小灰灰没跑太远,在隔壁羊圈的栅栏旁停了下来,它蹭着栅栏外面的一小团被子。
我凑近一看,好家伙,被子里还裹着个婴儿。
在被子里摸索一番,很容易就发现了字条,看来还真是个弃婴。
由于这阵子养成了习惯,我不论捡到飞禽走兽还是小娃娃,都直接摸下去……带把儿的!
“惜朝,你可有两下子啊!上辈子造了那些孽,居然还能当人,太出乎我意料了!”我从来没抱过小孩,也不知道怎么抱比较妥当,只能用一只手托着他的身子,一手扶着他的脑袋,胳肢窝里还得夹着那只兔子,尽量步伐平稳地往家走。
回到家里,烧热的锅也不用下面条了,直接熬了一碗浓浓的稀饭,舀了米汤喂他。
我要把他留下来养大,不管他是不是惜朝转世的,反正他跟着我过日子,必须叫顾惜朝。
我嘴里喊着“惜朝乖啊”、“惜朝听话”,慢慢喂他吃完,又很负责任地扒开小被子,捏他的小屁屁,“不是占你便宜,我是怕你尿了……”
他倒是没尿,不过这一瞧,我才发现到他左膝盖上面有个圆形的小红点,大概是胎记,那位置跟惜朝腿上的疤完全一致。
我心中一惊,忙托起他的小肉脚,果然在脚心处发现了另一个圆形的胎记。
“不会真是惜朝吧?”我这句话说得挺没水平的,暴露出之前那几句惜朝长惜朝短,全是哄自己开心叫着玩的。不过他应该也听不懂,所以我还不算丢人。
“生辰送惊喜是吧?”我用小被子把他裹好,免得着凉,心里却想起当初昏迷时,迷迷糊糊听到老者说的话。
我注定要在今年与命定的人相遇,然后相守一甲子,而且那个人不是惜朝——也许话里的意思是,那个人不是当时的惜朝,而是现在的惜朝。
一甲子就是六十年啊……看来咱们俩个有的耗了。
以前是他养我,现在是我养他,其实挺公平——当然,我不会像他那么恶劣,以“打残了腿”来威胁他。我会告诉他:听我的话,我会尽所能给他一个快乐的童年,像他一直向往的那样;不然,就自己想去吧。
虽然我目前还无法确定他记不记得我,不过这也无所谓。如果不记得,我就在他成人时,把那本自传丢给他,让他自己看着办。据我猜测,他应该也是怕自己转世没了记忆,才把平生所学和人生经历都写下来。不然,那几册兵法留给我就太浪费了。
只不过,有时候恍然间会打个激灵。总觉得自己跟养了只小老虎似的,等他长大了,迟早会把我吃干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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