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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的造船厂,甚至之后的船队,都会是他们很好的实践平台,也算是给了他们更多有着美好前景的发展机会。
只是单纯的做个掌柜,对有些学生来说确实是很合适的,但毕竟不是适合所有人啊,有些是可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的。
看到船厂这边已经走向了快车道,林森觉得也是时候再做些什么了。
航海可不是简单的有艘船就行的,尤其是远洋的航行,林森也不打算拿众多的性命开玩笑,让他们随意的去探索,所以做足了准备才成。
即便永远没法达到万全,也应该尽力做到最好吗。
关于洋流啊,季风啊这类的知识,林森基本都已经还给前世的老师了,所以真正的想要成行,必须有这方面的熟手才成,最好还得是脑袋里有海图的那种家伙。
只是可惜这样的家伙,妥妥的都是所有船队里的宝贝,大都被严密的保护着。
毕竟这样的家伙,牵扯的是一艘船,甚至是一整只船队的命运,更关系到所有船员们的性命呢,背后也代表着一条条的商路,绝对是备受珍视的。
第三百七十四章 万事俱备
在林森那边忙着建造那艘未来的旗舰时,冯盎那边正开开心心的组织人手收割超级水稻呢。
从林森这里买到的种子,确实对得起它们的价钱,产量没有比林森手下那帮子兵士们种出来的少,反倒是还多了一些。
除了他找的田地更好以外,林森那边也是帮了大忙的,直接把他们的种植经验,毫不藏私的进行了传授,还指出了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才有了这一季的大丰收。
不过冯盎清点完这次的收获以后,心里默默的感激了一下林森,然后老实不客气的又把新稻子作为稻种,又开始准备种植了。
记得林森可是说过,崖州那边完全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干脆顺便试一下好了。
至于继续找林森买稻种这种想法,压根就没在冯盎脑袋里出现过。
当然他也听说了那些广府的坐地户们的遭遇,对于林森弄出来的那种神秘武器,他也是非常忌惮的。
更主要的是没有人确切的知道,那些武器都是怎么发挥作用的,通过怎样一种形式,才能达到那样恐怖的效果。
他和那些坐地户们一样,能够见到的也就只有那些死状非常奇怪的精锐手下的尸体,活着的却是一个没见过。
正是因为这样的未知,才增加了那些秘密武器的威慑力。
尤其是联想到之前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厉鬼缠身”的场面,更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也许是心虚,也许是真的出于林森卖超级稻这一锤子买卖的感激,冯盎还是另外派人,去给林森又送了一些珍珠和沉香。
当然名义上说是退给林森的地钱,只不过冯盎还回来的东西,其价值比之林森买地的那一袋子珠宝级珍珠要高上许多罢了。
他从冯盎那里买的土地,不是就种了那么一季吗,因为地方离得比较远,林森肯定是鞭长莫及了。
得了那些甘蔗做出的蔗糖以后,林森就没再管过那边了,只是让来送蔗糖的人帮忙带信回去给冯盎,就当是退给他了。
现在这些蔗糖,都还在军营里的仓库里放着呢,林森之所以弄出这玩意来可不是为了自己吃着好吃的,而是为那艘新式旗舰准备的硬通货。
最开始能够流通天下的货物,可不是什么金银或者什么奢侈品,毕竟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对这些东西不见得都那么向往,反倒是糖这种带着幸福味道的东西,是可以取得所有人认可的。
不论当地人生活发达也好,还是未开化也好,糖都是容易被人接受的货物,林森囤积这东西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新式旗舰的建设进度在逐渐加快,主题部分眼瞅着就要完成了,武器的安装和调试已经被提上了日程,所以林森也在加快做好其他方面的准备。
用来开拓航道的货物,比如蔗糖,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罢了,他真正操心比较多的,还是航线的问题。
而在番禺城中,最近发生了一些个怪事,只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重视。
如果有人真正的留心就会发现,一些个船队的顶梁柱,突然间就失去了踪影。
他们之中有经验丰富的水手,有曾经吹嘘过自己见多识广的大副,也有颇为关键的领航员。
有这些人在,再加上一些个合格的船员,大概就足以开动一艘大船,去走一走他们曾经去过的那些航路,甚至更进一步探索和尝试一些新的地方了。
不过对此原本应该最为着急的,他们原本所在的船队里,都没人太过在意。
广府这边的外国人简直太多了,与此相对的,专门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娱乐业和服务业项目,简直不要太多。
相对于生活其实偏单调的西方,这些外国人总是对广府这里充满了向往和留恋,许多人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留在这里,不想再去大海上搏命了。
与其面对前途未卜的海路,还不如在这里享受花花世界呢。即便是那些待遇优厚的导航员和大副等重要职位的,也经常会无故离岗。
再加上总有其他船只或者船队的,会给出各种他们无法拒绝的优厚条件,悄悄跳槽的优秀船员同样不在少数。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很多番商的船队,其船员流动性还是挺大的,除非牵扯到了独有的航路,或者其他什么偌大的利益,要不然没人会去特意限制这些看似重要的船员们的自由的。
所以对于这些人的悄然消失,自然也就没多少人会去在意了。
可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他们消失的过程,应该会发现每一个这样的重要船员消失时,旁边都会出现林森手下的特种队员的身影,有时是一个当地人的样子,有时是几个昆仑奴。
只是他们的出现,每次都显得很是自然,完全没有人会去怀疑。
更何况在外国人云集的番禺城区里,见到什么人种都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既然没人报官,那么这些人也就只会被当做自然流动而已。
至于他们的去向,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林森忙活着处理这些杂活的时候,商队那边也已经有条不紊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独一味那边已经开起来了,和番商的交易进行的也很是顺利。
除了以物易物,得了许多进口的紧俏货色,比如象牙犀角这类的,还靠着香水和花露水这类的独家产品,收获了许多的金银,绝对是收获颇丰的。
回去再转手卖掉那些进口货,利润肯定不低啊。
这趟回去负责运送的,就只剩下那些战力最强的庄户们了,安全性上也很有保证。
再说最为危险的岭南这边,现在反倒成了最安全的地段,还有秦家和程家的商队同行,平安抵达长安城绝对没有问题。
林森还把得自冯盎那边的那些个走盘珠,全都托商队给捎带回去,妹纸对这种东西总是缺乏抵抗力的,想来程怀玉也会很喜欢它们才对。
还有些林森亲手做的玩具,也一并带回去,算是给程怀玉母子俩的一份心意,寄托一下自己的相思之情。
送走了自家商队后,林森又可以把全部心思,都投入到船厂那边去了。
在他的关注下,在手下兵士们的护卫中,在那些学生们的统筹管理下,那艘寄托了林森殷切期望的新式旗舰,总算是建好了!
第三百七十五章 让敌人绝望的存在
商队这次带回去的,除了其他商队都会采购的那些东西以外,还有林森特意交代过,一定要多准备些的“吉贝布”,这个名字肯定大家都会觉得陌生,其实就是后世常见的棉布而已。
林森看过的小说中有说这东西大唐是没有的,也有的把棉花这东西作为攻打高昌的诱因之一,说是高昌那边盛产这个。
可据林森看来,高昌有没有棉花不好说,岭南这边可确实是有的。
据《后汉书·夷传》记载,早在东汉时,我国西南的哀牢夷人已开始种植棉花,大致到东吴时棉花种植技术开始传入岭南。
吴人万震《南州异物志》中就记载了棉花从成熟到加工成棉布的过程:
“五色斑衣,以丝布、古贝布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毛,中有核如珠,细过丝棉,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织,任意小抽,相牵引无有断绝。
欲为斑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
而内地直到宋元时期,才开始普遍用棉花织布,在此方面,岭南较内地领先了一大步。
当然林森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而是赶上无聊了,跑去番禹城区那边去逛游时恰巧碰见的。
只是相较于门庭若市的丝绸商店,卖吉贝布的商店,差不多可以说是门可罗雀了,着实乏人问津。
原因也不难理解,纺织业是岭南手工业中颇具特色的行业。独特的自然气候,使得岭南纺织品具有品种多、色泽鲜艳的特点,自古便有“岛夷卉服”之称。
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岭南人民因地制宜,利用当地各种植物纤维,织出了多种多样的布品,计有葛布、竹布、蕉布、麻布和棉布等。
但是这样的东西,因为属于地方特产,穿戴的又大都是平民百姓,还有当地的少民,所以就有点不太受重视。
相较于粉丝遍天下,连番商们都趋之若鹜的丝绸,这东西就有点下里巴人的意思了,好像天然的就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再者就像是后世的南方更流行蚕丝被,而不是棉被一样,岭南这边的天气着实太潮湿了些,棉布本身吸湿保暖的特性,在这里却成了最大的缺点。
谁也不想穿着一件永远潮湿的衣服,在岭南这边到处晃悠啊,那滋味简直甭提了。
大概和穿着一身棉布衣服,跑个夏日马拉松的感觉相差仿佛吧。因此不受待见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边的有钱人都喜欢穿丝绸,没钱的平民百姓也更喜欢穿麻衣,或者竹布衣服,透气凉爽还容易干,可不舒服多了吗。
既然吉贝布这种东西,在南方都没什么名气,想让商队把它们运往北地,自然也就更没人乐意干了。
假如你是负责南北贸易的,一边是运回去就必定能身价百倍的各种进口商品,不说一本万利也差不多了,反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另一边是南方公认的土坷垃,你会将来之不易的运力空出来一些,不去运注定值钱的进口货,而去试试看能不能把那些土坷垃变成金克拉吗?显然这边的众多商队都没有这么干的。
要不是林森恰巧知道,这棉布确实是一种非常适合北方使用的布料,对小孩子来说作为贴身衣物也是最为舒适的,他也肯定不会浪费家里商队的宝贵运力,来运送这些个不知道能不能卖上高价的棉布回去啊,就算是运费,也要计算进成本的不是。
至于这样的棉布能不能在长安城里打开销量,一如既往的引领风潮,林森倒并不是太在意,只要让平安和程怀玉用着舒服也就好了。
听说那艘关系到他能否早日回到家人身边的大船终于建造好了,林森干脆的抛开了手边所有的事情,带着手下一溜烟的就跑去了不远处的造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