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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什么风也不能毁了宁安的一辈子。”王良璟拍着胸膛道:“大不了我和别的猎户一起进山,打老虎黑熊,一张虎皮就好几十贯哩!我要是能打三五只回来,那可就发财了!”
王宁安差点笑出来,当老虎是野兔啊,还打三五只,老爹是做梦没醒呢!他可不认为靠着打猎能养活一大家子人。
不过看到了地契,王宁安心里有了盘算。
一直琢磨着赚第一斗金,没想到第一斗金就送到了眼前。一个茶馆,一个饭馆,简直老天爷都在帮自己!
“其实可以我写故事,然后请一个说书先生坐镇茶馆,术业有专攻,没准他讲的比我还好。倒是饭馆,可以多动点心思,能赚大钱。”
“这个办法好!”王良璟拍手称赞,可是听王宁安说能靠着饭馆赚钱,顿时嗤之以鼻,“开饭馆要手艺的,你小子会做什么?”
王宁安真是一肚子气,“我会的多了,今天晚上,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的手艺!”
比起讲故事的本事,王宁安对自己的厨艺更加自信。
虽然没有后世那么多调味料,但是天然的食材本身就是无上的美味,王宁安摸索了几天,已经有了经验。
他有足够的把握,白氏和王良璟都被请到了屋子里等着,没多大一会儿,刀勺乱响,王良璟听得心惊肉跳,心说这小子再作什么啊,做个菜用得着这么麻烦?
倒是两个小家伙信心十足,就连王宁泽都不在外面跑了,老老实实坐着。
没过多大一会儿,香气飘进来,王宁泽的口水就流了下来。王良璟夫妻俩越发惊骇了,出门一个多月,怎么儿子变了一个人!
会讲故事了,还能做菜!是孩子突然开窍了,还是被人掉包了?王良璟满心怀疑。白氏却是另一番心思。
“咱们不在家,二,二嫂又是那个样!宁安要照顾弟弟妹妹,做饭做菜,孩子都是给逼出来的,我儿受苦了!”白氏更加心疼儿子了。
说话之间,一盘湛清碧绿的蔬菜端了进来,王宁泽和王洛湘争着跑到小厨房,把做好的菜端了进来。
一盘炒青菜、一盘酱炒鸡,一碗鸡蛋羹,还有一大碗鱼头炖豆腐,四个菜摆好了,王宁安拍了拍手,笑道:“怎么样?还不差吧?”
王良璟的眼珠子全都落在了菜上,夹起一块豆腐,浓浓的汁水涌出来,香滑细嫩,几乎是从喉咙滑下去的。
好吃,真是太好了!
又夹起一筷子青菜,新鲜爽口,蔬菜的味道都保留了下来。
“岳父家的厨子怕是也比不上宁安啊!”
王良璟说完之后,突然一愣,仿佛见了鬼一样。
“这,这不是炒菜吗?大舅哥不是说了,除了京城之外,没有人会炒菜……宁安,你小子和谁学的?”
第13章 祖宗显灵
一家五口人,四道分量十足的菜,被吃了一个精光,最后一点汤水都被王良璟用面饼擦得干干净净。
对天发誓,王良璟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衣食住行,食物排在了第二位,美食比起温暖的房舍更让人满足。
王良璟的双手按在鼓起来的肚子上面,常年习武练出来的腹肌变得平坦,他甚至琢磨着,如果天天吃这么好吃的菜,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堆毫无用处的肥肉!
原来美食和美女一样,都是消磨壮士之气的坏东西。可有些东西就是如此,明知道是坏东西,却忍不住想要尝试,这不,胃里的食物还没消化干净,晚饭的香气又飘了进来。
王良璟把头别过去,可是下一秒又忍不住转过来。
一大锅南瓜粥,一小碟煎鱼,一盘咸菜,一盘香油拌菠菜,荤素搭配,清淡爽口,金灿灿的粥,绿莹莹的菠菜,忍不住食指大动。
王良璟足足喝了三大碗,打着饱嗝,放下了碗。
“宁安,你的厨艺别说沧州,只怕瀛洲也少有!”
白氏也笑道:“听我哥他们说,只有京城的厨子才会炒菜——宁安,你到底是跟谁学的?”
“娘,炒菜没啥了不起的,关键是油。”王宁安以前写穿越文的时候,下过一番功夫,很早的时候,中华先民就使用动物油脂,羊油、牛油、猪油,烹制食物。
不过大多数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肉,满是油脂的大肥肉更是普通百姓的最爱,吃都不够,哪里舍得制成荤油,故此即便有炒菜,也只是在贵族中间流传而已。
植物油是在东汉的时候才开始制取的,含油量极高的芝麻成为首选,最初用来照明,或者在战争中放火助燃的。后来渐渐用在了烹饪上,发展到了宋代,麻油已经十分普遍,而且价格相对低廉,炒菜从贵族走向了民间,变成普通市民也能享受的美味。
当然了,眼下的炒菜还只是流行于汴京,懂得炒菜的师傅更是敝帚自珍,当成了看家本事,舍不得外传,但是要不了几十年,炒菜势必风靡天下,沈括在《梦溪笔谈》里就提到:“今之北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
宋人这么干,不过王宁安试验了一下,就摇头了。
麻油也就是芝麻油,俗称香油,这玩意炸东西,炒菜当然没问题,可是香油味道太浓郁,会掩盖住食物本身的味道,什么都是香油味,吃多了感觉肯定不好。
而且香油不耐高温,容易焦糊,用来炒菜会有苦味。
有这两大缺点,注定了香油没法成为炒菜的首选。
王宁安炒的青菜,用的是从吴大叔家里买来的肥肉,熬出的荤油炒的,王宁安估算了一下,汴京的炒菜,首选应该是羊油、猪油一类的动物油,差一些的用香油,至于后世真正的植物油主力,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还没有大行其道。
花生原产美洲,要等到大航海之后,才传遍世界,身在北宋,暂时不用想了。
大豆倒是中国土生土长的物种,不过长久以来,豆油都没有得到人们的青睐,王宁安去吴大叔家里买粮食和炊饼的时候,就旁敲侧击,问过原因。
根据吴大叔说,大豆不是没人种,也不是没人榨油,而是大豆的出油率太低了,一百斤大豆,只能得到五六斤油,比起芝麻高达百分之三十的出油率,实在是太可怜了,所以百姓们都不愿意种黄豆。
不过王宁安倒是不以为然,大豆的出油率的确低一些,可是架不住大豆亩产高,而且他还知道一种方法,能使笨榨的出油率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左右。
大豆榨油之后,剩下的豆饼又是最好的饲料,可以喂养牲畜,是绝佳的蛋白质来源,而且大豆和小麦混种,能提升土壤肥力,增加产量,好处多多……
沧州地处北方,不适合种植油菜,而且王宁安也打听了,油菜亩产很低,加上榨出来的油有股怪味,在北方没有什么市场。
选来选去,最好的选择就是种植大豆!
王宁安花了一个时辰,给老爹和老娘描绘了一条发财大计——眼下王良璟手上有100亩田,全部种上大豆,再养几十头猪,用豆饼喂猪,养肥了就卖给自家的饭店。
而饭店呢,使用豆油炒菜,凭着这一手绝技,要不了多久,肯定能风靡沧州。
王宁安还知道宋代的时候,由于不准随意杀牛,有钱人家主要吃的是羊肉,至于猪肉吗,其实也很普遍,不像有些人以为的,猪肉是贱肉,老百姓都不喜欢。君不见《水浒传》里面,时常有杀猪宰羊,把酒言欢的场面,而且猪牛羊同为三牲祭礼之一,古人并不是那么排斥。
当然了,由于猪食泔水,生长在泥水和粪便之中,有洁癖的士大夫是不喜欢猪肉的。但是王宁安却知道解决的办法。
只要给猪来一刀,从此之后,猪也就不胡思乱想了,老老实实养膘长肥肉,生长快,还没有了骚味。而且猪的肥膘比起羊要多得太多了,肯定能得到普通百姓的喜欢。
饭店、大豆、养猪。
这就是王宁安设计出来的赚钱方案,一环扣着一环,大豆榨出来的油供应饭店,剩下的豆饼喂猪,杀了猪之后,肉一样卖给饭店,猪的粪便又能肥田。
听完之后,王良璟咧着大嘴,嘿嘿大笑,一双大手不停拍着王宁安的肩头,疼得他龇牙咧嘴。
“好小子,脑袋瓜子真灵,怎么想出来的!”
这已经不是王良璟两口子第一次发出疑问,曾经的混小子,一下子变成了智多星,任谁都要怀疑。
王宁安可不想被老爹和老娘猜疑,他眼珠转了转,想出了一个绝佳的理由。
“爹,娘,我的确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们,那一天二伯娘在祠堂打了孩儿,我快要昏过去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
“噢?什么样子?”王良璟急忙问道。
“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手里拿着好大的刀,寒光四射,背后还有一张弓,五官看不清楚,可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笑容很和蔼,走到了我的面前,就在额头上点了一下,然后消失了,然后我的脑袋里莫名其妙多了好些东西!”
王良璟静静听着,突然他浑身剧烈的颤抖,好像中了邪似的,猛地仰天大笑,“祖宗显灵了,真是祖宗有灵!”
老爹又是哭又是笑,跟个小孩子似的,白氏没有责怪丈夫失态,反而也掩面伤心,原因何在呢?
王家的祖上的确是武将出身,曾经担任过淄州刺史,名叫王贵,从潘美北征,屡立战功。后来同杨业一起,被契丹兵马围困,老将军毙杀数十人,箭支用尽,用弓做武器,又毙杀数人,力战而死,壮烈殉国!
杨无敌也在那一场战斗之中被俘牺牲。一个甲子过去了,杨家没有如评书说的一般,满门寡妇,反而是人丁兴旺,位列将门之一,虽然不算顶尖儿的豪门,但是也不容小觑。相比之下,王家一代不如一代,王宁安的爷爷曾经试图恢复王家的荣耀,从军出征,同西夏鏖战,死在了沙场。
从王贵算起,到王宁安,已经是第五代人,祖先的勇武淡去了,身体里的热血凉快了,王良璟咬着牙习武,把复兴家业挂在嘴边,可是真正该如何做,他也不清楚。
将门的辉煌,到了他这一代就彻底终究吧!
让两个儿子读书科举,像是普通人家一样,努力上进,不要再幻想不着边际的东西了……王良璟几乎都绝望了,谁能想到,老祖宗竟然显灵了!
自从回来,就发现王宁安和以往不同,能看穿高明的骗术,懂得别籍异财法,会炒菜,会讲故事……种种神奇,除了祖宗点化,还有别的解释吗?
王良璟当然不知道穿越这回事,他高兴地又蹦又跳,喜极而泣。
“曾祖老人家显灵了,快跟着我去祠堂给他老人家磕头去,对了,还是先去告诉奶奶,让她高兴!”王良璟手舞足蹈。
“等等!”
白氏一把拉住了丈夫,“不能告诉外人!”
“为什么?”王良璟不解道:“奶奶可不是外人!”
“怎么不是!”白氏凶巴巴道:“老太太一心偏袒老二,要是让她知道了祖先显灵,宁安有了本事,还不把咱们儿子当成了摇钱树?”
王良璟挠了挠头,“要是宁安能挣钱,也没啥不好。”
白氏恶狠狠瞪了丈夫一眼,焦急道:“要光是挣点钱也无所谓,万一他们嘴上没有把门的,把宁安的秘密说出去,衙门可不是吃素的。你忘了,咱们去瀛洲看我爹的时候,官府就抓了个装神弄鬼的,游街示众哩!宁安才多大啊,你不怕外人打他的主