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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难道没看到——父亲的病情已经大为好转,居然能够骑马比枪了吗?!”秦慕白惊喜的说道。
刘氏恍然一怔,顿时面露喜色:“是啊!为娘好不痴傻,居然忘了这一层——孩子,我叫四妹来给你上药服侍,我去看看你爹,看他怎么样了!”
“母亲快去!”
送走了母亲,秦慕白呜呼哀哉的躺下来,身上那叫一个疼啊!
父亲果然没有吹牛。现在他顶多是腿脚恢复了一点活动力,拖着一副仍不康健灵活的病体,使出来的那枪法也比程知节精妙霸道了不少!
这时秦慕白在想,按一些演艺小说中的标准,以武力值高低评定的好汉排名在真实的历史上显然子虚乌有,诸如宇文成都、罗成这些人都是小说家虚构的。和他们一样,许多版本的“隋唐十八条好汉”中,一大半人根本不存在。连李勣这样的人也能被刻画成牛鼻子老道、像诸葛亮一类半妖半仙的军师,可见古代小说作家想象力之丰富。
唯有秦叔宝的勇猛无匹,那才是真的与小说符合而且天下皆知——秦家立戟十二、二品上柱国武勋官,就是最好的证明。
皇帝特赐的这十二面方天画戟,就是用来表彰秦叔宝的赫赫战功的!而“上柱国”这个二品武勋官,直接就是一枚至高无上的“战斗英雄”勋章,整个贞观王朝也仅有秦叔宝一人。而且皇帝不止一次在公共场合对众人说,“天下猛将,叔宝居魁!”
这时日子以来秦慕白也看了不少的书,正史野史、手札笔记都有。据许多典章记载,当年征战平定天下时,每当临战,敌阵之中如果有敌将耀武扬威,李世民就命秦叔宝率先打头阵,先挫敌人士气。秦叔宝也一向不辱使命,于万军丛中斩获敌将首级的事情,干了可不止一回两回。当年在攻打王世充时,秦叔宝将自己惯用的铁枪插在城下示威。王世充的部将派好几个小卒去拔那柄枪,居然没有拔起。几天后秦叔宝来了,众目睽睽之下轻松拔起枪,拍马扬长而去。众敌军目瞪口呆,一群人居然不敢来围追秦叔宝一人!
另一个最有力的证明,便是现在——大唐皇朝的皇宫里,仍然收藏着秦叔宝当年征战时用过的八尺铁枪。每逢宴请异邦外宾或是举行与武事有关的朝廷大宴,都会将这柄铁枪拿出来传观欣赏。
秦叔宝用的枪,长八尺,精铁所铸,重数十斤,与大唐例制的任何木柄枪类都不相符。而且,按现在的惯例,八尺以上的枪,就该称为“槊”。比喻程知节用的,就是八尺马槊(唐朝一尺折合现在30厘米左右)。
但秦叔宝说他使的是枪,那它就是枪!
天下人,上至皇帝下到平民,也都称这柄枪为“秦枪”,代表着大唐这个尚武的国度里,天下最强的武艺!
“虎父可不能有犬子,看来我还要苦练武艺啊!正如程知节所说的,就算不为了将来上阵杀敌,作为一个安身立命的资本也是不错的。”秦慕白暗自想道,“不知道父亲对我跳槽这件事情怎么看?他和程知节都是混迹战场官场几十年的老人物了,经验比我丰富眼光比我毒辣,都是现成的好老师。明天我就去请教他这个问题……”
不久四妹霜儿来给秦慕白上了药膏。对于这个乖巧贴心的妹子,秦慕白也是越来越喜欢了。兄妹俩聊了许久,话题自然是离不开李恪。起初,秦慕白对她和李恪之间的事情还有点捉摸,以为妹妹是一厢情愿的在演绎灰姑娘喜欢上白马王子的故事。通过这些日子与李恪的交往,他发现风流的李恪也的确对妹妹怀有真挚的感情。
“父亲为什么一直不肯答应他们之间的婚事呢?还有,一直没在王府里见过吴王妃杨氏,也没听李恪提起过。那个吴王正妻,身在何处又是一号什么样的人物呢?”
诸多疑问开始在秦慕白的脑海里升起,他暗暗琢磨着,以后要将这些东西一一弄个明白。答应过小妹的事情,就要想办法去办到。让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人之美,也是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更何况对象还是自己的亲妹子。
第二天黎明,一惯早起的秦慕白还在酣睡之中,房门被敲响了。
门响起的声音铿锵有力节奏激烈,显然敲门的人用的不是手,而是棍棒之类的东西。
“谁?”
“还不起床?”居然是秦叔宝。
“爹?马上来!”秦慕白一抹眼睛钻出温暖的被窝,都谈不上洗脸嗽口,披起一件衣服就随父亲来到了后院马球场。
秦叔宝依旧柱着拐杖,表情严肃眼色沉寂的道:“我的儿子,比武怎么能输给别人的儿子?皇帝如果选兵担当近卫,你必须夺魁!”
“哦,父亲你都知道了?孩儿还准备就此事与您商议的。”秦慕白说道。
“你和程咬金比武的时候,李勣告诉我了。”秦叔宝说道。
“是他……”秦慕白多少有点意外,还以为是程知节告诉父亲的。
“少废话,你只记住你必须夺魁就是了。”秦叔宝沉声道,“你的箭术,为父不太操心。但你马上的功夫,实在差劲。从今天起你所有的时间都要用在练武上。在王府当差的时候,少跟李恪纨绔鬼混,那里有的是军士武夫,跟他们比武精进;回到家里,如果程知节如果来了,你就跟他讨教;其他的时候,为父亲自督促你!”
“是,孩儿谨当遵命。但是父亲你的身体……”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顿了一顿,秦叔宝还是说道,“练了太极,喝了药酒之后,尤其是心境放宽之后,为父的身体大有好转。虽说离痊愈还极远,但至少恢复了一两成。”
“这样就好……”秦慕白轻吁一口气,欣喜的点了点头。转而又问道:“爹,你好像对吴王颇有成见?”
“绝对没有。”秦叔宝斩钉截铁的说道,“相反,我认为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年轻人。在许多方面,他比你要强多了。”
“那父亲你为何……”秦慕白思索了一下,决定暂时不提妹妹的事情,说道,“和程大叔一样,希望我离开吴王府?”
“原因很简单。”秦叔宝的眼中闪过一抹异光,沉声道,“在皇帝的诸多子侄中,李恪其实可以说是最像皇帝陛下的,他的血统也是最高贵的,在朝野民间都拥有不错的名望。他聪明,能干,文武全才,而且胸怀大志意气风发,连皇帝都亲口称赞他‘英果类我’。”
秦慕白算是明白父亲话里的意思了,点了点头说道:“但吴王恪是庶出,相比于嫡出的太子、魏王等人身份最为低下,但他偏偏是众人眼中最能干、最接近于皇帝的。于是,他这些优点反而成了他那些兄弟们忌惮和妒忌的命门,对么?”
“不错。看来你还是看懂了一点东西的。”秦叔宝说道,“现在,太子不肖,皇帝偏爱魏王,似乎大有废立之心。正因如此,皇子诸王,都有些蠢蠢欲动,夺嫡争储之心昭然若揭。李恪虽然表现得不是太明显,但一直以来他在诸皇子当中都是最为锋芒毕露的。尤其是诸多老臣,仿佛都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皇帝年轻时的影子。所以,李恪绝对是个多事之主。就算他无心争储处处低调,那也必然成为其他皇子眼中的阻碍。树欲静而风不止,吴王府注定是个多事之地!你还有必要跟他牢牢抱在一起,趟这淌混水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
秦慕白心中一省神:几天前,李恪也对我说过这句话!
看来,事实的确就是如同父亲所说的那样——朝堂之上夺嫡之争已经拉开序幕,而李恪也被波及了进去。
这的确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古往今来,但凡出现这样的事情,到最后总有一大批人倒下。一朝天子一朝臣,夺嫡成功的皇子,是不可能容下自己以前的政治对手继续留在世上,对自己造成威胁的。
这样一样,兄弟阋墙骨肉相残的事情,甚至是像武则天这样亲手杀掉自己儿女的事情,也就屡见不鲜了。本朝的玄武门,不就曾经亲眼见证过一次最有名的兵变吗?当时李世民不仅仅是杀兄灭弟逼父禅位那么简单,连两个兄弟的子嗣都一个没留下,哪怕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也是一刀拿下斩草除根!
反过来,换作是李建成他们成功,李世民同样也会是这样的结局。
而当年跟随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朋党下属,多半也是个覆巢之下无完卵的结局,像魏征这种前太子的死忠、被惜才的李世民破格留下来的“敌人”,毕竟是少数了。
夺嫡,从来都是血淋淋的,没有仁慈和运气可言。也就难怪,父亲和程知节一致要求秦慕白,远离吴王去皇帝身边就职了。他们亲身经历过玄武门之变,自然深刻明白个中的利害。
“父亲,我明白了。”秦慕白说道,“虽然李恪与我私交不错他待我也不薄,但是在大局立场与重大利益上,我没有必要因为这点私人的恩惠,而主动把我的性命、我秦家满门的荣辱存亡搭进去。”
“你能这么想,证明你的确有几分智慧。”秦叔宝满意的点了点头,“为父刚才也说了,从私人的立场上说,我其实也是很喜欢李恪的。但从大局上讲,我希望你能离他远一点。现在有个顺理成章的机会离开吴王府,不是很好么?这样既不得罪李恪,也不会显得我们忘恩负义。毕竟为天子效力,其意义远大于跟着吴王,李恪也不会说什么。而你与他之间的私人交情,也需得好好把握。”
“嗯,我会仔细把握分寸的,父亲放心。”秦慕白应了诺,心中想道:这恐怕,也是父亲不肯嫁四妹给李恪的原因吧……认为他是个锋芒毕露的多事之主,将来可能祸及秦氏满门。
“好,话就说到这里。我们父子之间的谈话,是不能对任何外人说起的。你既然自诩聪明,就该能想通一切。”秦叔宝剑眉一拧,厉声喝道,“上马,练武吧!你务必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将骑射、马枪这些弱项补强,强到在皇帝选兵比武时,一举夺魁!否则,你就自己卷起铺盖滚出秦家吧,从此改名换姓别说是我秦琼的儿子!”
“是,父亲!”
正文 第25章 小小诡计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秦慕白感觉自己像是一块顽铁,先是被惨无人道的扔进了大火炉里烧红,然后被秦叔宝和程知节这两个野蛮的老铁匠,发疯似的锻打了千般回。
校场练武,枪法点拨……说得好听,实际就是挨揍!
挨的还是两个大唐天下顶尖武者的痛揍!
每一块骨头仿佛都要碎裂了,全身上没一处地方不是伤,鼻青脸肿已是家常便饭,这让秦慕白经常有点自己发胖了的错觉。
不过,顽铁经过千百回的淬炼,也终于有了一点“成钢”的感觉。在秦、程二人拔苗助长填鸭似的疯狂调教之下,秦慕白的枪术、骑射等各类马上功夫,突飞猛进。现在,他甚至可以用秦叔宝新创的“太极枪法”,和程知节在马上战上个十几二十回合不落下风,更不会那么轻易被打下马来了。
至于骑射,箭术本来就是秦慕白的特长。马术熟练后,他这项技能的进步更是飞速。到最后秦叔宝和程知节都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现在的箭术,不说天下第一,也至少是登峰造极非常人能比。我们这两个老家伙,不比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